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我本不怕忍受黑暗
作者:顧夕桐      更新:2020-12-26 09:00      字數:2211
  所以,在你確定你自己懷抱著一顆滾燙而炙熱的真心,試圖找到另一顆同樣滾燙又炙熱的真心時,總是不那麽容易的。

  最簡單的一個例子就是,一個人口口聲聲說他不重視別的,隻要你對他真心,但轉眼卻為著你給他送了你費勁吧啦親手織好的毛衣而不是他整天掛在口上明裏暗裏表達自己渴望的那塊昂貴的手表而對你冷暴力;當然反過來也一樣,她說她對你無比真心,天地可鑒,卻隻在你生日時莫名消失了一天第二天才後知後覺地補發一個紅包說老公生日快樂!你一點開,0.99,不由得想起自己在她生日時送的一條999千足金的項鏈——是啊,即使談到真心也沒法繞開錢去討論。錢有時候不能代表一切,有時候卻又代表了一切。

  這時候你又要問了,真心這東西,看不見摸不著的,到底要怎麽確定呢?說實話我也不知道,我要知道的話我就去做一個情感谘詢博主,指點人生,激昂文字,賺得盆滿缽滿,而不是在這兒做一個入不敷出的撲街小作者。但我倒也可以再給你一條建議,那就是以真心來探真心。當然做這點也是要有前提的,前提就是,你必須保證,對方也是一個不光嘴上說而且在心裏也認同“真心可貴”的人,不然這條建議作廢,沒有什麽可以回旋的餘地。

  就像國外某個風靡一時的綜藝,那項綜藝會在最後選出兩名選手,然後分配一百萬的獎金;但這一百萬並不一定是平分。兩名選手麵前分別有兩個選項,一個是“share“,另一個是“steal“;分配規則是先讓兩名選手在彼此看不到的情況下做出自己的選擇,如果兩人都選了“share“,那麽獎金平分;如果兩人都選了“steal“,那麽他們什麽都得不到;而如果一個選了“share“,另一個卻選了“steal“,那麽選擇“steal“的那一位就會獲得全部獎金。這其實就是一個典型的囚徒困境,看上去自然還是自己選擇“steal“而對方選“share“獲得的收益最大,但如果對方選的也是“steal“,那你們也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於是你想那我選“share“然後說服他也選“share“吧,但即使他答應下來,你也不能保證他會不會偷偷選擇“steal“,讓你一分都拿不到。這個節目上最常出現的就是原本說好的兩個人都選“share“,但最後公布答案之後,卻是要麽一個人選了“steal“,要麽兩個人都選了“steal“。第二種結果固然還能讓人接受一點,兩個假意者的對決,誰也沒落著好,頗有些“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姓名”的既視感;但第一種結果卻著實令人扼腕,以真心來碰假意,隻能是他落著百般好,而你什麽也得不到。

  所以倘若你無法確認他到底是否懷揣著一顆真心,千萬不要妄自去試探。這裏的真心倒並不單指喜歡和愛情這一類情感,也包括他是否為人正直,是否品行善良,是否襟懷坦白……倘若你在懷揣著真心的人麵前袒露自己,即使他對你並無其他意思,也會如實告知於你,不白白虛耗著你的心意;而就算你們在一起了,最終卻有緣無分,起碼也是好聚好散,終究性格不合,不會讓你產生怨恨;但如果你在一片假意的人麵前獻上你的真心,不管你們最終在不在一起,你都會被他吃得骨頭渣都不剩。不在一起就是被利用榨幹,在一起又分手便是讓你滿懷負念,心力交瘁,而倘若真的這輩子都綁死了——那你整個人生都會被他拖入深淵。

  許多人看著有模有樣,不過也是道貌岸然,借了君子的畫皮,來掩蓋自個兒肮髒不堪的皮肉。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麵不知心,想要找到一個真正懷揣真心的君子實在是有些難度,而在如今的浮華中,這樣的人終歸也不會太多。

  但我倒是願意相信,沈慕容算一個。

  不是隻基於這一個月的相處,還押上了我十年的熱情。

  這也是我敢於冒險把問題拋回去的原因——想要看清我的心?那先讓我來看看你的。而我覺得,他並不會正麵去回答這個問題,畢竟倘若真的坦誠相待,之後的走向怎麽看也不好處理。我之前已經分析過無數次我為什麽即使喜歡他也不能跟他在一起的原因了,如果您看得仔細就會發現,這些原因,其實大多數都是站在他的立場上來考慮的。於我而言,但凡我稍微動點心思,跟他在一起這件事就隻能是穩賺不賠。“當紅頂流女友”這個噱頭,足夠我吃一陣子的紅利,甭管正紅黑紅,如同賀涵所說,隻要有流量,那就什麽都好說。我甚至都不必再這麽苦兮兮地靠碼字來養活自己,稍微賣賣人設吸吸粉,然後搞搞營銷接接廣告;當然我要還覺得碼字老本行不能丟,還能更加鞏固我的人設的話,稍微往自個兒的作品上引引流,照樣是不愁吃喝;即使最終我和他還是分了手,那也已經有了足夠的曝光,借分手再哭一哭,或者鬧一鬧,稍稍透露些模棱兩可的料,最後再吸一波粉,大概就隻要躺著數錢就好;哪怕日後不再工作了,就這麽一會兒賺到的,也可能比我自個兒悶聲不響地奮鬥一生要來的多。別的不說,光我那本寫的狗血爛俗不帶腦子的風口小說,已經足夠讓我見識到流量力量的強大之處了。

  但我壓根就不想這麽做。

  別的不說,我甚至在想到有人可能會這麽利用他,就覺得無比惡心;即使這個人是我自己也不行,如果代入我自己,我已經開始產生強烈的嘔吐感了——事實上我剛剛在想到這一段的時候確實覺得極其反胃。這不是大義滅親,也不是故作清高;這是既利用了他,又背叛了我自己。

  在我不想跟他在一起的許多個理由中,隻有一條是真正站在我的角度上為我自己而考慮——我不想跟他在一起,我很害怕,一旦以後分手,我就再也無法與他見麵,無法與他講話,無法與他再有任何關聯。

  這世上最痛苦的一句,莫過於“我本來擁有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