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風骨
作者:明聖之君      更新:2020-05-11 20:12      字數: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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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福酒樓,在小南門一帶,算得上是銷金窟了。..cop>酒樓中雖未人滿為患,也占據了七八成的位置,多數都是衣冠士子,成群結隊而來。

  偶爾主位上,有那麽一兩個在朝為官的主兒,便不是當官的,也是當官的管家。

  但凡士子入皇城,便是小南門這一帶生意最好的時候。

  元正帶著花椒與茴香進入客棧裏,毫無意外的引來了許多衣冠士子的注目,與其說是注目元正,還不如說是注目花椒與茴香。

  很快便有了竊竊私語的聲音。

  “那是誰家公子,劍侍好生美麗啊。”

  “便是皇城裏所有的紅牌花魁加在一起,也不即那兩位劍侍半分風采啊。”

  衣冠士子喜歡去青樓,並非也都是些好色之徒,平日裏讀書寫字,很是消磨人的精氣神,在家族中管教頗嚴,如今來到了皇城,自然是要去青樓裏消磨一番,也不是為了雲雨之樂,隻是想要解解乏,讀書疲憊,趕路亦很疲憊。

  有美麗的花魁,給自己按摩捶肩紅袖添香,在殿試之前,舒緩一二,更能明神靜思。

  不說年輕的衣冠士子了,就連許多老一輩的人物,甚至某些人,還真的朝堂中的大員,也忍不住多看了兩眼,轉瞬即逝。

  打心眼裏,都在羨慕那位公子哥的福氣。

  不過當沈越出現在元正身後的時候,許多衣冠士子們,倒也沒有流露出不屑的神情,隻是覺得有些古怪,一個寒門士子,怎麽會跟隨在一個錦衣玉帶的公子哥身後。

  這耐人尋味。

  “那位公子哥,是誰家的公子?”

  “沒見過,看麵相的話,應該不像是本地人,興許是某位大員的親戚吧。”

  對於這些試探的,不友好的,元正了然於心,也不介意,反正花椒與茴香的美貌,總是容易招蜂引蝶。

  還好,元正的皮囊也是上佳,不然的話,不知多少人會心生感慨,兩朵鮮花插在了一坨牛糞上。

  元正要了一個安靜的包廂,能在春福客棧裏要包廂的人,自然是不缺銀子的人,識趣的店小二又是點頭哈腰,又是叫爺的。

  最繁華的地方,越是能夠嚐遍人間的辛酸苦辣。

  沈越也不曾想過,來到皇城之後,會有人請自己吃飯,還是春福客棧這寸土寸金的地方。

  包廂裏,元正要了七個菜,兩個湯。

  春福客棧的效率很快,不到一刻鍾,便將菜肴呈了上來。

  花椒與茴香還是沒有上桌子,順從的站在元正的身後,令沈越羨慕不已。

  一桌子的菜肴,沈越看的直流口水。

  元正見狀,柔和笑道:“無妨,你動筷子即可,讀書人嘛,都吃好的才行。”

  見到沈越如此的拘謹,元正便率先動了筷子,象征性吃了一口八寶鴨,味道還算是不錯,可和花椒與茴香的手藝比較起來,相差的就有些多了。

  沈越卻沒有動筷子,而是掰開已經硬了的饅頭,給饅頭裏麵夾了兩塊肉,就著饅頭吃了起來。

  還有四個饅頭,不管怎麽樣,都要把饅頭吃完才行。

  元正在一旁不解問道:“我已經叫了一桌子的豐盛佳肴,你又何必吃自己已經發硬的饅頭呢,如此一來,這些菜在你的嘴巴裏,也有些明珠蒙塵,對不起本身的色香味了。”

  沈越很快便解決掉了兩個饅頭,發硬的饅頭,和熱騰騰的佳肴比較起來,實在是天差地別。

  可沈越不嫌棄,而是很認真的說道:“我自然知曉如此吃飯,有傷風雅。”

  “可我也不是那種有雅士風骨的讀書人,這饅頭是我從家鄉帶回來的,是我的老母親連夜給我蒸出來的,我若是因為一桌子的山珍海味,辜負了老母親的心意,那才是真正的罪過。”

  “這一桌子的菜,風味固然上佳,可能我一輩子,也不一定有錢能來這裏吃飯品酒。”

  “可饅頭,才是我的主食,才是我和母親心心念念的美味佳肴。”

