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朕覺得這大明最高貴的人是朕
作者:繡腸織月      更新:2020-08-22 22:11      字數:3579
  張誠笑答道,

  “陣法的奧妙在‘同心戮力’、‘共進共退’這幾個字上。”

  朱翊鈞聽了也不覺得有甚麽了得。

  陣法自古至今都是軍隊集團作戰所必需的形式,它不但可以保持軍隊各部分之間的緊密配合,同時也可以最大程度上殺傷敵人,這是個相當淺顯的道理。

  張誠又笑道,

  “更要緊的,是讓兵丁學會如何效忠皇爺、效忠兵官,奴婢以為,這一條比甚麽銃炮都要緊,非陣法不可教習。”

  朱翊鈞道,

  “這卻奇了,陣法竟能也教人忠心?”

  張誠回道,

  “人皆怕死,打仗卻是非要死人不可,皇爺的軍餉撥下去得再多,怕死的人卻依舊怕死。”

  “因此練兵最講究的是‘用眾在乎心一,心一在乎禁祥去疑’,所謂‘三軍一心’,就是將一個怕死的人投入一個‘集體’當中。”

  “無論這個‘集體’有多小,譬如戚家軍的‘鴛鴦陣’最少用十二人便可組成,隻要一個人進入了一個集體之中,他就會不由自主地他所在的集體共進退。”

  “集體的意識就是他的意識,集體的目標就是他的目標,用陣法練兵的關竅就在這裏。”

  “隻要能用集體的意識和目標取代個人思想,即使是再懦弱的人組成的軍隊,也能攻無不克、戰無不勝。”

  朱翊鈞道,

  “那也就是說,這陣法本身是為了馴化士兵的思想,實際上在戰場上並無用處嗎?”

  張誠笑道,

  “說要有用處,那也是不分離的用處,整齊劃一的集體比火器的殺傷力更大。”

  朱翊鈞相當有人道主義精神地道,

  “那還是多練練火器罷,倘或非要把一個兵訓練成隻能依附集體而活,那敵軍的騎軍衝過來,將演練好的陣法衝散了又該怎麽辦呢?豈不是霎時就是一擊而潰了?”

  張誠道,

  “陣法會散,人心不會,一個人長久地處在一個集體中,他就會自覺自願地把自己當成集體的一份子。”

  朱翊鈞想了想,道,

  “朕明白了,你的意思是,練兵的關鍵就是要把兵練‘傻’,練到他們沒有思想、沒有自我,連本能也最好舍棄。”

  “練到他們隻會聽從命令、服從集體,成為一個陣法中的小小一環,你便管這叫‘效忠’。”

  張誠眨了眨眼,有些狡黠地道,

  “皇爺的智慧就是這天下最高的智慧,大明哪裏還有人能聰明得過皇爺呢?”

  “天下人效忠皇爺,便是愚笨服從聰明,此乃天道至理,任憑誰也說不出甚麽反駁的道理。”

  朱翊鈞知道張誠這是在討好自己。

  隻是這番恭維是專門用來討好皇帝的,朱翊鈞本人聽來隻覺得牙酸。

  “一個沒有個人思想,隻會服從集體的人,哪裏知道甚麽是真心效忠呢?”

  朱翊鈞一本正經地道,

  “朕想要的禁軍是要能為大明犧牲的英雄,是能為國家拚盡全力的勇士,是能保衛我大明百姓的銅牆鐵壁。”

  ——而不是一群連個人思想都不被允許擁有的奴才。

  最後這句話朱翊鈞沒當著張誠的麵說出來,他仍然是一個很會顧及他人情緒的現代公民,連在宦官跟前都做不了理直氣壯的皇帝。

  張誠輕輕笑道,

  “能效忠皇爺的人才能當大明的勇士,要沒有皇爺,誰還來保衛大明百姓呢?”

  朱翊鈞張了張口,他想告訴張誠,他想要的是能保家衛國的人民子弟兵,大明百姓要靠人民子弟兵來保衛,怎麽是靠他朱翊鈞呢?

  隻是話剛到嘴邊,朱翊鈞忽然就打了一個寒顫。

  張誠說得沒錯,大明隻要有皇帝,就不可能培養出自己理想中的那種人民子弟兵。

  明史研究生朱翊鈞在這一刻領悟了史書中隱去的那一部分真理。

  崇禎十七年,曹化淳開彰義門,王相堯開德勝門、平則門,王德化甚至親率內兵於德勝門迎接闖王,最終使得崇禎皇帝走投無路,吊死煤山。

  這些為闖軍打開了北京城門的宦官是背叛了大明嗎?

  ——不!他們隻是背叛了崇禎皇帝朱由檢。

  朱翊鈞在心裏想道,這些宦官在紫禁城中隻是朱由檢的奴才,而在他們向闖軍獻出北京城之時,他們才是真正為保衛人民而奮鬥的英雄勇士。

  即便朱由檢再如何努力,馭下再如何成功,都無法改變他們為奴才的本質。

  那些宦官反對的根本不是朱由檢,而是那個高高在上、將他們視為奴才的獨裁者。

  他們投靠的也根本不是李自成,而是大明每一個反對獨裁者朱由檢的人民。

  有誰會在有機會當上人民英雄之時,而調頭去當獨裁者的奴才呢?

