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5章 新帝國(2)
作者:南海十四郎      更新:2021-08-10 03:07      字數:2519
  第585章 新帝國(2)

  ??中書省又置侍郎二人,正三品,為中書令之副,參議朝廷大政,臨軒冊命,若四夷來朝,則受其表疏而奏之。又置中書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是中書省的骨幹官員,掌侍進奏,參議表章、草擬詔旨製敕及璽書冊命。因其所掌皆機務要政,故特規定四條禁令,即禁漏泄,禁稽緩,禁違失,禁忘誤。他們可以就省內所討論的軍國大政及報上的奏狀,發表自己的初步處理意見,並簽上自己的名字,謂之“五花判事”。

  ??省內的意見經中書令、侍郎匯集後,再交付中書舍人,然後根據皇帝的意旨草成製敕,這個專門負責執筆草詔的舍人稱為“知製誥”,其餘舍人也要分別在製敕上署名。在舍人中選擇一個資格最老的,稱為“閣老”,負責處理本省雜事。這個“閣老”可不是大家潛意識的那個閣老,權力是沒有這麽大的。

  ??很顯然,中書侍郎最熱門的人選,自然是朱有淚和李怡禾。兩人都是年輕力強,又跟隨劉鼎多年,最是熟悉劉鼎的脾氣秉性,即使艾飛雨因為身體的問題,不能常常參與議政,他們兩人也能夠承擔起沉重的中書省工作來。

  ??中書舍人六人分押尚書省六部,並輔佐宰相判案。宰相的議事處政事堂就有一個門通往中書舍人辦公廳,宰相常從這個門經過,找中書舍人谘詢政事。代宗大曆時,常袞為相,才把這個門堵死,“以示尊大,不相往來”。肅宗時,常以他官知中書舍人事,典籍記載,當時因“兵興,急於權便,政去台閣,決遣顓出宰相,自是舍人不複押六曹之奏。”

  ??直至武宗會昌末年,宰相李德裕再建議:“台閣常務,州縣奏請,複以舍人平處可否。”但這一製度在當時似乎未認真執行過。唐代的中書舍人都是文人士子企慕的清要之職,所謂“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是躍居台省長貳以至入相的一塊重要跳板。

  ??此外,中書省的屬官還有起居舍人2人,從六品上,相關典籍記載:“掌修記言之史,錄製誥德音,如記事之製,季終以授國史”。通事舍人16人,從六品上,掌朝見引納,殿廷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通事舍人則導其進退,而讚其拜起、出入諸禮節。四方蠻夷納貢,也由通事舍人接受呈進。軍士出征,則受命勞遣,並每月慰問將士家屬。又有主書4人,從七品上。主事4人,從八品下。右散騎常侍2人,右諫議大夫4人,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

  ??門下省,置侍中二人為省長,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唐高宗龍朔二年(公元662年)改門下省為東台,侍中稱左相,武後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稱納言,垂拱元年(公元685年)改門下省為鸞台。開元元年(公元713年)改稱黃門省,侍中稱監,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改稱左相。

  ??新帝國恢複舊稱,稱侍中。

  ??相關典籍記載:“侍中……掌出納帝命,相禮儀,凡國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顓判省事”。有門下侍郎2人,正三品,為侍中之副,龍朔二年改稱東台侍郎。武後垂拱元年,稱鸞台侍郎,天寶元年,又稱門下侍郎。《百官表》雲:“門下侍郎……掌貳侍中之職。大祭祀則從奉巾,既帨,奠巾;奉匏爵讚獻。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闕,則蒞封符券,給傳驛。”門下省的屬官有左散騎常侍2人,正三品下。掌規諷過失,侍從顧問。左諫議大夫4人,正四品下,掌諫諍得失,侍從讚相。

  ??武後垂拱二年(公元686年),朝廷的權力鬥爭非常激烈,每天都有人升官,也每天都有人罷官,朝政完全變味。有一個名叫魚保宗的,上書建議置銅匭以接受四方之書。武則天接受了這個意見,鑄銅匭四個,塗以四方顏色,排列在朝堂:東方青匭,稱為“延恩”,凡是告養人勸農之事者投之;南方紅匭,稱為“招諫”,凡是論及時政得失者投之;西方白匭,稱為“申冤”,凡是陳述受抑屈者投之;北方黑匭,稱為“通玄”,凡是告發天文或秘密謀反者投之。朝廷派諫議大夫、補闕、拾遺各1人為使者,管理四方銅匭;又派禦史中丞、侍禦史各1人為理匭使。

  ??天寶九載(公元750年),唐玄宗以“匭”聲近“鬼”,故改理匭使為獻納使。肅宗至德元年(公元756年)恢複舊稱。德宗建中二年(公元781年),以諫議大夫1人為知匭使。又有給事中4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監察弘文館繕寫讎校之事。凡百司奏抄,侍中審畢,則駁正違失。凡是詔敕有不便者,塗竄而奏還,謂之“塗歸”。

  ??白居易在《鄭覃可給事中敕》中說,給事中的職責是“凡製敕有不便於時者,得封奏之;刑獄有未合於理者,得駁正之;天下冤滯無告者,得與禦史糾理之;有司選補不當者,得與侍中裁退之”。唐德宗貞元年間(公元785—805年),李藩任給事中,“製敕有不可,遂於黃敕後批之”。

  ??當時有人對他說,這是皇上的聖旨,應該把自己的意見另紙寫上,那能隨便擬在聖旨上?李藩說,如果用另紙寫,便是文狀,那能稱為擬敕?李藩之所以敢於發此大言,就是因為製度規定給事中有權在認為不合適的詔敕上“塗竄而奏還”。

  ??這兩個官職,都涉及到反映民情的問題。本來反映民情,是正常的渠道,可是在武則天期間,則是為了打擊政敵,完全被扭曲了。而且裏麵投訴的事情,絕大多數都是帶著功利性,帶著目的性而來的,純粹是為了權力鬥爭的需要,大部分都是誣陷,正常反映的民情寥寥無幾。

  ??經過緊密的考慮,劉鼎決定取消這兩個職務,設立專門的信訪部門,建立類似於現代的信訪製度。同時,信訪部門的權力,進一步壓縮,以免被人用來作為權力鬥爭的工具。事實上,現代的信訪製度,同樣不完善,但是在更完善的製度出來之前,這個信訪製度還是必須的。

  ??不過後來,給事中的權力又恢複了,隻要是因為給事中能夠封還皇帝的旨意,對皇帝的權力進一步約束。對於劉鼎來說,這或許不算是什麽好事,在門下之外,還有一個給事中能夠給自己添麻煩,甚至是將自己的旨意原封不動的退回來。但是對帝國來說,卻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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