第七百三十四章 新案子
作者:文浩晚漁      更新:2020-12-28 05:51      字數:4239
  石梓房聽人問路,慌忙從雜木林中躍出,朝聞聰細瞧一會,說:“你問的是去鄰縣嗎?過了前頭那村再翻過嶺便是了。”

  聞聰拱手相謝,故裝失足跌倒在地,口中“啊啾叫喊道,喚石梓房幫著扶他一把。石梓房又望了眼聞聰,才淌過溪水伸出右手拉扶聞聰。

  聞聰假裝跌得很重,趁勢一把拉住石梓房的左衣袖,石梓房沒加留神,重心一失也跌倒在地。

  聞聰口中連稱:“對不起。”這才支撐著,爬起來,卻有意瘸著腳,苦笑著說:“唉!真是出門不利跌瘸腳,山爬不得,隻有原路回家了。大哥,我不知道你是沒左臂的,沒拉痛你的傷處吧?”

  石梓房沒有責怪聞聰,嘴中說不礙事,又轉身回到那片雜木林中,看模樣像在尋找什麽。

  聞聰為防石梓房生疑,他口呼“大哥謝了”,一瘸一拐地往回走去。聞聰很快回轉縣衙,向海瑞稟報了所見所聞,肯定地說,拉石梓房衣袖不見他有什麽痛苦的表情,左臂決非馮誌清所斷。

  洛陽縣令寧宏聽罷,又有一事心中不明:石梓房左臂既非新傷,石賦村百姓為何為他作證?

  洛陽縣令寧宏正與聞聰推測石梓房其人,海安與童明帶著馮誌清回衙來了。

  馮誌清一見海瑞便跪地喊起冤來,說埋在柳樹下的斷臂男屍正是他的兄長馮誌康。

  洛陽縣令寧宏問馮誌清以何為證,馮誌清說:“兄長體膚雖已半腐,身段衣著卻能辨認。”

  洛陽縣令寧宏問:“身段如何,衣著又怎樣?”馮誌清說:“身段與我一個模樣,那衣著是上月剛做的,我兄弟倆一人一套,同是一塊布料一個裁縫做的。”

  洛陽縣令寧宏臉色一沉,大聲命令:“童明、海安,你二人多帶些差役,速去柳樹下將男屍運來縣衙。

  聞聰,你熟門熟路,帶上幾個弟兄,前往石賦村傳石梓房帶上斷臂到衙聽審,村中為石梓房作過證的百姓也一道傳來,本縣明日開堂問案。”

  次日,洛陽縣衙外人頭濟濟,公堂上洛陽縣令寧宏已端坐就位,一聲令下石梓房和一幹百姓已傳到堂,馮誌清也已押到。

  洛陽縣令寧宏劈頭便問:“石梓房,今有馮誌清在牢監喊冤,說他並沒有砍斷你的左臂,為證實此事真偽,你應呈上斷臂,驗過傷口再斷。”石梓房再也沒有以前那得意樣了,結巴了很久才說:“斷臂?有,有。”說著將一布包呈上。童明接過布包,打開後呈於洛陽縣令寧宏,布包中果有斷臂一隻。

  洛陽縣令寧宏看後“嘿嘿”笑道:“石梓房,你是幾天前才被斷的臂,可包中的手臂肉質已經腐爛,少說也有一個月了,這又是怎麽一回事啊?公堂之上,皇法所在,偽造證據罪加一等。”

  石梓房支吾著說:“是天熱埋在土中悶爛的。”

  洛陽縣令寧宏沒再往下問,命仵作上前驗過石梓房斷臂傷口。

  仵作驗畢稟報,斷臂傷口已有數月,並非新近傷痕。

  洛陽縣令寧宏聽報,擊過驚堂木,說:“石梓房,別玩把戲了,那日你告發馮誌清,本縣就已有察覺,剛被砍斷的手臂,傷口咋不沾血?當時本縣不曾點破,是有大案在手。”

  洛陽縣令寧宏話說到此,雙目緊緊盯著石梓房,見石梓房臉色蒼白,但還想強辯些什麽,便惱怒地說:“石梓房,本縣勸你放聰明點,別不見棺材不掉淚,你犯的事本縣心中清楚。

  現在本縣讓你看一樣東西,你見了興許就明白了。”當下命聞聰和童明將石梓房帶到馬棚旁,聞聰掀開地上的一張草席,指著那具斷臂男屍,問石梓房可還認識此人,石梓房一見男屍就渾身顫抖,說從沒見過此人。仵作拿來斷臂與男屍斷臂處一合,骨肉相連長短一致,證實這隻斷臂是從男屍身上砍下來的。

  男屍的斷臂落於石梓房之手,殺人凶手不言而明。

  但單憑這點海瑞又覺證據不足,更使人生疑的是男屍與斷臂怎會分離?

