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作者:斯邁爾夫人      更新:2020-12-15 07:32      字數:3742
  鬱美一邊琢磨規則,一邊檢查裝備。

  打開背包一看——

  飲水和壓縮餅幹都隻夠三天的,驅蟲粉也隻有三包,急救藥品包括一卷繃帶,一支腎上腺素,兩片防中暑的藥,和一張退燒貼,手電筒能堅持五個小時,火把則是十五個小時,匕首和繩索的耐久度都是五,用一次減一,睡袋和地圖倒是一直都能用。

  駱駝的前進速度,為每天三十公裏,但因為途中無法補充消耗的緣故,隻能依靠駝峰當中儲存的能量。

  駝兩人的時候,駝峰當中的能量可堅持三天,空著的時候,能量消耗降低三分之二。

  ——一人的時候,駱駝無法激活:)

  另外,地圖上顯示,從他們現在的位置到綠洲,騎駱駝需要七天。

  ↑步行的話,就得看體力了。

  哦,對了,還有一點險些忘了說,那就是——

  玩家們現在身上穿的,都不是自己本來的服裝,而是很有冒險者特色的專業裝備,帽子,墨鏡,口罩,運動衣,沙漠靴,手杖,等等。

  ——這些倒是沒什麽耐久度限製。

  但若有損壞,依然可以互相搶奪。

  也幸虧是如此,否則,就鬱美之前的穿著,怕不是走不了兩個小時,就得曬傷?!

  ↑真這麽發展,那可就成黑色幽默了啊(╯‵□′)╯︵┻━┻

  再有就是,背包裏麵還有一張紙條,上麵寫著每個玩家的陣營,玩家看過之後,紙條就會自行消失。

  這就徹底杜絕了大家互相檢查背包,確認身份的可能性。

  ↑嗯,套路,都是套路→_→

  ……

  鬱美默默地計算了一下,發現——

  玩家每天最多行進三十公裏,馬賊每□□進五十公裏,雙方現在相距一百公裏,這樣的話,最多五天,他們就會被馬賊追上。

  但從聚集地趕到綠洲,最快也得七天。

  是遊戲出bug了嗎?!

  很顯然,次元遊戲之神不可能犯這種低級的錯誤。

  這一設定,明顯就是在逼著冒險者,五天之內,就得揪出所有的馬賊臥底,將其處決,隻有這樣,馬賊才會失去玩家隊伍的蹤跡,無法再追殺他們。

  ——後麵的那兩天,冒險者才能專注趕路。

  也就是說,最多五天,如果冒險者還不能肅清馬賊臥底,遊戲就會強製轉為戰鬥模式。

  ↑大家就隻能自求多福了╮(╯_╰)╭

  另外,駝峰當中的能量,隻夠堅持三天,那麽七天的路程,玩家就至少得換乘兩次駱駝。

  步行並不是不可能,但那樣一來,對食物和飲水的需求,就會增加。

  不過,不管是選擇哪種方式,因為駱駝和食物,飲水,每個玩家都隻夠三天消耗的緣故,想活下去的玩家,都必須得在三天內出手,幹掉其他人,增加儲備物資。

  否則,三天時間一過,大家的駱駝都沒了能量,食物和飲水也都用完,那就隻能一起等死了。

  總而言之,次元遊戲之神是變著法地逼大家自相殘殺啊!

  ↑嗯,這特麽就非常赤雞了。

  ……

  確定完了這些,鬱美才向周圍看去。

  剛剛規則裏麵已經透露了,本輪遊戲,一共有十四名玩家。

  並且,從少了一段開場白這一點來看,這裏應該都是至少經曆過一輪遊戲的正式玩家,這就又增添了一分潛在的變數和危機。

  ——鬼才知道,其他人都兌換過什麽東西?!

  次元遊戲之神,隻禁止了玩家使用超自然能力,那麽,槍♂械呢?!毒♂藥呢?!

  鬱美沒換過這些東西,不清楚,可至少,她的五感加強,是一直在生效。

  這說明,至少體質方麵的兌換,在這輪遊戲當中,是可以使用的。

  ↑這樣一來,情況就更加複雜了啊!

  ……

  而對鬱美來說,最大的問題,還不在這裏。

  其他人再怎麽說,都是隻要專注遊戲就行了,她卻還得兼顧現實世界。

  來之前,她是真的沒想到,這局遊戲會是這樣!

  現在搞的,她真是要被逼上梁山了。

  黑王星彥可能放任她和天草流,在深山老林裏待個七八十來天嗎?!

  團守彥可能對兩個學生的失蹤,視若無睹嗎?!

  顯而易見,有這一狼一虎在身後追著,她根本就不可能按部就班地進行遊戲。

  ——這是逼著她速戰速決啊!

  按照鬱美的估計,黑王星彥最多也隻會給她五天時間,五天之後,還見不到她帶著天草流出來,事情就要大條了,而團守彥那邊,因為屬於正義一方的緣故,“容忍度”隻會更低,三天恐怕都是多說的了。

  她家老哥倒是能夠想辦法,幫她多爭取一些時間,可那樣一來,危險的就是他本人了。

  ——被黑王星彥和團守彥同時盯上,可不是開玩笑的。

  因此,不到萬不得已,鬱美並不想將對方牽扯進來。

  而不將對方牽扯進來,也就意味著,她得盡量在三天內,結束這場遊戲,最遲也不能超過五天。

  ↑這未免也太考驗她的智商了吧(╯‵□′)╯︵┻━┻

  ……

  “……大家,還是先自我介紹一下吧!”

