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三章 如此清官
作者:銀刀駙馬      更新:2021-07-17 11:28      字數:5616
  “你把那個折子找出來我再瞧瞧。”仁曦皇太後說道。

  ??劉晟印應了一聲,親自去擺放著奏折的架子上翻找,很快便找到了那本奏折,呈送到了仁曦太後的麵前。

  ??這本奏折,是現在護理四川總督的四川布政使丁直璜的因督修都江堰決口事自劾的折子。

  ??仁曦太後打開折子,仔細的看完之後,不由得冷笑起來。

  ??“在山東修黃河大堤,就能修決了口,這一次把都江堰也給修決了口,所以才上這個折子,以退為進,真是打得好算盤啊!”仁曦太後恨聲道,“想不到山東的炮台也給修成了這樣,放一炮自己個兒就能碎了!這等無能之輩,屍位素餐,朝廷要你何用?”

  ??見到仁曦太後發怒,劉晟印和李錦泰全都噤聲垂首立於一旁,不敢看她。

  ??“劉晟印,把這些個折子,都給六爺送去,讓他瞧著怎麽辦,給我回個話兒。”仁曦太後說道。

  ??“是!”

  ??四川,成都,承宣布政使司衙署。

  ??“大人,那個折子上去了許久了,朝廷現在還沒批複下來,是不是有什麽變故?”有人問道,象是一位師爺。

  ??“會有什麽變故?縱然都江堰決口我有責任,那四川的總督、府道、按察使有沒有責任?豈是我一人之過?他們敢和我一樣拍著心口說未有貪墨一文?我當年誅殺海監,清正之名天下無人不知,縱有小過,我已上表自劾,朝廷又待怎樣?若是為此罷了我的官,天下士子之口,朝廷又豈是能封得住的?”

  ??說這話的,便是以誅殺仁曦太後得寵太監海德盛而有名於一時的前任山東巡撫、現任四川布政使丁直璜。

  ??丁直璜在山東做了多年巡撫,殺權監海德盛一事,曾為民間廣為傳頌。

  ??海德盛是仁曦手下紅得發紫的權監,權欲熏心,利令智昏,為討好仁曦傷人極眾,且受寵忘形有恃無恐。有一次,山東巡撫丁直璜叩見仁曦太後,不慎頂戴失落。當時,仁曦並沒吭聲怪罪。海德盛卻在一旁厲聲言丁直璜失儀,丁直璜趕緊去撿頂戴準備戴上時,海德盛走近腳一抬把丁直璜的頂戴踢滾到一旁。丁直璜因而對海德盛恨極。

  ??海德盛因在仁曦太後麵前得寵,連彤郅皇帝和敬親王宜欣也不放在眼裏,因此彤郅皇帝和敬親王也恨透了海德盛。

  ??彤郅八年,久在宮闈的海德盛想出宮遊玩並借機斂財,遂借口預備彤郅皇帝大婚典禮,再三請求仁曦太後派他到江南置辦龍袍、預備宮中婚禮所用之物,得到仁曦批準。海德盛雖號稱欽差,卻並未攜帶任何公文,一路又過於威風張揚,因此在途經山東德州境內時,德州知州趙新聞訊其過境未接到“明降諭旨”並部文傳知(按例大乾朝派遣大臣出京,軍機處外發公文,沿途地方官員按禮迎送),仆役下船購買物品也未出示“傳牌勘合”(大乾朝奉命出京兵員由兵部簽發身份證件,途經各地,不需花錢買東西,可憑證取得地方官府供應的物資),上報了巡撫丁直璜。丁直璜聞訊後立即派人於泰安將海德盛抓獲,並趁機羞辱了他一番。

