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心碎了無痕
作者:飛翔的浪漫      更新:2020-03-01 12:04      字數:4580
  趙旭登時感覺糟糕,自己半夜的心血跑了。

  但是他剛剛心思轉換,這個怪人就朝著駱駝的方向跑了過去。

  幾乎隻是瞬間,他就追上了駱駝,並且將駱駝給重新帶了回來。

  趙旭心裏讚歎,這真是神乎其神!自己要是有他的一半本領,就回去殺石敬瑭和劉知遠,還有狗皇帝!

  “我已經在普濟墳前殺了這些惡賊其中之一的李北九,祭拜普濟,”趙旭冷聲說道:“隻恨我打不過他們人多,否則,如此禽獸,剝皮抽筋對待他們,都是輕的!”

  王若熙從來不知道趙旭還經曆過這麽多的事情。她看著趙旭,正在想,那人問道:“你將你遇到普濟之後,直至到這裏的之前的事情,原原本本,給我說一遍。”

  這人貌醜而心細。趙旭咽了一口吐沫,說:“我去喝……”

  他隻說了三個字,那人扔過來一個水囊,趙旭解開囊口就喝,表現的一點都不對水囊裏的水質懷疑。

  “我有心殺謝樂迪高雲翔為普濟報仇,但進不了太原城,但既然知道他們要去劫持王姑娘,我就先行一步到了娘娘山,伺機動手……”

  這中間的經曆太過於曲折,這個麵容恐怖的人一直聽的很是仔細,而王若熙每每聽到驚心動魄之際,都情不自禁的發出了“啊”、“呀”、“哦”的聲音。

  直到此時,王若熙才差不多明白了趙旭一直以來為什麽要不停的跑,也明白了他為什麽那會有心將自己送到綏州木家。

  他救了自己,自己如今還在拖累他。

  高雲翔、謝樂迪這夥人,真是太令人氣憤了。

  “我們去太原,將普濟重新收殮,”這個怪人仔細問了普濟的葬身之地,將經書再次放到盒子裏,包裹好後直接背在了他的身上。

  “可是,前輩,我答應過普濟,要將經書送到龍泉寺的,”趙旭聽到這人說收殮普濟,心裏已經有些醒悟,不過嘴上將話還是要說出來的。

  “讓普濟來送經書的,是我,”這人看著遠處灰黑的地方說道:“我是普濟的叔叔。”

  “叔叔?”趙旭聽了對這人行禮,說:“前輩。趙旭有禮了。請前輩勿怪。我與普濟相識時間雖短,但情如弟兄,前輩既然是普濟的叔叔,自然也是我趙旭的叔叔。普濟給我說,他自小就在大悲寺裏,是個孤兒,前輩你……”

  “是我將他送到大悲寺的,他那會還在繈褓之中,哪裏知道!”

  這人說著,一晃到了這些斷壁殘垣的一個偏角,趙旭和王若熙對視一眼,跟了過去。

  “這裏,曾經是我們的家。”

  “家?”王若熙看看四周,心裏疑惑。

  “不錯!這是我們的家,但是已經被毀了,”這人說著聲音猛地大了起來:“全毀了!”

  趙旭怕這個自稱普濟叔叔的怪人又發狂,就護著王若熙,這人轉過頭看著趙旭:“不錯,我就是黨項人!這裏曾經是黨項人的領地。”

  黨項人?

  趙旭聽的不明白,王若熙卻知道,她看趙旭不吭聲,輕聲說:“據說,黨項人來源於西羌,漢時形成了八部,其中以拓跋氏最強。”

  “前唐黃巢叛亂,前唐王傳檄全唐勤王,當時的宥州刺史是黨項族的拓跋思功,他帶兵收複了長安,被唐僖宗賜姓為‘李’。”

  “小姑娘說的對。我叫李順才,普濟的名字叫李思德。是,我們就是拓跋家族人,”這人說著深吸一口氣:“拓跋,意思就是高地,我們的先祖是拓拔赤辭。”

  原來普濟俗家名字叫李思德,這人卻叫李順才。

  趙旭再次施禮,李順才說:“我在龍泉寺掛名做和尚,那也是最近的事情,法名不說也罷。”

  “不知叔叔當初怎麽將思德兄送到吳越國去了?”趙旭見李順才本領了得,嘴上直接改口。

  李順才說:“為什麽?為什麽!”

  “隻為我們自己人不爭氣!”

