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章 我們要互相虧欠
作者:顧夕桐      更新:2020-12-26 09:00      字數:2219
  所以說,張大俠,你到底為什麽這麽想不開,要四處去招惹一堆桃花債?混江湖的姐姐們,豈是你拍拍屁股就能躲得過去的?

  “我記得這一段,但當年看的時候還太年輕,更願意看主角打打殺殺,兒女情長什麽的,一向都是草草掠過幾眼——其實憑我當年的年紀,就算我真的耐著性子好好讀,也不一定能讀懂。”我攤攤手,“至於這本書的結局,更是讓我倍感迷惑——周姑娘怎麽就不聲不響地突然出現在窗外了呢,前文也沒個交代,就跟突然鬧鬼一樣,怪嚇人的。現在想想的話,可能,就是主角的幻想?”

  “物是人非。當年第一版結局中,倒也沒有這麽突然的一段,隻在畫眉那裏便結束了,之後新修的結局,也許與作者的境遇有關,不必多想。”沈慕容淡淡笑了笑,“我也隻是借了一下這個結局,有感而發。周姑娘說完這句話之後,張大俠有些緊張,問她想讓他做什麽事,周姑娘說,這時候她還沒想到,但等到哪天,他跟趙姑娘拜堂成親的時候,她說不定就能想到了——倒也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風水輪流轉吧,這個結局。以前那個時候我沒看懂,現在能看懂了,也不覺得有多好,甚至還覺得有點堵。”我皺了皺眉頭,突然又想起來,“說起來,這跟我們有什麽關係嗎?”

  “有。”他低頭抿了一口茶,目光輕柔地落在我身上,“隻要周姑娘不說,張大俠就始終欠著她一件事,對麽?”

  我下意識地點了點頭。

  他收斂起笑意,但目光依舊溫柔地看著我。

  “那我不也是,一輩子都欠著你麽?”

  ——我真的忘記當時我的第一反應是什麽了。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隻覺得腦子裏一片空白,是真的一片空白,幹幹淨淨的,什麽雜念都沒有,就像突然摁下了一個清除按鈕一樣地,讓我停止了思考。

  不必說大腦停止思考,事實上,我始終懷疑,在那一刻,我連心跳都漏跳了好幾拍。

  而在此之後,我才漸漸反應了過來;或者說,我的身體,才漸漸恢複了過來。

  然後我瞬間就臉紅了起來。

  不要覺得文學作品裏寫的“臉呼地一下燒了起來”是誇張。事實上,當你受到一些讓你血脈僨張,或者小鹿亂撞的刺激時,你能清晰地感知到,你全身的血液都像是往你的臉頰上奔湧過去,你甚至還會感受到你的眼睛都跟著滾燙起來——所以說,我一直很喜歡“crush“這個詞,真正的迷戀發生時,確實有著摧枯拉朽之勢,能夠橫掃**,縱橫四海,擊潰你所有的防線。

  我張了張嘴,想要說點什麽,卻發現自己什麽都說不出來。

  我確實是存著自己的私心的。

  有一句歌詞是,我們要互相虧欠,我們要藕斷絲連。原先我聽著,難免還會皺起眉頭,不是覺得這詞矯情,而是覺得,何必呢,光明正大的談個戀愛不好麽,過去的既然都過去了,也沒什麽可能了,那放下不好麽,何必要為難自己?然而確實是,事非經過不知難,板子不打到自己身上,永遠是不知道痛的。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在我人生中前二十六年半的歲月裏,我所遇到的所有深刻的或者朦朧的或者勉強能夠沾的上邊稱之為愛情的愛情,無一例外地,都能在結束之後,從我的人生中幹淨利索地退場,仿佛是一場演出落下大幕一樣,沒有再次重來的可能性。這可能就是,為什麽我會有一種“任何感情都能在時光荏苒裏煙消雲散,這世上就不存在放不下的人”這種錯覺。

  不得不說,在我做出這種錯覺的時候,我已經下意識地將父母至親排除在外。不僅是血緣的關係,關鍵是我也知道,我與父母至親在一起生活了十幾年,就算我長大成人,自己在外打拚,我們也會一直保持著聯係,這麽長時間的印記肯定是無法磨滅的;何況,我也不需要放下我爸媽,畢竟他們不會離開我,就算我們大吵一架,最後也是會和好如初;就算他們有一天會從這個世界上離開,我也不需要放下他們,因為即使我到了八十歲,有一天我因為思念我的爸爸媽媽而大哭一場,也沒有人會覺得不能理解。而那些能放下的感情,說到底,也不過隻占據了我人生中一段短暫的歲月,不值得我用更多更漫長的時間去緬懷——然而在我下這個結論的時候,我壓根就沒有思考過,這個世上,除了父母至親,還有一個人,在我的人生中,占據了十幾年的時間。

  一段感情占據的時間越長,需要用來遺忘的時間就越長,這點我一直很確定;倘若真的是占據了人生不短時間的感情,不僅需要花費時間來遺忘,還可能需要付出許多精力乃至於更加嚴重的代價。比如我和小馬在一起三年,而在我努力遺忘他的這個過程中,我不僅花費了許多時間,甚至還一度失去了自己賴以謀生的能力;就連最後成功遺忘他,甚至還是因為誤打誤撞——確實算是“誤打誤撞”,畢竟我貨真價實地撞出了腦震蕩——倘若沒有最後這一出,我也不敢確定,我還需要花費多少時間,才能徹底放下他。

  三年,對一個人的一生而言,確實就算是一段不短的時間了。以活到九十歲來算的話——算了我估計以我這麽不健康的作息活到六十歲就算謝天謝地了——以活到六十歲來算的話,那也算是二十分之一的長度。三年的感情尚且如此,何況占據了六分之一生命長度的十年呢?

  十年啊……也許把時間拉長來看的話,一個人在三年的時間裏,可能變化也不會特別大,比如二十三歲和二十六歲,四十三歲和四十六歲,聽著也都算是二十來歲和四十來歲;但十年,一定會讓人有兩種觀感。無論是二十一和三十一,還是四十一和五十一,怎麽聽都是兩個年齡段——畢竟當下的計算方式都是十進製,無論你是二十來歲還是四十來歲,隻要加了十,那都會成為三十來歲和五十來歲。

  所以,我收回我對那句歌詞的質疑——這世間,確實有些感情,是很難幹脆利索地轉個身,就能輕易舍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