  ??海德盛離京後,正逢仁曦太後染病,由彤郅皇帝批閱奏折,這樣一來,彤郅皇帝就有了剪除海德盛的絕好機會。接到丁直璜關於海德盛的折子後,彤郅皇帝瞞著仁曦立即召見了敬親王宜欣和內務府大臣明善及其他有關大臣,決定讓敬親王馬上趕到軍機處,命軍機大臣寶望執筆擬密旨,將海德盛就地正法。旨曰:“覽奏曷勝駭異,該太監擅離遠出,並有種種不法情事,若不從嚴懲處,何以肅宮禁而儆效尤,著丁直璜速派幹員於所屬地方將該藍翎海姓太監嚴密查拿。令隨從人等,指證確實。毋庸審問,即行就地正法,不準任其狡飾。如該太監聞訊折回直境,或潛往河南、江蘇等地,即著曾伯函等飭屬一體拿來正法。其隨從人等,有跡近匪類者,並著嚴拿,分別懲辦,毋庸再行請旨。倘有疏縱,唯該督撫是問。將此由六百裏各諭令知之。欽此。”彤郅安排好一切,怕仁曦聞訊生出變故,特別叮囑,廷寄明天晚上一定得遞到。兵部驛使接旨後,以六百裏加急遞往山東。

  ??在捉拿海德盛時,海德盛的幾個隨從上街玩耍,漏網後連夜跑回北京,後由李錦泰將情況稟告了仁曦。所以,皇帝的聖旨未到,仁曦太後的懿旨就先到了濟南。何毓福等人建議丁直璜接旨不開讀,因為內容一定是赦海德盛,如不遵照執行,便有欺君之罪;如開讀,放回了海德盛等於放虎歸山,將來誰也不會有好果子吃。按規定辦沒錯,太後的懿旨應隆重開讀,先供奉起來,建皇亭接懿旨才行。於是,丁直璜在院東建皇亭。以爭取時間等候彤郅皇帝聖旨的到來。此時仁曦尚不知海德盛大禍臨頭,因海德盛得罪的人太多,不得人心,所以彤郅皇帝和敬親王的密謀得以不泄。

  ??第二天晚上,廷寄到了丁直璜手中。丁直璜即命臬司潘蔚立即批了斬標,由撫標中軍緒承監斬。曆城知縣即刻命人到獄中將海德盛提到巡撫衙門,驗明正身,幾個戈什哈架著被綁的海德盛來到西刑場。這時號角吹響,劊子手大刀一揮,海德盛的人頭便滾落在地上。至此丁直璜總算報了當年的一箭之仇。

  ??事後仁曦得報後大怒,但此時已經無從挽救了。仁曦靜下心來之後,考慮反正海德盛已經死了,人死不能複活。丁直璜建皇亭接懿旨形式是尊重她;海德盛出京犯了大乾律,無旨離京一路僭越無度罪不可赦;丁、何等人奉旨殺海德盛名正言順。不能為了一個奴才,怪罪皇帝和大臣。她心中雖有不滿,但事到如今,也隻能認可了,所以再也沒有過問。丁直璜、何毓福等官員則因為誅殺海德盛為民除害,朝野讚許,聞名於世。

  ??現在的他,又拿出了當年的派頭。

  ??“話雖如此,總還是小心些好,您現下護理著四川總督,諸事纏身,總要小心,有人借著這個時候生事。”師爺提醒他道。因為他現在已經不僅僅是布政使了,原來的四川總督文格因病乞休之後,四川總督一職空缺,按照大乾朝的慣例,便由布政使先行護理,布政使原本的職權是承宣政令(承接上級指派的政務、法令宣達到各府、廳、州、縣。督促其貫徹實施)、管理屬官(管理府、州等各級官員,按期發放俸祿,考核政績,並上報督撫)、掌控財賦(負責征收全省各地賦稅,負責財政收支。統計全省各府戶籍、稅役、民數、田數等民事內容),但如果護理總督事,則責任比以前不但要大得多,需要管理的事務也多了很多。這個消息一經傳出,四川省的很多地方官就自己估計到將會不能見容於這位古怪的上司,因而自動離職或請求他調。縉紳之家紛紛把朱漆大門改漆黑色,以免炫人眼目而求韜光養晦。駐在瀘州的一個官員把他的轎夫由8人減至4人。這些雖是瑣事,但卻可以證明這位護理總督的布政使大人聲勢之迅猛,足以使人震懾。

