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如何堅持寫完一部小說?撲街作品有必要寫完結嗎?的個人觀點
作者:兩雙鞋子      更新:2020-03-17 19:49      字數:1945
  針對這兩個問題,咱們分開談。

  首先,是第一個問題:如何堅持寫完一部小說?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自問一下:是什麽讓你花費時間精力坐在電腦前或者捧著手機碼字呢?也就是開始寫作的初衷。

  講一講個人經曆。

  第一本在手機上看到的小說,是凡人修仙傳。那時候叫電子書。自己還是個小學生,看的盜版。啥也不懂,甚至有的字詞都搞不明白什麽意思。就是感覺有意思,那種拋開一切沉浸在小說世界中,隨著主角一起領略一個自己從未想見的世界。見他所見,想他所想,給了那時候年幼的我,很大的衝擊。開始幻想自己也像主角一樣,其實壓根就是把韓立的名字換成自己的。現在回想,那時的想法稚嫩而天真,卻是想要寫作的最初萌芽。

  等漸漸大了,懂得稍微多了一些,大致明白利益二字的時候,恰巧偶然其實必然的得知自己平日看的那些小說是許多作者賴以生存的飯碗,才知道看小說原來竟然是要付費的,好幾年來自己看的都是盜版。

  寫小說能掙錢!(雖然自己是個看盜版長大的)那萌芽蠢蠢欲動的想要破土而出,我也做出了實際行動,猶記得那是八年級也就是初二,自己上課不聽講,反而趴在桌子上,埋頭在作業本子上開始自己的創作,其實就是拙劣的模仿。那陣子鬥破蒼穹火,很多同學都看,模仿的也是鬥破蒼穹。還在自己書本目錄上寫上鬥氣的修煉層次,中二的不行。把寫出來的作品傳給同學看,他們覺得寫的不錯。自我感覺也是這樣,一度以為自己也能寫出一本很好的小說,幻想火起來之後,同學們都討論自己寫的小說,就像討論鬥破一樣,而自己就不告訴他們小說是自己寫的。那種傻嗬嗬的自嗨,現在想想還挺有意思。

  憑著一腔熱血,一點點對前景的期冀,然後艱難的在翻蓋手機上,按著字鍵,一字一句的碼了三千字。發在了起點上,對,就是起點上。我記得總共寫了十來萬字呢,不過時間跨度長達一年,一年寫了十來萬字,名字好像是叫指天定命(剛剛搜了一下,竟然搜的到,還有百度詞條,我也是醉了)。那個起點的賬戶忘了,之後又申請了幾個(我還可以找回嗎?手機號換了,然後還忘了,密碼也忘了,起的作者名叫月心難祭,讀者名好像也是。),兜兜轉轉用的就是現在這個賬號。成績嘛,理所當然的被現實教做人。書也鴿了。

  然後熄了寫作的念頭,但是萌芽破土,就算新發芽,也不是那麽容易被風吹雨打死的。高中期間又陸續因為靈光一閃的某個點子,開了幾本,基本上都是寫了個開頭就鴿了,因為都是心血來潮,腦袋一熱下的產物。

  一直到現在,還沒寫出來一本完本的小說。

  直到前不久,我又又又又有了一個靈感,但我沒有貿然動筆,而是圍繞這個點子開始做功課:

  ①將點子擴大化、深入化。

  ②補充以點子為中心的背景設定,至少能夠自洽。

  ③落於紙麵,腦海中再多,不寫出來,過段時間可能就忘了。

  以上三點完成之後,我才動筆寫大綱,創建新書。然後堅信我會完成我的第一本完整的小說。

  我深信,當你有初衷有計劃的去寫小說時,這本小說能不能完本,並不取決於成績,而是你願不願意每天擠出一些時間和精力,來分享自己的存在腦海中的故事。

  然後,第二問題。

  這個問題嘛,對於每個人,答案都是不同的。

  有很多是靠寫書吃飯的作者(這裏指大多數吃訂閱的簽約作者,大咖一般吃IP),對於他們而言,作品撲街了,鴿了才是正常操作,因為成績不好就代表著作者可能要餓肚子,開新書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呢,明日複明日,明日何其多,同樣的道理,這一本撲街作品你鴿了,下一本怎麽才能保證不會和上一本一樣呢?所以個人認為就算撲了也盡量完本,畢竟可以刪減不必要的支線,把自己的設想和故事說清,保留主幹,讓劇情坐上高鐵,跑的快一點嘛,當然別上飛機,不然就飄了。

  而對於不賴此生存的作者而言,成績好壞無所謂,當然成績好了有小錢錢拿,還是開心的。寫作全出於對創作的愛好,當然更新有時候也很看心情。他們對撲街的定義遠比前類作者要寬鬆的多。而且也不在乎撲街,享受的是將原本隻存在自己腦海的世界,一點點搬到現實,那種感覺挺讓人著迷的。在這個過程裏,有支持者搖旗呐喊固然好,沒有也可自得其樂。

  還有最多的就是苦苦掙紮在泥潭裏,倒在簽約上的大眾作者,(嗯,說的就是我自己,努力成為第二類作者中)沒有撲街,因為簽約都沒有,哪來的撲街?(紮住自己心了,難受會。)

  但任何一個作者,對於自己的心血自己的作品都是有感情的,都是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夠完整麵世的。雖然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導致作品被鴿。

  如果真的有一顆熱愛創作的心,那就寫一本完整的小說吧,無論長短,無論好壞,你都可以在很長一段時間之後回顧,然後告訴身邊的朋友,說:看,這是我以前寫過的小說,我是個作家!

  謹以此篇,寫給大家,也寫給我自己。

  嗯,給自己投個票,然後睡覺。(哎~你別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