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章 再有冤案
作者:文浩晚漁      更新:2020-12-28 05:51      字數:4336
  那鐵釘拔出後,足有3寸長,在場的人無不驚訝。

  再驗吳氏屍身,隻見其麵色灰黑,剖開腹腔,五髒俱黑又剖開胃髒,裏邊還有未消化完的煙渣和木鱉子殘渣,於是仵作稟報:“死者是食用煙渣和木鱉子中毒致死。”

  第二天上午,許仲元升堂,命帶上樂氏,樂氏被兩個差役押上大堂。

  許大人一拍驚堂木,怒喝:“惡婦樂氏,昨日驗屍,阿貓係鐵釘穿腦而死,你還有何話說?”

  “小媚豬”仍裝作無辜狀,說:“民女自公爹拷打阿貓後,與阿貓再無往來,是誰下的毒手,民女委實不知。”

  “傳車夫劉振堂!”許仲元喝道。劉振堂在堂上說;“那天夜裏小人鬧肚子,起來上茅廁,剛蹲下,忽聽阿貓一聲慘叫,小人提起褲子一看,見樂氏從阿貓屋裏溜出來。”

  許大人喝問:“惡婦,還有話說嗎?”

  樂氏仍狡辯:“民女決無此事,劉振堂誣陷民女,請大人作主啊!”

  許仲元並不理會她,而是問道“惡婦,吳氏是煙渣加木鱉子中毒而死,你如何下毒的,快快從實招來!”

  “民女不食旱煙,何來煙渣?更不知木鱉子是何物,實在是冤枉啊!”

  “還敢狡辯,傳吳祥上堂。”

  吳祥上堂說:“小人走遍了縣城藥鋪,在一家叫一生堂的藥店裏找到一份流水賬,上麵寫著:某年某月某日,陳府樂氏購煙渣三錢,木鱉子一錢,時間正好在吳氏死亡之前。”

  此時,“小媚豬”在人證物證麵前,竟撒起潑來。

  許仲元大怒,命上大刑,幾個衙役如狼似虎般地圍上來,“小媚豬”傻了眼,有氣無力地連呼:“我招,我全招。”

  這樣,一場因家族“內亂”引起的疑案,終於真相大白了。

  樂氏和陳湧金等一班惡人落得了罪有應得的下常一時間,慈洛陽街頭巷尾無不議論紛紛,人們對“小媚豬”這個惡毒的女人恨之入骨,都說,本來好端端的一個人家,皆因這個貪得無厭的女人,弄得家破人亡。

  貪欲吃人,世人真應引以為戒啊!

  “這個案子洛陽縣令寧宏有沒有受到朝廷的責罰,但是犯在我的手裏,這一次洛陽縣令寧宏必死在我手中。”

  郅正自信一笑。

  “大人,請看這份卷宗。”

  林一子又拿出一份卷宗給郅正看。

  “好。”

  郅正接過低頭看著卷宗上的案情:

  兩年前元狩年間,洛陽福清縣鯉尾鄉,有一大戶人家,主人叫俞世富,妻子早喪,身邊隻有一女,名叫桂香。

  桂香模樣秀麗,自幼與東張首富楊必昌兒子奕清訂親。

  如今年已十八,楊家定下吉期迎娶。

  俞世富急忙籌辦妝奩,請福州三元店金匠嫩俤到家中製作金銀首飾。

  嫩俤技藝嫻熟,很快就替俞家打造了36件金銀首飾,巧製了一支“龍鳳金耳扒”。

  這支“龍鳳金耳扒”盤龍附鳳,玲瓏細巧,光彩奪目,令人見了,讚不絕口。

  嫁期到了,這一日,俞世富的胞姐帶了兒子陳明亮一清早就趕來賀喜。

  她對世富說道:“弟弟,桂香出嫁,阿姐家貧,無甚饋贈,隻有阿亮手上戴著一隻祖傳的血蛙玉鐲,是我過去陪嫁之物,今日送給桂香,聊表心意。”

  當下陳明亮取下玉鐲,給了表妹。桂香又高興又感激,便上前向姑母、表兄施禮道謝。

  結婚這天,楊家懸燈結彩,大辦筵席,迎接賓客。

  午牌時分,在鼓樂聲中,一頂花轎緩緩進了東張,花轎後麵,跟著一長串的妝奩,足足有半裏路長。

  看熱鬧的人山人海,誇讚之聲不絕於耳。

  就在這人群之中,有個名叫史文龍的,洛陽海口人,是個慣盜,他聽人誇說嫁妝裏有36件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就垂涎三尺。

  花轎抬進楊家,史文龍也尾隨到楊家門外。

  當他聽說楊家宴請賓客,不論親疏鄉鄰,隻要備份薄禮,皆可入席,便心生一計,走到賀儀房裏,向賬房先生說道:“有勞先生,賀禮在此,煩請收下。”

  賬房先生打量了一下史文龍,覺得並不相識,疑惑地問道:“敢問客官,不知與楊家是何緣分?”

