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秋獮獵場可藏身
作者:柳生如夢      更新:2020-08-11 21:55      字數:3262
  皇室出遊,簡直比那大軍出征還要熱鬧。

  首先是作為儀仗隊的金吾衛在前方開道,全身甲,手扶刀,威風凜凜,盡顯皇室威儀。

  龍武軍緊隨其後,兩者相加,便有數千騎之多,另外還有各種宮女,內侍等下人徒步隨行,那更是浩浩蕩蕩,一眼都看不到頭。

  今年也比較罕見,後宮兩位貴妃,德妃娘娘與淑妃娘娘都要隨行去往溫泉宮,所以還得再算上兩位娘娘自己的貼身婢女,以及各自宮中的內侍,這一來二去的,人數自然又增加了不少。

  天子有帝輦,九馬拉車,護衛森嚴,遠遠望去,簡直就是一座正在移動的碉堡,然而,宋澤雨卻沒有乘坐輦駕,而是騎上了一匹西域進貢的汗血寶馬,其名“特勒驃”,左邊挎著箭筒,右邊放有長弓,舉目遠眺,蒼鷹盤旋,千騎景從,一時間,好似又回到了意氣風發的少年時。

  兩旁百姓見了,沒有奴顏婢膝地跪倒在地,而是就這麽站著,直接呼喊著“陛下萬歲”,情真意切方為貴,宋澤雨也一路向自己的子民點頭致意。

  作為一國君王,九五至尊,再沒有什麽,比這,更能讓他心滿意足。

  四海共主,八方來賀,國泰民安,盛世景象,而這,既是屬於朕的榮耀,也是屬於我嘉國每一個人的榮耀!

  天子之後,則是兩位娘娘的鳳輦。

  淑妃娘娘的鳳輦在前,六馬拉車,整個車廂就好似一座小帳篷,上有精美而不失大氣的寶頂華蓋,頂上還裝有一隻展翅欲飛的鎏金鸞鳳。

  兩邊欄杆是梧桐木製,上麵銘有百鳥朝鳳圖,正麵的簾子是一層透氣的薄紗,依稀可見一位身著華麗宮裝的婦人靠著隱幾而坐,旁邊則跪著四名婢女,隨時聽候吩咐,裏麵物件齊全,香爐,案幾,乃至於還有小爐,簡直就是一座可以移動的宮殿。

  德妃娘娘的鳳輦也是大同小異,差別不大,而以宋承乾為首的八位皇子,則按照年齡持續,有條不紊地騎馬走在一處,至於林驍與潘蕊兒兩人則落到了最後麵的仆從隊伍裏,他們這樣的下人,是沒資格與諸位皇子們走在一處的。

  太子宋承乾在前,七珠親王宋齊光緊隨其後,隻落下不到半個身位罷了,宋玄彬,宋琅,宋泰三人在第二排,並駕齊驅,宋歡,宋良,宋和三人則是第三排,也幾乎沒有差別。

  這一次,宋琅沒有再落到最後。

  幾人皆身著各自身份爵位所該穿的袞龍袍,所以幾乎一眼便可以辨別出幾人的身份,不光如此,他們騎的馬也有差別,其中當屬宋承乾與宋齊光二人的最好,隻不過一個是用各種辦法弄來的好馬,另一個則是由天子賞賜,除開他們外,其餘幾人倒是相差不大。

  幾位皇子都會打馬球,而要想贏,沒有一匹好馬是不行的,並且上好的草料也不便宜,故而這也算是一種身份的象征,與現代人買豪車是一樣的,當然,宋琅的馬是最差的,這一點,單從馬兒外在的精氣神便能輕易看出。

  拿宋齊光座下的馬舉例,此乃天子在清明祭典時賜下,由大宛進貢來的寶馬,名為“獅子驄”,並且它不是自小被人養大的,而是在八個月大時,在野外捕獲,所以那股剽悍野蠻之氣,遠非尋常馬兒可比,反觀宋琅的馬,皮毛黯淡無光,甚至還有些瘦弱,明顯是往常就沒喂好,而似這樣的馬,去到秋獮獵場,也是丟人。

  一行人順著隊伍往前走,出了城門,趕往秋獮獵場,這路上自然也得聊聊天,隻不過前麵那勢同水火的兩人是不必想了,後麵幾人中,以宋玄彬年歲最長,故而也是由他率先打破了沉默。

  “四弟近來可好?”

  宋琅一愣,隨後露出有些苦澀的笑容。

  “好不好的,都是過唄。哦,對了,三哥,弟弟我新在府上開了片菜園,若不嫌棄,到時候我親自送些自己種的菜去你府上,可好?”

  還未等宋玄彬開口答應呢,宋泰便在一旁不陰不陽地來了句。

  “嗬嗬,四哥親手種的菜,若在外麵,一顆怕是得賣個百八十兩吧?”

  宋琅聞言,轉過頭,表情有些尷尬。

  “都是自家兄弟,說錢就生分了不是?五弟若想要,哥哥轉天也送去你府上一份便是。”

  宋泰擺擺手,皮笑肉不笑地道:“可不敢勞煩四哥。對了,聽說四哥最近賣詩集掙了不少,什麽時候,也請兄弟幾個去花月樓長長見識呀?”