  ??而跟了他多年的師爺知道,其實丁直璜在政務方麵最為人詬病和畏懼的,便是地方的各類案件的糊塗處理。

  ??在這個時代,地萬官縱使具有好心,他也決沒有可能對有關生民之權和產權的訴訟逐一做出公正的判決。因為在農村裏,兩兄弟隔年輪流使用一個養魚池,或者水溝上一塊用以過路的石板,都可以成為涉訟的內容。如此等等的細節,法律如果以保護生民之權和產權作為基礎,則一次訴訟所需的詳盡審查和參考成例,必致使用眾多的人力和消耗大量的費用,這不僅為地方官所不能勝任,也為收入有限的地方政府所不能負擔。而立法和司法必須全國統一,又不能允許各個地方政府各行其是。既然如此,大乾朝的法律就不外是行政的一種工具,而不是被統治者的保障。作為行政長官而兼司法長官的地方官,其注意力也隻是集中在使鄉民安分守己,對於他們職責範圍外沒有多大影響的爭端則拒不受理。這一類案件照例由族長村長或族老士紳調解仲裁。為了鼓勵並加強這種仲裁的權力,大乾帝國的聖經《四書》就為讀書人所必須誦習,而其中亙古不變的觀念又通過讀書人而滲透於不識字的鄉民之中,即幼者必須追隨長者,女人必須服從男人,沒有知識的人必須聽命於有教養的人。大乾帝國的政府和之前的中土王朝差不多,都是以古代的理想社會作基礎,依賴文化的傳統而生存。這也是曆朝皇帝總是不斷強調“複古”的原因。

  ??為族老士紳所不能解決而必須由官方處置的,絕大多數為刑事案件。判決這類案件,政府的態度常常堅定而明確。如果發生人命損失,則尤其不能有絲毫的玩忽,一定要求水落石出。“殺人者死”這一古老的立法原則在大乾朝仍被廣泛沿用,過失殺人和謀殺之間區別極微。這種一方麵認為人命關天,一方麵又主張以眼還眼的原則自然具有相當大的原始性,但對於大乾朝的政治經濟製度來說,其間的互相配合則極為恰當。這樣的立法意在避免技術上的複雜,簡化案情中的疑難,而在大眾之中造成一種“清官萬能”的印象,即在有識見的司法官之前,無不能決斷的案件。換言之,這種設施也仍不離以道德代替法律的途徑。其方便之處則是一個地方官雖然缺乏法律上的專練,但是在幕僚和吏員的協助下仍然可以應付裕如地兼任司法官。司法從屬於行政,則政府的統治得以保持一元化而使文官集團的思想行動趨於一致。

  ??這種製度的原始性和簡單性,在大眾之中造成了很多不幸的後果。官府衙門除了對刑事案件必須作出斷然處置外,很少能注意到對日常生活中的種種糾紛維持公允。鄉村中的士紳族老,雖然被賦予了這方麵的仲裁權,然而他們更關心的是自己的社會地位和社交活動,對這些瑣碎乏味的糾紛大多缺乏熱情和耐心。至於開發民智這一類概念,在他們心目中更不占有任何地位。在大乾帝國這個古老的禮義之邦裏,絕大多數的農民實際上早被列為碩民愚氓,不在文化教養之內,即使在“模範官員”如張博行的筆下,這些鄉民也似乎隻是一群動物,既渾渾噩噩,又狠毒狡詐,易於衝動。日常生活中為小事而發生口角已屬司空見慣,打架鬥毆以致死傷也時有發生。糾紛的一方有時還憤而自殺以傾陷仇家;即或由於病死,家屬也總要千方百計歸之於被毆打致死。丁直璜在做縣令的時候,有一次下鄉驗屍,發現村民竟以顏料塗在死者的身上來冒充血跡。這些殘酷的做法,除了泄憤以外,還因為訴訟一旦獲勝,死者的家屬就可以取得一部分仇家的產業。

