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好在哪
作者:紫伊281      更新:2020-06-25 23:19      字數:2183
  安茉兒從沒見過一個中年婦女有如此旺盛的求知欲,如此好學,如此執著。

  王太妃連做了三回,自覺還是沒有達到莫厲華做的水準,還要繼續做。

  安茉兒看著一堆核桃酥都覺得嘴巴發幹,隻得給王太妃寫下配方,標明每種食材多少用量,讓王太妃照著做。

  第四次做出來的核桃酥,王太妃總算滿意了。

  “送去給殿下吃。”

  宋芸遲疑:“太妃,殿下先前已經吃了不少了,估摸著吃不下了。”

  “那不一樣,先前是莫厲華做的,這是我做的,送去送去,給殿下當宵夜。”王太妃興奮道。

  宋芸隻得把核桃酥端去淩煙閣。

  王太妃把那些被淘汰的核桃酥全都分給了下人,轉身對安茉兒笑的甚是熱情:“小莫,我總算明白殿下為什麽要帶你回來了。”

  安茉兒被這一聲小莫叫的起一身雞皮疙瘩,訕笑著問:“為什麽?”

  難道不是為了他的承諾?怕她被三皇子給擄走?

  三皇子說什麽找她去給他母妃做吃的,也不知是真是假,就算是真的,她也不想去。

  “因為殿下孝順啊!知道我喜歡做吃的,而你又深諳此道,小莫,以後你就留在王府,哪也別去了,把你會的都教我,我肯定不會讓你吃虧的。”王太妃真是太高興了,她這個兒子整天冰著一張臉,喜怒不形於色,她知道兒子想要做什麽,她不阻攔也幫不上什麽忙,但她內心也渴望兒子除了那件事,偶爾也能將她這個做娘的放在心上。

  如今莫厲華的到來,足可見兒子還是會替她著想的。

  安茉兒張了張嘴,又把想說的話吞回肚子裏,或許王太妃說的對,隻要王太妃高興就好。

  不過,王太妃讓她以後都留在王府肯定是不行的,這一點必須早早說清楚。

  “多謝太妃抬愛,隻是我來金陵隻能做短暫停留,過些天就得走。”

  “走什麽走?大不了我給你開工錢,你說你要多少?”

  “不行,這樣問你不合適,我記得上回我請來的百味糕點鋪的糕點師傅一月是十兩銀,你知道百味齋嗎?號稱金陵第一的糕點鋪,我覺得你做糕點的水準比他強多了,工錢起碼得加倍,一月二十兩怎麽樣?”王太妃拿出了十足的誠意。

  “不不不,我不要工錢,王太妃,您看,不如這樣,我呢也不是說走了就不回來了,以後我每回來金陵,都來看您,有什麽新式的糕點都教您如何?”

  王太妃不高興的走了。

  安茉兒回到淩煙閣,見賀文和揚塵正坐在廊下吃核桃酥。

  “莫先生……”見到安茉兒,兩人趕緊起來行禮。

  “你們叫我什麽?”安茉兒以為自己聽岔了,先生這個稱呼在古代是有達者為先,師者之意,不是隨便叫的。

  “莫先生啊,殿下吩咐了,以後得叫您莫先生。”賀文道。

  安茉兒頗受震動,從美食家到莫先生,作為一個生活在古代卻擁有現代靈魂的人,作為一個靠廚藝討生活的普通老百姓,才會懂得這份尊重的難能可貴。

  階級的固化,人心中的成見,在這個時代都是不可逾越的大山。人家或許會驚歎會佩服你的廚藝,但要想得到權貴們的尊重真的太難了,畢竟你再厲害也隻是廚子,是這個社會最低層的階層,地位甚至不如農民。

  她和紀雲亭相識於年少,孩子的心思總是要單純一些,所以他們能成為朋友,能彼此尊重,但她和齊王殿下才認識幾天?她也就給他做過幾頓飯而已……

  安茉兒想來想去,隻有兩種解釋。一種,齊王殿下覺得他們之間還算投緣,一種,齊王殿下本就是心胸豁達之人,不以出身論英雄。

  不管怎樣,安茉兒現在覺得紀雲亭當日對齊王殿下的評價,並非是出於對朋友的維護,齊王殿下的確有不同於常人之處。

  “對了,莫先生,殿下說,您要是回來,便去書房見他,無需通報。”揚塵道。

  安茉兒拱手道謝,朝書房走去。

  李明睿正在練字,每天晚飯後,他總要先練會字,就當是修身養性。

  “莫先生回來啦!”薑淮笑眯眯地跟她打招呼。

  李明睿抬眼,複又下筆,走筆如龍。

  “吃過了?”

  “回殿下,吃了一肚子核桃酥,膩的我想吐。”安茉兒捂著肚子苦著臉道。

  李明睿忍不住嘴角上揚,他的苦總算有人體會到了。

  母妃就是這樣,當她覺得哪種食物好吃,她就會一直做一直做,做到你吃的想吐為止。

  “薑淮,去沏一壺雨前龍井讓莫先生解解膩。”

  “是。”薑淮應聲去沏茶。

  “哎!吃膩了核桃酥還有龍井茶可以解膩,但我好像得罪了太妃,不知道怎麽辦?”安茉兒愁眉苦臉。

  王太妃離去時瞥她的那一眼,分明在說……不識時務。

  李明睿挑眉:“說來聽聽。”

  “太妃要我留在王府,給我開工錢,我沒答應,殿下,您是知道的,我來隻是暫避風頭。”

  李明睿微哂:“你無需擔心,太妃是太喜歡你,想把你留下,不會真的為難你,過來給本王研磨。”

  安茉兒聽他這麽說,心裏就安了,走到書案邊替他研磨,順便瞄了眼他寫的字。

  這一看,可把她給愣住了。

  這不是王易安貼中的草書貼,臨摹的是草書大家張旭的字。草書中,她最喜歡的就是張旭的狂草,自如其人,狂放不羈,豁達大度,所以狠下了一番苦功去臨摹張大家的草書。前世不管她怎麽寫,都覺得還是差了點意思,她不夠狂,不夠傲,心境未達,意境自然欠缺,穿越後,她活的小心翼翼,步步為營,但心裏有著大誌向,那份壓抑的野心與掙脫世俗的強烈像一頭猛獸,被她關在心裏,隻有在寫字的時候才敢徹底釋放,這一釋放,反倒成就了這份書帖。

  據朱茂財說,這本書帖賣瘋了。

  沒想到他也喜歡張旭的字。

  “殿下的字寫的真好。”安茉兒由衷的誇讚。

  “好在哪?”李明睿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