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你們認識嗎?
作者:
田等 更新:2021-07-01 22:13 字數:1492
張勇不確定價格是貴還是便宜。現在市場上店鋪的租金沒有標準。私人商店從公眾那裏獲得他們自己的技能。沒人知道他們私下付了多少錢。
??2000元太多了。袁宏剛一年的工資並沒有那麽多。隻有績效獎金。
??他很為難地說:“是啊,這兒隻有三家商店。你不能使用樓上的房間。我們不得不安排工人住在工廠裏。”
??張勇還認為,就算他能一起租兩三個房間,他和侄女也能省下房租。住在樓上,樓下開店很方便。
??“袁主任,我是和親戚合夥開這家店的。我得和她討論一下價格。我能明天給你答複嗎?”
??當然,袁洪剛不會拒絕。
??張勇跑回家告訴白星妍,白星妍擔心自己的衣服價格太高。
??一年2000元?
??哪裏的錢貴?白星妍認為,用一周賺來的錢在二七廣場租三家店太劃算了。
??“租!不隻是租房,還要簽至少五年的租約。不如簽個八年或十年的租約吧!”
??再過幾年,這將是第一次住房改革。白星妍打算長期租房,然後直接買房。那是商都後期商業區新二旗廣場旁的黃金地段。
??商都給張芬買了這樣一處房產,這才是真正的保證。不要擔心白星妍將來會在自己的生意上賠錢或賺錢。張芬的生活當然不用擔心。
??白星妍說,“可是這房子的產權被糾纏了。據說它屬於第三家棉紡廠和其他工廠。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三方都要在場,這樣我們的生意不會好起來,會有人跳出來爭論。”
??袁副局長負責此事。他們都得付房租,這證明第三家棉紡廠沒有反對。
??這時,白星妍並不害怕朱方馬的麻煩。她很小心,以免房子的所有權發生爭執。在她租房子做生意期間,她必須擁有店鋪的使用權。否則,當她投資裝修店鋪時,另一位業主說房子不會出租。白星妍要和誰談?
??這個要求很合理。
??時間和地點在原副校長的辦公室裏。
??白星妍和張勇準時到達。張勇隻介紹白星妍是自己的外甥女,袁洪剛並不介意。當另一位業主慢慢走進辦公室時,白星妍和張勇睜大了眼睛——是餘奶奶!
??是什麽情況?
??餘奶奶怎麽可能是另一個業主呢?
??白星妍迷路了。她記得房子是公開的,房子住在哪裏,房子有多大,這些都有最終決定權。餘奶奶一個人住五間房,很有幻覺。現在餘奶奶還擁有二七廣場一幢小房子的一半產權嗎?
??她對這次的政策不是很清楚。動亂結束後,國家開始歸還一些人的“祖傳財產”,其中可能包括房地產。
??“奶奶。”
??白星妍既不會笑也不會哭。她知道二七廣場的那座小房子是餘奶奶家的一半。讓她直接和餘奶奶商量租房不是更好嗎?
??“你們認識嗎?”
??袁洪剛很驚訝。
??難怪餘奶奶放手就答應租了。為什麽這房子擱在那兒?這是與餘奶奶的產權糾紛。餘奶奶性格很堅強,要欺負第三棉廠的老太太可不容易。該國尚未明確這座房子屬於誰。餘奶奶不能使用它,她有權利讓棉紡廠的員工住在裏麵。
??這一次,餘奶奶讓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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