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一同去報官
作者:琉璃月色      更新:2021-05-19 20:58      字數:2163
  那婦人氣勢洶洶的看著她,目光凜冽,幾乎要穿透孟佳佳。

  而聽著孟佳佳反駁,她更是氣的笑出聲來,“那你說說,究竟是甚麽原因?!”

  “若是說不清楚,休要怪我們帶著你去見官!”

  孟佳佳緩緩彎下身子,一點兒一點兒的將地上的白米盡數挑揀起來。她挑揀的很細,盡力保證自個兒手中的米粒沒有一隻黑色小蟲。

  與此同時,孟佳佳也輕聲開口道,“若是我的猜測不錯,一會兒即便是大娘你們不帶著我去見官,我也是登時便要報官了。”

  那婦人聽得孟佳佳此言,暫且一愣,竟也被孟佳佳的做法吸引住,暫且沒有出聲了。

  隻是一會兒的功夫,孟佳佳便在手中撿了一小把米來。

  她目光帶著堅定,旋即站起身來,又穿過人群,走到沒有任何一粒米灑落的地方。

  接著,孟佳佳又彎下腰身,將剛剛挑揀好的白米放在地上。

  這事兒似乎是做的沒有什麽邏輯,可是在場的人,目光卻都凝聚在孟佳佳身上。

  所有人都是一臉疑惑,唯有林長卿,麵上露出幾分深思的意味。

  孟佳佳放下了白米,便輕聲道,“諸位若是信我,便請看。”

  眾人紛紛將目光挪過去,仔仔細細的看著這剛剛放好的小小一堆白米。

  然而僅僅是一會兒的功夫,所有人的麵色卻都震驚起來。

  那白米原本還是好端端的在原處,離米堆之中密密麻麻的黑色小蟲有很遠的距離。可是,僅僅是一會兒的功夫,在場的所有人便見著那米堆之中的黑色小蟲,竟似乎是分出了一部分,朝著那一小堆白米爬去。

  隻是片刻,那方才被孟佳佳分出來的小小一堆白米,便已然被黑色小蟲侵入其中。

  孟佳佳內心暗歎一聲,雖說是發現了緣由,可是心中卻沒有絲毫的喜悅。

  這事情當真是如此,便說明,盯上他們林家之人的手段,可謂是並不簡單。

  今日那米中的香氣極為清淡,是尋常之人根本難以聞到的那種。若非孟佳佳的嗅覺天生就要相較常人更加敏銳些許,在今日這亂哄哄的場景之下,隻怕當真是百口莫辯。

  而去報官,乃是一群人去告一家人,衙門究竟能否認真查探,也是未知的事情。

  如今好在……孟佳佳已經知道了緣由。

  在場的眾人麵色皆是震驚。

  孟佳佳緩了口氣,便站起身來,朝著在場眾人,口中朗聲道,“諸位,如此,是否可以證明我林家的米,原本應當是沒有生蟲的?”

  尋常白米之中生出的蟲子,隻是普通的肉蟲。一旦將米之中的肉蟲挑出來,這肉蟲也不會緊緊跟著白米去走。

  可是如今,竟似乎是這白米可以引蟲一般。

  孟佳佳此時的心中猜測,便是那天將所有袋子中的米盡數翻了一遍的人。

  這香氣極淡,隻有湊得很近才可以聞到。

  孟佳佳猜想,應當是那人的香氣,使了不知甚麽法子,使得香氣沾染在白米之上之後,還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夠彌散出去。

  而林家那日,隻是又過了不到一個時辰便將剩餘所有的白米盡數賣出,自然就趕不上蟲子聚集的時候。

  在場之人裏,那為首的婦人似乎是被這一幕狠狠地驚道,麵色上充滿著怔楞,同時也帶著些許恐懼。

  這這……這蟲子難不成是邪了門的?!

  她當即狠狠一甩衣袖,“這米便算是我吃了虧!不需要你們賠償銀子,這米老婆子我也不要了!”

  然而她此時說得這話,孟佳佳又如何能夠同意?

  這人才是這些白米中受害最大的人,這會兒孟佳佳急著去報官,怎麽能夠放過這樣一位苦主。

  她當即出聲道,“大娘!您不可這會兒便離開,還要與我一同去報官!”

  那婦人甩了甩頭,直接便要離開。

  林長卿適時的攔在這人的麵前。

  林長卿接著孟佳佳的話道,“大娘,您如今也見著了,我們林家這米,許是被人動了手腳。那麽如今最關鍵的事兒,並且是我林家是否要賠償銀錢給你們的事兒,而是找出那動了林家之人的手腳,究竟是甚麽人。”

  這婦人連連搖頭,“老婆子我不懂這些事兒!總之這些銀子我是不要了,就算是白給了你們!至於你們要去報官,愛怎麽報怎麽報,老婆子我根本管不著!”

  她已然是這麽個歲數,常常跟在自家夫人身邊兒。

  而自家夫人信佛,她耳濡目染的,對於鬼神之言極為相信。

  如今這米和蟲子仿佛中了邪一樣,又偏偏是在她一時聽了別人的話做了虧心事吃了不少回扣的時候,她第一瞬間的反應,便是自個兒遭了報應。

  在這種情況下,怎麽可能跟著孟佳佳,繼續糾纏在這件事兒裏。

  所謂是“破財消災”,這婦人心中想的便是,若是她不要那銀子了,便能安安穩穩的將這事兒順過去了。

  然而林長卿絲毫不知曉這婦人心中想法。

  而且目前這般情況,即便是林長卿知曉,也斷然不會輕易的放這人離開。

  林長卿搖了搖頭,接著道,“可大娘,你雖然此時說著不要我林家的銀子,但你乃是這事件之中的受害者。對於我林家去報官此事來說,是一位證人。”

  那婦人還要推拒,人群之中卻有一位溫溫柔柔的姑娘開了口。

  “咱們既然都是在這兒買了米的,也都是受害者。這位公子,這“證人”,應當不分大小吧?”

  林長卿點頭,“自然是不分,隻不過這位大娘買的米實在是多,極為重要。若是沒有這位大娘,隻怕也難以找到幕後真凶,真正的賠給諸位銀子。”

  在林長卿口中,便將這事兒暗暗偷換了概念。

  直接將“找真凶”與“賠銀子”這事兒聯係起來,輕而易舉的便煽動了在場之人的情緒。

  他們都不是富貴人家的仆從,手裏頭有的銀子,都是辛辛苦苦的幹苦力亦或是織布穿針得來的,當真是一分錢都揮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