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六章 高談闊論憶當年
作者:唯水玲瓏      更新:2020-07-29 02:50      字數:2325
  而鍾小嵐也認識甜甜的家公,因為他是在她的初中學校,當語文老師的。

  鍾小嵐也還記得,這個語文老師還有一個小女兒,是跟她在那個初中學校同一屆的。

  “甜甜,這樣說來,那個程翠也就是你老公的妹妹了?她跟我初中時是同一屆的,隻是她在另一個班。但是我認識她,她那時的數學可好了,我們是同一個數學老師教的。那個數學老師,經常在我們班表揚她的!”

  “程翠跟你是同屆的?那應該是!我聽她說過,她好像是七歲讀書的,而我和你讀書都比較晚。我老公是比我大一歲的,程翠比我老公要小兩歲。”

  同學們也都在議論紛紛:“怎麽我們高中這一班,就沒能成個一對半對兒的呢?”

  “就是啊,就連我們初中的班級,都有一對半對兒的。”

  “哈哈,是啊!那時候的我們,被班主任管得太嚴格了唄!男同學都不敢跟女同學說話的!”

  “大家快說說,那時候有沒有誰誰誰,對誰誰誰有過小心思的?”

  “嗬嗬,肯定有人有的!我都知道有個男同學,給過某些女同學肉照的!”

  “那他是給一個女同學?還是給了好幾個女同學?象天女散花般呢?”

  甜甜接了句:“我記起來了!有個男同學,給了我們好幾個女同學照片,當時我也得了一張!”

  鍾小嵐也記得這件事,那時,她沒有得到那個男同學的照片。她還為此小自卑了一陣子,還覺得,是那個男同學看不起她呢。

  現在同學們談笑風生,男女同學都相談融洽。當年拘束謹慎,井水不犯河水的樣子,好像根本就從來沒有存在過一般!

  當然,鍾小嵐並沒有說出來,當年她曾經為沒有得到,那個男同學天女散花般,給女同學發的照片,而心底酸酸的這件事!

  楊國海、李家煥、馬銳這三位,鍾小嵐在大學期間,曾經與他們有過聯係的同學,這次聚會都沒有來。

  聽聞同學們議論著,“楊國海和李家煥兩個,大學畢業後,他們倆好像是在同一個城市工作的。”

  “我也記得是!現在誰和楊國海、李家煥他們還有聯係啊?”

  “他們倆啊,應該隻有班長,和他們倆還有聯係了。”

  “哎,現在網絡已經快速發展了。有多少同學開始用QQ了?我們班是不是,也應該建立一個QQ群呢?”

  “是應該要建立一個QQ群了!方便我們同學們,以後互相聯係和交流啊!我的初中同學,都有QQ群了。”

  “還有馬銳同學,大家畢業後,有誰見過他沒有?他好像也很少跟我們聯係啊?”

  “他啊,我們幾個男生,那時跟他是同一間宿舍的,現在跟他還有點聯係。他畢業後,一直在廣東ZS市工作。而且,他很晚才結的婚!”

  “對對對,他結婚時,我們幾個同宿舍的,有好

  幾個都去參加了他的婚禮。”

  “我當年也去了!我還記得他當時說的話呢。他說:我終於可以結婚啦!”

  鍾小嵐聽著,他們有一小幫男生圍在一起,說著馬銳同學的這些情況。她也就想起了,她曾經收到過,馬銳同學的一張特別的賀卡。

  賀卡上麵,還寫著一句特別的話:愛,原本是沒有名字的,在相遇之前,等待就是她的名字。

  這算不算表明了,馬銳同學曾經對她,有過一點小心思呢?當然,鍾小嵐不可能,會告訴同學們這些小秘密的!

  又聽到,另一桌的男生們在議論,“現在我們班有好幾個同學,開公司當老板了啦!”

  “是是!我也聽說了,有兩個在廣東開了公司,還有一個在上海開了公司。”

  “是哪幾位同學?他們居然這麽有本事啊?”

  “你們也別說,你們發現沒有?以前學習好的同學,現在反而沒有人,開得起公司的!反而是一些,以前學習不上不下的同學,開了公司啊!”

  “所以說,是再一次驗證了這句話啊。當老板的,不一定要學習好嘛!”

  同學們都在高談闊論著當年、現在,還有的在展望著未來,說著他將來,想做些什麽什麽這樣的話。

  然後,有一個男同學過來問鍾小嵐,“哎,鍾小嵐,聽說你現在的單位,也是很了不起的?據說,是和大亞灣HDZ有關聯的?”

  “對對對,但隻能說,是有一點點小關聯而已!”

  別的同學聽到,也問道:“和大亞灣HDZ有關,那你們的工資也很高的吧?”

  “沒有啦,你們誤會了!大亞灣HDZ是在深圳開發區的,他們的工資當然高。我的單位卻是在大山溝裏,是開采礦石的,工資低環境也差,根本沒法跟大亞灣HDZ比!”

  “那你所學的專業,也是有機會到大亞灣HDZ工作的吧?你那時為什麽不去呢?”

  “我沒有本事去啊!人家招的人,都是需要名牌大學畢業的啊!”

  “那倒也是,這怎麽說,也是高科技的東西啊!”

  同學們還在好奇地,問她一些與HDZ相關的東西,鍾小嵐其實根本也是不知道。

  但是,她隻是笑笑答道:“這些高科技的東西,也是高度機密的啦。哈哈,我可不敢隨便透露了!”

  同學們聽了,也就哈哈笑著作罷,沒有再向她追問。他們又轉向了另外的話題,高談闊論議論開了。

  鍾小嵐在年初四這晚,參加完高中同學的聚會後,剛好可以去甜甜家裏居住。

  甜甜已經在市區,買了一套一百四十多平方的,四房兩廳的大大的房子了。

  這真是令她羨慕!甜甜還對她說:“所以呢,在小城市也有小城市的好處啊。要是我這樣的大房子,在GZ市,你不得有上百萬塊錢,也買不起啊!”

  “是啊,是啊!所以,我現在是沒有

  買到房子,就結婚的。以後,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買得起呢!”

  鍾小嵐於年初五這天,就和甜甜辭別,回到了她自己的,現在可以稱之為“娘家”的家了。

  她與陶林早就商量好了,他們是不辦什麽婚禮的。她和爸爸媽媽也商定好了,就在年初六這天,讓兩個姐姐和姐夫,一起回娘家來一趟。

  她也會在年初六這天一早,到縣城帶著陶林到來。然後大家聚在一起吃頓飯,互相認識一下,就算是見家長和定終身。

  她並沒有告訴家裏人,其實她和陶林,去年就領了結婚證這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