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草民冤枉!(今日加更,歡迎讚助冠名!)
作者:呼啦圈大神      更新:2020-03-17 11:47      字數:2204
  “草民冤枉,請大人明察!”

  一個隻穿了件單薄黑褐色衣衫的少年人被反綁了按在地上,臉上不但有些被拳腳相加而留下的青紫,還有幾處抓痕,嘴角裏也流出血來,卻依舊咬著牙強擠出幾個字來喊冤。

  “冤枉啊,我弟弟怎麽會殺人?冤枉啊大老爺……”

  少年身邊還跪著一個年輕的女子,一身麻布的素色衣衫,腰間圍了個圍裙,頭上長發卷起來拿一個竹筷一紮,倒是幹淨利索。

  堂上的知州大人是個六十餘歲的白胡子老頭,聽了姐弟二人大聲喊冤,氣得吹胡子瞪眼,頭上翅帽兒呼扇呼扇上下跳個不停。

  “啪!”

  老州官右手哆哆嗦嗦著用力把驚堂木摔在麵前的幾案上,“大膽刁民,換做別人喊冤或許本州還會琢磨琢磨,你柯小川喊冤,你當本官是你個小廝好晃點的?!”

  老州官一口濟南腔,晃點便是和點誑,忽悠差不多一個意思。

  “柯小川?”

  楊懷仁聽了這個名字心中一驚,這不是前幾日在梁山泊大野坡打劫自己那個倔強的小子嘛,怎麽才幾天沒見,就成了殺人的嫌疑犯了?

  楊懷仁現在更好奇了,極力的想擠到前排視線好的位置看個究竟,可麵前都是些五大三粗的山、東大漢,有幾位大嫂也是身強力壯,憑他那個身材,還真不夠看。

  跟著他來的陳天霸倒是憑借著身材的天然優勢看的清楚,想讓天霸弟弟幫忙給他擠出一條路來衝到前排,楊懷仁又覺得不好意思,哥們從來不是那種仗勢欺人的人。

  好在他平時習慣了出門去隨園的路上,都打賞那些義務給他家看門防盜的叫花子們,所以身上一直都隨身帶些銅錢,那拿錢買條路出來,還是可以的。

  仗勢欺人和花錢買路,這是大大的不同的,或許這就是好人和壞人的區別之所在。

  笑嗬嗬地分完了一大把銅錢,楊懷仁終於換到了前排圍觀的好位置,天霸弟弟也一直盡職盡責的貼在他身後,而再後邊,就是一條空出來的道路了,因為站天霸弟弟身後,是一點視野也沒有的。

  一個六旬年紀的老婦人被好幾個年輕婦人攙扶著跪倒在地,哭天嗆地地嚎叫著,“民婦命苦啊,就這麽一個兒子,嗚嗚……還被這天殺的給攮死了,民婦可怎麽活啊,嗚嗚……求青天大老爺給民婦做主,殺了這個狗才給虎兒償命!”

  柯小川的姐姐哭泣著辯解道:“民婦的弟弟隻不過是上門討賬,隻不過是四百二十五文的賬目,怎麽會為了這點錢就殺人呢?”

  “怎麽不會?”

  老婦人身邊的一位年輕婦人紅著眼對柯小川的姐姐怒目而視,“民婦正去我家官人房裏喚官人起床,可打開門一看,這天殺的就站在官人屋裏,官人渾身是血躺在地上,當時已經沒氣了。

  小女子嚇得渾身酥軟,這才大聲叫喊起來,是家裏的仆子們把這該遭雷劈的廝捆了揪送到州衙門來的。

  都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小女子親眼看見的,還能有假?求青天大老爺為我家官人伸冤啊。”

  州官老爺早從衙役哪裏知道了這事情經過,這是柯小川殺了人沒來得及逃遁,被闖進來的目擊證人抓了個現行。

  那麽事情就很明顯了,事發現場又沒有第三個人,那麽除了死者,剩下的柯小川便是殺人凶手無疑。

  “啪!”

  州官又狠狠的敲了一下驚堂木,指著被按在地上一臉不服氣的柯小川罵道:“人證物證具在,你還有何狡辯?”

  “草民不服,州尊大人糊塗啊,這案子事實不清,事理不明,草民大大的冤枉!

  草民今早去雷老虎府上要賬,開門進去時他已經躺在血泊之中一命嗚呼了,和草民何幹?”

  老州官被他大罵糊塗,頓時感覺胸悶氣短,氣不打一處來,胡子都氣歪了,跳起來胡亂抓了“明”字桶裏的兩支竹簽子朝柯小川頭上扔了下來。

  “刁民,事到如此竟然還要嘴硬,來人啊,給本官拉下去重打二十大板!”

  楊懷仁一看這架勢,不用等到秋後問斬,柯小川當場就得沒命。

  宋朝的大堂幾案上,一般擺了四個木質的簽筒,每個簽筒的容量恰是一升,衙門的老爺審案的時候,這簽筒也可以作為量具使用。

  四個簽筒上各寫了一個字,分別是“執、法、嚴、明”。

  後世的電視劇裏的,那種衙門大堂幾案上擺了一個寫著“令”字的簽筒,筒子裏裝了做成令箭形狀,而且上麵同樣寫著個“令”字的令牌,其實是軍隊裏中軍大帳裏才會出現的東西。

  而把這樣的東西放在尋常州縣的衙門裏,那是對道具極其不嚴謹的表現。

  實際上四個簽筒裏盛放的,是像筷子一般粗細,足有一尺長的竹簽。

  “執”字筒裏的竹簽是“無色簽”,俗稱“捕捉簽”,一般是在衙門長官下令捉拿某某疑犯,或限時破獲某某案件,用於給衙役和捕快下令時投擲用的。

  “法”字筒裏的竹簽露出來的一頭被浸染了白漆,所以叫做“白頭簽”,一簽代表一板,衙門長官扔幾支白頭簽,便代表對執行刑罰的衙役下令,要對人犯打幾下板子。

  不過白頭簽代表一種比較輕的刑罰,無論是十板二十板甚至是八十大板,執行刑罰的時候,對行刑衙役的要求是打完板子之後,被打者要“皮肉白淨如舊”,打完了甚至可以自己走回家去。

  而“嚴”字筒裏是一頭染了黑漆的竹簽,叫做“黑頭簽”,一簽代表五板,不過比起白頭簽來,黑頭簽是一種中等程度的刑罰。

  投擲黑頭簽對行刑的衙役的要求是,被打者受刑之後要皮開肉綻,但是不能傷筋動骨,表示對他的懲戒,但是不會要人性命。

  最後“明”字筒裏裝的是染了紅漆的竹簽,叫做“紅頭簽”,一簽代表十板,比起前兩種下令打板子的簽子來,這可就是最重的刑罰了,意思相當於長官下令“往死裏打”。

  所以楊懷仁心中大叫不好,柯小川還是太年輕,一個“糊塗”二字惹惱了州官老爺,看來他這是要下狠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