  即便是被閹割的宦官,在李自成進京之前,都會奮不顧身地去追求生而為人的權利。

  萬曆十六年的朱翊鈞坐在乾清宮暖閣的榻上兀自唏噓,這可要命了,這真是要命了,朕不過是穿越成了萬曆皇帝,可沒想當站在大明人民對立麵的獨裁者啊。

  “那就還是先用陣法練著。”

  朱翊鈞一麵說著,一麵在心裏安慰自己,朕養禁軍,也隻是因為萬曆皇帝腿有殘疾,是為了保護自己,並不是想“君王死社稷”,

  “要緊的是把名單交上來,對了,禁軍操練不能沒有馬,禦馬監交了名單,太仆寺也要交一份開支細則上來。”

  張誠明顯地愣了一下,

  “太仆寺?”

  朱翊鈞點了下頭,道,

  “對,太仆寺,朕心裏知道,倘或朕想要,勇士營和四衛營的那六千五百匹馬他們還是有辦法撥來內廷的。”

  “隻是近年來馬政紊亂,朕這裏拿了他們六千五百匹,外麵有些地方就少了六千五百匹的好處。”

  “既然拿了好處,那總得給朕一個名目罷,養馬不是一日一時之事,少了銀子朕還能想法子節儉,這沒了馬又該去往哪裏尋來呢?”

  “即便蒙古人好養馬,這大明的軍兵總不可能人人都騎胡馬是不是?”

  朱翊鈞並非在危言聳聽。

  大明天子的近軍人人騎胡馬,甚至連胡馬都騎不上的狀況,從萬曆朝開始就已經有了端倪。

  明朝的馬政傳統是“官馬民牧”,即民戶由官府發給馬匹稱“種馬”,替官府牧養,定期交駒,馬死賠償。

  一般而言,規定的是江北五戶養一匹,江南十一戶養一匹。

  民間養馬戶可以因為養馬而減輕一定程度的賦稅,並能得到朝廷的補給,前提則是這些馬必須完好無損。

  但事實上,民間養馬給民戶造成了沉重的經濟負擔,一旦馬匹不能足數或是質量低劣倒死,民戶都將麵臨數額巨大的賠償。

  況且每年進京解馬,押送太仆寺驗收,往往是舟車盤費耗損,苦不堪言。

  不僅民間要養馬,衛所軍戶也得養馬,軍士養馬雖然也能獲得朝廷一定量的補給,但是畢竟蓄養的是官馬,將來有必要時這些馬匹都是能夠作為備戰隊伍參與戰鬥的。

  因此朝廷會為了確保馬匹質量進行定期檢驗,一旦軍士養馬不善或致死,不可豁免都要給予一定賠償。

  明初所養官馬,每匹給與草場五十畝,加之管理有效,馬匹倒損及時遞補,不至於造成嚴重負擔。

  但是到了明中期,草場被侵占,加之管理不善,馬匹倒損和賠補問題就顯得十分棘手,甚至成為困擾軍士的一大弊政。

  到了晚明,甚至在團營軍官內部衍生出“樁棚銀製度”,即團營官軍騎操馬匹,酌量馬隊官軍朋友出銀買補,每年以六個月為準。

  這相當於是一種合作賠補製度,這樣做使馬匹的倒損和買補壓力不至於過度集中在某一個人身上,有助於分散軍士的經濟壓力。

  團營的馬匹主要來源於太仆寺,由於騎兵往往和國家軍事力量的強弱息息相關,太仆寺馬匹的管理往往十分嚴格,如有官員監守自盜必然進行嚴懲。

  但是到了晚明,官員私占草場銀、私自買賣官馬的情況越來越嚴重,相關部門的官員上下其手,貪汙成。

  以致於到了萬曆一朝,就連京營中的馬匹竟然逐漸都變成了蒙古人通過互市賣來的胡馬。

  而明末的軍事困局正是源於馬政。

  即使後世的明末穿越小說無數次重複過“殺豪紳、填軍餉、滅韃虜”的套路,也不能改變崇禎年間北方已無馬可用,南方馬價難征的史實。

  史書上說清軍軍事力量的強大,在於八旗兵個個精通騎射。

  其實這也是一種曲筆,八旗精通騎射的反義並非是明軍不通騎射,而是明軍根本已經不再具備足夠的裝備去支撐他們騎射。

  朱翊鈞清楚地記得,崇禎十四年,遼東前線前敵將領吳三桂領兵一萬,馬僅五千匹;白廣恩兵五千,馬僅二千五百匹;李輔明兵五千,馬僅七百餘匹。

  而向來是為陵京藩屏,援繳必先,非他鎮可比的宣鎮,崇禎十四年鎮標兵六千,馬僅三百匹。

  馬政一旦崩潰,即使殺盡天下豪紳,也不可能立刻變出精壯戰馬遞送前線供應騎兵。

  戰馬不像奴才,非得要人去細細地養了才能受人支使。

  朱翊鈞十分明白這一點,所以比起禁軍,他更看重的是馬匹。

  他發現這個道理的原則應用在晚明相當有普適性,牲畜最不會撒謊,人沒說出口的話,反在牲畜身上全表達出來了。

  當然朱翊鈞的意思絕不是說晚明的官僚比牲畜還無恥。

  因為再高貴的人,到了殘酷的條件下都會被磨出那麽點無恥。

  也正是有了這點無恥的庇佑,高貴才得以從殘酷中掩護出去。

  晚明的士大夫就是這樣一個高貴與無恥並存的集體。

  朱翊鈞打心底裏憐憫這個集體中的每一個人。

  張誠並不知皇帝心中的這番思量,隻以為皇帝又想要使銀子,於是喏喏應道,

  “是,是,奴婢這就為皇爺傳旨太仆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