  鬱美檢查裝備,琢磨規則的時候,其他玩家也都沒閑著,在場的沒一個是新人,至少都經曆過一場遊戲,自然不會浪費時間。

  所以,大家幾乎是同時完成動作,明晰了各自的陣營。

  而明晰了自身處境之後,很顯然,立刻就有人忍不住,跳出來爭奪主導權了。

  鬱美看過去,發現是一個長發及腰的陰柔男子,長著一對奇異的蛇瞳,還塗著紫色的眼影,膚色蒼白,聲音沙啞,身材高挑,看到對方的一瞬間,“大蛇丸”三個字,便浮現在了她的腦海當中。

  ——咳咳,火影的人氣在那裏擺著,她記得,不奇怪:)

  事實也證明,鬱美的記憶並未出錯。

  見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到自己這裏,這名玩家忍不住舔了舔唇,低笑道,“別這麽看著我,雖然接下來的旅程不會太平,可大家總歸還是得在一起生活個七八天,彼此認識一下,還是很有必要的。”

  “這樣吧!我先來開個頭好了。”

  “你們可以稱呼我為‘大蛇丸’!”

  他說的話,確實在理。

  於是,話音落下之後,沒過多久,便有人響應了。

  而這種事情,有一就有二,大部分人,都有從眾心理,因此,不一會兒,十四個玩家,便都交換好了名字。

  ——當然,是不是真名,就不一定了╮(╯_╰)╭

  不過,現在就姑且先用眾人報出來的名字,來稱呼他們好了。

  除了鈴原鬱美自己,剩下的,分別是藤崎明,雷歐奈,若林源三,緋村劍心,桃井五月,鳳鏡夜,名取周一,菱衹,西索,大蛇丸,蘭飛鴻,紅秀麗,和五條須久那。

  ↑嗯,別人不知道,但這個“西索”,百分百是假名:)

  《獵人》的人氣不是蓋的,鬱美當初也是被富堅老賊坑的欲♂仙♂欲♂死的萬千讀者之一,以至於,哪怕已經穿越了十五年,獵人三美的形象,也還是深深地印在她的腦子裏。

  西索?!

  嗬嗬噠,黑頭發,黑眼睛,尼瑪頭上還畫了個逆十字的西索,請問,這特麽是在侮辱誰的智商呢?!

  鬱美表示,這貨要真是西索,她就能把自己的腦袋擰下來,送給旁邊的若林源三當球踢。

  (若林源三:duck不必→_→)

  (“西索”:………………)

  但是,有一說一啊,眾人這麽直接報上名字,對鬱美確實是有利的。

  十五年過去,她的記憶的確是衰退了不少,可畢竟都是真情實感追過的番,隻要作品或角色的人氣不是太低,給她一個關鍵詞,她還是能對號入座的。

  所以,經過剛剛這一出,眼前這十四個玩家,有一半左右,她都已經可以確定對方的身份了。

  剩下的一半無法確定,主要是因為——

  眼下大家穿的都是統一服裝,這或多或少,掩蓋出了一些個人特點,就比如鳳鏡夜,沒了那身櫻蘭的校服,他的特點就隻剩下黑發黑眸和戴眼鏡了,可在二次元當中,這樣的人多了去了。

  ——憑什麽就能證明,這一定是他?!

  emmmm,這個……是吧?!

  尷尬而不失禮貌的微笑.JPG

  基於這樣的緣故,鬱美現在隻能確定緋村劍心(紅發,十字傷),菱衹(眼罩,挑染發型,手背上閉合的惡魔之眼),庫洛洛(剛剛說過了),大蛇丸(也說過了),蘭飛鴻(褐發,頭帶,身上的油煙味),紅秀麗(發型),和五條須久那(發色,發飾)的身份。

  算上她自己,這就總共八個玩家了。

  而剩下的六個?

  藤崎明,不好意思,鬱美回憶了半天,也沒想起來這是誰,雷歐奈,帝具可能被擋在了冒險者服裝的下麵,隻憑一頭黃發,並不能說明什麽,若林源三和桃井五月同理,帶運動帽,和有一頭粉色頭發的動漫角色,也不光他們倆,鳳鏡夜前麵說過了,名取周一,反正鬱美是沒看到他皮膚底下,來回爬動的那隻壁虎。

  不過,盡管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可鬱美心裏麵,還是傾向於“他們說的是真名”的。

  不是誰都跟庫洛洛似的,疑心病那麽重。

  在次元遊戲空間,名字是能作為一種線索存在,但其價值,卻真心沒有那麽高,真正有價值的,是玩家的編號。

  ——這意味著玩家在次元遊戲空間當中,發展的時間。

  而名字的話,除非是鬱美這種情況,否則,誰還能通過這個,推斷出什麽線索來呢?!

  ↑隱瞞這個,意義真心不大╮(╯_╰)╭

  ……

  ※※※※※※※※※※※※※※※※※※※※

  在此附上角色出處——

  藤崎明,《棋魂》,括弧,史上最沒存在感的女主:)

  雷歐奈,《斬赤紅之瞳》

  若林源三,《足球小將》

  緋村劍心,《浪客劍心》

  桃井五月,《黑子的籃球》

  鳳鏡夜,《櫻蘭高校男公關部》

  名取周一,《夏目友人帳》

  菱衹,《鬼眼狂刀》

  庫洛洛,《全職獵人》

  大蛇丸,《火影忍者》

  蘭飛鴻,《中華小當家》

  紅秀麗,《彩雲國物語》

  五條須久那,《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