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陳勝王
作者:溪山掩月.CS      更新:2020-05-10 12:46      字數:3853
  殷通和項梁是‘好友’,派人到項梁府上請他過去商談要務。

  郡守府。

  項羽在府門外等候,項梁獨自進去見殷通。

  “梁兄,你們要做什麽?”殷通畢竟是一郡之太守,還是有些官威和王八之氣的。

  “反秦。”項梁也是直接,根本沒有隱瞞的意思。

  “哈哈哈哈……”

  殷通大笑了起來,“何必舍近求遠,我會稽府庫有的是兵器,更有糧草。”

  在江北中原,起事的隊伍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殺郡守、縣令,搶官衙府庫。做成了,便是一支及格的起義軍,受到人們的響應和擁戴。

  義軍受擁戴,事實上跟反秦關係不大,黔首百姓哪裏知道什麽反秦啊!什麽起義啊!

  親王朝十幾年的統治,也算做宣傳工作的。尤其是允許黔首有私田,在自家的地裏種地,這可比舊六國時給地主家幹活強出了無數倍。

  先不說日子生活好不好,最起碼的一點心裏舒服了,身份不一樣了,不再是別人的奴、仆、佃農。

  除了這個,黔首也受到了朝廷的尊重,每一個人都是大秦的子民,生命財產都受到保護。

  道理很簡單,黔首從事生產,有自己的地種,向國家繳納賦稅,國家保護四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在親王朝已經沒有了貴族、國人、野人之分,隻有官和民。官就是‘管’,管理的依據就是大秦的律法,任何事都要依秦律而行。

  所以,黔首百姓都具有了尊嚴,生命的尊嚴,人格的尊嚴。像周朝那樣人分三六九等,高一等的可以隨意壓榨低等人而不受製裁的情況,在親王朝是沒有的,也不存在。

  法製,是親王朝的立足之根基。

  階級,是周王朝的維護統治的法寶,這個用孔子的話說就是禮樂,倫理綱常,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做人的準則底線是不能亂綱常倫理。

  以綱常治國,以法製治國,兩個的區別是很大的。綱常治國、治家,便是大家長作風,底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上層人,兒女、妻妾、臣子、奴仆無任何條件服從父母、丈夫、君王、主人。否則,家長打死不孝子孫是無罪的,丈夫殺妻也是無罪的,主人打死奴婢也算無罪的。

  再說公子扶蘇之死,其實他死的活該。在秦法製治國,即便是皇帝要殺大臣,也是需要交司法機構審判之後才能定罪。扶蘇在接到皇帝的賜死詔書後,有權利提起異議,有權利喊冤,而且也不用立刻就死。

  但他沒這麽做,他自詡為賢者,重倫理守綱常,被儒家思想毒害太深,同時他也是以這種姿態立足的,他若是反抗皇帝詔書,那就是亂了君臣綱常,父子綱常,所以他不能不死,這個叫作繭自縛,怨不得他人。

  在秦律中,父親沒權力殺子,丈夫殺妻也是重罪,君王也不能擅殺臣子。

  當然,針對官僚的律法就更多了,秦律中大部分的律法都是對官吏的法律法規。可以說,民法、官法是主要的兩大部分。

  有民喊冤,地方官必須受理,審問案件也有著極其嚴格的規定,徇私枉法,濫用刑罰根本就不會出現。秦朝對觸犯律法的官員製裁,不僅是針對其個人,而是全家妻兒老小,嚴重者處斬,輕者發配服徭役,修長城、驪山陵,最低四年。

  再說,反秦的起義軍。大部分都人都是壞人,非良民。

  秦律嚴苛,禁止民間私鬥,凡是因打架傷害別人身體發膚者,都要受到嚴重的刑罰。即便是扯掉了對方的一根頭發都不行,指甲劃破了別人的皮膚,更不行。這些都會受到重罰。

  還有盜賊律,任何對私有財產的侵犯都有嚴苛的規定,對於盜竊犯的處罰尤為嚴酷,偷盜滿一百一十錢者,便被處徒刑或苦役數年。即使摘了別人家一枚桑葉(不值一錢),也要罰徭役三十天。即便是盜竊未遂,一樣受嚴刑。

  還有環境法,破壞山林、汙染河流、城市街道整潔的都要治罪。比如在街上吐痰、亂扔果皮等,都要被罰的(不是罰款,是徒刑、徭役、苦役)。

  人身法、財產法、環境法,這三樣對本分的百姓而言,都不難做到,對良民也不叫什麽。他們沒有必要反對,應該更歡迎才對。

  所以,犯事的,觸犯律法的都非良民。

  至於陳勝、吳廣、劉邦,這些人,拿秦王朝的《徭律》說事,則屬於為自己精心設計的反叛借口。

  《徭律》雖然嚴苛,但絕對不像陳勝、劉邦之輩宣傳的那樣。秦國從商鞅變法到秦末,律法已經施行了一百多年,製定律法的商鞅也不是無腦之人,秦國曆代君王也不都是暴君,更何況秦國從蠻夷成為戰國七雄之一,並最終一統天下,其根本就是商鞅的律法。

  秦國能強大,首先要國富民強,秦律真要像陳勝、劉邦說的那樣,秦國別說一統天下,早就被關中百姓反了。

  耽誤行程,延誤了報到的期限,真的不問青紅皂白就殺了你們嗎?想想都不可能,隻要是有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讓其繼續服徭役,比殺了更好吧!

