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作者:鳩摩羅什      更新:2020-03-11 23:48      字數: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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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雲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譯文

  須菩提!如果有人,以充滿無量阿僧祇世界的七寶,以此為布施。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發無上菩提心,受持這部《金剛經》,哪怕隻有四句偈而已,他能信受讀誦,且為他人解說,那麽,他的福德自然要過勝過行七寶布施的人。要如何為他人演說呢?當不執著於一切相,隨緣說法而如如不動。為什麽呢?

  因為一切世間的有為諸法,就像夢境的非真,幻化的無實,水泡的易滅,影子的難存,又如早晨遇日而失的露珠,天空將雨時的閃電,瞬間即滅。應作如是的觀照啊!」

  此時,佛陀說《金剛經》已經圓滿了,長老須菩提,及同時在法會聽經的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的天、人、阿修羅等,聽聞了佛陀說法之後,深深的了悟,無不法喜充滿,一心信受奉行。

  注釋

  *應化者,應機度化之意也。舉凡一切佛陀所言所說,一文一字、一形一相,無非是為了度化眾生而設,並非真實,故佛陀至此,不忘隨說隨泯,破眾生之執,以顯般若之理也。

  如如:

  又作真如、如實。意謂真實永遠不變之萬有本體。諸法雖各有差別,然此真如法性,乃是平等不二的,故雲「如」,即是「一如」的意思。此「真如」乃是萬有諸法之真實本體,萬法不離真如,因此,萬法彼此也是平等一如的,故雲「如如」。

  有為法:

  意謂有所作為、造作之意。凡因緣和合所生的事物,皆是「有為法」。

  觀:

  即是以智慧照見所緣境。

  優婆塞、優婆夷:

  優婆塞,意譯為近事男。優婆夷,意譯為近事女。即是皈依佛、法、僧三寶,受持「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等五戒的在家男女眾。因親近奉事三寶,所以稱為近事男、近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