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初識吳赫
作者:貓無恤      更新:2021-04-28 19:45      字數:2997
  謔謔

  除了在金正赫麵前臭屁以外,李知恩在外麵就是個知禮謙遜的音源大霧IU。

  瞧她那得瑟的樣子,嘖嘖嘖。

  金正赫恨不得拿繩子把手舞足蹈的她給捆起來。

  接到李知恩喜訊後,本來還想找個有氣氛的餐廳一起慶祝慶祝。可誰知道工作狂李知恩一口拒絕,說什麽要回公司策劃MMA舞台的事情。

  金正赫不傻,他隻是不想戳穿知恩。

  明明她就拿著劉仁娜的電話,擺明了就是要把男朋友晾在一邊,然後和自己的小姐妹們一起嗨皮。

  他有些迷惑。

  一般這種情況下,他不知道為什麽女生都會首選和自己的閨蜜在一起,這很奇怪。

  有過一些經曆後,金正赫逐漸明白一個道理:閨蜜和男朋友是可以同時存在的。愛一個人就應該給她足夠的時間和空間,而不是去約束、束縛她。

  如果閨蜜不讓找男朋友,那就是不合格的閨蜜。以此類推,有了男朋友又不讓有閨蜜,那就是不合格的男朋友。

  所以真正的朋友和真正的男朋友,是不會把人置於兩難之境。

  盡管金正赫有些吃味,可還是任由李知恩去玩了。

  不過一想到自家女朋友得獎了,他心裏就是滿滿的驕傲和自豪,剛才那一點點不爽的小九九直接扔十萬八千裏遠了。

  害,不就是和朋友一起玩嘛,誰還沒幾個朋友呢。

  金正赫這麽安慰著自己,回家換了一身休閑寬鬆的衣服,稍作休息後也出門去找自己的小“姐妹們”玩了。

  ………

  裴鍾勳自打回半島後,性格稍微有點活潑了起來,沒有以前那麽自卑自閉了。在李知恩的引薦下,他新認識了不少獨立歌手和職業音樂人。剛來到半島的他對一切都還很新鮮,於是跟在這些新朋友的屁股後麵混,久而久之漸漸踩熱了地皮。

  金正赫主動聯係裴鍾勳的時候,他剛好人在弘大。

  電話裏說不清楚,也懶得多費口舌,他幹脆就把金正赫給叫了過來。

  弘大,也就是半島弘益大學周圍的大學街,但其醞釀出來的藝術文化內涵已經蓋過了這所大學的名氣。這裏是年輕藝術家的集結地、愛豆公演的必到之處、時尚潮流的風向標,隻要一到晚上,人們就開始集聚了過來,街道上也變得熙熙攘攘了起來。

  弘大的街頭表演文化氣息是全半島最濃的,除了半島人最重視的中秋節,可以說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有人在街頭公演。敢在街頭唱歌跳舞的年輕人真的很厲害,不得不說半島確實是個全民出道的國家。

  最讓人不解的是為什麽半島人這麽喜歡蹦蹦跳跳?

  因為年輕人沒有出路,連經濟命根子都被米國人給切掉了,財閥也不過隻是華爾街放在半島的代言人罷了。97年國家破產危機後,幹啥都是白幹,給別人做嫁衣。

  低欲望的社會下,越來越多的半島年輕人的終極幻想便是開一家炸雞店,然後結束自己平凡的一生。

  模仿大陸博大精深的新華字典,用“前途”來造個句:

  賢重考上了首爾大學;智英當上了韓流偶像;我成為了三星職員:我們都有光明的前途,都有炸雞猜想般的人生結局。

  沒辦法,積重難返。

  除非砸碎了國家機器重新洗牌。

  我們的英雄的血不會白流,半島人他們輸了朝#鮮戰爭,而失敗者就該付出對等的代價。

  “正赫哥,這邊!”

  裴鍾勳衝金正赫揮了揮手。

  “鍾勳啊,你小子是不是想戀愛了?天天泡在弘大難道還沒有什麽收獲嗎?”

  “嘿嘿,沒…沒有。跟幾個…個朋友一起玩。”

  裴鍾勳害羞著摸了摸後腦勺,紅了臉。

  金正赫見狀,故意攔住裴鍾勳的肩逗弄他道:“哎一古哎一古,我們鍾勳呐……嘿嘿嘿~”

  “誒,我們,我們走…走吧……”

  ………

  鹵蛋?

