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擊鼓鳴冤
作者:可樂貓      更新:2021-03-02 15:15      字數:2214
  江奕初說:“我爹很生氣,我也以為本該有大冤案看的,結果是烏龍局。”

  朱允承抹了一把汗:“烏龍就烏龍吧,給三十板子教訓一下,免得下次再鬧。”

  江奕初說:“正是。”

  他早上本來一早就起來讀書,準備上學的,結果遇到有人擊鼓鳴冤,才特地跑去前麵看的。

  沒想到看了半天,沒什麽冤情,連原告人都沒來,這不是鬧著玩呢嘛。

  所以江奕初也就沒旁聽下去,來學堂了。

  進來的時候還意外撞見了衛南枝。

  江奕初想到這裏,就說了:“對了,我剛才還碰到一個小丫頭,躲在樹叢後麵看你們踢球,說是迷了路,就是那天你撞到的那個。”

  朱允承聽了前半句就已經得意洋洋,大笑著說道:“哈哈,又是女學那邊的女孩子吧,小爺我就知道,一定是來看我們黃楊二少的!”

  雖說他年歲不大,跟江奕初一般,今年虛歲九歲,但是模樣生得俊俏,學堂裏都說他跟江奕初是黃楊二少。

  江奕初對這個名號嫌棄至極,但無奈朱允承極其滿意這個稱號,日日都掛在嘴邊。

  朱允承說了前半句,才驀的反應過來:“你說誰?”

  “就前天那個小丫頭啊,下學的時候在縣衙門口你撞到的那個。”

  朱允承有點嫌棄江奕初,年紀不大,總端著個老學究的樣子,一本正經,一點都不好玩。

  但朱允承此時更在乎的是另外一件事:“那個給我塗藥膏的小丫頭?”

  雖然小丫頭看著也五六歲了,在外人眼裏,也還是小孩。

  但是在同為小孩的朱允承眼裏,他跟江奕初可要比衛南枝大上好幾歲呢!

  可不就得叫她小丫頭。

  朱允承急切地拉著江奕初問道:“她往哪兒去了?快!帶我去找她!”

  江奕初看著自己被抓皺的袖子,有些不悅,也不解:“你找她做什麽?”

  朱允承嗐的一聲,才說:“那天我不是手擦破皮了嗎?那丫頭就給塗了些藥膏,也不知道是什麽藥膏,效果奇好,第二天醒來傷口就愈合了,不光是摔傷的,連我之前打架弄出來的傷也好了!”

  說著,生怕江奕初不信,還主動伸出手來給江奕初看:“喏,今天都結痂了。”

  這藥膏可太好用了,朱允承正想著什麽時候遇到衛南枝,一定找她討要方子呢。

  江奕初知道朱允承家裏是軍中的,遇到這等上好的金瘡藥,自然不能放過。

  這等藥物放在軍中,那是有大用處的。

  於是,兩個錦衣少年拔腿就往剛才衛南枝離開的方向跑去。

  隻可惜衛南枝腳步匆匆,早已經不見了人影。

  江奕初跟朱允承在門口問了守門的大爺,守門的大爺回想了一下:“好像是往那邊去了吧。”

  是縣衙的方向。

  此時江奕初跟朱允承還沒有多想,隻想著現在趕緊追上,說不定能夠找到衛南枝。

  他們緊趕慢趕的時候,衛南枝更是腳下生風。

  她現在很需要一雙跟巧娘一樣能夠跑的更快的鞋子,好趕緊跑回縣衙去。

  縣衙裏,江縣令頗為頭疼,底下這一群鄉民,除了黃山坡村的裏正楊正之外,其他的人都是鬥大的字不識得一籮筐。

  他們根本不知道擊鼓鳴冤還有這樣的說法,江縣令現在是左右為難。

  打板子吧,這都是無辜的百姓,而且還不是苦主本人,似乎有些刻薄了。

  但是不打吧,開了這個頭,以後人人都來敲鼓怎麽辦?

  楊裏正沉默半晌,下定決心說道:“大人,這鼓是我敲的,三十大板我來受。”

  那兩個村民頓時如坐針氈,拉著楊裏正的手說:“裏正,這可不行,今日衛家那丫頭不在,苦主也該是我們。”

  雖說他們剛開始隻想做個旁證的證人,但是如今要打告狀的板子,總不能讓裏正幫他們受吧?

  黃山坡村的村民,包括昨日的廖婆子,之所以這麽信服裏正的話,也是因為楊正身為裏正,為人正直,做事公允,頗得村民愛戴。

  兩個同為苦主的村民自然不能眼睜睜地看著裏正被打,便要求自己受了。

  李氏老夫婦互相攙著站在一邊,默默垂淚,他們也不知道還有這樣的規矩。

  江縣令百般糾結,終於還是拿起了令牌:“楊正,你身為黃山坡村裏正,理當管束村民,今日既尋不到苦主本人,那就由你來承擔這鳴冤之刑,你可認?”

  楊裏正臉色如常:“理當如此。”

  江縣令點點頭,倒是對這個小小的裏正有些敬佩,但手裏的令牌也即將丟下。

  衛南枝剛踏進縣衙大門,就見到這一幕,連忙飛奔進來:“縣令大人稍等,告狀的是我……是民女,刑罰應當由我來承受。”

  衛南枝跑的這樣急,就是才想起來,在離開京城之前,娘為了給爹伸冤,也去過大理寺擊鼓鳴冤。

  之後自然是被打了三十大板,也因為這樣,趙月娘的身子才越發的敗壞。

  衛南枝扶著膝蓋,氣喘籲籲,見衙門裏的人都瞧她,連忙去楊裏正身旁跪著,稟明情況。

  “仙林大人,小女名叫衛南枝,乃是本案的原告,狀告曹大夫夫婦賣假藥害我娘親。”

  衛南枝鼓起勇氣對江縣令說道。

  江縣令有些發怔,因著擊鼓鳴冤是無論對錯,先打上三十大板,所以他還未曾了解案情,隻聽楊裏正說原告不在,倒是不知道原告竟然是個小姑娘。

  楊裏正連忙請李婆婆他們把衛南枝拉走,自己急忙稟告江縣令:“縣令大人,原是草民不懂規矩,這丫頭年歲還小,剛到村裏就被曹氏夫婦謀害,自是我做裏正的責任,刑罰理應由我來受。”

  縣衙大堂裏,江縣令更為難了,他對楊正頗為看好,能打苦主自然是打苦主。

  可萬萬沒想到這苦主才是個五六歲的小丫頭,這如何打得下板子?

  大人挨上三十板子都要去了半條命,這小丫頭還能有活頭?

  衛南枝見楊裏正跟她爭搶,心裏一暖,但是越是這樣,她便越是不能讓裏正替她受罪。

  況且,她還有法子免於受刑,這個卻是楊裏正不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