  史文龍一本正經地答道:“先父龍一飛,與必昌伯乃是世交。

  小侄龍文史在外經商,今日回來喜逢奕清兄燕爾佳期,特來賀喜。”

  說罷,遞上賀儀一包,賬房先生接過,在賀儀簿上記下:第六百六十三號龍文史。

  入夜,喜氣洋洋的楊家,堂上堂下,燈火輝煌。

  酒席上杯盞交錯,猜拳喝令,笑聲陣陣。史文龍坐在花廳角落,那雙賊眼滴溜亂轉。

  幾道菜後,按鄉間俗例,新郎楊奕清跟在父母後麵,正一桌一桌在向賓客敬酒。

  史文龍不免心驚,在楊必昌夫婦來到之前,他假托解手,悄悄地離桌而去。

  此刻,洞房裏隻有新娘桂香一人悶坐床沿。

  她本想掀開大紅頭蓋,看看洞房裏的擺設,但想到鄉間風俗,隻有新郎才能揭開新娘的頭蓋,便忍住了。

  就在這時,她仿佛覺得有一個人影上了樓,她想掀蓋看看,又覺不便,想喊,又覺得不好意思開口,心裏七上八下的,很是不安。

  過了許久,酒席才散。

  新郎楊奕清滿麵春風,走進洞房,正要揭開新娘的頭蓋,隻聽新娘羞怯地問道:“官人,樓上可有住人?”楊奕清縮回欲要揭蓋的手答道:“樓上堆放雜物,並無人祝”桂香陡起恐懼,說:“剛才仿佛有人上樓。”

  楊奕清“哦”了一聲,就秉燭尋上樓去。

  桂香正忐忑不安地坐著,忽然聽見樓上“哎”了一聲,許久不見動靜。

  一會兒,新郎又秉燭下樓,桂香驚慌地問道:“剛才為何‘哎’了一聲?”新郎支吾道:“這……樓矮椽低,頭碰到瓦椽,因此‘哎’了一聲。”

  桂香信以為真,沒有再問。於是新郎替她揭開頭蓋,便就寢了。

  新婚之夜,兒女情長,自不必說

  。雞鳴頭遍,新郎爬了起來。

  桂香體貼地問他什麽地方不舒服?新郎故意吞吞吐吐,裝著難開口的樣子,說母親過於多心,擔心媳婦將貴重的妝奩收藏不妥……桂香是個聰明女子,聽話知音,她就把一個裝有36件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的紅箱子遞給新郎,說道:“婆婆意思,媳婦明白,也理應如此。”

  新郎喜出望外地說:“天色已明,我就送交母親保藏。”說完,走出門去。

  第二天是廟見之期,眼看日出高牆,還不見兒、媳前來拜見,楊必昌夫婦就親自來到洞房,問桂香,奕清是否還沒起來。

  桂香施禮答道:“他早已出去拜見雙親了。”楊必昌說:“沒見過啊!”桂香又接著說:“他還帶了金銀首飾和龍鳳耳扒,交給母親代為保存哩。”

  楊必昌夫婦一聽此言,叫聲:“不好!”趕緊派人四下尋找,直到晌午,還杳無蹤跡,弄得一家上下,人心惶惶,新娘桂香格外驚慌。

  午飯前,忽聽樓上驚叫一聲,隨即有個人滾將下來,一看,原來是鄰居阿九。

  阿九這幾天都在楊家幫忙,此時上樓取物,發現新郎楊奕清死在血泊之中,嚇得驚恐萬狀。

  楊必昌夫婦聽了早已魂飛魄散,衝上樓去,抱屍痛哭。哭了一會兒,楊必昌夫婦忽然抬頭見到臉如死色的桂香,就盤問她昨夜與新郎可否同房?知道不知道新郎被人殺死?桂香心裏暗忖,昨夜與自己同房的,肯定不是新郎了,但這樣的事怎麽說得出口?因此,隻是哀哀地啼哭。

  楊必昌心中懷疑,一再追問,桂香總是吞吞吐吐。

  這樣,楊必昌就認定桂香串通奸夫,盜財害命無疑,要拉她去見官,桂香隻喊著冤枉,卻說不出冤枉到底在哪裏。

  楊必昌把案告到洛陽縣衙。

  洛陽縣令寧宏聽說出了命案,不敢怠慢,立即升堂。

  楊必昌一口咬定,桂香串通奸夫,謀財害命。張孝派仵作前往東張驗屍之後,證實新郎確係被殺,便喝令桂香從實招來。

  桂香哭道:“官人被殺,奴委實一點不知,望大人高懸明鏡,洞察秋毫。”

  洛陽縣令寧宏連聲冷笑道:“洞房之夜你可曾見過丈夫?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可是你親手交給他,又是親自送他出門的?”桂香點頭承認。

  洛陽縣令寧宏接著說道:“既見過丈夫,又給了金銀首飾,並送他出洞房,那為何新郎卻被殺死樓上?”

