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荒唐的世界
作者:電波01      更新:2020-12-25 02:06      字數:2317
  這麽近的距離,就算對方持槍,白綾也有信心,在一瞬間,製服對方。

  何況,對方還沒有槍。

  但,白綾還是沒有選擇這麽做,因為她不確定,對方是不是有同夥,就埋伏在附近。

  更重要的是,背後這個女人,九成九隻是一個小角色。

  按照背後女人的指令,白綾一路老老實實,穿過一個又一個巷子,最終,來到了一間小破屋。

  一個身材高挑,麵容冷豔的女人,身穿一件洗得有些褪色的紅色長袍,大馬金刀的坐在一個小馬紮上,正拿著一根鐵釺,攪動木炭,木炭中,還有幾個土豆。

  “老大,人給你帶過來了。”

  帶白綾過來的女人說道。

  “好。”紅衣服女人點點頭,把一顆烤好的土豆撥弄出來,目光轉向白綾,“聽說,你有門路,把‘苦肉’賣到鄂北?”

  “苦肉”是黑話,因為禁藥的主要材料是紅蜘蛛蘑菇,而這種蘑菇,吃起來,口感像是肉,但味道很苦,所以,禁藥在她們這些人中,被叫做“苦肉”,嗑藥也不叫嗑藥,而是叫“吃苦”,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白綾對此嗤之以鼻,一群癮君子,好好的勵誌名言,就給這群人糟蹋了。

  “我白綾一個小女子,哪兒來什麽門路,我是漢昌府人,不過是對於鄂北一帶的山路,水路還有關檢處的分布,比較熟而已。”

  白綾笑著答道。

  紅衣女人,撿起地上的烤土豆,吹了吹,撕開烤焦的外皮,吃了一口,“這已經算得上是有門路了,說說吧,為什麽來找我?”

  “我想加入你們。”

  白綾毫不猶豫答道。

  紅衣女人略顯詫異,她本以為白綾,隻是想要通過她,弄一點貨,“為什麽?”

  “我念過書,甚至過了官吏考試的筆試,但麵試中,考官卻不給過,不但不給過,還,唉,算了,不說也罷。我父親早亡,母親一個人,把我和妹妹拉扯大,我妹妹身體不好,經常吃藥,我要賺錢,賺大錢,我要證明,女人也能賺大錢。”

  白綾答道,這番說辭,早在半年前,就已經預備好了。

  任誰聽了白綾這番話,都會覺得,白綾是一個家庭困難,還有點愣頭青的人,這樣的人,最好控製。

  紅衣女人幾大口吃下烤土豆,緩了口氣,說道,“你走吧,我就當沒見過你。你有家人,應該找一份好的工作,嫁一個好人,安穩過一輩子。”

  白綾憋了口氣,狠狠說道,“男人靠不住,我要賺大錢。”

  話是假話,可她這口咽不下的氣,卻是真的,憑什麽,她一來就要被派出去當臥底,臥底就算了,還是這種不入流的小團夥。

  紅衣女人站起來,盯著白綾的眼睛,白綾也直視對方的眼睛,兩個人對視許久,紅衣女人長歎了口氣,“好吧,我接受你的入夥,我姓蔣,你叫我蔣老大就行,暫時不需要你做什麽,你就先跟著小林,她讓你幹什麽,你就幹什麽。”

  “那就這麽定了。”

  白綾說道,露出了興奮的笑容,半年了,她終於邁出了第一步,等她掌握這個小團夥的全部罪證,再順藤摸瓜,抓出這個小團夥的上線,立下大功,便可以回到警署。

  那時,她的頭銜將不再僅僅是第一個考上警務署的女性。

  帶著興奮的心情,白綾在蔣老大的指引下,很快見到了蔣老大口中的小林,一個比她還高的女人。

  小林並沒有自我介紹,也沒問白綾是誰,上來就是一句,“走,跟我來。”

  “幹什麽?”

  白綾問。

  “最近沒貨,撈點外快。”小林說著,把一把手槍交到了白綾手上,“沒時間教你用槍,這槍沒子彈,你到時候,拿著嚇人就行了。”

  白綾接過手槍,心中疑惑,這所謂的外快,到底是什麽。

  接著,小林帶著她,來到了一間屋子,取出兩件漂亮的衣服,自己一邊換,一邊叮囑白綾,“可得小心,這衣服,是吃飯的家夥。”

  此時,白綾隱約有了點感覺。

  到了晚上,兩個身穿漂亮衣裳的年輕女人,著急忙活雇了一輛馬車,出城趕往一個鎮子,還特別叮囑,趕時間,走小路。

  荒郊野外,兩個女人,一個身強力壯的馬車夫,又是在一條幾乎沒人的路段,接下來的事情,似乎不言而喻了。

  但,白綾沒想到的是,路程過半,再往前,就不是無人的路段了,這位馬車夫,卻一點沒有要做什麽的意思。

  就在白綾以為,這一趟,要白來的時候,小林麵無表情得抄起槍,從背後,一槍打死了馬車夫。

  殺了人,小林開始熟練的摸包。

  白綾完全沉浸在小林毫不猶豫下手給她帶來的震撼中,好半天,才回過神來,忍不住質問道,“隻是為了搶錢,為什麽要殺人?”

  “你不知道?現在可不是幾十年前了,警務署,可不是當年那些不管事的捕快,不殺他,很麻煩的。”

  小林一邊回答,一邊繼續摸包,死人與鮮血,對她來說,似乎早已司空見慣。

  “可這個人,不像是壞人。”

  白綾疑問道。

  “唉,哪管這麽多,壞人能殺,好人不能殺?”小林滿不在乎的答道,把摸出來的錢幣數了半天,皺了皺眉,“嘁,才二十塊。”

  說完,小林弄斷了韁繩,白綾又是疑惑,這馬,可遠遠不止二十塊。

  小林瞥了一眼白綾,以為白綾是為此感到可惜,“別看了,這馬,有印記的,我們賣不了,隻能放了。”

  白綾不是感到可惜,而是覺得荒唐,就為了二十塊,殺了一個人,而殺了人,為了不麻煩,又要把真正值錢的東西拋棄。

  還有比這更荒唐的事情嗎?

  小林把衣服脫下來換掉,放進一個布包裏,“別愣著了,把衣服換了,我們得回去了。”

  白綾換了衣服,跟著小林一路走,來到了一個破廟。

  破廟裏,白予見到了白天見過的蔣老大,還有那個帶她過來,還不知道名字的纖瘦女孩。

  小林把二十塊交給蔣老大,就走到火堆旁,抓了一個滾燙的紅薯出來。

  土豆,紅薯,連白米飯都沒有,更別說油葷,藥販子,就吃這個?

  看到白綾沉默不語,蔣老大走過來,遞給白綾一個紅薯,和顏悅色的說道,“別嫌棄,最近沒生意,又多了幾張要吃飯的嘴,隻能省著點。”

  白綾接過紅薯,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