  元正一時無語,竟然不知如何作答,如此讀書人,才算得上是真正的雅士風骨。

  也不反駁,直到沈越將自己發硬的饅頭吃完以後,沈越才真的動了筷子。

  吃相也很講究,雖不是細嚼慢咽,卻也談不上狼吞虎咽,且隻吃自己手邊的菜肴,元正那邊的菜肴,沈越沒有越雷池半步。

  縱然是喝湯,也隻是小呈了半碗王八湯。

  王八湯很多了容易上火,上火了,就想要去青樓,這似乎是一個惡性循環。

  可沈越不這麽想,味道這種東西,隻要品嚐到了就好,其餘的事情,一切如常,細水長流即可。

  他沒有家世背景,也不知曉自己肚子裏的墨水,能不能將秋後殿試的試卷給塗抹完整,遇人遇事,如順水行舟,如逆水行舟,求的就是一個心念通達。

  反正也一無所有,心念通達也不是壞事,再壞也壞不到哪裏去了。

  元正心裏對沈越是真的有了幾分好感,其實叫這一桌子的菜肴,他和沈越兩人是完吃不完的。

  可沈越沒有小家子氣,讓元正少叫點菜肴。

  這便是大氣,雖說不是沈越事後結賬,可該有的目光格局還是有的。

  其次,元正就是想要看看,叫來一桌子美味佳肴之後,沈越還能不能吃得下已經發硬的饅頭,值得欣慰的是,沈越吃下了,麵對色香味俱的誘惑,沈越守住了本心,哪怕他從小到大,都沒有吃過這麽好吃的飯菜。

  再好吃的東西,哪裏有老母親蒸的饅頭的好吃?

  元正說道:“據我所知,你身上的盤纏可以勉強支撐你到殿試結束,也勉強夠回家了,隻是頓頓都吃饅頭,會不會覺得身子骨有些欠缺什麽?”

  沈越道:“我是對不起自己的五髒廟,可對得起自己的心就好了,也不談什麽良心不良心,反正就這麽過活,萬一我殿試還算是榜上有名呢,混個芝麻官當當,也還是有希望的。”

  元正笑道:“萬一你連芝麻官都當不上呢,殿試過後,最搶手的便是芝麻官了,因為門檻低,價格也低,可競爭最大,許多衣冠士子,都是先從一個芝麻官當起,然後徐徐圖之,在仕途上有名師指路,循序漸進。”

  沈越一臉的苦悶之色,實話實說道:“自古以來,說書人就是喜歡說衣冠士子都是酒囊飯袋,寒門學子都是有才之士,可這話也不對。”

  元正疑惑問道:“難道不是這樣嗎?衣冠士子品味頗多,消遣頗多,寒門士子除了寒窗苦讀外,再無其他消遣,這話到底是哪裏不對呢?”

  沈越苦澀笑道:“衣冠士子,看似浪蕩不羈,實際多數都有真才實學,畢竟出生好,接觸的資源多,又有這個師傅教那個師傅教,遇到不太懂得地方,就會有人指點迷津,這也不是拔苗助長,而是學問一途必不可少的一課。”

  “他們縱然風花雪月,可也不會疏忽了自己的功課,因為功課不好,也不會來到皇城裏尋歡作樂。”

  “那也隻是表象,打鐵還得自身硬。”

  “誰都知曉衣冠士子的出路會更多一些,這是必然的,除了真才實學就是銀子人脈了。”

  “可我大魏王朝,也沒有昏庸到可以買賣官身的地步,縱然是有,也都是一些無關痛癢的纖芥之疾,無傷大體。”

  “我大魏讀書人的風骨還是有的。”

  “可寒門士子就不一樣了,寒窗苦讀固然值得美談一二,可寒窗苦讀造成的書呆子也多,遇到不懂的地方,也沒有師傅指點,隻能靠自己的悟性,若是悟透了,也就悟透了,若是悟不透,那就是悟不透。”

  “這無可厚非,不過能來皇城的寒門士子,多少還是有點本事的,可惜那點本事,和衣冠士子比較起來,也不知道誰強誰若,興許會有那麽一兩個令當今陛下都刮目相看的麒麟之才,可這個概率太小。”

  “俗話說,草窩裏麵,難出金鳳凰,金鳳凰是會從草窩裏給飛出來,可草窩裏的金鳳凰,真的不多。”

