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隻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
作者:坐看閑花      更新:2021-09-09 23:45      字數:1313
  就猶如後世一個最出名的理論一樣,要驗證一個政策是有利還是有害的,隻要看看政策的製定、宣傳、執行者是否遵守這個政策就一清二楚了。

  所以後世的某黨才會提出黨員要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率先遵守政策規定,因為隻有這樣,百姓才能充分相信政府製定的各種政策,就算政策效果未如理想,百姓們也知道這個政策起碼不是存心坑害自己的,政府的公信力才不會喪失。

  隻要官員和百姓奉行一樣的政策,就算百姓因為政策關係遭受到些許損失,也不會對政府失去信任,但如果像古時那個“隻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的故事一樣。

  相傳北宋時,有個州的太守名田登,為人專製蠻橫,因為他名“登”,所以不許州內的百姓在談話時說到任何一個與“登”字同音的字。

  於是,隻要是與“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來代替。誰要是觸犯了他這個忌諱,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輕則挨板子,重則判刑。不少吏卒因為說到與“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即將到來。依照以往的慣例,州城裏都要放三天焰火,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州府衙門要提前貼出告示,讓老百姓到時候前來觀燈。

  可是這次,卻讓出告示的官員感到左右為難。怎麽寫呢?用上“燈”字,要觸犯太守;不用“燈”字,意思又表達不明白。想了好久,寫告示的小官員隻能把“燈”字改成“火”字。這樣,告示上就寫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告示貼出後,老百姓看了都驚吵喧鬧起來。尤其是一些外地來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還真的以為官府要在城裏放三天火呢!大家紛紛收拾行李,爭著離開這是非之地。當地的老百姓,平時對於田登的專製蠻橫無理已經是非常不滿,這次看了官府貼出的這張告示,更是氣憤萬分,忿忿地說:“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是什麽世道!”

  官員享受特權,百姓連基本權利都不能保證,那麽社會自然不穩,百姓對政府自是缺乏信任,長此下去,就是曆史上諸多的“官逼民反”。

  故此,曆朝曆代的百姓,或許對何謂“善法”各執一詞,但是對什麽是“惡法”卻是有著驚人的共識,那就是“民不聊生”、“食不果腹”。

  隻要出現了這兩種情況,就算朝堂之上的大臣再忠誠正直,皇帝再勤勉愛民,都會被天下百姓稱為“無道暴虐”,都是矢誌推翻的事物。

  所以盡管後世對王安石其人其事給予了相當不俗的評價,甚至有些人對王安石讚譽有加,但是由於王安石變法的的確確使得不少家庭支離破碎,家人流離失所,甚至不少人寧願自殘以躲避其法。

  是故當世及後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時人對王安石的評價都不算太高,畢竟在當時和後世有著龐大影響力的司馬光、蘇軾、秦觀等人,都是站在他的對立麵上的。

  王安石的變法非但沒有達到宋朝中興的目的,反而大大縮短了宋朝的國祚,為宋朝的滅亡埋下了重重隱憂,北宋隻維持了短短一百多年就亡國了。

  自此之後的朝代,對變法一事都是慎之又慎,明朝的“萬曆中興”(也就是張居正改革)是由於朝廷財政拮據,快要揭不開鍋了(國庫存銀隻夠個月的開支,京倉存糧隻夠京城駐軍日常兩年餘之用,一旦有戰爭就出大問題了。)才逼不得已搞的。

  而清朝的“百日維新”更是在外國“船堅炮利”的威脅之下,再不圖變就是亡國滅種的下場,於是才有皇帝親自下場帶領變法的孤注一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