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找她
作者:布丁琉璃      更新:2022-12-11 13:40      字數:4144
  第31章 找她

  聞致是個聰明人, 隻要稍稍冷靜些許,猜到明琬的去向並不難。

  明琬沒了爹娘,亦不會留在長安, 既是提及為明承遠立塚撰書之事, 那她隻有一個去處。

  “去查卯末至巳正的出城記錄,往蜀川巴州沿線查,尤其是水路渡口。她不會騎馬, 旱路太慢且關隘諸多,必是走水路長驅直下。”

  聞致背對著門坐在書房內, 宛如一座完美而冷沉的冰雕, 鋒利道:“找到她後,即刻帶回來!”

  侍衛們不敢耽擱, 立即領命退下。

  一旁的小花看了眼聞致沉鬱焦躁的側顏,張了張嘴, 複又閉上,終是什麽都沒說。

  小花是親眼看著明琬走的。

  青杏平日對他不是橫眉就是豎目, 今晨卻突然殷勤起來, 捧著粥水的手都在發抖, 支支吾吾不敢看他的眼睛。若是小花連這點警覺都無, 未免太對不起世子的栽培與信任。

  卯末,長安城的晨曦很美,金碧輝煌的城池披上一層清透的金紗。他蹲坐在正廳的屋脊之上, 看著明琬背著簡單的包袱, 一步三回頭地出了府。在門口時,她甚至停了一下,朝著侯府方向深深一禮,這才一抹眼睛飛快地跑了出去。

  她選擇了一個最恰當的時間出門, 此時天已亮,不必擔心侯府會遭遇危險;而街上人還不多,可以最大可能避免被人發現她的行蹤。

  小花沒有追上去。

  他隻是覺得,若是一個女子在親人離世、孤苦無依的情形下,毅然放棄侯府中優渥富貴的生活和傾心喜愛過的丈夫,籌備了一月之久,隻為離去,必定是經過萬千掙紮的無奈之舉。今日所做的一切,或許耗盡了她畢生的勇氣,若是此刻從屋頂上一躍而下,將她最後這抹希望掐滅……那她未免,也太可憐了些。

  明琬其實是個很好的女主人。

  她幹淨,有活力,對待下人親切有禮,節慶日時大家都喜愛跟在她身後跑,向她討賞錢,其實大家並非真的要錢,隻是在府中過慣了如履薄冰、大氣也不敢喘的日子,太稀罕她身上透出來的安定幹淨的氣息。

  她和青杏原是很愛笑的,主仆倆笑聲一高一低,隨性而不失態,是府中一年多來唯一的亮色。但漸漸的,從世子腿疾久治不愈日漸焦躁,頻頻外出助三皇子李成意處理那些見不得光的明爭暗殺開始,她的笑在永無盡頭的冷落中漸漸淡去。

  大多時候,她都是在房中看醫書,寫一些奇奇怪怪的藥方,還閹了後廚籠子裏養著的大公雞,治好了母鴨軟殼蛋之症……偶爾在牆角發現了一株不知道是什麽的草,她便會高興地拔起來研究許久,嚐一嚐味道,發現沒有藥性,再一臉失望地栽回原處。

  世子的用意其實很好,他失去了太多東西,唯恐連最後這點也失去,故而矯枉過正,覺得攥在手心裏才是最安全。但他顯然忘了,一株向陽而生的藤蔓,即便固執地將其綁在黑暗中,她的枝葉和觸須也必會拚命掙脫束縛,向自由處延伸……

  小花隻是想不通:連他都明白的簡單道理,世子這麽聰明的一個人,為何會不明白?

  天黑前,聞致散出去的人便從城外渡口查到了明琬的蹤跡:她的確是一個人上了前往岐州的客船,想必是想從岐州轉船前往蜀川。

  聽到此消息,聞致緊皺的長眉微微舒展,在心中嗤笑一聲。

  你看,她這麽笨,連逃跑都不會逃。他比她聰明有遠見,安排好她的生活有錯麽?聽他的話好好待在身邊,不好麽?

  聞致帶著些許安心和得意,命人快馬加鞭抄近道趕往岐州渡口,務必在客船到達之前截住明琬。

  他甚至有些迫不及待地期許,待明琬被抓回府中,他定要好好欣賞一番她臉上的神情,再將她鎖在自己身邊,用一輩子來“懲罰”她,不許她再離開自己視野半步!

