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李園家規
作者:兔子的刀      更新:2020-12-23 04:15      字數:2367
  李咎步入倒座房,四下裏一掃視,屋子裏登時鴉雀無聲。

  方才還扭打成一團的女孩子們慌忙站開了,向李咎問好:“老爺萬福。”

  三九將幺娘小心擋在自己後麵,等李咎坐下了,方一邊給李咎倒茶,一邊道:“老爺怎麽來了?”

  “再不來,怕是要掀翻屋頂了!”李咎將小蓮放下地,接了茶,揭開杯蓋放在桌上,“到底怎麽回事?”

  三九於是將前麵發生的事一五一十不偏不倚地說了一輪,末了道:“鬧到老爺都知道了,實在是我們的不是。隻是這事兒……我心裏覺得,也不是幺娘的錯。”

  李咎道:“怎麽不是幺娘的錯,你也不用給別人掩飾,你的錯回頭再算。”

  兩三句話說的幺娘忍不住要落下眼淚來,春娘捂著腮幫子直笑。

  不過李咎下一句話就讓春娘笑不出來了。

  李咎說:“縱使是家眷,探親探個兩日也就足夠了,你怎麽讓你姐姐在園子裏住了個把月?既非給咱們做活計的,也非是簽了契書的,豈不白給!那其他人也有家眷的,縱使上門來,也不過是問候一聲,送點吃的用的就家去了。你這般縱容家眷白吃白住,叫別人心裏怎麽想。可知是你的錯。”

  幺娘馬上不哭了:“我知道錯了。老爺,我再也不敢了。我原是怕老爺覺得我不念舊情才……我以後就不會了。”

  “限你明日此時之前把你姐姐送走,要誰幫忙的自己去找——找初三要人。”

  李咎看都不看春娘一眼,直接又說上了三九:“園子裏進了個生人,還是女眷,還影響了你們做活計,你怎麽不來回我?你還幫她瞞著!我記得你和幺娘兩個輪流當值不是?”

  三九往後退一步,朝李咎長長地福了一福。

  李咎不喜歡人在他跟前跪來跪去的,萬福、叉手幾乎就是極限,故而三九隻行了個萬福禮權當認了。

  李咎道:“念你們都是初犯,且我不曾提前告知你們這些規矩,這次不治你們罪。等明天我把李園的家規寫出來,你們倆每人抄寫五十遍家規,以後再出這樣的事,我可是要按照家規處理了!”

  春娘盜竊衣鋪的客定裙子已經犯了眾怒,現又得罪了李咎,眾人聽出來其實李咎和幺娘都沒把這人當親朋,於是等李咎發作完離開,眾人就一哄而上把春娘抬到門外路口遠遠地扔了出去。

  第二天李咎就拿了一個十條的家規,命幺娘和三九各自抄了五十遍。連注音一起,總計大約六七百字,直把才剛認字的倆姑娘抄得手都要斷了。

  抄出來的一百份,李咎讓她們各自留一份,剩下的每人送一份,命認字兒的人帶著眾人誦讀。

  陰差陽錯的,這份家規就這樣成了李園眾人的第一份識字課本。

  這個家規其實是李咎根據地球位麵的《中小學生守則》改出來的版本,聽起來簡單,但真的能做到的話,也算是個勤勞守禮懂事的好人了。

  隨著荒山、工地等三處的李家長工反複誦讀,這份家規慢慢也被其他人所熟悉了。

  與其他人家的家規家訓比起來,李園家訓突出一個白話文,真的是口語話到街頭小兒都可以隨意念出來。此外,又顯得與這個世道格格不入。

  其他大戶人家的家訓多是勸學勸善禮義廉恥,管理仆從等則會明示賞罰,李園的家規和這兩種都靠不上。若說是家訓,顯得過於淺薄,也管得太多了——連服裝整潔不亂丟廢棄物等都規定得一清二楚,若說是家規,又顯得過於放縱——全文並不提如果有仆從怠惰事務要如何處罰,這卻要如何管束偷懶的仆婢呢?

  用染織陳的話說“不像是管奴婢,倒像是管兒子”,想想李咎其實並沒有和任何一個長工簽賣身契,所有李園人簽的都是幾年十幾年乃至幾十年的長工工契罷了,又能說通。

  李園的眾人因為怕學得不好被李咎嫌棄,背了兩日家訓,倒也有模有樣地做了起來,那些和李園眾人有往來的就能看出來李園的人漸漸的和他們不一樣了,具體是哪裏不一樣,又說不上來。

  非要形容,就“都像是規矩人,不是那鄉下傻麅子,說話也好聽的很,人才也好看得很”。

  可不是,李咎要求他們禮貌待人、互相尊重、講文明,一個沒受過教育的人,大凡衣著幹淨整潔了,說話談吐文明了,那不就像是換了個人一樣。

  對於黃致、王縣令而言,最重要的不是這份簡單的家訓有什麽內涵,在他倆看來這份家規本身的內容非常適合拿來訓誡平民百姓。因為百姓不需要人人都考狀元,不需要人人都去做官,更不需要搞教化當聖人。他們能像李園家規要求的這般做到像個人,勤勞踏實肯幹活,團結互助不打架,足矣。

  吸引王縣令和黃舉人的是家規上的拚音。

  雖然阿柱已經在日常總結裏給王縣令提了一嘴李咎發明了一係列奇妙的符號做注音,隻要記住發音就可以拚讀一切文字,但是當時王縣令隻當是和“反切法”一樣的東西,並沒有放在心上。

  直到他拿到了這張家規。

  王縣令是從本縣采風的樂工手裏拿到的家規。那個樂工行事謹慎,將原有的拚音也一字不漏地注明、學會了。王縣令從樂工那裏隻花了小半個時辰就弄懂了家規裏的拚音和符號怎麽使用,並且非常敏銳地覺察到其中的重要意義,於是他連夜拜訪了黃舉人。

  王縣令來到黃舉人家,直接被帶到了書房裏。

  黃舉人正對著牆上掛的一幅放大了很多倍的李園家規念注音,他手上還有幾張紙,一邊念著注音,他還在一邊給手裏的文字做拚音。一旁有幾張已經注好拚音的字紙被鎮紙壓在案上。

  天色很晚了,一般這麽晚的時間,黃舉人不會讀書。

  這個時代的照明成本很高,文人墨客喜歡的蠟燭還是用蜜蠟製成,價格昂貴。即便黃舉人家資豐厚,良田千畝,蠟燭這個東西也不是時時都敢用的。至於相對低廉的油燈,煙氣特別重,光源也不穩定……最重要的是油燈並沒有便宜到哪裏去,它依然是個相當考驗家底的照明物。

  因此除非遇到緊要的發現,例如李咎上次送來的上元詞集,黃舉人愛得手不釋卷,這才會點起蠟燭秉燭夜看。

  這晚上黃舉人又破例了,書房裏高高點著兩支蜜蠟蠟燭,一支照牆上的謄抄版家規,一支照案牘。

  王縣令進的門來,黃舉人臉上眼睛裏都紅彤彤的,仿佛印著神光一樣:“大人,此物出在此地,咱們青山縣,怕是要出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