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朝露(4)
作者:王小決      更新:2020-03-22 19:26      字數:2628
  昨天坐在車裏時,露華計算過,從家到學校的車程是二十分鍾,騎車大約需要一小時。清新的風刮過臉頰,灌進肺部,令人頭腦瞬間清醒,露華不禁想要舒展一下全身關節。她插上耳機,打開隨身聽收聽早間新聞,將車子蹬得越發輕快。

  等紅燈的時候,露華隨意地打量著周圍。六點剛過,東方微亮魚肚白,薄雲似煙,仿佛從天邊垂下的帷幕。路上幾乎沒有上學的學生,趕早班車的成年人步履匆匆,臉上帶著上班族的焦慮和死氣沉沉。

  他們都沒有在看自己。

  比起清晨,露華更偏愛傍晚,那是自己唯一不會收到很多快門聚焦和窺視性目光的時刻。

  繼續努力,你一定會實現夢想的。

  這是最近一次,路德複述的祝福,來自一個試圖采訪自己卻未遂的雜誌社。

  大人習慣用自己的視角來評定別人。未來那麽遙遠,我都不知道我能做什麽,哪有什麽夢想?露華自嘲地想。

  身邊叮鈴一聲,停了一輛自行車,露華瞥了一眼,騎車的是個和自己差不多大的高個男生,此刻一條長腿支地、目視前方。

  他的書包放在後車座,更醒目的是掛著的網兜,裏麵裝了一顆半新的黑白相間的足球,以及打氣的針筒。再仔細看,球下麵壓著一雙又大又厚的手套。

  他擔任學校足球社團的守門員。晨練這麽積極,也許還是主力?露華充分發揮想象力,不禁多看了幾眼。自己上一次玩足球,似乎還是去紐約前的事呢。

  小時候,她和母親住在東京,隔壁有個同歲的、酷愛踢足球的小男孩,到了幾乎球不離身的程度。因為住的偏遠,沒有其他小夥伴,露華常和他一起玩各種各樣的足球遊戲。直到上學後他們才知道,鄰居小男孩的踢球能力較同齡人高出一大截,本地少年體校的球探甚至來邀請過,最後被他的家長婉言拒絕。

  他們所在的小學裏沒有足球隊,但露華記得很清楚,那個鄰居小男孩仍是一有空就會開心地踢球,在校內擁有一大幫簇擁和朋友,無論男生女生都喜歡和他一起玩足球。也許因為足球本就是團體運動,人多才好玩?

  住在美國的五年,大概不想讓她成為嬌滴滴的花瓶,路德和菲特伯伯堅持每天陪露華做運動訓練,還帶她定期觀看各種體育比賽。課餘參加網球俱樂部、無聊了就互擲壘球,偶爾還陪路德去保齡球館“獵豔”,遇到世界杯、季後賽、職棒大聯盟,家裏天天都是球迷狂歡日。觸類旁通,露華對體育——尤其是球類運動,有著一些手感和更多的親切感。

  她更加仔細地觀察著,男生頭上扣著一頂紅色運動帽,正中印了一個字母;校服是傳統的中山裝,領口用金色鑲邊,露華認出那是市內另一所比較大的小學校:修哲小學的製服,幾天前選學校時,路德曾經帶自己去參觀過。

  個子挺高,他應該是個高年級生吧?

  那男生突然扭過頭來,銳利的目光跟露華撞個正著。露華從他的雙眼中讀出了有別於刺探的驚訝,她收回視線,紅燈變綠後率先蹬車向右,她知道那所小學在相反的方向。

  露華聽到手機上傳來天氣預報郵件的特殊聲音。或許,還有來自路德的囉嗦。

  他給自己選的學校,是個不錯的新環境呢。

  然而,路德說得不錯,出門不止早了一點點,露華推著車子來到南葛小學校門前時,推拉門緊閉,還掛著一把大鐵鎖,整個校園裏空無一人。值班的仍是哈欠連天的中村老師,他顯然記得露華是新來的轉學生,問了她的班級,就開門讓她進去了。

