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凶手
作者:原線      更新:2020-03-02 16:28      字數:4704
  垣縣衙門在城北,而城北外不遠便是衙門放屍體的義莊。平時就是由第三組的張捕頭帶領的那組捕快守著。

  相對於衙門,這裏環境還要好點。張捕頭出了名的潔癖,所以看到衙門破爛不堪的畫麵,還不如自告奮勇來這荒郊野嶺,這裏的花草樹木被他那組的捕快弄得比我師傅閑來無事的盆栽還要有觀賞性。

  當然,我師傅那是為了能與那些喜好盆栽的商人有所交流,投其所好。不過,我並不是那麽讚同他的行為,我也沒見過誰把仙人掌和喇叭花放一起的,他說這叫口吐芬芳。

  當然,張捕快是最不喜歡我們的到來,畢竟,我的來到,便讓他們看到一些血淋淋的畫麵。

  我打了一下招呼,便進到義莊內。看到白布掩蓋著屍體,我深呼吸,打開一看。其實就是右腦顱破開,並不能一眼看到什麽關鍵證據。

  宋曉把死者身上沾滿血跡的衣服全部輕扒了下來,輕輕放在一旁。再擺動了一下屍體的右手,聽到有些咯吱咯吱的聲響,死者是右半體著地,右腦顱破裂大出血,右手右腳骨折。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辰時,現在已經酉時了,我看了看屍體的瞳孔,逐漸變得透明起來。屍體也變得幹燥,輕壓翻動,有屍斑消失,低下問出現新的屍斑;肘部,肩部,下頜開始發僵。

  從屍體直觀的跡象,都是符合辰時的死亡時間,也都符合意外的跡象。

  “那我,是不是應該再做點什麽。”宋曉把死者的嘴巴掰開,口氣尤其重,肝火過旺,看到她碰了一下屍體的舌頭,聞了一下。雖然屍體對我而言司空見慣,但是這味道……我的胃一陣翻滾。不知道這位私塾先生平時的學生怎麽能專心致誌的聽他傳業授惑的。

  不過他還是比較注重自身形象的,口內隻有少量食物的殘渣。應該飯後喝茶了!不過我手上的味道怎麽也去不掉。

  不,是酒,酒味,我聞到了酒味!不過也肯定喝茶了,酒後飲茶,舌頭有些脫水。

  “那他吃了什麽?”看到宋曉自言自語,我感覺事情沒有她說的這麽輕鬆。

  她是不是越來越過分了,不是說了隻是看一看嗎,她的手在幹什麽,這砭鐮什麽時候帶在身上的?

  我強製控製她的大腦:“宋曉,你就不怕別人把衙門燒了?”

  “隻開個小口!”她並沒有那麽在意我的話。

  天,這人到底吃了多少東西,整個胃髒滿滿的食物,油黃油黃的這些東西是什麽,我總不能嚐一口吧,宋曉看了半天,它最初的味道幾乎不存在了,不過,我還是看出來,是蜂蜜!

  大量的豆角,生吞?怎麽有的連殼都不剝的?猴急猴急的。一點也沒有私塾先生的穩重,不過我也沒上過私塾,不知道私塾先生應該是什麽樣子的。

  便開膛破肚,還邊吐槽著,我在一旁看得心驚膽戰。

  少量肉類食物,不過是正常的,屍體中肉類食物是最先排空的。

  現在該看死者的衣服的,衣服是桑蠶絲麵料的,皺皺巴巴的!宋曉把死者衣服翻來覆去,看上去很皺。

  “好了,我還差個關鍵證據我就知道凶殺是誰了!”宋曉對我說道,總算讓我放下心來。

  宋曉把這次觀察的結論全部告訴我,我便計劃著從哪個方麵入手。

  我回到客棧,分別問了老板客棧是否提供免費的茶水和死者妻子他們是否點了茶水。

  客棧不提供免費茶水,隻提供水,而因為死者喝酒,他們便沒有點茶。

  沒有喝茶……

  “掌櫃,二樓包廂內的碗筷你都收到哪裏去了!”我問道。

  “後廚。”

  我跑到後廚一看,一大頓碗筷,這些都不可能是死者一個人的?不過,沒關係。隻從辰時出事之後,便再也沒有客人來了,所以,我問掌櫃今日一共有多少人來客棧吃飯,都吃了些什麽。