  宋琅眯了眯眼,手中不著痕跡地徐徐轉動著左手玉戒,表麵上卻漫不經心地道:“四哥都是些不入流的小打小鬧罷了,比不得五弟的崇文館,聽說五弟最近在帶人編撰文集大典,不知進展如何?”

  宋歡聽到“花月樓”這三個字後,便已經將注意力放在了前麵,如今聽見了這話,不禁輕哼一聲。

  “什麽文集大典,不過是又找理由向父皇要錢罷了。”

  宋泰聽了這話,霎時間臉色一變,一扭頭,惡狠狠地盯向宋歡,然而,另他極為意外,卻又屬情理之中的是,宋歡這次竟不帶害怕的,而是直接瞪了回去。

  之所以說是情理之中,一是因為在戶部的案子上,宋歡雖然恨宋琅不給麵子,但同樣也認為父親私心偏袒了宋泰的崇文館,所以一直對宋泰不滿,二是如今宋齊光已是七珠親王,他們齊王黨聲威大震,在他看來,自己自然不需要再畏懼宋泰。

  宋良亦在一旁笑道:“哎,六哥,這話可不能亂講,五哥這也是為了揚我嘉國文名嘛。不過,說起來,太學那邊都說四哥這一本詩集便拔高了我嘉國文壇一大截,足以壓過前人了呢,要我說,五哥不如將四哥請去,倒可以省一大筆錢呢,你說是不是?”

  宋泰看了看宋良,又看了看宋琅,最後冷哼一聲,沒再說了。

  宋玄彬見宋琅轉過頭來,微微扯動韁繩,稍稍湊過去了一些,道:“四弟的詩集,真真是極好的,算哥哥今天唐突了,不知四弟可否割愛給哥哥一篇原稿?”

  宋琅趕緊拱手道:“三哥誇讚,小弟愧不敢當,隻是不知三哥想要哪一篇?”

  宋玄彬道:“就要那首《蝶戀花》,如何?”

  ------

  獵場中,有一片幽靜的森林,這裏算是最開始的一片獵區,裏麵多是麋鹿野兔鳥雀一類沒有攻擊性的動物,野狼並不在此列,也算是一道開胃菜,讓諸位皇子先熱熱身。

  不過,隻怕連龍武軍都沒料到,還真有漏網之魚跑到了這裏躲藏。

  若有人仰起頭,在樹林間細細查看,就會發現在一株高達十餘米的大樹上,有一個蜷縮成一團,外麵套著一個遮雨用的灰鬥篷的身影。

  明媚的陽光從樹葉的縫隙間落下,點點打在臉上,那種在皮膚上漸漸升起的炙熱感,是所有生靈能感受到的,世間最美妙的感覺。

  那代表你依舊活著。

  沉睡的意識漸漸蘇醒,細長的睫毛也隨之微微顫動,這人臉上一塊黑,一塊白,也看不出原本的模樣,隻是待她稍稍伸了個懶腰,小心翼翼地活動了兩下有些僵硬的四肢,才從那姣好的身段看出,她的確是個女人。

  樹枝夠粗壯,足夠承擔重量,但她也沒亂動,隻是條件反射似的,稍稍轉頭,先伸出手,用一把藏在懷裏的匕首,在樹上劃下一道不過一指長的劃痕。

  樹皮破開,自我療傷用的漿液湧出,她這才將那一口提起來的氣緩緩吐出。

  這不是第一道,在她背後的樹身上,有著深深淺淺的一道道劃痕,看來都是她這些日子刻下,用來計算日子的,不過,越臨近現在的劃痕反倒越淺,從她剛才的舉動來看,應當是體力已經不支的原因。

  收起匕首,她試探性地緩緩張開已經幹裂的嘴唇,伸出舌頭,在旁邊的樹葉上貪婪地舔舐著點滴露水,過了好半晌,才慢慢地回到原地,然後從懷裏摸出今天的口糧。

  那僅僅隻是一個已經發硬,發黑,變臭的饅頭。

  饅頭不大,不光是因為水分已經蒸發,所以萎縮,更因為這個饅頭已經被啃食過很多次,看起來,她是將其分成了許多份,作為自己在這裏活下去的依仗。

  這無疑需要極其強大的意誌力。

  聖人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直白點講,吃飯與交配是同樣重要的事,而能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耐住饑餓,完全按照自己的計劃執行,這樣的人一定具有極強大的自製力。

  也或許,有足夠的理由支撐著她堅持。

  她咬住了手裏殘存的饅頭。

  經過這麽多天的時間,那股惱人的酸臭味似乎已經消失,所以不需要再跟一開始那樣忍住嘔吐的欲望。

  她沒有咀嚼,因為她已經很虛弱了,所以她隻是含住,先用自己的唾液軟化已經發硬的饅頭,再一點一點地咽下去,就好像在喝粥。

  還沒巴掌大的饅頭,她卻吃了半個時辰,而在吃完剩下的饅頭後,她慢慢抬起頭,迎著陽光,眯縫著眼,在心裏默默數著日子。

  快了,快了......

  或許,就是今天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