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熱熱鬧鬧信訪辦
作者:我是小桃花      更新:2020-04-20 12:01      字數:2961
  常言說:前生作惡,知縣附廓;惡貫滿盈,附廓省城。

  一般來說,老式政府大院,都是黨委一座樓,政府一座樓;新政府大樓雖然匯合了黨委和政府,但依然會離得遠遠的。作為附廓,省城市政府自然與省府相隔甚遠,南泉市信訪辦卻是個例外,幾乎與省信訪辦合署辦公了,這讓省城下屬區縣對信訪一事尤其重視。

  吳思方便是南泉市政府信訪辦主任,他轉業以來就一屁股坐穩了信訪辦,輪到他做了主任,就穩穩紮根在這個崗位上了。

  周一這天,吳思方照例早早來到辦公室,熟練地抹桌子打水開電腦開空調,一套程序做完,時間剛好是八點半。吳思方便出了辦公室往信訪大廳走,一路檢查著安全事項,大廳裏,昨天被上訪戶薅禿嚕的幾盆萬年青還立在窗台下,殘存的幾根枝葉仿佛水裏撈出來的孔雀毛。

  皺眉看了看不遠處正在整理桌椅的職員,吳思方喊了聲:“趙斌,趕緊換幾盆新花。”

  趙斌不情願的嘟囔:“主任,這花天天換,天天禿嚕,換它幹啥?”

  “哪那麽多廢話,讓你換你就換,”吳思方不悅,卻也沒好意思說什麽,信訪辦職員都是剛考進來的公務員,都是在家呼風喚雨的主兒。

  吳思方歎了口氣,“換新花,一是維持政府形象上好看,領導來檢查也好交待;二是給群眾一個發泄的口子。”

  趙斌耷拉著腦袋,帶幾個保安搬了舊花去後勤部換。

  八點五十,整個信訪大廳便窗明幾淨,桌椅整齊,年輕的接訪人員穿著整齊的坐在窗口裏,趁這會兒空閑說笑。大廳執勤保安紮著武裝帶背著手,雖然整個行政大樓的物業是外包的,這些保安也都是物業公司派遣,倒也勤懇負責。

  九點鍾,吳思方滿意的看了看環境,值班律師卻還沒來,倒也無傷大雅,願意等律師解答的訪民一般都比較理智,願意等。吳思方看過值班表,今天值班的恰好是張落葉——吳思方表弟。

  信訪大廳門一開,上訪群眾就要往裏擠,人還沒進來,大廳裏便充滿了吵吵鬧鬧的聲音,仿佛是靜音的電影忽然開了喇叭。

  吳思方便往辦公室走,剛走幾步,感覺有人拍了他後背一下,手勁挺大,吳思方無奈的回頭,果然是張落葉。

  “你可遲到了啊!”吳思方假裝板起臉。

  張落葉卻不以為然,“一分錢不讓你們花,你還想怎麽要求。”

  吳思方說:“也對,便宜無好貨。”

  “嘿,你要這麽說,就別怪兄弟不提前給你打招呼哈。”

  吳思方瞪圓了眼,“啥意思?”

  “沒啥大事兒,就劉思賢那個禍害人的砂廠,還有那狗腿子李小民了”,張落葉說,“他們要挖基本農田了。”

  “嘿,那你們咋不去縣裏?”

  “多新鮮呐?”

  “感情是你呼啦我這兒來的啊!”吳思方砸了咂嘴。

  張落葉甩了個京白:“青天大老爺得給我們伸冤啊,老少爺們兒們若大旱之望雲霓也。”

  “滾蛋!”吳思方虛踹了張落葉一腳,被他一蹦躲開。

  “幾點來?我準備準備,鄉裏鄉親的,我得給他們訂盒飯。”吳思方又說。

  小龍山下的孩子,從小就被教育,誰家孩子混的咋咋呼呼,那必定是個反麵例子,甭管在外多大的官兒,回村必定在村口下車,走著進村,司機在後邊慢慢跟著,跟叔叔大爺見麵打招呼遞煙,要不回家先挨揍。同樣的,村裏人進城辦事兒,“混城裏”的孩子隻要得著信,一定要留客,不濟也得請喝茶。

  張落葉說:“今天不用,我跟他們交代了,不能把你牽進來。”

