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曾經那個少年
作者:藍靜恩      更新:2022-05-17 22:03      字數:2739
  聽到“紀家”二字,元修一個急刹停在路邊,眼皮跳了跳,“紀小姐,你沒事兒又去紀家幹什麽?萬一你再出點什麽事,回來我怎麽向陸總交待?”

  紀恬深看著元修的反應,好似紀家就是龍潭虎穴。

  她眸子閃爍兩下,便問了出來。

  說來話長,元修隻好簡單道:“反正,你去他們家就容易被你那個姐姐算計。之前你跟陸總在一起時,一次陸總陪你回去,你被留下,結果就被綁架了。好在有驚無險。但自那之後陸總就不放心你過去。第二次你被紀先生從校門口接走,結果就跟陸總分手了。不過,現在我知道,是被分手。你失憶了。你瞧瞧,一次被綁,一次失憶,他們家還能去嗎?”

  竟然還有被綁架的事情,紀恬深卻是更加堅定了回紀家的想法,“我就是想回去找找我失憶的真正原因。你放心,我會小心,不會再次著了他們的道。”

  在紀恬深的堅持下,元修最終不得不轉道,前往紀家。

  一路上元修還在不斷地囑咐紀恬深,現在紀恬寧可不是從前的紀恬寧,跟餘夢露混了之後,性子比以前定了不少,心機也更深了。

  說到最後,都像老太太嘮叨。

  紀恬深打斷了他,“別說她了。我知道她有心機,東方酒店那次她還不是被我反擊過去,自己上了頭條。不如你說說你,你不是警察,韶城怎麽會告訴你他臥底的事情,他怎麽這麽信任你呢?”

  元修聽見這話,眼睛抬起,眉宇之間還有些一驕傲,“那當然,我是Ken在這個世界上最忠實的朋友與下屬,他不相信我相信誰?”

  接著,元修就對紀恬深講了講他跟陸韶城的事情。

  元修跟陸韶城認識的時間已經超過十年,那時候他們還都是十幾歲的少年。元修是一個在孤兒院長大,浪跡在紐約街頭偷雞摸狗的混混。因為能打,平時又是一副清清冷冷,酷拽的模樣,漸漸的在布魯克林區唐人街也混成了一號人物。有一天,另一個團夥的老大,一個叫阿諾德的人因為跟他搶地盤把他妹妹給綁走了。

  元修從小與妹妹在孤兒院相依為命,把妹妹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想到阿諾德的行事風格,他不敢想象妹妹在阿諾德手裏會遭遇什麽。他完全不顧阿諾德提的什麽談判,他不允許妹妹在阿諾德身邊多呆一會兒,揣著菜刀跟槍就殺了過去。

  他太衝動,也太年輕氣盛,被阿諾德的人給群毆,還惹怒了阿諾德,阿諾德揚言要當著他的麵辦了他妹妹,他當時幾乎要瘋掉,瘋狂辱罵阿諾德,而妹妹元穎的衣服正在一件一件被阿諾德扒下來,求救聲也變得絕望。

  他以為他們兄妹倆要折在阿諾德手裏的時候,站在阿諾德身旁的一位金發美少年突然走過去把施暴的阿諾德從元穎身上拉了起來,直接掏槍朝抵上了阿諾德的腦袋。那位金發美少年就是當時的陸韶城。

  陸韶城讓元修帶妹妹離開,元修當時隻顧著救妹妹也沒多想,直接就跑了。兄妹倆在街頭飛奔,到安全的地方,遇上了元修的小弟,他把妹妹交給小弟照顧。想著,自己剛才太不夠義氣,他得回去幫那個美少年!

  用槍抵阿諾德的腦袋,估計要被阿諾德縱大卸八塊再煮了吃。

  元修把小弟手裏的武器全搜羅過來,揣進褲腰裏。

  殺回去的時候果真見陸韶城正在挨打,十幾個人手拿著刀棍圍攻他,阿諾德還舉著槍威脅他馬上跪地求饒。

  但陸韶城一句話也不說,就是直接幹!阿諾德一向狂妄,被一個很看好的小弟當眾背叛,還壞他的好事,拿槍抵他的腦袋,這要是傳出去,他在布魯克林還怎麽混?

  見小弟們不是陸韶城的對手,他發現,他對他這個小弟的了解真的太少,這個叫Ken長的白白淨淨的少年真TM的能打!