  桂香被問得瞠目結舌,答不上來。

  洛陽縣令寧宏怒道:“洞房之內並無外人,新郎被殺死樓上,必定是你與奸夫同謀,不然又作何解釋?”

  隨即喝令拶指———將桂香的手指用五根小木棍夾緊,痛得她渾身冒汗,摔倒堂上,戴在手上的血蛙玉鐲也跌落在地。

  洛陽縣令寧家瞧見,問道:“這是何物?”桂香有氣無力地回答:“血蛙玉鐲。”

  “為何隻有一隻?

  ”“這一隻是表兄所贈。”

  洛陽縣令寧宏又問她表兄姓名,家住何處?

  俞桂香隻得一一回答。

  誰知洛陽縣令寧宏聽後奸笑一聲,立即派皂役拘拿桂香表兄陳明亮。

  表兄陳明亮家住福清西門街,不一會,皂役就把他拘到堂上。

  洛陽縣令寧宏劈頭喝道:“大膽陳明亮,竟敢與表妹俞桂香通奸,盜去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又殺死楊奕清,狗膽包天,快快從實招來!”

  陳明亮愕然半晌,不知所措,隨即大喊冤枉,說明決無此事。

  洛陽縣令寧宏冷笑道:“贓證在此,還敢狡辯!”隨即拿出血蛙玉鐲給他辨認。

  陳明亮說道:“這是家母給表妹添箱之物,怎算是通奸罪證?”

  洛陽縣令寧宏道:“桂香說是你所贈,你說是母親所贈,前言不對後語,看來不動大刑,你是不會招的。”

  說罷喝令將陳明亮重打四十大板。

  陳明亮被打得皮開肉綻,疼痛難當,隻好胡亂招認,桂香也被強拉著畫了口供。

  這飛來橫禍,俞世富姐弟連做夢也不會想到,急得他們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

  經與族人商量之後,決定一齊奔赴長安上告。

  可是長安令李俊為人昏庸,看了洛陽縣審理的案卷,認為洛陽縣審得有道理,便駁回狀詞。

  俞、陳兩家不服,又向按司上訴。

  按司楊尚顯邀來中大夫、上大夫,進行三堂“會審”,還請長安令李竣洛陽縣令寧宏、閩縣知縣王紹蘭等一些官員在旁“觀審”。

  公堂威嚴肅殺,一聲吆喝,皂役如狼似虎,把桂香與她表兄陳明亮帶了上來。

  過去的衙門有條規矩,喊冤者要先受酷刑。

  陳明亮喊一聲冤,按司立即喝令將他拖下杖責。

  一會兒,陳明亮渾身鮮血,皮開肉綻,被拖上堂來。

  桂香見表兄這等模樣,早嚇得魂飛魄散,她想,招供成死罪,翻供也會斃於杖下,橫豎都是一死,不如屈招,免得皮肉受苦。

  於是,當按司審過陳明亮,又來問她時,竟哭哭啼啼地供認了。

  陳明亮一聽,感到很意外,便大罵桂香。

  按司並不理睬,叫桂香畫了供,仍依原判,吩咐將犯人帶下,待部文下來,依律論斬。

  這時,觀審的長安令、洛陽縣令縣官員如釋重負,按司也覺得此案審得順遂,但他又故意動問會審各官還有何高見,那些官員隻唯唯諾諾,一意奉迎。

  隻有閩縣王紹蘭一直在旁默默沉思,此時見按司發問,便提出三點質疑:一,金銀首飾與“龍鳳金耳扒”真贓未獲,怎能就斷他們盜財?

  二,俞、陳兩人既係通奸同謀,為何兩人不是當場被捉?俞桂香為何又坐以待擒?

  三,再細看兩人外貌舉止,一個是文弱書生,一個是閨門弱秀,豈是行凶之人?

  因此,原判顯係濫刑取供,草菅人命。

  王紹蘭幾句話,說得長安令李竣福洛陽縣令寧宏瞠目結舌,氣得臉上一陣紅一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