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七章 過猶不及,唐代建築製度!
作者:截教·飛天蠍      更新:2021-02-11 10:32      字數:2352
  “賢侄處理荊州世族可是讓老夫聞聲迅雷不及掩耳啊,手段幹脆,行動果決,一日之內,荊州世族便風清雲去,化為塵埃。”

  與程處弼相對坐,看著玉樹臨風、清新俊逸的程處弼,武士彠笑聲朗朗,高聲讚歎。

  “老夫將近一年之心病,可賢侄不過短短兩月便讓老夫藥到病除,可真是後生可畏矣!”

  “如此利欲熏心、大盜竊國之人,人人得而誅之,相信荊州世族這等貪贓汙垢落到都督手中,會比在下還要過猶不及!”

  對於武士彠的讚譽,程處弼半信半疑,也不知道這老家夥是真心的讚揚自己還是拐著彎罵自己是屠夫、殺人不眨眼的魔頭,有來有往地回了一句。

  “賢侄謬矣,賢侄謬矣,老夫垂垂老矣,怎比賢侄年少風華,少年英發!”

  聽著程處弼的回話,武士彠先是一愣,繼而笑著直讚。

  “老驥伏櫪,誌在千裏。烈士暮年,壯心不已。都督自當是老亦彌堅,不墜青雲之誌!”

  聽得武士彠直接的稱讚,程處弼也跟著回了一禮,讚頌道。

  “哈哈......老夫到是真心誇讚賢侄一番,竟不料反倒被賢侄讚譽稱頌。”

  武士彠聞聲大笑,目對著程處弼,眼瞳中趣味不已。

  “都督,在下亦是一片真心。”

  程處弼也淺笑點頭,清清淡淡。

  “也罷,閑話已矣,不知今日,賢侄登院,所謂何事?”

  武士彠被程處弼話逗樂了,樂呼一氣,想來自己與程處弼是漁歌互答,霧裏看花,便就此了結,轉而說道。

  “都督爽快,在下也不矯情。”

  武士彠不打啞謎,程處弼也自然不想配他玩文字遊戲,便直入主題說道。

  “都督既知荊州世族已被在下抄家問罪,但都督不知的是這荊州世族的金銀財寶、房產田地、糧食器物,可謂是數不勝數!”

  “在下雖不曾明察,但也觀其大略,知其錢物遠超於朝中撥於賑災之用,故在下心想,以此之財物用於賑災,都荊州之安定,撫民心於和平!”

  “賢侄此策甚好!”

  “自災情以來,荊州人人紛憂,軍糧被阻、糧價上漲,再使人心波動,荊州世族雖罪有應得,但千人之殤目驚於神,更使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終日......”

  聽完之後,武士彠先是點頭頷首,繼而目帶遊絲,聲色惆悵,轉而眼眸通亮,肯定的說道。

  “賢侄值此之時,恩澤百姓,大可安定民心!”

  盡管荊州世族罪大惡極,命該如此,但多少也是人命。

  程處弼在西市以霹靂手段斬殺上千條人命,讓西市為之變赤,血腥經久難洗,如何不讓荊州人人自危,生怕哪一天那劊子手的屠刀砍到自己的腦袋上。

  但就在這時,程處弼又將財物用於賑災、潤澤災民,還真是恰逢其時,如何不讓百姓對他俯首稱頌,心懷感激,成功撫順那不安的民心。

  恩威並濟,剛柔並用!

  經此一策,他如何不看視程處弼為真正的政治天才,不僅政治敏銳感十足,手段亦是十分的老練!

  “隻是不知,關於荊州世族之財物清單,賢侄是否帶來,老夫不才,雖老而愚鈍,亦可與賢侄參詳一二。”

  轉目一瞬,武士彠但有所想,繼續問道。

  “未曾。因為在下不僅隻是想將糧食分發給災民,還想著給予災民以錢財資助,以及荊州世族抄上來的房宅、土地也一並分與下去。”

  聞得此聲,程處弼心神一動,看來武士彠對自己的行為是支持的,搖頭答道。

  “故荊州世族之財物賬目,還要一一進行詳查。”

  “賢侄,可真是心膽頗大,立意長遠!”

  此話一出,武士彠的目光之中立馬閃過一抹驚駭,對望著眼前語出驚人的程處弼,快聲問道。

  “不知這房宅、土地,賢侄打算如何分配?”

  他隻想過程處弼會無償發送些錢財與糧食,沒有想到程處弼竟然想得如此周全,也如此大膽。

  能夠安置三萬人的房宅與土地,這可是好大一筆財富!

  “可與災民居住之房宅分配下去,逾越禮製之房宅分割獨立再進行分配,亦或是將其轉售於某些符合禮製之官員換取適用於災民之住房。”

  程處弼雖然不明白武士彠在驚駭些什麽,但還是按著自己思量好的計劃,簡單的描述道。

  “至於土地,則似於屯田之法,土地依歸官府所有,隻是租用於民,租稅則由官府敲定。”

  盡管程處弼不知道武士彠驚駭什麽,但他明白武士彠擔心什麽,他擔憂自己逾越禮法!

  章服之美謂之華,禮儀之大謂之夏。

  華夏的社會禮儀不僅體現在人們的衣著顏色上,同時也體現在住房上。

  官本位思想濃重的古代華夏,統治者為了保證理想的社會道德秩序和完善的建築體係,往往製定出一套典章製度或法律條款,要求按照人們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差別,來確定其可以使用的建築形式和規模,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華夏古代建築等級製度。

  據先秦史料,周代王侯都城的大小、高度都有等級差別;堂的高度和麵積,門的重數,宗廟的室數都逐級遞降。

  到了唐朝,據《唐會要》記載,“準營繕令。王公已下。舍屋不得施重栱藻井。三品已上堂舍。不得過五間九架。廳廈兩頭門屋。不得過五間五架。

  五品已上堂舍。不得過五間七架。廳廈兩頭門屋。不得過三間兩架。仍通作鳥頭大門。勳官各依本品。

  六品七品已下堂舍。不得過三間五架。門屋不得過一間兩架。非常參官。不得造軸心舍。及施懸魚對鳳瓦獸通袱乳梁裝飾。其祖父舍宅。門蔭子孫。雖蔭盡。聽依仍舊居住。

  其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樓閣。臨視人家。近者或有不守敕文。因循製造。自今以後。伏請禁斷。

  又庶人所造堂舍。不得過三間四架。門屋一間兩架。”

  平民居住的住宅,肯定是不能超過世族、庶族,更別說是官員的,不然就是僭越!

  而官員所造的住房,既不能高於自己品級的規格,也不能低於自己品級的規格,必須嚴格遵守自己的品級規格建房。

  《論語·先進》:“子曰:‘過猶不及。’”

  高出自己的品級便是“過”,低於自己的品級便是“不及”,合起來便是“過猶不及”。

  但無論是做得過,還是做得不夠,這在古代都一樣,都是不合適的,必須合乎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