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拖鞋遇駕
作者:釘宮黨      更新:2020-11-12 12:10      字數:2237
  時間已經是九月中旬了,天氣卻還是那般熱。

  周顯今日沒有去縣城,肥皂鋪子已經步入正軌,有周應看著,他完全可以當個甩手掌櫃。

  自二百多兩銀子拿回來後,老娘和老爹喜不自勝,短短時間,肥皂鋪子就賺了這麽多錢,駭得他們又驚又喜。

  當然,兩人知道財不露白的道理,沒有大聲嚷嚷到整個村子都知道,而是把銀子藏得嚴嚴實實的。

  周顯不清楚兩老把銀子藏在什麽地方,隻隱約聽到他們房裏半夜傳來搬動什麽大件家具以及挖掘的聲音。

  龍頭山腳下的公主別院昨日就已經落成了,開陽河水也引了過來,村民們歡天喜地,把河水引入久旱的田地裏,一夜之間,莊稼似乎都變了顏色,原本趨於枯黃,今天看時,竟有了綠意。

  村民們對公主感恩戴德,若不是公主在此處修建別院,他們的莊稼最終會枯死,今年別想過下去了。

  不止是龍田村村民,附近十裏八村,包括從開陽河中一路引流過來所經過的村莊城鎮,全都感念公主的恩德,家家恨不得都給公主立長生牌位。

  唯一遺憾的大概隻有村中的孩童們,因為不能再去“蹭飯”了。

  吃罷午飯,周顯沒有閑著,他準備給自己做一雙拖鞋。

  因為平時穿布鞋太熱了,也不舒服,還是拖鞋涼爽。

  做拖鞋不需要什麽技術活,老娘納的鞋底很結實耐用,就用來做拖鞋的鞋底,至於鞋麵,周顯沒有設計成誇張的人字拖,而是中規中矩的兩條寬布片。

  等到布片被老娘巧手納好,一雙拖鞋就完成了。

  周顯試穿了穿,果然輕快涼爽,比布鞋舒服多了。

  “黯奴,你這穿起來舒服嗎?”娘親李氏是第一次接觸拖鞋,若不是兒子的提議,她從未想象過,鞋子還可以這麽做。

  “娘,這叫拖鞋,你看是不是很輕便?想脫就脫,想穿就穿,還能省下不少布料呢。”周顯在她麵前顯擺了一番拖鞋的妙用。

  李氏一聽,能節省布料,眼睛頓時亮了起來,忙從裏間拿了兩雙大號鞋底出來,似乎打算給老爹和符叔也一人做一雙。

  老爹和符叔下地幹活去了,因為田裏有水了,兩人成天待在田地裏,也不知道哪來的那麽多活可幹。

  周顯穿著拖鞋,出門溜達,順便顯擺。

  平日裏,小屁孩蠆奴早就等候在門外,不過最近都沒見他,原因是被他姐姐關起來讀書認字了。

  經過半個多月的練習,囡囡寫字再不是歪歪扭扭,瘦金體居然學得似模似樣,果然不愧為女學神,學什麽都快。

  村人已經習慣了他“小官人”的身份,就算在村中遇見他,也不像當初他受賞賜時那般驚異和敬畏,漸漸地也有人敢直呼他“黯奴”了。

  周顯都會一一回禮,出了村外,遠遠地見到一隊人馬從遠處的官道上而來,長長的隊伍,裏麵有好幾輛馬車,還有一列身穿明光鎧甲的護衛隨行。

  周顯一驚之後便反應了過來,估計是公主來了,整個龍田村,也隻有她有這樣的排場,身穿明光鎧甲的護衛,更是隻有皇室貴胄才敢用。也對,別院都建成了,人家這是來“驗收”的。

  周顯沒有嚇得縮回村中,而是主動避讓到一旁,準備等公主的隊伍經過之後,再繼續溜達。

  隨著公主隊伍的臨近,當頭的一輛馬車也印入眼簾,周顯頗覺眼熟,很像當初見到的那輛公主“禦駕”。

  車座上有兩個車夫,一個是身形彪悍的壯漢,另一個是身著紫袍、頭戴高冠的老者,那老者不是別人,正是打過交道的內監老伯。

  周顯一身月白長衫,長身玉立,道路上又僅他一人,最是顯眼不過。

  頭戴高冠的陳朝恩也瞧見了他,眼睛頓時一亮:“是征事郎!”

  聲音驚動了馬車裏的人,隨著裏麵的人一聲令下,馬車在周顯身前不遠停下。

  “老伯安好。”周顯沒有聽到車內人的聲音,朝車座上的陳朝恩行了一禮。

  陳朝恩笑眯眯地從車座上下來,接著車簾拉開,一個頭戴鳳冠金釵的宮裝婦人露出大半個身軀來,正是當初送了他一顆明珠的那位公主。

  “見過殿下。”周顯不敢怠慢,立即行禮。

  “征事郎無須多禮。”吳秀英看著眼前的小郎,似乎更覺風采勝往昔,眼裏的欣賞溢於言表。

  周顯站直身體,又見公主身旁探出兩顆小腦袋來,一個十四五歲的樣子,一個隻有五六歲,那十四五歲的少女與公主有八九分相似,可能是她妹妹,五六歲的小姑娘有些嬰兒肥,卻極其可愛,一雙大眼睛,撲閃撲閃的。

  “你是千裏郎?”小姑娘雙眼閃閃發光地看著他,似乎他身上有什麽令她感興趣的東西。

  “千裏郎?”周顯不由一怔,這是個官職?

  見他迷茫不知,吳秀英笑著說道:“征事郎送千裏鏡與陛下賀壽,所以蟬娘才喚你千裏郎。”

  原來如此。

  周顯哭笑不得,這個稱呼倒也別致,不過聽公主溺愛地叫小姑娘蟬娘,可能是她女兒?

  誰知這個念頭剛起,就聽那小姑娘對公主道:“姑姑,千裏郎的鞋子好怪哩。”說著話,她用小手指著周顯的拖鞋,因為馬車高大,居高臨下,她可以看到周顯的全身。

  幾人頓時朝周顯的腳上看去,果然見到了一雙古怪的鞋,竟然是露出了腳指頭和大半個腳的。

  十四五歲的少女有些害羞,看了一眼,便撇開了目光,倒是小姑娘很感興趣,盯著他的腳不放。

  周顯頗為訕訕地道:“天氣熱,布鞋又悶,所以臨時起意,做了這雙拖鞋。”

  “拖鞋?”吳秀英倒沒有認為粗鄙,反而也覺得有趣,“這也是征事郎獨創的?”

  “大約是。”周顯有些不好意思,原本是穿來在村民前顯擺的,說不定能引領一陣“拖鞋潮流”,不想遇到了公主殿下。

  “此處不是說話的地方,征事郎若無事,可到龍山別院一聚。”吳秀英大概很欣賞他,說話尤其客氣。

  “恭敬不如從命。”公主殿下相邀,周顯自然不會拒絕。

  “起駕!”

  陳朝恩高呼一聲,卻沒有上車,而是與周顯並肩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