  李順才說著聲音又大了起來,不過這會趙旭已經不再害怕,知道李順才身上必定遭遇過大難。

  王若熙還是緊緊的跟在趙旭身後。

  李順才說道:“幾十年前,四處戰亂,黨項人自己不團結,整族被吐蕃人追殺,無奈之下,頭領帶著大家投靠了契丹人,以求得到庇護。”

  “但是契丹人同吐蕃人一樣,也欺負黨項人,根本不將黨項人當人看。多數黨項族人認為忍耐一下也能生存,因為他們覺得到哪裏都一樣,不願意再漂泊,寄居契丹人籬下,仰人鼻息。”

  “有一次,契丹耶律阿保機帶兵去征討他們族別的部落,卻在黨項人中征兵。很多黨項青壯都應命從征,我和我哥哥不從,阿保機的手下帶人殺了我哥和我嫂嫂震懾,我拚命救出思德,和別的沒有血性的族人分道揚鑣。”

  “混亂中,我朝不保夕,帶著思德更是凶險,最後將思德送到了吳越的大悲寺。”

  中原連年戰亂,契丹、黨項、吐蕃、回鶻之間當時也不安寧。相對而言,吳越倒是平靜一些,李順才那麽做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我將思德送走,回來後就殺了阿保機的那個手下,為我兄長嫂嫂報仇,但阿保機身邊護衛太多,我屢次偷襲,一直不能得手。”

  “有一次,我刺殺不成,被阿保機手下追殺,從山崖之上掉落,本以為必死無疑。不料天不滅我,我摔倒之地地熱噴發,熱氣將我從山下噴到高空,掉進雪湖,就成了這樣。”

  果然李順才有大災難,趙旭不禁對讓人恐怖的李順才心生憐憫。

  “阿保機如今已經和前些年不同,他統一契丹,勢力更強,我日益老朽,要殺他已經力不從心。大悲寺和龍泉寺兩位主持是師兄弟,我得知大悲寺要派人將玄奘的《金剛經》送至涼州,於是托龍泉寺主持,給吳越大悲寺方丈寫信,指定讓思德前來。”

  指定讓普濟到涼州?不是因為他自身跑得快?

  李順才仿佛知道趙旭在想什麽:“他自小在廟裏,沒有經曆過人世滄桑,哪裏知道世途艱險!我曾兩次暗自到吳越大悲寺看他,他每日渾渾沌沌,隻沉寂於書經當中,全然沒有覺悟,不知家門血海深仇,這樣下去,大仇何日能報!”

  “玉不琢不成器,叫他來涼州,就是叫他曆練。”

  李順才幾次到過大悲寺,悄悄觀察普濟,恐怕是因為他自己容貌問題,有些驚駭世俗,再有,還是想讓普濟親自到了涼州,經過一路的艱辛坎坷之後,到時候再給他說是黨項人的事,應該會更好的起到效果。

  “黨項人如今差不多已經被他族同化,更無他念。我對此無力更改,隻想在有生之年看到阿保機死。”

  李順才用變異的聲音亢聲說道:“縱觀幾十年來,不是這族殺他族,就是別族殺這族,殺來殺去的,路數也就是那幾個。眼前幾乎每一個時興的愚蠢觀念,以前都被人嚐試過,並且造成了災難,這種情況屢次發生,我自然不能左右,但是報仇屬於私人恩怨,我必將全力以赴,至死方休!”

  趙旭覺得李順才說的話,簡直就是說出了自己的心裏所想。

  “假使我從不知道自由,我本就可以忍受奴役。黨項人如今這樣的甘於墮落消沉,那由得他們,我李順才即便今後成了脫了毛的鷹,也不會和一群待宰的錦雞為伍。”

  趙旭聽的熱血沸騰:“李叔叔不要先將經書送到龍泉寺?”

  李順才手裏抓著一塊石頭猛地扔了出去,石頭“呼”的飛出,也不知道落到了何處,說:“書是死的,沒有人看,書寫的再好,又有何用!”

  “好,我和李叔一起到太原!”趙旭大聲說道:“殺高雲翔!殺謝樂迪!”

  李順才猛然的看著趙旭的腿問:“你的腿上是不是有負重?”

  趙旭臉一紅,拉起外衣讓李順才看自己的腿。

  王若熙也瞧了過去,看到趙旭腿上綁著一個扁平的布袋一樣的東西,裏麵鼓囊囊的,也不知道是什麽。

  “我見到思德兄行動敏捷……他言說,他在大悲寺每天挑水,日積月累,水桶越來越大,他的行動也越來越是輕捷……”

  “……我是想……”

  這個心思深沉,比自己遇到的同齡人成熟的多的趙旭,竟然還會不好意思。王若熙覺得自己看到了趙旭的不同麵。

  李順才已經明白了趙旭的意思:“思德身輕,雖然和挑水有關,但主要還是因為家族血統。我的父親,我的兄長皆是如此,都是天生跑得快。”

  李順才眼神變得有些黯然:“跑得快,似乎有用,但跑來跑去,到處漂泊,哪天是個頭?”

