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說破
作者:
誰家公子 更新:2021-06-05 11:55 字數:2031
“夫人,這是嬤嬤整理好的禮單,過幾日王侍郎家嫁女送這個您看如何……”
“……”
一陣聲音傳來,孟宛清循聲望去卻見建在水麵的八角亭,許是冬日的緣故,八角亭四周圍了厚厚的錦簾,還點著檀香,湖畔的梅已經零星綻了幾朵,雖少,顏色緋豔,倒也賞心悅目。
她又用力嗅了嗅,陣陣酒香,武家的女人倒也會享受,在此溫酒賞景閑話家常。
正想著身後腳步聲響,她忙閃進一座假山後。
“夫人可說找我有何事?”是一個身形較矮胖的男人,雖矮胖,兩眼卻是精明有神。
旁邊那小廝小心翼翼道,“回管家的話,我也不知。”
管家?這位便是武家的管家?
孟宛清聞言當真覺得自己這一趟茅廁沒白上,她耐著性子躲在假山後等,心裏已經想好了要怎麽做。
那位佟管家去了約莫半刻便返身了,隻是返身的時候旁邊那位小廝卻沒跟著,跟著的是個穿蜜色襖子的丫鬟。
那丫鬟一瞅便知是夫人身邊的貼身丫鬟,穿戴還算得體。
“那件事你考慮的怎麽樣了。”佟管家笑眯眯的對她道,說話態度跟方才與那小廝講話全然不一樣,透著股子親熱。
丫鬟聞言笑了笑,“這得看夫人的意思,我畢竟是她身邊人。”
丫鬟也不是個簡單的丫鬟,許是管家對她有意想討了來,她也不得罪人,一切都推到夫人頭上便是了。
佟管家眼見她嗔笑嫵媚一時意動,伸手便想抓她把,奈何旁邊突然閃出一人差點沒把他嚇到。
“你是……”他好歹平日跟武進等人出去見識了不少世麵,一看孟宛清的穿戴便知非常人。
那丫鬟也趕緊收了說笑的表情。
孟宛清正色有禮道,“你是佟管家麽?”
佟管家不知她找自己有何事,回答也頗為謹慎,“是,不知這位大人找我何事?”
“倒不是有什麽事,隻是我家下人知道我今日要過來叫我幫你遞句話。”
他家下人?佟管家麵上疑惑更深。
卻聽她道,“就是上次你在金玉軒買的那套象牙梳,這帳是記在你們府上還是……”
一提到象牙梳的事佟管家麵色驟變,立時打斷她道,“好說好說,您隨我來。”說著竟是要避過那個丫鬟般將她拉到另一邊去。
而那丫鬟也別有深意的瞧著。
孟宛清從他剛才的反應已經試探出來了,這件事,武安候夫人並不知情,她若是不知情,嗬嗬,當真有幾分意思了呢。
*
從園子裏反回內廳時,武進跟張新同倆人正大眼瞪小眼的坐在那兒,張新同還算淡定,武進便沒有這麽耐煩了,他又是想轟人,便便人沒到齊,但又沒話跟張新同講,更以眼神威迫他別說自己不愛聽的話。
張新同索性老老實實坐在那兒喝他的茶。
“抱歉抱歉,人有三急。”孟宛清一進來便滿麵歉意道。
武進等的便是她,“你有什麽話便直說,或無話說……”他便要送客了!
“是是是,我明白。”孟宛清也不打算多逗留,“我就是想跟武世子說一聲,曹家叫我轉告你,此事若不給他們一個滿意的答複,他們便告到太後麵前。”
“……”
武進聞言,麵頰抽搐了下,極是難看,“你今日過來便是為了傳這一句話的?!”
“不然呢?”孟宛清佯裝不知他惱什麽怒什麽,笑若春風,“難道還有別的嗎?”
豈有此理!害武進想半天措詞到頭竟是被她給耍了,一時氣的將手中茶盞重重在桌子上拍了下。
張新同也在此時起身,“話既傳完,我們也走了,不打擾了。”
到底是念著還有旁人在武進沒說出太難聽的話,卻是也難得送客,隻吩咐下人去,“送二位大人出府。”
正說話間,那位佟管家又出現了,這次手上似是拿著帳本類的冊子要給武進過目。
他一進來看見孟宛清的那刻表情當真精彩,又驚又訝又疑,更多的卻是一種緊繃的憂慮,雖變幻的快孟宛清卻一一看進眼裏。
一直到小廝將她跟張新同送到門外時張新同頗有些無可奈何道,“你怎麽正事沒說就這麽做了?”
今日上門,自然不止這些事,曹家叫他們來是調解此事的,若今日武家不登門道歉,改掉悔婚的決定,明日事情可沒這麽簡單了。
照理說,她應當調解,可她偏不,為的便是讓這火燒的旺些。
鬧到朝廷去。
兩人正說話間那位佟管家又不知何時跟了出來,“孟大人,我有話要與你說。”
張新同識趣的先上了轎子,留孟宛清在原地笑眯眯看著他,明知故問,“佟管家有何事要說啊?”
“是這樣的……”佟管家將她拉到一個角落,話還沒說便給了她一疊銀票,“關於象牙梳的事,還忘大人別對外瀉露才是。”
孟宛清假裝不懂,可銀票卻是不客氣的收下了,“我當是什麽事,不過這麽小的事。”
見她收下銀票佟管家這才鬆了口氣,眼中迅閃而逝的殺意也消淡了些,衝她笑了笑,“孟大人是聰明人,我也就不說破了,此事是我與公主府上的人有些交情,我欠她一個人情,便自己掏腰包替她辦了個差事。”
如此啊,騙鬼呢。
她才不信。
“哎呀,我最欣賞的就是佟管事這般重情重義對朋友兩肋插刀的人了。”孟宛清很是欣賞的拍了拍他矮小的肩,痛的他臉皮直皺,卻仍一直賠笑。
直到張新同在轎上催促。
她才戀戀不舍的上了轎子,上了轎子又好生跟佟管家告別,一直到離開武安候府她臉上的笑才漸消,拈著手中厚厚的一摞銀票。
他以為她不知道他在想什麽?不過是來日或東窗事發還能將她拖下水,說她收受了賄賂。
可收下用了的才是賄賂,若是留下,便是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