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小乞丐
作者:一萬年太少      更新:2021-05-04 02:03      字數:2195
  離開西門子公司,耿雲徑直去了火車站,雖然沒有一個明確的目標,但是他相信,隻要王寶才他們還住在那裏,自己就一定可以找到。

  剛來上海的時候,耿雲剛下火車,就立刻去的老介福商廈,並沒有在火車站一帶逛悠,對這裏的地麵更是不熟悉,隻能靠著一張嘴打聽。

  一上午的時間,耿雲找了五家小旅館,火車站附近的小旅館,基本上都是廉價旅店,管理不怎麽嚴格,進去逛一圈並不受到什麽限製。

  五家小旅館逛下來,沒能找到王寶才他們,跟旅店的老板、夥計打聽,也都說沒有一夥北方人住過店。

  沒有辦法,信息就那麽多,隻能慢慢的來,眼瞅就到了飯點,耿雲來到火車站附近的一家小麵攤,點了一碗陽春麵,準備先填飽肚子,在繼續走訪王寶才等人的下落。

  心不在焉的吃著麵,耿雲忽然間察覺到,側麵有人在看自己,轉頭看去,發現一個衣著襤褸,手裏拿著個破碗的小乞丐,正眼巴巴的看著自己。

  世道不好,人命賤如狗,不知有多少孩子失去了父母,其中命好的,或是遇到了好心人,或是靠著自己活了下來。

  至於那些命不好的,早就成了倒伏在路邊的白骨,不管你是小孩老人還是女人,該死的小鬼子都照殺不誤。

  心裏想著生在新世紀的小王子、小公主們,再看看麵前的小乞兒,耿雲忍不住動了惻隱之心,對那孩子招了招手說道:“小孩,你,對,就是你,別害怕,坐過來我請你吃麵。”

  小乞兒見耿雲指自己,下意識的轉身就要跑,耿雲趕緊把他給叫住,又指了指旁邊的椅子,示意小乞兒過來吃麵。

  小乞兒大眼珠子轉了轉,用衣袖擦了擦鼻涕,最終還是壯著膽子坐到了耿雲的身邊。

  “老板,再來一大碗陽春麵,加一毛錢的肉,再來兩個酥脆燒餅。”

  開麵館兒的男人,打量了一眼耿雲,又打量了一眼耿雲身邊的小乞丐,似乎想要說點什麽,不過到後麵又把到嘴邊的話給壓了下去,隻按耿雲的吩咐,又下了一碗陽春麵端了過來。

  上麵的時候,老板對耿雲說道:“先生,一共兩碗麵四個燒餅,五毛錢。”

  把話說完,麵攤老板就伸出了手,耿雲沒多想,直接從懷裏摸出錢會了賬。

  等麵攤兒老板走開,小乞丐也不客氣,從筷子籮裏拿出一雙筷子,抱起麵碗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來。

  “小孩,叫什麽名字啊?”耿雲問道。

  “我叫劉小福。”小乞丐嘴上不停,繼續一口一口的吃著,從牙縫裏擠出幾個字來。

  “小福是吧,你今年多大了,哪裏人,家裏還有大人嗎?”

  “我今年8歲,不知道是哪裏人,也不知道爹娘家人在哪裏。”

  看著這苦命的孩子,耿雲歎了口氣道:“哎,苦命的孩子啊,今天咱倆遇到也是緣分。

  吃完飯你就跟我走,我給你找個吃飯睡覺的地方。”

  這回聽到耿雲的話,小乞丐並沒有立刻做出回答,別看這小家夥人小,但經曆的事情可一點都不少,明顯是在思索耿雲這麽說的目的。

  過了大概三分鍾,一碗陽春麵進了劉小福的肚子,他也好事想通了一般,轉過身一把就摟住了耿雲。

  “大爺,隻要你給我飯吃,我就是你的人了,你讓我往東我絕不往西,你讓我打狗我絕不攆雞。”

  “你小子,話還一套一套的,吃飽了沒有,吃飽了就跟我走,這片地麵你應該熟悉吧,帶我去這附近的旅店轉一轉。”

  “我在這附近要飯要了有大半年了,這裏的幾家旅店都熟悉,大爺您先等一會兒,我去那邊的巷子裏方便一下,等方便完了就帶您去。”

  “行,你趕緊去吧,我就在麵攤這裏等你。”

  一番交流,耿雲決定帶上這個小乞丐一起找王寶才他們,既做了好事,又能省去打聽的麻煩。

  定下來之後,小乞丐劉小福就從長椅上起身,轉過一個拐角,去弄堂裏方便。

  然而他這一去,就再也沒回來,耿雲左等右等,過了有二十來分鍾也沒等到人。

  耿雲擔心小乞丐遇到壞人,小跑著跑到小巷裏,結果發現巷子裏空無一人,根本沒有小乞丐的蹤影,地上也沒有方便過的痕跡。

  耿雲咂了咂嘴,腦子裏嗡的一聲,立刻伸手摸向懷裏的錢包,結果發現錢包和小乞丐一起,不翼而飛了。

  他奶奶的,老子本想幹件好事,結果卻遇到個小賊,敢情那小子不是在猶豫,而是想等吃完麵再下手。

  想著剛剛的經曆,耿雲恨得咬牙切齒,沒想到終日打雁,今天卻被雁啄瞎了眼。

  沒有辦法,小乞丐的裝扮太有欺騙性了,耿雲根本沒有地方,特別是在那小子抱自己的時候,耿雲根本沒想到是為了偷自己的錢包。

  至於麵攤兒的老板,肯定也知道小乞丐是幹什麽的,所以才會在開始的時候,做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不過最後可能是因為畏懼什麽,把話給咽了回去,而且還提前跟耿雲收了麵錢,免得最後沒錢結賬。

  錢包裏的錢不多,不過卻裝著西門子公司的收據,雖說以自己和貝拉夫婦的關係,對方不會賴賬,但這麽重要的東西丟了,到交貨的時候,很難說會有什麽麻煩。

  於是耿雲的計劃,從找人,變成了找賊,從麵攤老板的反應來看,就知道小賊有團夥,應該並不難找。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火車站附近逛了兩個小時,耿雲總算是找著賊了。

  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年,在街邊擺了個擦皮鞋的攤子,當然,擦皮鞋隻是他的副業,或者說是掩飾,偷皮夾子才是他的本職工作。

  光顧他生意的客人,都會從他那裏得到一份報紙,擦鞋的時候看報紙來消磨時光。

  而當客人注意力集中在報紙上的時候,就是擦鞋小賊動手的時候,不管是錢包還是首飾手表,都是這小子的獵物。

  耿雲發現他的時候,一個厚厚的皮夾子,一轉眼的功夫,就從擦鞋客人的公文包,落到了這小子的圍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