  李順才從個人的“輕身”引喻到了族人的顛仆流離。趙旭心說難道我做的都是沒用的努力?

  趙旭從打定主意起,這兩隻腿上綁縛的鐵砂袋就從沒離身,即便平時睡覺,即便救王若熙的時候落水,即便這一路餐風露宿,都沒有解開過。

  “你也不要失望。但凡用心,付諸精力,總會有收獲。”李順才說著跳到了殘牆外麵,讓趙旭過來打自己。

  趙旭知道李順才有心試自己的本領,但這會用刀已經不妥,就從沙土裏撿了一支木棍當做刀,使出全力對著李順才劈去。

  “嘭!”李順才躲都沒躲,提腿一腳,踹中了趙旭的胸口,一下就將趙旭給踹的倒飛出去,仰天摔倒在地上。

  趙旭暗自咬牙,騰身而起,再次拿著木棍對著李順才刺了過去,李順才側腿,又是一腳,踢在趙旭的手腕上,趙旭登時手臂發麻,將木棍給丟了。

  “啊!”趙旭猛地大叫一聲,全力對著李順才撲過去,快到李順才身邊的時候,腳尖挑起沙子,朝著李順才臉上蓬,而後倏然倒地,雙腳對著李順才的襠部猛踢。

  “嘭!”幾乎沒看清李順才的動作,趙旭右腿腿彎又被踢中,整個人在沙子上溜出很遠。

  完蛋了。

  自己真是沒用。

  趙旭十分的沮喪。李順才用兩隻不一樣的眼睛看著趙旭,問:“你最拿手的本領,是什麽?”

  趙旭聽了瞠目結舌。

  我最拿手的本領,是什麽?

  我有最拿手的本領嗎?

  李順才又問:“如果你現在遇到仇敵,你準備用什麽方法、什麽手段去殺死他?”

  我用什麽方法?

  我有什麽手段?

  沒有!

  完全沒有!

  趙旭猛然的一身冷汗,感覺自己能活到現在,純粹的是靠運氣。

  用刀,自己殺傷殺過幾個人,用箭,自己射死射中過幾個人,用別的方法,自己也傷過殺過幾個人,可是到底哪種方式,才是自己最厲害的防身之術呢?

  自己哪有什麽一技之長!

  似乎自己什麽都會,可是什麽都不精通,每次遇到危險,逮住什麽用什麽,一旦碰到了如劉知遠和高雲翔這樣的人,就相形見絀,不是一星半點的不及,簡直就是立刻就要逃之夭夭才行。

  “像我這樣跑得很快的人,不是很多,”李順才說道:“藝,貴精不貴多,我認為,殺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箭。”

  趙旭問:“用箭?”

  “是,用箭。為什麽說用箭,因為弓箭的射程遠,隻要你瞄的準,力道足,一箭中的,目標就或死或傷,而你也不會有什麽危險,因為你站的遠,等有人追你的時候,隻要箭矢還有,你還能再射。況且,你已經達到目的,就可以跑開了。”

  “而且,要想成為好射手,就要勤練臂力,當你的臂力練得足夠強,你的手勁必然也就大,即便你在遠方射敵,若敵方派人追上了你,尋常人能抵得過你揮刀一砍嗎?”

  趙旭想說,要是像你這樣的,我刀還沒砍出,你就將我先踹飛了。

  李順才像是知道趙旭在想什麽,問:“假如,你將弓箭已經練成了隨心所欲,箭不虛發的程度,即便我快,我能快過你手裏的長弓利箭?”

  “我隻怕還沒有近你的身,就被你的連珠箭給射成了刺蝟。”

  “還是那句話,你臂力強勁,萬一我追上你,就算我很快,隻要你不死,隻要你砍中我一刀,你說,我會如何?”

  趙旭聽了,眼睛猛地亮了。

  會的再多,不如有一技之長。是的,隻要自己的箭射的準,遠遠達到殺傷的目的,就行了,而且還不用以身犯險……

  “近身搏鬥,技能雖然重要,但一力降十會,你雙臂力大無比,尋常人誰能擋得住你全力以赴的一刀?”

  李順才說完,見趙旭陷入了沉思,他走到斷牆的一邊,不知道想什麽去了。

  趙旭心裏將李順才剛才的話翻來覆去的想,越想越是覺得有道理,登時覺得自己似乎撥雲見日,終於找到了一個讓自己強大起來的契機,找到了一個可能和明確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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