  吳思方拍拍張落葉肩膀,“有事兒喊我,晌午咱倆還十四樓東餐廳見。”轉身拐進辦公室,張落葉也回到值班室。

  律師值班室裏正等著兩個訪民,都六七十歲,張落葉便按他們手裏的信訪轉交單序號開始接待。

  一號大爺姓賈,城北郊縣的,一臉苦相,看著就是受欺負的主。

  “律師你給看看,村裏要拆我家鋼結構大棚,我弟弟非說有他一份,村裏讓我們自己協調,可這大棚是我自己蓋的啊。”賈大爺說,“後來村裏天天找我,我弟弟就讓我寫了個欠條,說欠他十萬,你看看這怎麽弄。”

  張落葉接過欠條一看,藍色圓珠筆在撕下的一頁筆記本上寫著一句話:今欠賈金虎十萬元。張落葉笑道:“大爺,這欠條您放心,官司打到法院,他也贏不了。”

  賈大爺囁喏:“可是他說他要告我,還說他有人。”

  “嗨,哪有那麽多走後門的,現在都是責任終身製,這種明顯的案子,哪個法官也不敢徇私啊。”張落葉哭笑不得,這幾年依法治國口號落實的緊,群眾的法製意識也強了,法院的案件數量成倍增長,但落到頭上,老百姓心底裏還是怕有“走後門”的。

  張落葉耐心勸道:“法院審這類案子,不光看欠條,還得結合實際情況,你弟弟想告你,他也得拿證據證明給過你錢,或者有欠款存在的基本事實,這些都沒有,他就很難贏得了。”

  “可是他說他有人,他要告我。”賈大爺還重複道。

  旁邊二號大爺不高興了,“你這個人,我都聽明白了,人家律師都說了,你弟弟贏不了,你怎麽還墨跡?”

  賈大爺不服氣:“我問問怎麽了,真是的。”又轉過頭對張落葉說,“那謝謝律師啊,我記記你手機號行不?”

  張落葉有些為難,他不太想找這麻煩,這類當事人,會不分時間點的給你打電話,你還跟他說不清楚。看了看賈大爺的樣子,年紀不小了,進趟城也不容易,心下不忍,便給了他一張名片,賈大爺又感激了一番。

  這時候張落葉又看了看二號大爺的轉送單,二號大爺姓李,中等身材,腰板挺直,戴個花鏡,泛白的中山裝。

  李大爺從小黑皮包裏掏出一摞材料,操著一口南泉話邊掏邊說:“律師你先看看,我再給你說說,我這事兒啊,愣有年頭了。”

  張落葉接過材料,謔,隻見第一份材料抬頭寫著:地契。

  往下看,字跡模糊,豎排版,依稀可見內容,將房屋買賣過程記錄詳細,落款南泉公署,民國三十七年。

  第二份材料也是豎排版,是一份布告,內容是要求房主到指定地點登記,落款時間一九四九年。

  張落葉抬頭看了看對麵李大爺,李大爺笑笑:“我給你講講吧,我這個事兒可有意思啦!”

  “這房子呢,是我三爺爺給我買的,那時候我三歲,我三爺爺無兒無女,跟我三奶奶倆人,所以我爺爺就把我過繼給他了。我三爺爺死前就給我買了這套房,你看這地契上,買主的名字就是我,後來吧,解放了,唉,我三爺爺也沒趕上解放。後來解放了,政府讓去登記,我那時候小,三奶奶不識字,就讓她侄女去登記,結果她就把房產所有人寫成了她、我三奶奶、我三個人。”

  李大爺頓了頓,“再後來吧,公私合營那會兒,政府把房子收走了,收走收走吧,那時候都這樣。可誰知道改革開放,政府要發還,找我發換房子就出問題了,這個我三奶奶已經沒了,她侄女也聯係不上,房管局就不給我,說產權不明晰。”

  說到這裏,李大爺就開始生氣,“我就去找他們,找了好幾趟,那房管局長非得說產權不明,不能給我過戶,我說我有地契啊,怎麽就不明了,他就不說話,反正就是不給辦。小夥子,我這都快七十了,你說我要是哪天沒了,這房子不就落房管局手裏了?不能便宜他們。”

  張落葉無語,今天出師不利啊,也難怪,沒有疑難雜症,誰來信訪辦?

  “大爺,您這個,人家房管局說的沒毛病,解放後的產權登記上,就是三個人,你自己辦過戶,那肯定沒人敢擔責任。我建議啊,您先去法院立案,然後通過法院調取證據,查查你這個三奶奶的侄女有沒有消息,她一來,你倆不就把這事兒辦了?”

  “那不行,她很可能人沒了,萬一她家子女跟我分錢怎麽辦?我不找你了,我還去房管局!”李大爺轉身就走了。

  “還是個急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