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遺囑
作者:南昌北盛      更新:2021-03-12 16:58      字數:3613
  Moen雖然很有名,但一向行事低調,而且又是走的高端路線,朱思雲並不是喜歡出頭露麵的人,所以外界對她的身份並不是很了解,都沒有想到一衣難求的Moen的老板竟是如此年輕的女人,而且有相當一部分人,直到現在,才知道原來她不隻是Moen的老板,還是孟氏孟老爺子的長媳,真是活久見啊!這兩個身份,隨便哪一個都夠份量了,卻沒想到這兩個身份居然是同一個人的。

  沈毅這點眼色還是有的,他請孟紹元和朱思雲上座,吳曼麗本來還想與朱思雲搭搭話,她看上去挺容易接近的,誰料朱思雲隻與幾位認識的股東打了招呼,對韓思瑤和陸玄淩很熟悉的樣子,對孟老爺子是細心照顧的,隻是對於她的搭訕,對於別人介紹的沈夫人的身份,完全不在意,仿若沒看見她這個人一般,讓吳曼麗很是尷尬,也很不爽,有什麽了不起,不就是一個服裝品牌嗎?還不是靠著孟家?要不然她怎麽可能做得起來?隻不過是個普通女人而已!論美貌,還未必及得上自己呢!

  Moen的衣服需要有會員卡才能買,她沒有,辦卡的條件她也不符合,不過那又怎樣?她不穿就是了,反正有的是名牌!想不到在他們沈家的地盤上,這個女人還敢給她臉色看,哼!

  沈毅的臉色也不太好看,畢竟吳曼麗是他的太太,孟老爺子他不敢挑。

  可是這個朱思雲,也不過是孟家的媳婦罷了,說起來,也不過是平輩,至於這麽端著嗎?

  於是他再次鄭重的對朱思雲介紹:“朱總,我的太太吳曼麗對您真是仰慕已久,今日得見,真是幸運。”

  朱思雲看著沈毅的鍥而不舍,淡淡地道:“哦,不好意思,瞧我這記性,來到韓氏就讓我想起了蘭若,我竟不記得你已經娶了別人。”

  沈毅麵上有些尷尬。

  朱思雲微微一笑:“看我這口無遮攔的,您別介意,不過,沈先生,我有件事一直沒明白。”

  沈毅聽到朱思雲解釋,麵上一緩:“朱總請說。”

  “我看你那位千金長得挺漂亮的,叫,沈雅雯是吧?”朱思雲有些遲疑地問,目光看向在一邊端莊而坐的沈雅雯。

  沈毅愣了一下,繼而一喜,連忙點頭。

  “沈小姐今年芳齡啊?”朱思雲笑眯眯地看著沈雅雯。

  這一下連吳曼麗都反應過來了,連忙插嘴道:“雅雯今年二十五歲了。”

  朱思雲看著吳曼麗,唇邊的笑容漸冷:“哦?二十五歲了,那隻比思瑤小兩歲啊?”

  吳曼麗點頭笑著說:“是啊是啊!這孩子都二十五歲了,連個男朋友都沒有呢,不像她姐姐,才二十七,孩子都那麽大了。”吳曼麗隨時隨時都不會忘記黑韓思瑤。

  沈毅卻有些色變。

  果然朱思雲看向他,目光冰冷:“沈總,我記得蘭若去世的時候,思瑤都快十歲了,你當年的年底就娶了新婦,怎麽?一樣子不可以有個八歲的女兒?她是你親生的嗎?!”

  一句話,令全場鴉雀無聲。

  陸玄淩不由心中為朱思雲喝彩。

  這是一個沈毅一直在淡化的問題,淡化到大家都在忽略這個問題。

  但是今天這種場合,這個問題是個關鍵,而吳曼麗和沈雅雯隻想著爭過思瑤,蓋過思瑤,把思瑤踩在腳下,卻從沒想到,她們的存在,對於沈毅而言,就是沈毅最大的汙點,因為她們站的地方,可是韓氏傳媒,她們,是名不正言不順的。

  如果沈毅承認沈雅雯是他的親生女兒,那麽就是承認他婚內出軌。

  如果沈毅承認沈雅雯是他的親生女兒,那麽憑什麽沈雅雯可以成為韓氏傳媒的執行總裁?

  沈毅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知道內情的人,如孟老爺子和陸玄淩等人不動聲色。

  而不知道內情的那些股東們,卻開始竊竊私語,議論紛紛了。

  最高興的莫過於是兩家媒體了,這是頭條新聞的價值啊。

  而朱思雲的目光已經變得森冷,再也不看沈毅和吳曼麗。

  她最遺憾的事,就是沒有保護好韓思瑤,沒有給她一個安穩的生活,而對於沈毅,她忍太久了,這樣的機會,她當然不吝於質問他,讓他出醜,對沈毅,她沒有絲毫忌憚!

  衛同甫看著局麵對沈毅不利,連忙圓場:“那個,沈兄啊,你看人都到齊了,是不是可以開始了?”

  沈毅感激地看一眼衛同甫,連忙說道:“江律師,您看是不是可以開始了?”

  江律師看向孟紹元:“老爺子?”

