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真心不過兩個字
作者:顧夕桐      更新:2020-12-26 09:00      字數:2159
  怪不得在我問我有沒有耍流氓的時候,沈慕容猶豫了一下,然後說“也不算是吧……”我愛豆說話確實比較委婉,可能平日裏都太照顧身邊人的感受了。但有一說一,您不用替她著想,您就直接告訴她,她這就是在明目張膽地耍流氓!

  相比起這個繞不過去的坎兒,我突然覺得,他手機上有我的指紋密碼,似乎已經不算一件值得深究——甚至都不算一件值得討論的事情了。

  但我一開始確實隻是衝著“為什麽我能解開他的手機”這件事兒去的,然後就被他講的這個故事吸引了,一直興衝衝地聽著,甚至還不斷鼓舞著他繼續往下講。

  我到底為什麽要問這個問題呢?哦,因為我好奇。那,我現在後悔,還來得及嗎?

  來不及了。好奇心害死齊一冉。

  “這事兒吧……這事兒其實我覺得,我們可以這麽看。”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開始做出一副“看好了我要開始講道理了”的樣子來胡說八道,“首先,我當時喝醉了對吧,喝醉之後的人肯定都沒什麽理智,說的也大多都是些隨心所欲的胡話,可信度並不是很高;那些酒場上的老酒鬼,哪個不是喝醉之後就膨脹起來,喝醉之前他是世界的,喝醉之後世界是他的,對不對?我們總不能真的覺得這世界就是他的了。至於平時說起來還會有點羞愧的謊話,喝醉了之後也能大言不慚地侃侃而談,半點羞愧都不沾——所以不能跟酒鬼講道理,酒鬼的話也千萬不能信,這是其一;其二就是,你看我當時本來說的就是要跟你拜把子,這個我認,可能平日裏說得多了,也就惦記著這個事兒,雖然平日裏大多還都是開玩笑,但畢竟喝醉了麽,醉了哪兒還分得清玩笑不玩笑的?但為什麽我臨時改變主意了呢,我覺得可能是因為關了燈之後,我就認不出你了,隻覺得你是個好看的小哥哥;畢竟你也知道我視力這情況,一到夜裏就費勁,燈光暗點看人都跟在我的世界裏一樣,算是像素塊——不知道沈教授有沒有跟你提過我之前有天晚上跟他在醫院裏見到的時候,我愣是沒有認出他是誰,完全就是因為我們倆遇見那地兒光線太暗了。但醫院裏光線再暗好歹也是白熾燈,我們隻點了兩個蠟燭,還是香薰,那點亮度可能我去公園裏抓隻螢火蟲都比它亮,隻能勉強算是讓屋裏不全黑罷了;在這種光線下,我沒有認出你,其實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畢竟我當時的腦回路也磕磕絆絆的,前後都順不下來,還動不動就卡一次;其三是,當時的我可能已經忘了要拜把子這事兒了,喝醉的人就是金魚記憶,然後我四下看了看,覺得前麵點了倆蠟燭,還供著個神像,身邊還有一好看的小哥哥,很容易就聯想到拜堂成親這上邊兒去了;其四就是,其實這場拜天地就是像一場遊戲一樣,我喝醉了,心智不成熟,三歲不能再多,腦子也迷糊;而你也隻是為了順著我,等我什麽時候折騰累了,自個兒就回去睡了,實在是不值得拿出來細講啊哈哈哈哈……一想到自己喝醉了就拉著人拜堂,還挺丟臉的哈哈哈哈哈……”

  我是不是臨場發揮的?我是。我一邊講著,一邊腦子飛速運轉,搜尋著下一個能拿出來羅列的借口。感謝我曾經有做過辯論隊二辯的經驗,也感謝我自己是個話癆,腦子反應賊快;我甚至連一二三四都給羅列出來了,不得不說,有時候我也挺佩服我自己的。

  而且我覺得,我最終呈現出來的效果還不錯,最後落在了這場事不過是一場烏龍,不值得討論的點上;我本以為我還要想個主意,硬把話題給轉移過去,但如今看來,我提供的那一堆論據已經足夠支撐著我度過這一關了。至於那堆論據到底有沒有道理,反正我說的時候是煞有介事的,乍一聽也確實都沒什麽毛病。這就夠了,管他到底有沒有道理?隻要他願意順著我的思路往下走,隨便選哪一條,我都能繼續跟他掰扯下去,直到萌混過關。

  他安靜地聽完,好看地笑了笑。

  “那你平時到底有沒有想過,要和我拜天地?”我剛剛說的那一串他好像都沒有聽到一般,隻繼續笑著問我。

  我突然覺得有些慌了。

  這就像是你花裏胡哨地耍了好幾手花架子,全都打在了旁邊的空氣上,自己以為能騙過對方,卻被對方一柄長臉直插心髒一樣——他並不在乎你其他無謂的解釋,他隻想問他的問題。

  但其實我也有自己的武器,我隻是不想跟他真刀真槍的兵戎相見。可既然他已經開了刃,我也不能一味地退縮下去。

  “那你先告訴我,你當時答應她,不是,就是答應我,答應喝醉了之後心智像個三歲小孩子的我,拜天地的時候,到底是不是隻為了哄著我,就像哄一個哭鬧著不肯睡覺的小朋友一樣?”我努力鎮定下來,“就連之後的拜天地,你是不是也隻當做一場……一場大型過家家?”

  我在電光火石之間想到了這個無比貼切的詞語。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個詞還是沈慕容說出口的。上次賀涵試圖就他幫我捋劇情這件事刨根問底,而我解釋了半天也不得她意,直到沈慕容說,你可以把這件事當成一場大型過家家,賀涵才消停下來。

  我不能肯定在當時醉酒的我心裏,是不是也把拜天地這件事當做一場好玩的遊戲;我畢竟已經完全沒有那段時期的記憶。但無論是從沈慕容講述過的片段,還是從我對自己的了解來看,當時的我都有很大概率,是無比認真地踐行了這一場儀式的。我別的優點也沒有幾個,唯獨信念感強得不行,平時清醒著尚且還能克製一下,喝醉了真的也就肆無忌憚,我相信的就是真的,就算頭撞南牆,就算頭破血流,我也相信它是真的。

  不過是我頭不夠硬。無妨,隻要多撞幾次,總會撞開的。

  真心假意,不過是簡簡單單的四個字。我用假意騙不過他,總還能拿真心來碰一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