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千金
作者:奶油濃湯      更新:2020-10-06 19:04      字數:2502
  滿月頭也不回地往街市中跑去。

  長槍手與弓箭手身著暗紋黑衣,能在宮中單獨行動,可見地位不低。

  那箭手脾氣暴躁,就算箭術再精湛,性格上也有破綻,如果單獨對他,她定有勝算。

  長槍手則很不好對付,行事有度,相信自己的判斷,不是她先表現出毫無戰意,再提魔界封印讓他心生動搖,必然會有場硬仗。

  隨便和人交手不僅浪費時間,還損耗精力。她不打沒有目的的仗。

  跑出了幾條街,確認沒人追上來,滿月順手將大氅翻了麵,白色成了黑色。

  她穿上黑色大氅,停在一個攤位前。

  “公子,看看這簪子,這是現在上元最流行的款。”老板忙不迭道。

  滿月一昂頭,示意他拿身後的麵紗:“我看看。”

  “喲,公子好眼光啊。”老板轉身取下一條白色的麵紗:“這麵紗是西域產的,前段時間賣斷貨,剛剛才進的。”

  滿月接過麵紗,摸了摸材質,遞給老板:“麻煩您戴上,我看看透不透。”

  “好嘞。”老板接過麵紗戴上:“這紗薄如蟬翼,戴上了那是完全看不到的。”

  “風一吹就吹起來了吧。”

  “那怎麽會!您看這上麵的網。”老板扯這麵紗:“貼麵的部分柔軟,朝外的部分有彈性,重,而且透氣。”

  “行。”滿月點點頭:“給我拿十條,不同顏色的,算便宜點。”

  老板喜笑顏開:“公子闊氣!您買我的東西,一定不後悔。”

  滿月接過麵紗,放進袖中:“這附近最大的酒樓是哪家?”

  “最大的那當然是臨風閣了,就在藏龍浦旁,那是響當當的名號,來上元必須得去一次,但那價格啊……嘖嘖。”老板搖了搖頭,壓低了聲音,“要想實惠好吃,還得去小白樓,小白樓的清蒸鰣魚,絕對是一絕。”

  滿月點點頭:“分別怎麽走?”

  老板極其熱情,看在十條麵紗的份上,就差親自送她過去了。

  兩家酒樓相隔不遠。臨風閣外地人常去,小白樓都是本地人。

  時近正午,滿月先去了小白樓,裏麵已然是座無虛席,還有人拿了椅子坐在門口排隊。

  “拿號這邊。”小二招呼道:“您幾位?”

  “兩個人。”滿月說道。

  小二遞給滿月一個木牌,上麵寫著17。

  滿月驚訝道:“前麵還有十七桌?”

  “現在叫到10,還有7桌。”

  “要等多久?”

  “這……不好說啊。”

  “快的話要多久?”

  “那……也得兩刻。”

  “有雅間嗎?”

  “雅間都滿了。”小二苦笑道:“您要是一個人,可以和其他人坐一起,立馬就能上座。”

  滿月:“……”

  她就是不想和別人坐在一起才說有兩個人。這次沒口福,下次早點來吧。

  雖說了解情況和收集信息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她餓了。

  將號牌遞了回去,她快步往臨風閣走去,途中路過一家武器店,又刹住了腳步。

  這鋪子麵積不大,剛聽附近的路人說是家年代久遠的店,在江湖上也小有名氣。

  滿月頓了頓,進了店中,站在櫃台前:“老板,給我拿兩把最便宜的劍。”

  老板頭也沒抬,順手從櫃後拿出兩把劍,隨手扔在桌上。

  滿月拿起一把,看了看:“多少錢?”

  “一把一兩銀,兩把算你一兩五百文。”

  破銅爛鐵回爐打出來的劍都要這麽貴,搶錢嗎?

  她從袖子裏拿出半貫,放到桌上:“兩把五百文。”

  “五百文?這位公子,你是不知金屬多貴,要我賠死?”老板停下了筆,要把劍拿回去:“愛買不買。”

  滿月搶先按住劍:“我可能會成為回頭客,再便宜一點。”

  老板哼了一聲:“就算你把劍架我頭上,兩把最少一兩!”

  “帶上旁邊那把長鐮,就成交。”滿月拿出一兩,按在桌上。

  老板的目光在滿月臉上轉了轉,又瞥了眼鐮刀,點了下頭。

  滿月便拿起劍,又走到一旁,取了放在長簍裏的鐮刀。

  三樣量產兵器,兩三天的飯錢就沒了,但還是比在小鎮上買便宜。

  大城市人到連吃飯都要排隊,可買東西還是方便。

  “我看店外招牌上寫這是老店,開了多少年?”

  “從我曾祖父那代開到現在,你找不到其他店一兩就能買兩把。”老板頭也沒抬道。

  “怪不得我看你店內很多都是舊款。這種帶倒刺的三叉戟都是五十年前的了。”滿月走到一把三叉戟前:“平日裏來這兒的人多嗎?”

  “散貨賣的少,定製的單子多。”老板停住了筆,看向滿月:“定製價高,但質量上乘,可當藏品。”

  “我倒覺著,不是人選武器,而是武器選人。”滿月在店裏打著轉:“定做再好的劍,遇上不懂的人,也是暴殄天物。知道愛惜的人呢,不管用什麽當武器,都能用好。”

  老板沉默了一瞬,神情間已有欣賞意味。

  他拿出一塊竹片,遞給滿月:“小店在南昭和北景都有分鋪,拿此竹牌,不管去哪一家都可以給個折扣。”

  “那敢情好,我就收下了。”滿月伸手接過。

  “敢問公子自哪裏來?名諱是甚?”老板言語間和緩不少。

  “來處不值一提,人稱——不留人。”

  “不留人……”老板喃喃道,緊盯著滿月的幃帽,像是要穿過她的幃帽看到麵紗之下的樣子,隨即笑了一聲:“真是久仰大名。”

  沒辦法,“不留人”這名號實在太響,肖像畫也貼得到處都是。老板是在懷疑她並非本人。

  不留人是劍鬼,也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殺手。他成為殺手不過短短五年,名字卻已傳遍大江南北。

  見人得到寶物,人們會說“小心鏡花水月看上你的東西”,在吵得不可開交時,人們會說“我要雇不留人來殺了你”。

  要想委托不留人,得先付千兩黃金作為訂金,事成之後再付千兩,加之他殺人幹淨利落,江湖上便給他取了個“千金不留人”的外號。

  然而比起千金,他一招斃命的劍術更令人聞風喪膽,久而久之“千金”就被忘卻了。

  一般人聽到“不留人”三字,沒嚇得屁滾尿流,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逃走就已了不得,更別說雇傭他了。

  這位老板果然是江湖中人,光是聽到名字不會輕易相信,也沒有動搖。

  “我要在上元呆些時日,過段時間平靜生活,但尋仇的人恐怕不少。”滿月緩緩道,壓低了聲音:“麻煩您替我散個消息,就這樣說——‘每個火曜日的酉時,不留人會等在臨風閣。等人把命,送上來’。”

  說完,滿月一壓幃帽,轉身離開了店裏。

  老板拿著筆在紙上寫寫畫畫,忽然停住了,一抬頭回過了神來。

  方才……啊,是不留人來了他店裏!他得趕緊把這消息傳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