  在一處空曠的街角,有一個長的像流氓一樣的社會青年挎著吉他,站在話筒前。看上去第一眼就覺得這個小眼睛、玩穿孔的人不是什麽好人。

  那顆光溜溜的腦袋極為閃亮,也正是因為如此與眾不同、甚至是離經叛道的形象,吳赫在半島的辨識度非常高。

  金正赫在吳赫和李知恩合作以前就認識他,他也十分欣賞這麽一位有想法的歌手。而吳赫也對金正赫早有耳聞,不過兩人一直沒有見麵的機會。

  直到現在,兩人才正式見上了第一麵。

  “喲,鹵蛋!”

  金正赫看到吳赫,眼睛一亮。

  吳赫的一係列專輯,從《20》到《23》,金正赫都很喜歡。他對音樂的態度非常認真,絕對不是玩玩而已。他把自己每一首歌都當作藝術品,他寫的歌,完全就不能叫做K-pop。

  他所在的樂隊Hyukoh,正是在弘大街頭路演當中,靠著年輕人口口相傳慢慢走紅的。

  而真正開始為半島人們所廣為人知的,還是因為Hyukoh接連參加《柳熙烈的寫生簿》和《無限挑戰》等音樂綜藝的緣故。

  僅僅用一年的時間,Hyukoh就從弘大的小小樂隊一躍成為半島的國民樂隊。

  還好,吳赫在名氣和金錢麵前沒有徹底迷失自己。每當他覺得不安的時候,就會回到弘大來一場事先就沒有預謀好的街頭公演,以此來保持自己對音樂的初心。

  裴鍾勳拉了下金正赫的衣角,小聲道:“別人叫吳赫!”

  “害,這麽叫比較親切嘛,”金正赫主動伸出手,爽朗道:“你好,我叫金正赫。”

  吳赫愣了一下,扶住吉他的手在大腿上擦了幾下才握住了金正赫。

  “吳赫。”

  “總算見到真人了,我很喜歡你!”金正赫很難得在初見陌生人就有這麽激動的時候。

  “謝謝。”

  裴鍾勳在旁邊結結巴巴道:“你什麽…麽…時候…說過…過喜歡吳赫哥的?我怎…怎…麽沒印象?”

  金正赫翻了個白眼。

  “我也很喜歡你,新專輯很好聽。”吳赫不是開玩笑,他很悶,說話總是直來直去。

  “喜歡哪一首?”金正赫眼光一亮,追問道。

  “額……《Make up》。很強烈的R&B風。”

  裴鍾勳忽然有些脊背發涼,金正赫這副笑容燦爛的樣子,簡直就是…見鬼了……

  ………

  金正赫來興趣時還是很會調節氣氛的,不容易把話給聊死。很快,吳赫和他逐漸變得熟悉了起來。大家聊的最多的就是音樂,畢竟職業都一樣,話題也相似。

  這裏是弘大的街頭,繁華熱鬧。來來往往的人們都自覺地為正在公演的舞者、歌手們讓出了一定的空間。但總不可能一直霸占著場地啥也不做,幾人簡單聊了幾句,布置好樂器後,吳赫和樂隊成員們就要開始今天的公演了。

  金正赫和裴鍾勳隻是來捧場的,乖乖地坐在最前排,認真地享受吳赫給眾人帶來的獨特迥異的音樂當中。

  “Isn"t she lovely.”

  (她是不是很可愛)

  “Isn"t she wonderfull.”

  (她是不是很美好)

  “Isn"t she precious?”

  (她是不是很珍貴)

  “Less than one minute old.”

  (一分鍾之前)

  “I hought through love we"d be.”

  (我從未想過我們會相愛)

  “Making one as lovely as she.”

  (和一個如她這般可愛的人~)

  《Isn‘t she lovel》

  吳赫翻唱自格蘭美得獎歌手Stevie wonder,一首天才盲人作曲家寫給自己女兒的歌。

  一聽就有一股濃濃的爵士味。

  隻要吳赫一開嗓,懂行的人就知道他更偏歐美風格。或許是因為自小在大陸長大,他嘴裏就從來沒有半島那股碴子味。

  金正赫一邊用腳打著節拍,一邊跟著哼唱,不知不覺中口罩就被拉了下來,他自己還沒有察覺到。

  周圍越來越多有眼力的人發現了金正赫的身影,拿著手機拍完吳赫又拍他。

  直到有人從後麵拉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