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九章 殺人放火的事兒也幹
作者:芳草七七      更新:2022-01-13 14:36      字數:2122
  “我覺得應該不是,剛剛我看他在門口流口水,估計是想吃東西吧。”

  當然了,這事對於她來說隻是一個小插曲,沒多關心。

  “東西都裝好了,咱們走吧。”

  林音音與陳芳一起出了飯店,她們現在要分開了,因為兩個人目的地方向相反。

  “我送你到車站去吧。”林音音主動提出來。

  陳芳搖了搖頭,從她的手裏接過打包好的菜。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沒問題的。”

  雖然年紀確實要比林音音小,但也不至於連路都不認得。城中心人多,客流不絕,一般不會出什麽事兒。

  要是讓她走回部隊,那一個人可真的不敢。

  “不行,你人是我帶出來的,自然要把你安全的送回去。”

  最後林音音還是堅持要送芳芳,親眼看著她上了車才離開。

  把她送上車之後,林音音就找了一家距離最近的商店,買了規格大小差不多是三乘三厘米的密封袋。

  選三乘三厘米的剛剛好,不會裝特別多,也不會裝太少,適合用來裝試用裝。

  一下子買了二百袋,要是用不了,以後也可以繼續送試用裝,不怕用不上。

  回去的路上,林音音又碰到了那個曾偷過她錢包的男孩。

  被他攔在路中央。

  “你攔著我做什麽?”

  這小家夥絕對還記著她,若是想偷錢,不可能光明正大的攔住。

  “我餓了,你能給我點東西吃嗎?我可以幫你做事兒!”

  小男孩是憑什麽認為她會願意幫他?

  林音音俯下身子,望著小男孩的眼睛,“你覺得你曾經偷過我錢包,我還會相信你嗎?”

  “我已經認識到偷錢包是錯誤的行為,我現在改正了。所以你可以相信我嗎?”

  小男孩眼巴巴的望著林音音,眼神非常的真誠,可是他說的話就是無法讓她信任起來。

  總覺得這個小男孩接近她是別有目的的,難道真的像陳方說的那樣,小男孩因為自己把他送到警局,所以對她懷恨在心?

  想要再找個什麽機會報複?

  但是望著小男孩水汪汪的眼睛裏麵充滿了渴望,她又心軟了,不過是個孩子而已,雖然偷過自己的錢包,但孩子終究是小樹,好好教育還是可以成才的。

  “我可以給你買東西吃,你打算用什麽來回報我?”

  “你讓我做什麽都可以。”

  “殺人犯法的事情也行嗎?”

  小男孩幾乎沒有猶豫的就點頭了,“隻要你給我東西吃,不管你讓我做什麽都可以!”

  他竟然是這種思想嗎?

  看來必須要糾正他的三觀了,不然這小孩子長大對於社會來說也是一個不穩定因素,必須從小就把他掰正回來!

  “我給你吃的,以後你都要聽我的話可以嗎?”

  “嗯!”小男孩回答的特別響亮,林音音看他真的是被餓慘了就帶他去附近的包子鋪買了七八個包子。

  小男孩接過去之後,就狼吞虎咽地吃起來。

  林音音在旁邊耐心的看著他吃,其實她並不知道到底該拿小男孩怎麽辦,但是既然撞見了,就不想放任他不管。

  先把他帶回去,清洗幹淨之後再做打算吧。

  林音音牽著小男孩去到店鋪,從陸迎夏那兒要了房子的鑰匙然後帶他去了陸迎夏現在住的小院裏。

  “你先坐在這等著我,我去燒一些水,等會兒給你洗個澡。”

  小男孩現在已經吃飽喝足了,林音音讓他等著,他就乖乖的坐在那等著,一動不動。

  好像動了林音音以後就不會再給他吃的似的。

  不過小男孩並不是傻呆呆的坐在那發愣,眼睛四處觀察著周圍的環境。

  林音音在廚房燒水的同時也不忘觀察小男孩,發現這個小男孩其實挺機靈的。

  從那次他偷錢包的反應,這一次攔住自己都能看出來,這小男孩不傻,好好調教調教,把他的性格掰正了,三觀塑造起來以後,不僅不會成為社會的不安分因素,甚至還可以為國家為社會做貢獻。

  抱著這樣的打算,林音音在腦海裏開始想第一步該如何做。

  當務之急是要讓他知道法律的意識不能為了吃的或者錢財,殺人放火的事情都去做。

  終於鍋裏的水開了,林音音把水倒到了浴盆裏,水溫調到差不多的溫度,把小男孩喊了過來。

  “過來試試。”

  小男孩正正的走到浴盆旁,看了看浴盆裏的水,又望了望林音音的臉。

  “做什麽?”

  “給你洗澡呀,你看看水溫。”

  “哦……”小男孩把手伸進水裏,半天沒動。

  “怎麽樣?水燙不燙人?”

  “不燙。”

  林音音幫小男孩把髒兮兮的外套脫掉,裏邊的衣服其實也是髒兮兮的,但是要好一點。

  脫完了外套,就沒有再繼續動手了。

  “等會兒你把衣服全都脫掉,進到水盆裏,能聽懂嗎?”

  “嗯。”

  “當你進到水盆裏以後,再喊我一聲。”

  “嗯。”

  林音音說什麽他都點頭,樣子乖巧,和之前給她的印象判若兩人。

  說完林音音就出去了,把空間留給小男孩,過了大約三四分鍾,小男孩的聲音傳出來。

  林音音重新回到屋子裏,小男孩背對著自己坐在浴盆裏的,她走過去蹲在他身後的位置。

  “你再往水裏躺一躺,全身都泡進去。”

  “好。”

  男孩依舊乖乖照做。

  “你叫什麽名字啊?”

  “陳書陽。”

  “陳書陽,這名字還挺好聽的,那你記不記得自己的家在哪兒?為什麽會一個人跑出來?”

  “我找不到自己的家了。”

  “他們把我抓走,賣到了新的爸爸媽媽手裏……他們動不動就打我,有時候不給我吃的東西,我實在餓急了,就跑出來了……”

  “我不想回去……”在警察局待的那兩天,警察叔叔對他非常好。因為回到警察局被關在小屋裏,也不想要回到被新父母找到。

  “別害怕,沒人要送你回去。”

  就知道這小孩子應該有過不少坎坷的經曆,竟然被他的養父母虐待。

  跑出來也好,但不能讓他就一直在外這麽流浪,自己暫時沒能力一直收養,得給他找一個靠譜的養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