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1章:庭審現場
作者:梧桐淚      更新:2021-02-28 15:41      字數:3678
  鍾寧在進去之前就拿出手機訂最快去加拿大的機票,訂了兩張後來又改成了三張,最後還是把自己的那一張退了。

  因為他清楚老板和顏染姐都要去,公司他就必須得在。隨後才進去了。

  ……

  法庭是一個格外莊重肅穆的地方,他們剛剛一進去諾大的國徽就掛在正中央。那是象征著正義與法治的標誌。

  以為中心法官席在正中間,旁邊是陪審席。左右兩邊放著兩個大大的黑色的法庭音箱。法官席的側後方還有攝像機。這個攝像機主要是給嫌疑人用的,對準的是嫌疑人。

  法官席的右側是公訴席,左側是辯護席。公訴席和辯護席也都有攝像機對著對方。法庭是采取全麵監控的。正對著法官席的是嫌疑人席,四個方位圍成的中間則是書記員席。

  書記員席左右還放有小型機櫃和打印機,因為法庭裏的書記員主要負責的就是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旁聽席也同樣正對著國輝,正對著法官席。旁聽席一共有40個座位。

  雖然要求到場的光是受害者家屬都已經遠遠超過這個數量,但是法庭還是選擇了控製人數。

  隻允許四十個人出席旁聽,所以經過商議之後,受害者家屬每家都讓一個人代表。所以外麵還有做許多受害者家屬一直守在門口。

  觀眾從中間一分為二,中間也有一個大大的攝像機,是對著法官席的。這些都是為了力求做到公平公正,監督在場的每一個人。

  顧顏殤蘇顏染鍾寧莫然薛凝莫黎東夏天他們七個人基本上就已經把第一排的位置占了一大半。

  法官和其他人還沒有進來,隻是這些受害者的家屬代表旁聽席的座位慢慢的坐滿了。

  等待的時間並不是很久,畢竟大家都是按時出席的。法庭是一個特別嚴肅的地方,當然也會是準時準點的開始。

  因為現場的都是受害者家屬對犯罪嫌疑人是格外的憎恨和厭惡的。所以說,大家一進來,有的人就開始罵起來。直到法官都已經進來了,也沒有完全的安靜下來。

  "砰砰砰!"法官嚴肅的用法槌敲了三下桌子,讓大家安靜下來。

  陪審員其他人員也都陸續就坐,一切都按著正常的順序進行著。

  "砰!"一聲法槌音響起"帶嫌疑人入場。"

  法官說完這句話,不到一會兒,有幾名法警就將嫌疑人押送入場,梁振勻穿著嫌疑人標配的黃色馬甲在法警的陪同下走入了嫌疑人席。

  短短不到十天的時間,他整個人已經從以前精神飽滿的樣子,整個人形同枯槁。

  不知道是精神狀態的原因還是真的在這段時間裏麵過的不好。好像瘦了一大圈,頭發也花白了。

  原本不到60歲的人,現在仿佛一個耄耋老人一般。走路也需要人扶著。

  本來已經處於安靜狀態的陪審席,見到那個殺人如麻的犯罪嫌疑人進來,又開始躁動不安起來。

  "砰!肅靜!"

  然後書記員開始宣讀法庭紀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規定,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旁聽:"

  "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正在監外服刑的人即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人。"

  "攜帶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一、旁聽人員必須保持肅靜,不準鼓掌,喧嘩吵鬧,不得有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二、旁聽人員不得隨便走動,不得進入審判區。"

  "三、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經審判長同意不得發言,提問,發言時應當起立,注意文明禮貌不允許攻擊辱罵他人。"

  "四、未經法庭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錄音,攝影,錄像。五、不允許吸煙和隨地吐痰。"

  "六、關閉尋呼機,移動電話和其他通訊設備。對違反法庭紀律的法庭將給予口頭警告訓誡,"

  "不聽勸告的,經審判長決定可以沒收錄音錄像,攝影器材,責令退出法庭。"

  "或者經院長批準予以罰款,拘留,對於哄鬧,衝擊法庭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書記員是一個高大挺拔的中年男子,嚴肅的宣讀完法庭的紀律後,向法官示意,然後坐了下來。

  進行到了詢問嫌疑人的階段。

  審判長:你的姓名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單位住址以及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

  梁振勻聽見審判長的問話,整個人恍惚了一下,好多年沒有人問過這樣的問題了。

  "梁先生~"旁邊他的代表律師忍不住提醒了一下,讓他趕緊回答審判長的問話。

  "梁振勻,59歲,B市本地,文化程度初中沒念完,前任梁氏集團董事長。"

  審判長:你何時因何事被逮捕?

