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詭謀暗計何曾傷(五)
作者:cuslaa      更新:2021-06-04 19:10      字數:3777
  第117章 詭謀暗計何曾傷(五)

  程禹一愣:“為什麽?”

  “嗨……”劉易一歎,為程禹的遲鈍,“謀殺自首,可減二等論處的條貫,《律疏》上可沒有!”

  “啊!”程禹頓時恍然。

  韓岡有才學!現在他們不得不承認,這一塊西北來的昆岡璞玉,也許詩賦不成,但經義已爛熟於胸,王韶、吳衍和張守約推薦得沒錯。王安石的青眼也沒錯,皇帝的特旨更沒錯!

  既然韓岡才學如此,就不能再抱著僥幸。不論是千頭萬緒的家產分割,還是證言多矛盾的田產紛爭,都不一定能難得住他。宋承唐律,此時通用的《刑統》根本是成於《律疏》的抄襲,兩人現在都不能保證韓岡沒有看過《刑統》和《律疏》。如果拿出來的案子能用唐律上的條文解決,說不定會正中其下懷。

  但阿雲案不同,有傷者,有凶手,凶手還認了罪,看似很簡單,但卻有著一個陷阱在裏麵。

  兩人對視一眼,同時用力的點了點頭,還沒入官的韓岡,必然會踏進陷阱。

  韓岡翹首以待,等劉易和程禹再次回來,他立刻露出如陽光般的和煦笑容。前麵的幾道關那麽容易就過去了,最後一題的難度必然不會高。劉、程這兩位韓岡還不知道名諱的流內銓令丞,算是他在官場上遇到的最為善意的幾個人之一。對他們,韓岡心中好感大生。

  韓岡臉上燦爛的微笑刺傷了劉易和程禹脆弱的心靈,在兩位令丞的眼裏,這位年輕的秦州選人笑容中充滿了惡意的諷刺。劉易心中更恨,將好不容易翻出來的卷宗遞到韓岡麵前。

  韓岡拿過卷宗一翻,笑意更盛,感激之情也更多了幾分。正與他猜測的一樣,最後的判案更為簡單,不是繁瑣的家產析分,也不是產業爭奪,更不是什麽無頭公案,而是一樁殺人未遂案,罪犯在公堂上自承其罪,要求對此寫出判詞,寫明罪名、判決結果,並所引用的法律條貫。

  什麽樣的考試肯定能得滿分?事先知道標準答案的考試肯定能得滿分。

  韓岡簡直要笑出聲來了,這就像是高考考試時,發現所有的考題自己正好都做過,而且連每一題的標準答案也了如指掌。真不知是自己的運氣,還是流內銓的銓試就是這麽輕易。

  這樁案子韓岡看過。登州阿雲案,即便是以他對律法的陌生,同時一直以來對通行的《刑統》隻是泛泛讀過,並未精研,卻也照樣了如指掌。因為這樁案子,直接引發了變法派與反變法派的一次大規模交鋒,從而震動了官場。

  就在熙寧元年到二年,一樁鬧翻了整個朝堂的殺人未遂案,確立了‘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從謀殺減二等論’這一條律法。如果是普通的士大夫,他們不會關心刑律。但無論前身今身,皆接觸過此案的韓岡,又哪會不知?

  這一案的案情其實也很簡單:登州女子阿雲居母喪期間,因叔父貪圖聘禮將其許配於農夫韋高,而韋高本人相貌醜陋、年歲又大,阿雲不喜,這位彪悍的山東婆娘遂趁夜持刀將韋高連砍十幾刀。不過婦人力弱,隻是將其砍傷。而當阿雲作為嫌疑人被傳到官府時,不待審訊,她便自吐其實。

  謀殺未遂很好判,依律當絞,而阿雲不待審訊和用刑便自承其罪,在此時算是自首,依天子早前的敇書當減兩等。登州知州許遵判得便是流放。

  隻是這判決上到審刑院和大理寺複核時卻被推翻,因為他們認為韋高是阿雲丈夫,婦人謀殺夫婿,是犯人倫,屬十惡不赦之罪,依律當斬立決。因韋高未死,可減一等,當絞。

  而大理寺和審刑院的複審意見傳到登州後,許遵則抗辯說,阿雲是許嫁而未嫁,而且喪期定親違反孝道,在宋律中是要杖責並斷離的,因此她並非韋高之妻,當以‘凡人’論,也就是沒有關係的普通人論處,許遵堅持原判。

  大理寺這時又說,阿雲在孝期結親,是違律為婚,更當加罪一等,同時在《刑統》中,有‘於人有損傷,不在自首之例’這一條,不承認阿雲算自首。

  為了這件事,許遵和大理寺打起了筆墨官司,繼而又驚動了整個朝堂。趙頊讓刑部複審,而結果是支持大理寺和審刑院的判決絞刑。而許遵仍然不服,堅持己見。

  趙頊新登基不久,無法做出決斷,遂同意讓兩製以上的高官一起參與討論。王安石支持許遵,而司馬光則支持大理寺、審刑院和刑部的決定。他們各自身後都有一批支持者,互相之間由辯論變成了爭吵,簡單的刑律斷案,一直吵了一年多,到了新法開始推行,又漸漸變成了變法派和反變法派之間的鬥爭。

  而當刑事轉為政治後,其結果便不是靠法律來判決了,王安石正得聖意,所以最後阿雲被天子特赦,不是斬,不是絞,也不是流,更沒有杖責,名義上是編管流放,實際上接下來的大赦就讓她直接放歸鄉裏。同時,‘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從謀殺減二等論’這一條出自趙頊敇書的律法,就壓倒了《刑統》中的條文,成了通行世間的法律。

