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不心疼才怪
作者:凜冬已至      更新:2020-07-07 20:30      字數:2274
  年輕人能夠有這樣的秉性不容易啊!以後早晚會變成靠山村數一數二的人物。

  袁氏見沈懷箬回來,整個人都有了主心骨,將早就買好的孝帶裁剪好,來的人發上一條,綁在額頭上。

  作為兒子,沈懷箬則是穿上一身孝服。

  白色掛滿一身,抱起沈婆子把人放在棺材裏,蓋上棺材,開始哭孝,守孝,用了三天的時間將沈婆子送到土裏。

  沈家的祖墳過了一個新的土包。

  靠山村則是再次回來熱鬧。

  夏季雖然炎熱但是也是收貨季節,忙完沈家的事情,其他人該收割的收割,改勞作的勞作。

  生活在村子裏的人每天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下地。

  如果能夠把地裏的雜草鋤幹淨,如果地裏的糧食收成好,一年下來都是開心的,都是有成就感的。

  沈懷箬坐在院子裏,整個人晦暗了很多。

  袁氏把孩子塞到沈懷箬手裏:“都過去了,以後還很長。”

  “為難你了。”沈懷箬盯著袁氏的肚子看了幾眼,這幾天差不多該清楚的都清楚了,袁氏曾經懷孕了,據說還有可能生個兒子,結果呢,卻被沈珍珠一下子踢沒了。

  他對不住袁氏。

  牽住袁氏的手,抱著孩子……

  一家人似乎和諧了很多。

  “相公,你要不要去讀書,就算沒看考上也沒事,都已經是舉人,下一場肯定會金榜題……”

  “考上了。”沈懷箬嘴角勾起笑來。

  隻是,礙於母親去世,並不能大肆操辦,不然也是一個極為歡喜的事情。

  袁氏樂得站起來,從身上摸出幾個銅錢:“這,這是高興的事兒,我去買些酒水給你用。”

  “不用了,孝期不能吃酒肉。”沈懷箬攔下袁氏,把孩子放在袁氏手裏:“我出去走走。”

  “好。”袁氏收回手裏的錢,看著沈懷箬離開家門。

  跟著走了兩步,又停下腳步,慢慢的嘴角勾出笑來,最終贏了的還是她啊!陪著沈懷箬,以後一起生活,能夠心貼心的。

  沈懷箬走出家門,腳步不受控製的走到宋家。

  此刻宋家大門變成朱紅色的,一看就很貴,站在門前,輕輕歎口氣,不敢敲門。

  沈懷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恐懼什麽。

  轉身離開的瞬間,身後的大門打開,發出咯吱的聲音,沈懷箬回頭,對上宋時初的倩影。

  此刻的宋時初比他午夜夢回,夢裏的那個青澀美麗的少女還要嬌豔,曾經突然發胖仿佛就是一場夢,仿佛從沒有發生過。

  腰肢不過盈盈一握,該凸的地方凸起,該瘦弱的地方瘦弱,臉頰紅潤白皙,嘴角含笑,整個人的狀態非常的好。

  仿佛依舊青春年少,依舊二八年華一般。

  沈懷箬停下腳步,轉身往宋時初走去:“我回來了?”

  “??”宋時初點點頭,回了就回了,跟她有關係嗎?

  “我要去地裏了,你還有事兒?”宋時初摸出鐮刀,眼裏帶著不耐,她的玉米快熟了,種的早的收成也早。

  把玉米收了,可以讓家裏的人感受一下玉米粑粑的美味。

  當然,也就隻能感受一下,剩下的玉米還得挑選比較飽滿的留成種子,來年開始大規模種植。

  歪瓜裂棗的玉米可以蒸饅頭,做餅子,還有各種甜點,宋時初想到耕耘以後的收貨,喉嚨就開始分泌叫嘴饞的東西。想吃!

  沈懷箬沒有讓看,盯著宋時初說道:“我已經是進士了,被特意提拔在京城翰林院編修,你……”

  “哦,恭喜啊!”宋時初點點頭,客氣的道喜。

  隨即換了個方向,朝著自己家的玉米地走去。

  翰林編修是什麽鬼?

  能吃到玉米嗎?

  想多了!皇帝都吃不到的東西。

  她才不在意,而且進士?算啥,她家院子裏養著一個狀元,一個國子監的祭酒。

  哪個不比進士更有影響力。

  見宋時初轉身離開,理都不理他,沈懷箬心裏產生一種落空感。

  年少時候的夢,似乎真的沒了。

  盯著宋時初的背影,慢慢跟在宋時初身後。

  少年時候的女孩依舊美麗,而他……即使達成當年的追求,但是心累了,滿心全是創傷。

  看著宋時初在地裏拿著小鐮刀割草,剛想走過去幫忙,就被一個一身腱子肉的男人給提溜起來,扔到一遍。

  大壯盯著沈懷箬,一股子書生氣息,怪煩人的。

  湊到女人身邊做什麽,一看就知道沒安好心:“你一邊兒去,別往女人身邊湊,就算想湊也得排隊!”

  將軍隻是去駐守西部,又不是不回來了。

  這麽快就有人黏上來。

  作為顧景垣忠誠的下屬,在知道宋贇就是將軍兒子的時候,就在心裏自己給自己安排了一件事兒,保護宋時初。

  踢走所有的狂蜂浪蝶。

  沈懷箬從地上站起來,皺起眉頭,盯著大壯身上腱子肉:“你是誰?”

  “管你屁事,你們讀書人一個比一個煩,覺得自己讀過幾年書,就聽不懂人是不,就可以任性妄為隨意扭曲別人想法了是不?”大壯似乎想到了被祁文承欺負的日常。

  把心裏的心酸全都發泄出來。

  捏著拳頭對著沈懷箬。

  沈懷箬皺眉,瞅著大壯激動的時候肌肉鼓起來,額頭帶著閃光的汗水。

  心道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

  轉身離開!

  他還在村裏,還有機會讓宋時初回心轉意。

  縣城得去一趟,回來這麽多天他大概已經查清楚沈珍珠住在哪裏,就算斷絕關係,也得有個流程。

  這種弑母的人,不斷絕關係,還留著被殺嗎?

  果然是同樣的米養育百樣的人。

  宋時初盯著玉米秸稈上長出來帶著嫩嫩玉米須的棒子,口水不停的分泌,現在的玉米正好鮮嫩,不管水煮還是蒸一下啃著吃,都好吃。

  隻是,今年就這麽一點兒收獲。

  宋時初吞咽一下口水,閉眼掰下來十幾個玉米,忍不住了,那就不忍了,總歸玉米新鮮的時間就那麽短,她不可能一直都沒有毅力。

  抱著一包袱的玉米回到家裏。

  身後還跟著大壯。

  大壯一臉苦澀,他一個看管不慎,玉米就少了好幾根,雖然玉米是被宋時初掰的,但是同樣是他辛辛苦苦從小看到大的,都有感情了,不心疼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