  法庭審判是有嚴格的順序的,所以隻能按照順序一步一步的慢慢來。

  詢問過後就開始舉證質證,吳青和其他幾名證人包括逃到國外去的被鍾寧帶回國來的杜駿也都一個一個上天做了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條的規定被告人享有辯護的權利除了你所委托的辯護人之外我也有權利為自己辯護嫌疑人聽清楚了嗎?"

  進行到下一步法庭辯論了,審判長繼續向嫌疑人提醒他說清楚他的權利。

  "再問一遍,嫌疑人,你聽清楚了嗎?"他沒有回答,所以審判長又問了一遍。

  梁振勻點點頭"聽清楚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93條的規定被告人在法庭辯論結束以後對案件有什麽意見和要求有做最後陳述的權利。你聽清楚了嗎?"

  審判長再一次向他明白他所擁有的權利。

  "聽清楚了。"他在一次回答,可是聲音越來越小。

  "在法庭調查階段,控辯雙方應該遵守以下規則:……"書記員再一次向大家明確規則,比如說不得引誘,威脅證人等等。

  審判長:下麵有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站了起來。"被告人梁振勻,男,19xx年XX月xx日,漢族,小學文化……2020年……"

  由於他在幾十年來犯的罪不是一條兩條。而是高達整整的15頁紙才能夠列舉完的罪狀。

  公訴人光是說明他的罪行就花了不少的時間,然後還要說明,什麽時間,什麽地點被批準逮捕的之類的。

  所以公訴人前後前後後用了最起碼半個小時的時間來說清楚這個事情。

  審判長:被告人,剛剛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指控的事實與你收到的起訴書一樣嗎?這個人本席再問一次是否一致。

  "一致……"梁振勻點點頭。

  "接下來請你詳細講述事發經過"

  該來的終究還是來了,蘇顏染聽到審判長這句話,手不自覺的握緊了旁邊的椅子扶手。

  大家都同時看向她,蘇顏染卻隻是一直盯著在嫌疑人席上的梁振勻。

  顧顏殤將她的手拿起來,放到自己的手心裏麵,緊緊的握緊。

  此時此刻,他需要給她力量,也需要從她那裏得到力量。他們是相互取暖的人。

  梁振勻還是交代了,自從被捕之後,他再也對生沒有了任何的希望。

  其實不僅僅是顧顏殤和蘇顏染,包括其他在做的其他的被害者家屬,每一個人聽著他詳細講述自己如何剝奪了他人生命的時候。

  除了憤怒,難過,心痛之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來自於人心的涼薄與殘忍,他們之間沒有深仇大恨。

  僅僅隻是有利益的衝突所以就成為了他利益的犧牲品而已。

  聽著他一件一件地講述自己的最新,直到講到顧顏殤的父母和蘇顏染的父母。

  "顧清遠夫妻買下了華新園的那塊地皮,打算用來修學校,我希望他們能夠把那個地方賣給我,因為下麵埋藏著三十幾具屍體。"

  "但是他們卻死活不願意,不管我出再高的價錢,他們也不同意把那塊地皮給我。我也是沒有辦法我實在過於害怕事情暴露。"

  "所以故意顧了一個大貨車司機知道了一場車禍。本來打算讓他們一家三口都死於這場車禍當中。"

  "結果沒有想到我低估了他們作為父母對於孩子的疼愛,兩個人都用自己的身體護住了孩子所以現在才有了YR集團的總裁顧顏殤。"

  他說著說著,不知道為什麽,莫名其妙的就笑了。隻是那笑容看起來不是喜悅,也不是悲哀。

  就是一種莫名其妙的笑。不知道是他在笑誰還是在笑自己。

  "說到他們夫妻倆,我又想到蘇氏集團的蘇誠夫妻倆,其實我對他們夫妻倆是很不錯的。也挺佩服。"

  "但是偏偏蘇誠和顧清遠是至交好友。讓我更加沒有想到的是,蘇誠自從顧清遠的葬禮之後,就一直懷疑他們不是正常的車禍死亡。"

  "一直在窮追不舍的追查,關鍵是最後還真的被他查出了點什麽。還有華興園那一塊地皮是他使用計謀在招標會的時候從我的手裏奪走了。"

  "於是我很敏感的覺察到了他一定知道了什麽。其實我一開始沒有打算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