  “我這一次來來皇城,也不指望能夠考個不錯的功名,若能考上自然更好,考不上的話,就當做自己來過皇城了,也去過殿試,以後回到家鄉,要麽去縣衙裏當個縣丞,若是連縣丞都當不上,那就當一個老實本分的教書先生,也希望日後我的學生們,會有那麽一兩個人,在朝為官。”

  “若是沒有,那我也會和現在一樣,反正盡人事聽天命就行了。”

  說完這些話以後,沈越也沒有給自己倒一杯酒,隻是釋懷的笑了笑。

  元正對沈越的好感更多了,這人起碼不是自命清高的那種讀書人,還是能看清現實的。

  衣冠士子的確看寒門士子如同看狗,那是有那個前提條件。

  從大概率上來說,衣冠士子的確比寒門士子強了不少,無論是學問,還是為人處世。

  不過換一句話說,若是一個寒門士子也能有衣冠士子的資源,那到底誰強誰弱,就不好說了。

  沈越雖是儒家門徒,可從其言語,受到道家渲染更多一些。

  三教之爭就是這樣,錯綜複雜,盤根錯節的。

  元正沉思了一下,說道:“其實我也不是你想象中的尋龍之人,不過我可以給你另外一個條件,就是你跟我走,雖然你也不會當官,可我會根據你的功績,按月給你發放軍餉,軍餉雖然不多,可足夠你養活你和你的家人了。”

  沈越愣住了,一開始,的確以為元正是尋龍之人,從寒門士子選拔人才,提前布局。

  可這會兒,又變了卦象,沈越有些懵的問道:“敢問公子是何許人也?”

  元正覺得也差不多了,算是萍水相逢,可對沈越很有好感,這樣的人,是一塊璞玉,多做打磨過後,興許還真的能夠為雲端之巔創造出許多生命力來。

  看事情看得開,又寒窗苦讀過,人間冷暖,早就知曉了。

  元正笑道:“在下元正,未到及冠之年,家父是武王元鐵山。”

  沈越瞪大了眼睛:“……”

  元正把玩著大拇指上的扳指,呈深藍色,到了夜間,亦可發光發亮,之所以這一次戴著個扳指來到皇城,也就是充當一下有錢人罷了,雖說元正本身就很有錢。

  可該裝扮的,還是要裝扮,誰讓皇城裏狗眼看人低的概率太大呢。

  元正雖不在意這些,可能避免多少尷尬,那就避免多少。

  武王庶子的名頭,沈越亦是有所耳聞,始終都不曾想到,會在有生之年遇到這傳說中的人物,也不會想到,這傳說中的人物會請自己吃飯。

  那些風花雪月,囂張跋扈的往事,沈越也不在意,反正他又不是當事人,也不知曉到底是怎麽個情況。

  可沈越也明白,有些人聲名狼藉,也是生不由己,似乎有一種人,天生就是背黑鍋的好材料。

  這有些為難沈越了,仔細一想,還是很誠實的說道:“我明白公子的意思,可我也是真的想要去殿試一下,試探一下自己的水深水淺,這也是我寒窗苦讀以來最大的執念。”

  “不求成功,隻求問心無愧。”

  “二者,我都來了這裏,也不想太早離開。”

  “怕是要辜負公子的好意了。”

  “當然,我絕對沒有嫌棄公子的意思,寧為雞頭,不為鳳尾的道理我還是懂得,得到的公子的賞識,我很榮幸,追隨公子去了,一日三餐有了保障,以後娶媳婦蓋房子也有了保障。”

  “真的去殿試,前途也堪憂,可我還是想要去一下。”

  元正也不意外,從沈越的吃相來看,元正便知曉沈越不是那種會為名利所動的人,哪怕沈越現在真的很需要真金白銀。

  這樣的恪守本心,才是真正的恪守本心。

  若是沈越直接答應和元正離開此地,元正反倒是會有些看不起沈越。

  起碼,沈越證明了自己,是一個正兒八經的讀書人。

  元正淡然笑道:“這倒無妨,我雖不是讀書人,卻也讀書寫字過,也能理解兄台的心境,這樣可好,若你在秋後殿試,真的榜上有名,就當做我從未提過此事。”

  “若你籍籍無名,或是死於官身競爭當中,我想那個時候,我還在皇城裏,我再來征詢你的心意。”

  沈越起身,雙手作揖,深鞠一躬,誠聲道:“多謝公子看得起在下。”

  元正把玩著大拇指上的扳指,笑而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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