  “那麽多人,我怎麽可能都記得!”客棧掌櫃有些生氣。而我,蹭著他不注意,跑到櫃台,把今日客人所點的菜單看一遍。

  然後把後廚所收拾的筷子都數了一遍,今日有二十六個人在此吃過飯。而這裏的炒菜和湯菜分別用兩種不同的盤子裝。

  而根據我在死者屍體內發現,死者一共點了三種炒菜,兩種湯菜,一壺酒和客棧本就送的一壺水。這裏,我也向死者

  妻子取得確認。

  而我發現,根據今日客棧所有的上菜量,少了四個盤子。

  她表示很神奇,當然,她要是知道宋曉對死者開膛破肚,那……衙門會不會又被燒一次?我還在後怕我師傅之前的行為。

  而這四個盤子,我已經找到了。就在我從義莊回來的第一時間,我便吩咐楊澤和其他捕快,把附近清掃垃圾的地方查看一遍,找到任何鍋碗瓢盆都給我拿回來。

  好了,現在我可以確定,清源客棧有貓膩。但具體是誰我還需要進一步確定。不過,我已經有懷疑的人了!

  我把楊澤他們收集來的鍋碗瓢盆,拚裝那些盤子的碎片之後,確認是清源客棧消失的四個盤子。

  宋曉把盤子看了一遍,有血跡。她把眼睛睜到最大,是滑流狀血痕。那麽,我知道是誰了!

  她把凶殺告訴了我。

  “來人!”我大喝一聲,有些裝腔作勢。

  “在!”十六名捕頭齊聲應到,場麵可觀,裝腔作勢,有些還剛從睡夢中反應過。

  “把清源客棧一幹人等,全部拿下!”

  客棧掌櫃有些發楞,突然大喊:“冤枉啊!”

  這是正常反應,每次我吩咐拿下誰誰誰的時候,他們都會喊一聲冤枉啊!。

  “把他們都手都漏出來!”

  我仔細看了每個人都手,掌櫃的有些粗糙,他媳婦的還好,喲,他媳婦妹妹的……這不是重點。

  果然,店小二的左手食指有一道大刮痕,傷口還沒有愈合。

  “來,解釋一下。”我對著店小二說道。

  “今日不小心刮傷的!”如果仔細觀看他的眼神,確實有些閃躲,看來是第一次。不過我相信,他還是會竭盡全力的狡辯。

  “是瓷盤刮傷的吧!”

  “對,方寸掌櫃叫我去樓上包廂收拾,下來的時候打碎了幾個碗筷,之後便拿出去扔掉,就這樣不小心刮傷的!”

  “劇情不應該是這樣發展的吧!”我笑著對他說道,“今日辰時,你確實不在,而死者也並非辰時死的,是你在巳時推下樓去的吧!!”

  “你你你……血口噴人!”

  “我我我,我還口吐芬芳呢!辰時是食時,你見過誰食時就離開把飯吃完的。而根據死者妻子的記憶,他們確實是辰時來的客棧,因為,身為一個私塾先生的妻子,辰時食,應該是她記得最清楚的時間,而她吃完後先離開。古語食過半辰飲酒,等到死者差不多吃完的時候,都快到巳時了。”

  “這些都是你的片麵之詞!”

  “對,所以我再次去看了屍體,我去看屍體的時候是酉時,死者的屍斑跡象和僵硬程度表明,確實是辰時的死亡時間,不過,死者生前喝了酒,血氣方熱,瞬間的死亡讓他屍體發猝,而導致他屍體僵硬比較快,屍斑遷移畢竟快,所以,死亡時間要往回推移一個時辰。所以,真正的死亡時間是巳時。”對於屍體真正的死亡時間,隻有在知道整個凶殺的過程和死者的遭遇才有可能準確些,所以宋曉才必須看屍體。

  眾人不說話。

  “那個時候,你已經來了,而你第一件事上樓結賬,與死者發生爭執,不小心打破盤子劃傷自己,不小心把死者從樓上推了下去,這時候,你下樓告訴掌櫃夫人的妹妹,掌櫃叫你先躲起來,然後叫掌櫃夫人的妹妹去叫你,假裝自己沒來過,是吧!”

  “編故事呢,所以人都看著的!而且,我與死者無冤無仇的,我為什麽要害他?”

  “對,你們要的就是所有人都看著的,才更能顯示得像意外。甚至所有人都以為那時候就是辰時,可是,屍體不會說謊!”我的眼神堅定下來,“且不說,盤子能否成為死者生前與人發生過爭執的證據,但死者的衣服能,死者的衣服是桑蠶絲麵料,極其容易皺,但是,為人師表,怎麽可能大腹便便,而且我問過死者妻子,死者的新衣是近日才購進的,但如此皺的衣服,你說是不是從爭執到肢體接觸了!”

  “即使這樣,你憑什麽認為是我推他下去的!”