  他壓抑著心中翻湧的情緒,冷靜計劃好一切,連神色也變得輕鬆起來。

  ……

  夜晚,寬闊的江麵上,月光灑落粼粼的波光,耳畔水聲,如銀龍穿滔而過。

  客船中吊掛的燈籠一晃一晃,安靜得異常。

  幾十名衣著各異的船客被驅趕至甲板之上,於凜冽的寒風中瑟縮著,俱是蹲身垂首,滿臉的惶然灰敗之色。

  八、九個麵相凶狠的河盜掂量著手中沾血的刀斧,惡聲吆喝船客:“不想死的,把身上值錢的東西都交出來!”

  明琬蹲在角落的最裏邊,看著為首的女河盜慢悠悠踱過來,陰涼的視線挨個掃過眾人身上,然後定格在自己身上。

  女河盜年紀不輕了,麵黃而無眉,五官醜陋凶惡,卻滿身綢緞首飾。她以手中的短刃拍了拍明琬手上的金玉鐲子,痞氣道:“小娘子的鐲子甚是好看,是自己取下來,還是姐姐幫你取?”

  說著,她以刀背在明琬手腕處來回劃動,仿佛稍有遲疑,就會剁下她的一雙手來。

  這鐲子是明琬的陪嫁,這一年來她一直戴在身上,縱是不舍,為了保命隻能用力褪下,交到了女河盜的手中。

  女河盜心滿意足,見船客們被搜刮得差不多了,這才架起一腿坐在長凳上,把玩著新得來的鐲子道:“讓船夫將船靠岸停下,咱們撤。”

  “不可,不可靠岸啊!”一名老船夫拱手作揖,顫巍巍告饒道,“此處多暗礁,且暗流洶湧,貿然靠岸,極有撞石沉船的風險!若停船,得再往前幾十裏,於五河鎮……”

  話還未說完,隻見一道寒光閃過,鮮血四濺而出,老船夫瞪著眼,抽搐著撲倒在血泊中。

  受驚的人群爭先恐後地尖叫起來,不住後縮,將頭埋得更低,唯恐下一個死的就是自己。

  女河盜慢悠悠將鐲子套在自己手上,對著燈籠的昏光照了照,冷笑著命令:“老不死的還想糊弄人……去了五河鎮,天已大亮,兄弟們豈能有脫身之機?靠岸,停船,不然我殺光你們所有人!”

  客船改變航道,歪歪扭扭朝黑越越的岸邊靠去。

  忽的一聲巨響,船身劇烈搖晃起來,地動山搖中,不知誰驚恐道:“不好!船觸礁沉水了!”

  ……

  聞雅接到弟妹不和分離消息,帶著四歲的兒子匆匆趕來長安。

  “阿致,你和阿琬到底怎麽回事?”聞雅素麵朝天,將懷中的兒子放在地上,讓他自行去庭院中玩耍,這才轉首望著書房中提筆寫字的聞致,焦急道,“我已經很久沒有收到阿琬的家書了,你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麽?阿致,你說話!她一個姑娘家出遠門,萬一有危險可如何是好!”

  相對於聞雅的焦急擔心,聞致平靜得近乎冷漠。

  “她走不遠的。”他垂著潤墨,篤定道,“最遲後日,定能將她抓回。”

  聞雅蹙著柳眉,望著聞致日漸成熟冷俊的側顏,低聲道:“阿致,她是你的妻子,不是仇人,你應該誠心請回她,而不是‘抓’。”

  聞致並未應聲。

  他想:有何區別呢?不管用什麽方法,隻要她能回到自己身邊,再也無法離開,這就夠了。

  聞致一直如此認為。

  夜裏,他做了個夢。

  夢中是一年前的初冬之夜,他栽入冰冷絕望的池水中,看著明琬瘦小的身軀泡在水裏,蒼白的臉拚命仰著,抱著他沉重的軀體在水裏掙紮,顫聲說:“聞致,水裏……好冷!”

  她的臉如此慘白,眼中黑漆漆的沒有一點色彩。

  猝然驚醒,心口處仿佛壓著一塊千斤巨石,悶疼悶疼,連喘息都是沉重的。聞致再難睡著,抬臂搭在額上緩了會兒,而後艱難起身下榻,坐上輪椅推門出去。

  正在曬月光的小花聽到動靜,從屋簷上一躍而下,落在地上,朝聞致道:“這麽晚了,世子要去何處?”

