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作者:蜀國十三弦      更新:2022-01-21 11:03      字數:3195
  阮阮一雙眼睛像慌亂無措的幼鹿, 看他的眼神多了些躲閃,類似近鄉情怯的情緒。

  無數的思緒湧上心頭,腦海中亂得很, 嘴巴張張闔闔, 千言萬語化作一句帶著哭腔的呢喃,“我……我等了哥哥好久……”

  從日升等到日沉,從黑夜等到白晝。

  窩在佛像之後的那幾日,一到晚上, 寒風刮得紗窗震震作響,如同鬼哭狼嚎一般。

  她怕極了,眼睛燒得通紅,眼淚止不住地流,都快要流幹了,手邊隻有冰冷的石像,沒有哥哥抱著她哄著她……

  哥哥好像再也不會回來了。

  “哥哥沒有不要你……”

  沈烺痛苦地對上她的眼睛, “是哥哥不好,自不量力地到山裏抓兔子,想著帶給你玩兒, 沒想到自己卻摔下山斷了腿。阿沅, 哥哥醒來就去回去找你了……”

  阮阮下意識地垂下眼眸,看向他的雙腿。

  眼裏澀澀地疼, 尖銳的刺痛一點點蔓延到心髒。

  她哽咽著:“哥哥……好了嗎?”

  沈烺迷茫了一瞬,才知道她問的是他的腿, 他上前一步扶著她的肩,說話時呼吸都在抖, “哥哥沒事, 早就好了……哥哥終於找到阿沅了。”

  阮阮的眼淚一直掉, 怎麽也擦不幹似的。

  哥哥很高,他的掌心也很熱,還和小時候一樣。

  爹娘死後那大半年,阮阮一直和哥哥相依為命,她身子不好,小病不斷,走兩步就喘得厲害,幾百裏的路都是哥哥背著她走過來的。

  那時候的哥哥很瘦,後背凸起的棘突硌得人胸口疼。

  可如今的沈烺再也不是當初那個清瘦的少年,他高大挺拔,威風顯赫,一身讓人望而卻步的崢嶸氣勢。

  阮阮顫顫巍巍地想握住他的手,卻隻摸到了僅有半截的右手小指,眼眶一熱,指尖禁不住顫抖,“哥哥,你……”

  沈烺回握住她的手,“都過去了,哥哥沒事。”

  那個時候很難,尤其是背著阿沅流亡的途中,沈烺想過很多。

  不能再那樣下去,他得為自己找一條路,讓阿沅能夠吃飽飯。

  他想過去當兵,或者在山裏當獵戶,想過替犯事的員外坐牢得到一筆錢,甚至想過以色侍人……有什麽不能呢,隻要阿沅活得好好的,他做什麽都可以。

  可是阿沅卻不見了,能找的地方全都找遍了。

  原本以為她隻是跑出去找哥哥,可沈烺回到破廟,等了她整整一個月,破廟外每天都有無數的流民途經此地,茫茫人海中,再也沒有一個是他的阿沅。

  後來聽聞西北那些富家公子設了場子,把人當狗一樣,尤其喜歡看他們相互廝殺取樂,一場百人,最後活下來的那個就能留在他們身邊做事。

  那時候的沈烺活得生不如死,心裏隻有一個牽念——

  倘若不去,這輩子永遠是深溝裏的爛泥,自己都爬不起來,還怎麽去找妹妹?

  這條路一旦踏上就是鮮血淋漓,再也沒有回頭路可走。

  殺人是他離權利最近的方式,也是他唯一的活路。

  從一開始連肉搏都不敢動手,隻能被抽打,被撕咬,皮開肉綻,體無完膚。到瀕死之時,他就像發了瘋的獵豹,磨牙吮血,開膛斷肢,每天將自己沉浸在血肉橫飛的迷途中,一步步踩著別人的屍體往上爬。

  他最終活下來了,也徹頭徹尾地將自己變得與野獸無異。

  給人當護衛,不過是體麵一點的狗,卻也足夠他去做一些事情了。

  隻是茫茫人海,天大地大,要找一個失蹤的小姑娘實在是難如登天,一晃又是二三年。

  直到有一日,西北來了一隊人馬,沈烺奉命去殺那個領頭的將軍,可他的本事都是刀山血海裏學來的蠻橫手段,遇到真正強大的敵人,他隻能保證自己不死。

  他要殺的那個人,就是傅臻。

  那時的傅臻尚且年少,卻已征戰多年,天生冷血,無往不勝。

  他對待刺殺者從不會心慈手軟。

  可沈烺是什麽人,奴隸場的死人堆裏拚出來的,從不懼危險和疼痛,車輪戰耗不死他,無論傷成什麽樣,他都能站起來繼續打。

  即便如此,卻也不是有勇無謀的莽漢。

  他比獵豹警醒,比鷹隼靈活,不會輕易將命門暴露人前,刀槍劍戟亦很難傷到他的要害。

  “命硬”大概是奴隸場給他最漂亮的底色,他動不了傅臻分毫,但傅臻也絕對要不了他的命。

  最後,傅臻沉默地看了他很久,隻說了一句話。

  “你殺不了我,我也殺不了你,但我可以給你一個機會,選擇繼續給人當狗,還是在我這裏當人。”

  那時候的沈烺渾身都是血,連眼睛裏都是濃烈的血色,幾乎分不清眼瞳還是眼白。

  他從前想過去當兵,可那時候妹妹還太小,幾歲的孩子離不開他,倘若他死在戰場上,阿沅孤零零地在這世上,誰來照顧她?