  對於阿雲案,韓岡的看法是與許遵差不多。阿雲是在母喪期被其叔父聘於他人,所謂的未婚夫婦關係是非法的,不當承認這個關係。而阿雲僅是斬傷韋高,其人未死,她本人認罪態度又好,減刑也是應當。

  這樁案子在朝堂上鬧了整整一年還多,發給地方的朝報也刊載了判決的結果。普通人看不到朝報,就連縣一級的官員都看不到朝報一般隻下發到州中但韓岡的老師張載卻是渭州軍事判官,他能看到,也讓學生們討論過這個案件,韓岡當然也參加了討論。同學們的看法不盡相同,去問張載,張載則用筆寫了個‘仁’字,沒有直接回答。

  等到重生的韓岡回想起這段記憶,閑暇時又跟王韶和王厚討論過,兩人所持的觀點都與韓岡相同,法令即在,依律行事即可另外,王舜臣當時正好在場,他的觀點則正好相反,也直接粗暴了點“這等毒婦,打死了事!”

  宋代的法律,屬於成文法,判案者雖說有一定的靈活權變的餘地,但主要還是是依律條判案。既然法令清楚,當然好判。而且阿雲案前後韓岡也是了如指掌。當他再次麵對登州阿雲的這樁殺人未遂案時,該怎判,甚至判詞該怎麽寫,都不是難事標準答案就在心中。如果考官敢判錯,鬧到天子麵前,都是韓岡占理。

  看著韓岡振筆疾書,一行行端正的三館楷書出現在紙頁上。看著韓岡的判詞,劉易和程禹的笑容漸漸收起,而臉色則一點點的蒼白了下去。

  ‘怎麽可能?’

  兩人在心中一齊大吼,新近出來的條令,韓岡一介布衣怎麽可能知道?他才十九歲啊,怎麽可能向積年老吏一樣對法令一概門清?韓岡的三份薦書中說他殺人、說他救人、說他驚人,就是沒一條提過他能判人!

  ‘該怎麽辦?’劉易和程禹麵麵相覷。韓岡過關斬將,走得順利無比。這下……該怎麽向上麵交代。

  “怎麽回事?”

  一道洪亮的聲音突然間從門外傳來。話聲入耳,兩人的臉色不再慘白,簡直是泛綠。他們一點點的轉回頭,堅硬的頸骨就像久未使用的門軸一般幹澀,“陳判銓?”

  一人隨聲踏進廳門。來人幹瘦矮小,比韓岡整整矮了一個頭去,而方才那道如洪鍾一般的聲音,卻是出自於他口。瘦小的身體上,麵聖所穿的朝服尚未換去。長腳襆頭,黑犀腰帶還有一身代表六七品的綠色官袍,寬寬鬆鬆的套了一身。在腰帶一側,還掛著一個銀絲繡的小腰囊銀魚袋。

  韓岡躬身行禮,這名瘦削男子便是判流內銓事陳襄。

  陳襄進來後,誰也沒理會。先走到桌邊,低頭看了看劉易出給韓岡的試題,又瞥了一眼臉色陣青陣白的兩名令丞,搖頭冷笑了一聲,“難怪!”

  劉易和程禹身子便是一顫,張了張嘴,卻什麽話也沒說出來。兩人都很清楚,他們的頂頭上司,判流內銓事、秘閣校理陳襄,絕不是好糊弄的人物。在官場上沉浮日久,一些小手段根本騙不過他。要不然,也不會刻意等著他去崇政殿的時候,才把韓岡叫來。

  劉程二人心中哀歎自家的運氣太差,怎麽陳襄去了廷對後,還會回來?

  自來少見肯做事的官人,京中百司的判事們,極少聽說他們在廷對之後,還會回本署理事的,多是放羊回家了事。做官本來就是這樣,太辛苦就不是官,那叫吏!劉易和程禹平常有事,也是盡量推給下麵的吏員的。

  陳襄又拿起韓岡方才所作的墨義考卷,隻一眼,便點了點頭:“字不錯!就是少了點神韻。多買點金石拓本翻一翻,學著寫,別做了抄書匠。”

  韓岡點頭受教。

  陳襄一目十行,放下答卷,又讚了一句:“算是有才學的。”

  陳襄見多了因為字寫不出來而把筆管咬爛的蔭補官,真的有才學有心氣的人物,早就去考進士或是明經了。得人推薦、由布衣為官的人,其實數量很少,而真有才學的,數目更少。他在流內銓一年多,加上韓岡,也不過一掌之數這還是包括了蔭補官在內。

  看完韓岡的前一張試卷,陳襄徑自坐到了劉易的座位上,問道:“現在考到哪一步了?”

  “……隻剩斷案了。”劉易遲疑了一陣,低聲回答。

  “判詞寫好了沒有?”陳襄又問著韓岡。

  韓岡上前,將卷宗和答卷一起呈上:“請判銓過目。”

  陳襄先翻了一下卷宗,便抬眼掃了兩名下屬。又看了韓岡的答卷,當即一聲嗤笑:“作繭自縛!”

  四個字的評語,讓劉易、程禹又漲紅了臉。

  而看到了這一幕,韓岡若還是不明白,那就太愧對自己的智商了。他明白了,也為方才自己的自作聰明而感到好笑,甚至還有一點後怕,幸好劉易和程禹小看了自己。

  陳襄很爽快的拿起筆,在試卷上批了幾個字。抬頭對韓岡道:“恭喜了。”

  韓岡心領神會,連忙行禮,“多謝判銓!”轉過來,又向劉、程二人行禮,“多謝兩位令丞。”

  直起腰,瞬間放鬆的心情,一時間讓韓岡忘記了禮儀,他長長的歎了口氣。如願以償,卻不見欣喜,心頭唯有輕鬆自在:

  “終於合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