  大概是因為方才夢境的原因,聞致心慌得很,冷漠拒絕了小花陪同的提議,隻說要一個人靜靜。

  自明琬來了身邊,聞致已經很久沒有失眠驚夢之時了。他推著藤編輪椅,緩緩碾過庭院,行過池邊,最後停在廂房的階前。

  四處皆有明琬的氣息,但四處都看不見明琬,隻有黑漆漆的夜與孤寂包裹著他。

  不過沒關係,明天她就回來了,廂房的暖光會再次為他亮起。

  黑暗中,他揚著下頜,滿是誌在必得的堅定。

  聞致沒有想到,第二日,派出去的人果然全都回來了,卻沒有帶回明琬。

  那些人進來複命的時候,他眼神不住地往他們身後張望,確認了好幾次。

  但,不見明琬。

  他們說,去往岐州的那艘船遭遇河盜劫持,觸礁沉沒,所有人沒入了湍急冰冷的江水之中,活下來的幾人中間沒有明琬。

  聞致嘴角的笑意淡去,幽黑的鳳眸輕輕落在那幾個垂首跪拜的侍從身上,像是聽到一個玩笑似的,輕輕問道:“明琬呢?”

  侍從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終,其中一人訥訥道:“世子,屍首已打撈出了大半,隻待家屬前去辨認。屬下等不敢貿然認領,故而……”

  “把明琬帶過來!立刻!馬上!”聞致突然發作,猝然提高了聲線,眼睛紅得幾乎能吃人。

  侍從們垂下了頭。

  他們都是聞家一手訓練出來的高手,最擅追蹤,這樣的沉默足以說明了一切。

  聞雅已是淚流滿麵,按住聞致的肩哽塞道:“阿致,你冷靜些……”

  “騙子。”聞致呼吸急促,眼睛像是凝著黑色的冰,然後極緩極緩地揚起嘴角,如夢方醒般道,“我明白了,因為我沒有親自去找她,所以她鬧脾氣不回來。”

  他越發覺得這個理由可行,渙散的視線緩緩聚焦,冷冷道,“我這就去岐州,親自把她找回來!”

  他幾乎沒有片刻停歇,立即讓人安排車馬,日夜不休趕往岐州。

  到了岐州渡口時,官府的人剛好把河中的屍首撈了出來,若屍首身上有什麽能證明身份的物件,便被仵作取下來,存放在縣衙中等候家屬辨認。

  長而斑駁的木桌上,鋪著刺眼的白布,白布上陳列著所有從屍首上取下的物件,有些模糊的路引,有腰帶,有繡鞋,還有一隻熟悉的、沾了泥沙的金玉絞絲手鐲……

  聞致的視線像是凍結了,死死地盯著那隻鐲子。他抿緊了唇,伸手去碰桌上的鐲子,不知為何竟手抖得厲害,試了好幾次才順利將鐲子握在掌心,力氣大到指骨發白。

  看守證物的官吏不認得聞致,吆喝道:“哎哎!認領屍首要出示證明,豈能亂碰證物?”

  “她人呢?”聞致冰冷的目光刺向那聒噪的官吏,厲聲道,“把她還給我!”

  那小吏從未見過氣場如此可怕之人,還是個殘廢……不禁後退一步,嘟囔著去喚停屍間的仵作。

  昏暗的房間內,地上躺了幾十具蓋著白布的屍首,仵作對照著鐲子上標記的‘三十七’,掀開了一具女屍身上的白布。

  屍首浸泡已久,早已披頭散發麵目全非,但她的左手上赫然戴著一模一樣的另外一隻鐲子。

  曾經無數次,聞致看見明琬戴著這對鐲子,細白手輕輕按過他身上的穴位。

  這好像,是她身上唯一值錢的物件。她嫁入侯府一年整,他從不記得給她添置一件新的首飾……

  聞致死死地望著那隻帶鐲子的粗手,目光通紅,僵硬的身軀不住發顫,而後慢慢抬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張嘴發出短促的,從胸腔中壓抑的咳嗽聲,不知是哭是笑。

  一旁的小花看得心驚膽戰,又為自己那天心軟放明琬走而內疚後悔不已。他以為聞致瘋了,但他沒有。

  他依舊倨傲,固執,用一種莫名希冀的語氣啞聲喃喃道:“我就知道,不是她……她會鳧水的,小花。”

  作者有話要說:撒點狗血,中間幾年會快進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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