  他不耐煩,也不顧會不會誤傷自己人,開槍射擊。

  一槍,兩槍,現場一時混亂,混亂之間,陸韶城不知被誰捅了一刀,阿諾德見狀大喜,讓小弟們剁了他。

  就在這時,元修左手持刀,右手持槍衝了進來。陸韶城雖受了傷,元修返回來幫他,他頓時又有了幹勁,最終兩人合力,把阿諾德的人收拾的服服帖帖。

  警察不知怎麽來了,元修與陸韶城,還有阿諾德,及阿諾德手底下那些還能動的小弟全被抓進了警局。

  元修混社會,啥都幹過,進去就被翻出案底判了刑。

  讓他沒有想到的是,阿諾德表麵是混混,在布魯克林收保護費開賭場,背地裏竟然還做著蝳品生意,怪不得那狗東西平時總是炫富。那次被抓,阿諾德是真的栽了個大跟頭。

  更讓元修沒想到的是,拘留期間他跟陸韶城被關在了同一個監室。不足一月的時間,兩個人成了好朋友。

  也許陸韶城覺得元修本性不壞,言語之間還透出一些正氣,漸漸的對元修也是交了心。元修才知道,那天的警察是因為陸韶城而來的,更是陸韶城收集了阿諾德販蝳的證據交給警方,才讓阿諾德的刑罰加重,直接判了二十年,到現在,那哥們兒還在監獄裏呆著呢,聽說很是狂妄,很有攻擊性,在監獄裏屬於危險人物,別人都努力減刑,他還被加刑了。

  當時元修覺得陸韶城簡直太牛了,他問陸韶城是不是跟阿諾德有殺父之仇,奪妻之恨,才不惜偽裝成混混在他身邊俯首稱臣。因為在獄中時陸家人來看過他,送錢送東西,獄警收了好處,根本不會為難他,讓他在監獄裏過的舒舒服服。元修就知道,陸韶城家裏有家底,不像是會出來混社會的人。

  陸韶城隻是笑笑,不言語。

  後來元修還是知道了,陸韶城擁有著優越的生活,出眾的相貌,十五歲的時候自己就注冊了一個網站賺到人生的第一桶金。十六歲去讀了軍校,表現優異,家裏還有獎杯,卻因為打架被開除了。十七歲成立了天宇國際,白天拿刀當混混,晚上提筆批文件。簡直就是開掛的人生。

  他之所以把頭發染成黃的,紋了花臂,打了耳釘,跑去阿諾德身邊當小弟,隻是因為他要伸張正義,他痛恨蝳品,他要讓那些製造罪惡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當時的元修哪聽過這樣的話,瞬間覺得陸韶城高了兩米,崇拜之情油然而生,他當即跪地叫大哥,誓要跟著陸韶城混。

  可惜,人家還有大理想,不喜歡在M國呆著,不願意完全把生命奉獻給M國,他要回國當兵去,所以不能給他當大哥。元修記得,他還指著陸韶城的花臂潑冷水,“就你這胳膊,這頭發,你在這兒還有案底,祖國要你嗎?”

  沒想到,半個月後再見陸韶城,他的黃頭發就染回了黑的,花臂也神奇的消失了,破洞牛仔褲和緊身背心變成了直桶西褲和襯衫,差點沒亮瞎元修的狗眼。

  後來的後來,元修也知道,他真的當了兵,還是特種兵,不過好景不長,又犯錯被開除了,轉頭加入了獵豹突擊隊做了雇傭兵。不過,那時候元修已經知道,陸韶城從來沒有被部隊開除,而是被委於重任,開始了奉旨除惡的旅程。

  元修在紐約,他安排元修進了天宇國際,要求元修一邊進修,一邊幫他處理一些事務。這樣,才有了今天這個穿著西裝,打著領帶,看起來蠻像一個好人的元修。

  元修說完,還很激動的樣子,不住地歎息,“雖然這些年日子過得舒服多了,可是真懷念在紐約的那段激情燃燒的歲月啊。”

  紀恬深沒有想到陸韶城還有這樣的過去,很難想象他那樣一個人扮成嘿社會是什麽樣子,他那時候真的是熱血少年啊。聯想到他找人起訴高利娜,整治高雋,打擊許少楓,其實,他的內心一直沒有變,仍然是曾經那個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