  “因為時間節點讓人誤會,但是,其他人的不在場證據確實是實打實的存在。確實有不涉案的第三者證明。”

  “證據呢,沒有人看到是我殺了他,也沒有人看到我在死者生前上過二樓包廂。”

  “證據

  ,是嗎?”如果我沒有證據,怎麽敢這麽囂張說話,“來人,把證據拿上來!”

  剛剛在場的捕快一共有十六個,而我們組一共有二十人,除了我還有林文韜捕頭還在睡覺,還差兩個人去哪了?

  剛一回來,我便吩咐他們兩各自前往店小二和掌櫃夫人的妹妹的住處搜查,如果這證據不在那兩個地方,那就在他們二人之一的身上。

  不過,我猜對了。畢竟錢不是放在自己身上就是家裏,而店小二果然把錢放家裏。

  不過,這不是他的錢,而是死者的。剛剛我在死者身上一直找,就是沒有發現死者的錢袋子。而且我也問過死者夫人,她死者身上確實留有錢。

  “你說你沒有在死者生前上過死者二樓的包廂,那這個是怎麽在你家裏找到的?”

  “我我我,財迷心竅,看到死者跌落在地後撿的!”

  “你不是說,死者跌落的時候你不在,而且,你撿了之後還回了趟家?”

  “錢是我偷的,我在辰時的時候偷的,害怕發現,拿回家放了再回來。就算這樣,你也不能說是我殺了他吧?”

  相比於殺人罪,店小二還是很聰明的說成盜竊罪。

  “可是,這錢袋有你的血跡啊!你說你在辰時偷的錢,而在死者跌落後收拾東西受的傷,來,你給我理一下吧!”

  如果我沒有猜錯,下一句他該說的是:“我不是故意的!”

  “你確實不是故意的!”我說道,當然,為了顯擺我的本事,我還是把自己全程的推理說一遍,“宋曉從屍體跌落點發現了不是自然意外,也從屍體的跡象和死者生平應該有的習慣知道死亡時間,當然,也知道你們發生爭執的原因,你上樓結賬時,死者是不是說你們的菜有問題,不想結賬,之後你們發生爭執,直到你推了他一下,才發現走廊扶手已經爛透了……”

  “對!”

  當宋曉從死者胃裏發現豆角和蜂蜜排骨之後,再加上死者喝完酒其實不是因為喝茶而導致的舌頭脫水,而是因為輕微中毒有的反應。

  豆角於蜂蜜容易讓人腹瀉脹痛,加上飲酒後更是讓胃部發炎。

  這便是他們開始發生爭執的原因。

  再加上,死者的衣服確實有掙鬧的痕跡,這時候,應該開始有肢體接觸了,不過,死者身上沒有任何傷痕,那就是店小二沒有還手。

  但死者身上的錢袋如何到店小二身上,想必店小二說了些什麽,死者就是想賴賬的事,而一向清高的先生自然把銀子拿出來給了店小二,他隻想討回公道,證明他家的菜有問題。所以當店小二失手把他推下去的時候,準備下樓,但是,錢袋已經在凶殺手上了!

  快臨深夜,我才回到家中。今日我對宋曉辦的案子很滿意,當然,我也對所有人說這些功勞自然是大家的。

  然而,在離開衙門之際,我卻問宋曉,沒有店小二今日沒有拿那袋錢,你是否有證據確認凶手嗎?

  廢話,那袋錢是最為直觀的證據,當然,沒有有無所謂,死者的衣服和鞋子有細少的油漬,所以那時可能是死者碰到了菜盤,導致盤子跌落,所以在爭執之際,店小二蹲下去撿,然而死者走近店小二,才導致死者鞋底有油漬,想必店小二就是那時手指被劃傷的。

  店小二的衣服或者鞋子肯定有油漬。不過他肯定會狡辯這些油漬來自其他的地方。

  但是,死者衣服袖口我又發現了擦拭狀的血跡,當時死者衣服太皺巴了,我也找了好久。肯定是死者先有得肢體碰撞,店小二用手推開碰到了他的袖口產生的。

  所以,如果店小二沒有拿那袋銀子的話,宋曉也可以通過這片擦拭血跡成為證據。然而,如果需要確認那血跡是他的,需要點功夫,所以,她還是選擇用錢袋為證據比較方便。

  “即使如果店小二沒有被劃傷,沒有血跡。那也沒關係。死者所食之物較為僻見,口氣較重,我親身體會,而且豆角是由手食,而我又並未發現死者帶有任何拭手之布,想必所觀四周無人,便舔指而拭。所以,死者抓握店小二之際,肯定在他身上留下一些不同尋常且不易消散的味道。為了證明,我還特意聞了一下屍體的手指,我聞了店小二的雙袖。”宋曉說道。

  我也深有體會,就靠近那麽一下下,現在身上還有奇怪的味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