  況且,這樣的世道,人命比草還賤,普通人想往上爬簡直難如登天。

  可是他看著麵前這個矜貴冷漠、眼底沒有一絲溫度的少年,卻覺得他和那些驕奢淫逸、橫行霸道的權貴很不一樣。

  他心裏隱隱一個念頭生根發芽,倘若他日他也能像這少年一樣,號令千軍,莫敢不從,是不是就有能力將阿沅找回來了?

  他沒有讓自己遲疑太久,滿口牙幾乎咬碎,最終選擇了後者。

  奴隸場那些腥風血雨鍛造出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沈烺,暴虐,嗜血,殺伐決斷,讓他擁有最勇猛的力量,也擁有最強大的生存能力,從馬前卒一步步走到車騎將軍的位置,所向披靡,無人能擋。

  往事一幕幕在腦海中浮現,身上的一道道疤讓他深刻地記得當初所有的屈辱和疼痛,可那些算的了什麽?

  他的阿沅找回來了,活生生地、漂漂亮亮地站在他麵前,所有的一切都值得。

  沈烺看著滿頭珠翠的妹妹,注意到她纖薄柔軟的耳垂,上麵垂著一枚小小的綠鬆石耳墜,聲音沙啞著,“哥哥能不能看看,你耳後的那顆朱砂痣?”

  他有異於常人的謹慎,不是不信,隻想多一道說服自己的證據,好像隻有親眼看到那顆痣才能給足自己安全感,讓他真真切切體會到,這一切不是一場夢,眼前的阿沅是真實的。

  阮阮哭得梨花帶雨,連連點頭去拆自己的耳夾,“我給哥哥看。”

  沈烺看到她指尖輕輕一按,便將耳垂上的墜飾卸下來,不禁一笑,果然還是那個膽小怕疼的妹妹,連耳洞都不敢穿。

  傅臻早早便趕回了玉照宮,其實早在沈烺抬腳入宮門的那一刻,底下人便將此事稟到了禦書房。

  廊廡下這一幕、兄妹倆的對話,都完完整整地落入他耳中。

  實難想到,沈烺找了近十年的妹妹,竟然就在他的身邊。

  傅臻詫異之餘,又對自己的後知後覺深深自惱。

  鷂鷹傳信過來的當晚,似乎還同她提過一次沈烺,那晚因鄭侯在外哭鬧,他想讓她安心睡個好覺,因而封住了她的聽穴。

  倘若那日沒有外麵的汙糟事,他看到鷂鷹,說不準會告訴她關於沈烺的一些事情,也許能夠幫助她早日想起自己的家人。

  傅臻站在花窗後,長長地歎了口氣,罷了,這世間沒那麽多如果,冥冥中自有天意安排。

  老天爺讓沈烺從奴隸場活下來,那麽多的死士偏偏派他來殺自己,他看著那個還沒有自己年紀大的少年一身鋼筋鐵骨,仿佛看到自己的影子。

  其實他們是有些相像的,同樣殘忍的心性,同樣壓不跨的脊梁,傅臻鬼使神差地,就想留他一條命,想看看他能夠走多遠。這麽多年,沈烺的確沒有讓他失望過。

  從前傅臻揶揄過他,他們到底是有幾分不一樣的,就在於沈烺有弱點,而他傅臻永遠不會有。

  結果老天爺追趕著來打他的臉,讓沈烺的妹妹歪打正著地來到他身邊,從地獄到人間,從刀山油鍋到紅牆歡海,這輩子,他是被她死死拿捏住了。

  兄妹相聚,這麽多年該有許多話說才是,傅臻本不願上前攪擾,眸光一瞥卻看到小姑娘卸下自己的耳夾,應該是給沈烺看她耳後的朱砂痣。

  兩人湊得實在太近。

  傅臻心裏莫名地一沉,攥緊了手掌,抬腳便往廊廡的方向走。

  方才他站在磚雕花窗之後,宮人皆不知皇帝在此,此刻見他一身玄金龍袍闊步上前,寬大的袍角隨著腳步踢踏獵獵作響,趕忙齊齊屈身行禮。

  沈烺與阮阮在廊下聽到動靜,兩人齊齊轉過頭來,傅臻已經寒著臉大步走到近前,不動聲色地伸出手來,將阮阮拉到自己身邊。

  擅闖玉照宮是重罪,沈烺也認了,掀袍叩拜道:“臣無詔闖宮,請陛下降罪。”

  阮阮怕哥哥被罰,心急地拉住傅臻的衣袖,“陛下,沈將軍他是……”

  “朕方才都聽到了,”傅臻看著阮阮通紅的眼眶,壓下心中的鬱氣,語氣還是偏於溫和的,隨即又偏過頭來掃一眼沈烺,冷笑一聲,“提前同朕說一聲,朕會不讓你見妹妹麽?”

  沈烺眸中閃過一絲黯然,低眸道:“臣來時心裏也沒底,沒有十拿九穩的把握,哪敢提前告知陛下?直到方才親眼見到阿沅,才敢確認。”

  傅臻輕笑一聲:“阿沅?”

  沈烺頷首,“臣的妹妹,也就是皇後娘娘,本名喚作沈沅,沅江的沅字。”

  傅臻唇角的笑意微微停滯了片刻,隻覺得心口被揪得一緊。

  掌心裏有一隻綿軟溫熱的小手,他雖緊緊握住,卻覺得廊下風涼颼颼地從手心穿了個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