  ??刑事案件需要作出斷然處置,不論案情多麽複雜,判決必須毫不含糊,否則地方官就將被視為無能。於是他們有時隻能依靠情理上的推斷來代替證據的不足,草菅人命的情形也不乏其例。丁直璜在擔任湖南嶽州府巴陵縣令時,便親身經曆了這樣一件案子。

  ??有夫婦二人在家中置酒招待一位因事過境的朋友並留他住宿。正好在這個時候,妻子的哥哥即丈夫的姻兄前來索取欠款白銀二兩。姻兄弟一言不合,遂由口角而致毆鬥。姻兄在扭打之中不慎失手,把丈夫推入水塘淹死。人命關天,誤殺也必須償命,所以妻子和住宿的朋友都不敢聲張,丈夫的屍體,則由姻兄加係巨石而沉入水底。

  ??一個人突然失蹤,當然會引起鄰裏的注意,事情就不可避免地被揭露。其時審案的巴陵縣令丁直璜以洞悉一切的姿態斷定此案乃是因奸而致謀殺。死者的妻子與這位朋友必有奸情,不然,何以偏偏在這位隨帶仆從、遠道而來的客人到達的那天,丈夫突然喪命?又何以興高采烈地置酒相慶?理由既已如此充分,女人就被判淩遲處死,朋友作為奸夫理應斬決,姻兄參與密謀應被絞死。這件案子送交嶽州府,由一位知府擔任審判官複審,審判官的結論中否定了奸情,認為確係毆鬥致死,動手的人應按律處絞。大乾朝政府在法律技術上雖然遠不能譽為精密周到,但在精神上卻對這類人命案件頗為重視。按照規定,這一案件要由北京的都察院、大理寺作出複核。審判者細核府、縣兩級審訊記錄,發現了根本上的出入,於是再度發交鄰近3個縣的縣令會審。這3位縣令維持初審的判決。當這一批人犯送抵本省按察使的公堂,被判淩遲罪的女人當堂哭訴喊冤。於是案件送到了巡撫那裏作第六次的訊問。

  ??巡撫大人的結論和嶽州府審判官的結論完全相同。他的理由是這位妻子和他的丈夫生有二子一女,決不會如此忍心。而這位朋友家境並非富有,並且早已娶妻,假令女人確係謀死親夫而企圖再嫁,也隻能成為此人的一名小妾。所以從情理而論,謀殺的動機是不能成立的。再則,既屬傷天害理的謀殺,參與密謀的人自然是越少越好,又何必牽扯上這位朋友所攜帶的仆從?

  ??事後丁直璜如何解釋初審時的供詞?他的回答竟然是:“皆是畏刑捏招,恍德成獄,殊非情實。”

  ??盡管丁直璜的升遷之路曾因這件案子受了一定的影響(這可能也是他堅決反對為楊乃武一案平反的重要原因),但之後他還是作到了山東巡撫,在任時他清理了很多積案,他充分重視法律的作用並且執法不阿,但是作為一個在聖人之教下培養下成長的文官,他又始終重視倫理道德的指導作用。他在著作中表示,人類的日常行為乃至一舉一動,都可以根據直覺歸納於善、惡兩個道德範疇之內。他說,他充當地方的行政官而兼司法官,所有訴訟,十之六七,其是非可以立即判定。隻有少數的案件,是非尚有待斟酌,這斟酌的標準是: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用這樣的精神來執行法律,確實與《四書》的訓示相符合。可這一段有關司法的建議恰恰暴露了這個古老龐大的帝國在製度上長期存在的困難:以熟讀詩書的文人治理農民,他們不可能改進這個司法製度,更談不上保障生民之權。法律的解釋和執行離不開傳統的倫理,組織上也沒有對付複雜的因素和多元關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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