  石梓房又為何要利用斷臂誣告馮誌清?洛陽縣令寧宏指著馮誌清問:“石梓房,他與那男屍相像嗎?本縣告訴你,他倆是同胞弟兄,相貌相像,你之所以要誣告馮誌清,說明你心中有鬼。本縣問你,你是怎樣劫銀殺害馮誌清兄長馮誌康的?誣告馮誌清為的又是什麽?如今事已明了,本縣勸你還是從實招供為好。”

  這番話句句刺中石梓房的要害,他心想知縣大人已清楚自己的事了,自己殺人自然有罪,但劫銀目的卻是接濟村民,說清楚了興許大人會寬容自己的。石梓房如此一想心神定了,便從實交代了殺人經過。

  石賦村太窮,百姓度日艱難,石梓房便琢磨著要仿效江湖豪傑,劫富濟貧幫助村中窮苦人家。一年前,他曾鬥膽試了一回,結果是偷雞不著蝕把米,自己反被斷了一隻左臂。傷愈後又打鬧過幾次,劫得的財物全分給了村中百姓。

  上月馮誌康上石賦采辦山貨,石梓房見他單身一人,衣著華麗,心想此人肯定是城中惡富。於是拿一把尖頭柴刀,趁馮誌康低頭喝水時,一刀劈去,劈下馮誌康的一隻左臂。因用力過猛,馮誌康的左臂飛進了雜樹林中,夾在一根樹杈上。

  馮誌康剛一回頭,石梓房又給了他當胸一刀。馮死後,石梓房迅速將屍體拖入一小泥坑中給埋了,一時心慌,未注意那隻斷臂。石梓房埋好屍體,回村便將500兩白銀挨戶分發一空。

  殺害馮誌康後,石梓房總覺心神不定,便常去山溪邊走動,看埋屍處有無變動。前幾日山裏下了一夜暴雨,山洪狂瀉。次日一早,石梓房去埋屍處一看,屍體不知去向了。

  恰巧這時,馮誌清上門打聽,石梓房迷蒙中見馮誌清與死者十分相像,便來了個先下手為強。一邊喚來村中百姓,一邊與馮誌清打鬥起來,又利用自己的斷臂把馮誌清押送公堂。

  石梓房從縣衙回家後忽然想起一事,公堂之上大人未追問斷臂下落,恐非一時疏忽,倘若再審問起斷臂那就壞事了。

  石梓房這麽一想,想起那隻斷臂像被劈入雜樹林中沒有埋葬,於是,便去山溪旁的雜樹林中尋找,恰恰又碰上了捕快聞聰。

  待聞聰走後才在樹杈中尋得那隻斷臂。可他萬萬沒想到就是這隻斷臂讓他露了馬腳,如今他隻能低頭認罪了。

  “郅大人,您覺得這個案子如何?”

  香一子詢問道。

  “還是洛陽前任縣令義縱做下審判的案子,我說為啥皇帝不直接下令收拾了洛陽縣令寧宏,原來是這廝把原洛陽縣令義縱的功勞占為己有了。”

  郅正摸著鬢發分析道。

  “郅大人,還有這一卷宗您過目一番。”

  香一子拿著一本卷宗交到了郅正手中。

  “待我仔細看一下。”

  郅正低著頭看了起來:

  一年前,東各莊黌門弟子申少方,娶妻西各莊趙氏玉英,兩家從小結親,門當戶對,皆是殷實家道。

  這年春上二月初三,少方和玉英完了婚事。

  新婚三日,按當地風俗正是新婚回門,新女婿拜親之日。

  這日一早申家二老便為小兩口張羅打點,抬來食盒一層精米一層白麵放好,最上層放的是一刀豬肉。這豬肉還頗有講究,是一刀割下來的整塊,少說也有10多斤重,裝好後命本族兩個年輕小哥兒抬上,先去西各莊報信。