  露華找到教室,在座位上坐好,翻翻課本,覺得無聊,就望著窗外的天光。一縷晨曦映在眼波裏,看起來很像路德深金的發色。

  露華看看自己的新手機,也是香檳色。留在家裏沒了信號的那部美國手機也是,未必是喜歡,而是這顏色讓她有安全感。

  自己的第一部手機,也是路德給她買的。

  五年前,她就像隻受驚的小動物,不流一滴眼淚,不發一言,睡不安穩,飯也很少吃,體檢、催眠、心理谘詢,她任人擺布,隻拚命縮在自己的殼裏。

  路德就是那個時候來到自己身邊的,不知混蛋老爸對他說了什麽,讓這個從兩伊戰場上功成身退的無冕之王不去上班,整天跟著自己。他叫她“大小姐”,帶著很厚的書和比書還厚的臉皮在自己的房間裏待著不走,鎖上的門他能輕易打開,怎麽冷著臉他都是笑嘻嘻地看著自己。

  明明隻是個年輕的大男孩,在他的眼睛裏卻看不到任何擔憂的情緒,這是露華始終沒開口讓他走開的原因。

  那個時候的露華討厭極了別人用憐憫的眼神看她。

  路德說,她有輕微的失語症。去年她查了醫學詞典後覺得,用“輕微”這個詞形容她當時的情況,有點太輕描淡寫了。

  那時的露華不喜歡別人同情自己,也不喜歡自來熟的人,身邊這個不熟悉的路德一直在囉囉嗦嗦、自說自話,實在煩得很,她想不出怎樣才能讓他離自己遠一點。口才肯定不是他的對手;裝睡太幼稚,露華不屑。不知不覺,路德來了快兩個月,她的屋子裏堆滿了各種書籍,那無比漫長的一年終於到了年底。

  一天,路德不知哪根筋不對,他的睡前故事一口氣把一本《列那狐》聲情並茂地念到最後一個段落,還不肯作罷,竟然說,她跟書裏那隻愛占便宜、狡猾又無恥的狐狸很像。明明他自己搖頭擺尾,像隻真正的狐狸。

  那是第一次吧,露華被逼急了,大聲說:你才是狐狸呢!

  路德並不介意,笑眯眯地放下故事書:終於肯跟我說話啦?明天我們出去玩吧!

  第二天,路德帶她來到聖約翰大教堂。置身熙攘的人群中,她才知道,昨天是聖誕前夜。

  路德手握一款香檳色的手機衝她晃晃,眼裏帶笑:送你的禮物,要不要向上帝許個願?

  露華不確定地問:上帝真的能聽到許願嗎?

  路德蹲下身子,大手團住她的右手,將食指、中指和無名指並攏,點在她心髒的位置。

  他說:把願望放在心裏,行動握在手中,說不定有一天就實現了呢?

  在美國的幾年,那部手機跟她形影不離。那句話,也隨著路德明亮的笑容滲入了記憶裏。

  倘若人間有聖經,路德一定寫下了福音。

  露華於是就學著使用手機,卻刪掉了路德預存的幾個號碼。

  有著深刻印象的,時過境遷之後未必永不磨滅;刻意記住的,不久後就會消失殆盡。露華這樣認為,手機中隻有通話記錄裏留下的一串串數字,沒有親友分組,沒有輕重緩急。

  隻是,不知從什麽時候開始,每天下午三點半左右,手機總會有固定鈴聲響起,另一端是男人輕快的聲音:“大小姐,我來接你啦。”

  路德是家人,卻不可能照顧她一輩子吧。露華無意識地按著手機翻蓋。

  她想要平靜的生活,還希望今後比從前快樂一些。這能算是夢想嗎?

  應該,是個夢吧。

  (第一章完,第二章·那個女生·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