  孟紹元頷首,說實話,他也不知道蘭若為什麽請他來做見證,但是,孟家早已言明要站在韓氏這一邊,這點小事,他當然不在話下,包括兒媳對沈毅的質疑,他也聽之任之,甚至讚同,沈毅的小人嘴臉,他早看不慣了。

  江律師站起來,眾人停止了議論都看向他。

  江律師從文件袋中取出一封信,當眾朗讀。

  “本人韓蘭若,鄭重承諾這份遺囑是在我清醒時所立,身體情況證明已經過公證。

  以下內容,全部經過我的深思熟慮。

  我一生隻有一個女兒韓思瑤。我死的時候她年紀還小,少不更事,無法獨自承擔我們留下來的韓氏傳媒集團。

  我把韓氏的股權分成若幹,其中的百分之二十,留給沈毅先生,百分之四十,留給我的女兒韓思瑤,韓思瑤的百分之四十由沈毅先生代為管理至二十五歲。

  待思瑤二十五歲以後,請她自行決定,是繼續由她父親打理,還是收回自行處置。

  而沈毅先生的百分二十,如果公布遺囑之日韓氏傳媒的資產等於或大於今日之資產(資產詳情附後),則另從我的遺產中提取五億贈與沈毅先生,以答謝他多年辛苦,股權他可以繼續持有。

  如果公布遺囑之日韓氏傳媒資產已小於今日,那麽,我收回沈毅手中的百分之二十股權,全部交予韓思瑤,韓思瑤將是韓氏傳媒最大股東,理所當然成為韓氏傳媒董事長。

  孟紹元先生是我父親生前至交,朱思雲女士是我的知已好友,請你們幫我做見證和評判,我的標準隻有一條:他們待我女兒可好?

  如果思瑤能力不足,孟叔叔、思雲,請將我留下的十億資金投入韓氏傳媒,同孟氏集團做監管,所產生利益請保證思瑤衣食無憂,托管手續律師事務所會代為辦理。”

  江律師停了一停,沈毅的臉色轉入煞白,吳曼麗和沈雅雯也好不到哪裏去。

  眾人默然。

  這個叫韓蘭若的女人,真心不簡單。

  江律師接著讀下去:

  “陸玄淩先生當年曾舍命救了我女兒韓思瑤兩次,我曾盼著他長大了能迎娶我的女兒,可是太遙遠的事,我沒有把握。

  如果兩人各自婚嫁,那麽將從我的遺產中提取十億贈與陸玄淩先生,答謝他對我女兒的救命之恩,玄淩,阿姨力所不能及,隻能以金錢的方式來謝你,請你勿怪並祝你幸福。

  思瑤的丈夫,無論是陸玄淩還是其他人,是否能與思瑤一起共享我的遺產,將由思瑤自決定,但請告之朱思雲女士,她有權反對並生效。

  我的婚姻是不幸的。沈毅先生早已出軌別人,並育有孩子。如果在我死後,他們能善待我的女兒,我的思瑤如果一直幸福快樂,那麽我將三億元贈與沈毅的現夫人及孩子,感謝她們的善良。

  但是,如果我的女兒沒有被善待,那麽,我收回沈毅的韓氏傳媒股權以及一切資產,包括我的首飾遺物,與我所附清單中一樣都不能少。他的夫人孩子與韓氏無關。

  眾人倒吸一口涼氣,這樣的遺囑還真是第一次聽到。

  江律師接著讀下去。

  “思瑤,我最愛的女兒,媽媽最對不起的人就是你,對於你父親的人性我並沒有把握,不知道他是否會善待於你,我隻能把一切都交給老天了。

  我並沒有把這些錢財的分配一早告之你的父親,是因為怕他對你的好是因為這些錢財,也怕這些錢財會給你帶來災難。

  不識真心,比窮更可怕。

  我並不想留很多的錢給你,如果你幸福,那自然不是金錢可以衡量的,如果你不幸福,錢也買不回來半分。

  韓氏傳媒是你外公一生的心血,媽媽無能,隻能交到你父親手中了,我知道他別有目的的時候,已經為時已晚。

  如果他愛你,待你至親,你可以授權他把韓氏媒改為沈氏,從此他不必再背負入贅的壓力了,我也不再糾結繼承的問題。他如果待你好,那你們的生活應該是一片幸福祥和的,那就是媽媽和外公最希望見到的。

  可是,如果他做不到,那我想,你這些年的日子過得一定不如意。孩子,那樣的話,媽媽的心會很痛。

  但是,也沒關係,所有的虧欠,老天都會還你的。千萬別灰心!孟爺爺與思雲阿姨至少會保證你的生活無憂。

  媽媽留給你最多的,就是錢了,用這些錢,去做你該做,想做的事吧,記住媽媽愛你!”

  江律師還分別給他陸玄淩和孟紹元、朱思雲留了私信。這就不需要當麵讀出來了。

  江律師放下遺囑,也覺不可思議。

  他並沒有見過這位韓蘭若女士,卻由衷的佩服她。

  這是怎樣一個心思玲瓏的女人,這是怎麽一個用心良苦的媽媽,這又是怎樣一個傷心欲絕的妻子啊?

  全篇,她沒有一句提過“我的丈夫沈毅”,全部都是“沈毅先生”,可見她對他已經死心了。

  所有的人都聽得真真切切,也都有著自己的理解和分析。

  目光不由都聚焦在了沈毅一家三口的身上,對!就是沈毅一家三口——沈毅、吳曼麗和他們的女兒沈雅雯。

  他們是外人並不知道沈毅有沒有苛待韓思瑤,但是,有一點,卻是有目共睹的——沈毅和吳曼麗從未帶著韓思瑤出現在公共場合。

  對沈家了解不深的人,根本不知道他們還有一個女兒,叫韓思瑤!

  忽視、藏匿,算不算苛待?

  沈毅這次可是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