  要說處斬的,那也是對那些逃跑躲避徭役的人。

  全天下的成年男丁都要服徭役,十幾年都過去了,即便是有弊端,律法也是會完善修改的。所以普通百姓,良民對《徭律》即便不歡迎,做到認可和適應還是不難的。

  對《徭律》指摘的人更多是舊貴族之人,他們過優越的生活習慣了,秦一統天下後他們失去了貴族的身份,和普通黔首一樣去服苦役,修長城、修皇陵,這些人哪裏受的了?

  所以,帶頭反秦的陳勝、吳廣,必然是隱藏了真實身份的舊六國貴族。

  劉邦也不是所謂的底層農民,他不事生產,好施舍,結交地方豪傑,這些都需要大量的錢財,其錢財就是祖上積攢下來的,當初的豐邑可都是他劉家的。

  還有陳勝、吳廣,這兩位的身份也非常可疑。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吳廣者,陽夏人也,字叔。陳涉少時,嚐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曰:“苟富貴,無相忘。”傭者笑而應曰:“若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誌哉!”

  底層的人一般沒有表字,本來就是卑賤之人,根本就不在乎什麽名諱。而陳勝是有表字的,名勝字涉,這名和字很有文化的,說明他出身並不低。看其所說的話,‘燕雀安知鴻鵠之誌’、‘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這真的不是目不識丁的老百姓能說的出來的。

  這位的身份很有可能就是落魄的舊六國貴族階層。

  在看他幹的事,起義反秦在半年內便將大秦天下攪開鍋了,說他是普通的農民真的是太抬舉他了。你一個給人傭耕的佃農,有學文化的錢嗎?有資格上學嗎?有名有字還有鴻鵠之誌,還很有種,就算是與項羽、劉邦比都一點都不差。

  不僅是這些,從他知道冒充公子扶蘇和楚將項燕,也能看出他的身份不是老百姓。

  很顯然,他自稱扶蘇,吳廣自稱項燕,就是在尋求百姓的支持和響應。天下百姓知道扶蘇和項燕的大名,但並不知道兩人已經死了。可見底層百姓對天下事所知不多,而陳勝吳廣知道扶蘇之死,知道項燕死了,說明他們並非一般人。

  陳勝曰: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項燕為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逃)。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天下唱,宜多應者。

  還有,陳勝起事,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攻打大澤鄉、進而取蘄縣(今宿州,在彭州南、淮水北)。一路攻打到陳郡稱王時,天下都跟著他學,殺當地長官,以響應陳勝,當此時,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

  響應陳勝起事的人,是百姓嗎?當然不是,是那些不服秦統治的舊六國後裔。

  至於響應的百姓,也不是良民,而是那些不老實的分子。

  殷通為郡守,他對大戶項梁自然是極其關注的,尤其是江北陳勝揭杆反秦,他就更加警惕項燕了。

  若項燕也有心起事,響應陳涉,那麽要殺的第一個長吏(地方長官)就是他會稽郡守殷通。

  此時的殷通有兩個選擇,他也帶頭起事,響應項氏叔侄,或者收項梁叔侄為手下。再有一個選擇,便是先動手,把這兩位給幹掉。

  在兩側幕後,殷通已經埋伏了兵丁,隻要他一聲令下,項梁項羽就會變成刺蝟,進而被亂刃砍死。

  “郡守大人,你我是好友,有話就請明說。”項梁自然知道殷通要害他,可他也不怕,因為他們也不是光棍兒,手下也有上萬人。

  “我也要反秦,要你們叔侄和桓楚做我的大將,隻要你們答應,會稽府庫有刀兵,我可以分給你們。”殷通現在占據了先手,殺不殺項梁對他來說沒有任何的負擔。

  此時殷通想的是收買項梁,收買桓楚,這樣以來他便可以在吳地稱王了,不僅能稱王,還能將兩人的手下收編。至於殺人,以後再殺比現在殺更穩妥。

  當然,若是眼前兩人不上路,直接給殺了也沒有任何顧慮。

  項梁說道:“大人,桓楚人在草澤中逃亡,別人都不知道他的去處,隻有項籍知道。”

  “請他進來。”殷通已經做好了準備,就算是項梁不說,也會傳項羽進來受死的。

  項羽進來後,在給殷通見禮時突然暴起,沒有任何遲疑,上去就把殷通的人頭給斬了。提著人頭一聲大喝,便轉入了幕後。

  這突如其來的變故,讓幕後埋伏的刀斧手、弓箭手錯愕不已,也措手不及應對。項梁叔侄要的就是這個效果,趁亂砍瓜切菜,大開殺戒了起來。

  至於收買這些官兵,根本不需要,項羽也說不廢話,手中寶劍就是殺人,一劍一個,瞬間砍死了幾十人。官兵逃走,他們叔侄還追出去繼續殺,直殺的兵丁肝膽俱裂,全部扔掉兵器趴地上求饒。

  範守、虞子期、曹咎等人隨後趕到,將郡守府給搶占了。項梁也做了郡守,項羽為副將,派人去接收郡下所屬各縣,重新安排官吏,全部替換為之前結交的豪傑,並將郡縣府庫的兵器、糧草全部收走,用來武裝手下精兵。

  項梁領兵渡江,從烏江亭上岸進入了巢國境內。

  “怎麽打?”項梁對巢國的部署最是清楚,塢堡、城池堅固,而且地下還有地道。都是挖了幾十年的地道,出口在哪兒外人是無從得知的。

  若冒然圍城,或者進去,百分百會中埋伏。

  長驅直入?更不行,膽敢深入,再想退出可就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