  新娘梳洗打扮一番,方騎上驢,由新郎趕著出門而去。

  從東各莊到西各莊也不過5裏路程,中間過一山包,山下有一神廟內。

  這初春天氣,風清氣爽,小兩口說說笑笑,不時便到西各莊。來到趙家門口,卻見冷冷落落無人迎接。

  少方心中納悶,隻好自己將玉英攙下驢子。玉英也很不高興,下驢後便獨自往家走去。少方在後正在找地方拴驢,忽聽門口“撲”一聲,回頭一看,頓時驚得目瞪口呆。

  隻見新娘玉英已經身首異處倒在血泊之中,趙家大舅趙子良手持利刃,殺氣騰騰又朝少方逼來,嚇得少方丟下驢子撒腿便跑,一口氣跑到縣衙擊鼓告了狀。

  當任洛陽縣令寧宏,鄉紳出身,略通文墨,是300兩銀子買來的官。

  洛陽縣令寧宏聽了申少方訴狀,當下差人去傳趙子良。

  少時趙子良到堂。

  洛陽縣令寧宏問話:“你是趙子良?”

  趙子良道:“本人正是。”

  “今有申少方狀告你無辜殺死他妻你妹一案可是實情?”

  不料趙子良聞後矢口否認道:“哪有此事?我家小妹被害是實,本人正要前來投訴,不想竟有人先來告我,這可從何說起?”

  少方道:“老爺,他殺人是我親眼所見啊!”

  “胡說,我們兄妹情同手足,從無嫌隙,你說我為何要殺我家小妹?”

  “這我就不知內情了。”

  趙子良一聽他說不知內情,越發膽壯起來,對縣令寧宏道:“大人這還不明白嗎?分明是他另有所愛嫌棄我妹,又不好退婚,故借拜親之機,到我家門口將小妹殺死,反來個惡入先告狀,嫁禍於我,望大人明察啊!”

  “是啊,他們是兄妹關係,情深已久,你倆僅三日情分,自然沒有人家情深,你告他殺死親妹,一無人證物證,又說不出他殺親妹的理由,不是你一手製造凶案嫁禍於人又是何由?”

  “冤枉啊!”

  無奈申少方單憑口說,無有人證理據,審來審去雙方各不相讓,洛陽縣令寧宏審不出結果,一怒之下將二人一齊關押起來。

  這樣一來,兩家為了打贏官司,拚著往縣府送銀,洛陽縣令寧宏也不著慌,隔三過五審上一堂,自然是誰的銀子多誰有理,官司一拖就是半年,洛陽縣令寧宏私銀猛長,可兩家人家怎吃得消?

  申家二老看看官府是個填不滿的無底洞,這樣下去不但兒媳冤情難以昭雪,就連兒子也救不出來。

  老兩口一商量,一氣之下豁著老命相扶相攙來到蒙化知府,連同洛陽縣令寧宏一起告下,說他貪贓枉法,隻收賄賂不理民事。

  三川郡守義縱聽說告的是官府,不得不親理此案,當下把洛陽縣令寧宏傳來過問。

  洛陽縣令寧宏到堂不慌不忙稟道:“稟大人,本官收銀是實,然而所有銀兩下官分文未動,全由賬房收管。

  大人你想,真凶為買性命不惜重金,這不正是真凶失策之舉?下官正準備退回贓銀了卻此案。”

  “冤杜啊!我家出銀實為讓老爺早結此案,沒想到反成了罪證……“住口!”三川郡郡守義縱一聲斷喝道,“豈有此理,如無惡行豈肯出銀賄賂官府?不是看你倆一把年紀,早該吃八十大棍。今本官且饒你們,下去速勸兒子早招實情,免得皮肉受苦,滾吧!”

  “冤枉礙…”

  申家二老還要喊冤,無奈早被如狼似虎的衙役一擁而上,連拖帶拉轟了出去。

  大堂上洛陽縣令寧宏和義縱相視一笑,退回書房計議去了。

  你道他二人是何關係?原來裴公壽是洛陽縣令寧宏八拜盟兄,洛陽縣令寧宏做官全憑他一手扶植起來,他倆一上一下把持著洛陽,互相勾結互相維持,都是些騎在百姓頭上作威作福的貪官。這裏申家二老不知實情,還來知府告狀,後果可想而知。

  果然,洛陽縣令寧宏當下回衙便對申少方施加壓力,以行賄之罪,嚴刑拷打,申少方終因受刑不過屈打成招。

  申少方一招,洛陽縣令便草草立案呈報上去,三川郡郡守義縱連看都不看一眼,便在案卷上批曰:複審。如此上去直達刑部。

  就這樣,一樁人命大案各級官員竟皆不加詳審順利通過,就連洛陽縣令寧宏也深感意外。不日批複回來,將申少方定為死罪,由郡守督刑,縣令監斬,隻等秋後問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