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臭水溝旁的命案
作者:岐峰      更新:2020-03-01 10:27      字數:3960
  陰暗巷口。

  “我他媽問你話呢,今天晚上,你為什麽會出現在三合公司?!”大明厲聲打斷了李超的話,再次一聲喝問。

  “今天晚上大家在店裏集合的時候,你雖然說了不讓我跟著來,但我在萬昌做服務生的一段時間,戴哥始終對我不錯,而且小波跟我也是兄弟,我不忍心看他犯險,所以就偷偷跟著來了,結果我剛趕到三合,就看見你和小波被楊東抓住了……”李超看著大明目光如炬的眼神,說話的時候愈發沒有底氣,聲音宛若蚊子一般低微。

  大明不算個聰明人,可是對於李超的說辭,他仍舊一點沒信,因為在他的主觀意識裏,壓根就不會相信李超這種人,會平白無故的身纏炸.藥,冒險去三合救自己,於是斜眼看著李超:“今天晚上到了三合公司之後,我他媽就感覺事不對,因為楊東並不是神仙,但是他卻猜到了我會去三合找他,而且還準時準點的做好了準備,在門口堵著我,你說,他既然知道了咱們的計劃,是不是說明,咱們家裏有內鬼啊?”

  “明哥,你說什麽呢,什麽鬼不鬼的?”李超聞言,腦門霎時冒汗。

  “我說什麽,你聽不懂嗎?”滿臉是血的大明咧嘴一笑,紅色的臉上露出了一口白牙:“為什麽我們前腳離開萬昌,楊東後腳就把我們堵在了三合門口,而你又適時出現了呢,啊?!”

  “……!”李超無言以對。

  “說話!艸你媽的!”

  “你的意思是說,我他媽捆了一身炸.藥,把腦瓜子別在褲腰帶上過來救你,救出錯來了,是嗎?!我他媽隻想救人,你卻他媽的非得讓我告訴你誰是內鬼!你讓我說什麽?!”李超在極度心虛的情況下,情緒莫名失控的吼了一嗓子。

  而原本認為李超是內鬼的大明,看見他情緒上的變化,誤以為他的憤怒是來源於委屈,竟然鬆動了幾分:“我問你,你離開萬昌以後,是直接來的這邊嗎?”

  “是!”

  “沒跟其他人聯絡過?”

  “沒有,絕對沒有。”李超毫不猶豫的搖頭:“離開店裏以後,我直接騎著摩托車走了。”

  “摩托車是誰的?”

  “店裏傻洋的!”

  “好。”大明聽完李超的話,齜牙咧嘴的挪動了一下身體:“你現在給店裏的彬彬打電話,告訴他,把店裏所有監控的錄像調出來,我回去要看。”

  “啥意思啊,明哥?”李超聞言一愣。

  “我什麽意思,你心裏沒數嗎?你記著,今天晚上,如果你真是自己來的,這事就算拉倒,如果你被我查出來什麽端倪,我會怎麽收拾你,相信你心裏也有數!”這時候,大明也對自己的判斷有些含糊了,說什麽查監控的事,隻是想給自己找個台階下,雖然大明挺煩李超,但他不得不承認,今天晚上要是沒有李超衝過去救人,以自己跟林天馳的舊怨,真被楊東扣住,多半得他媽出事。

  李超聽完大明的話,攥著兜裏的手機,沒吱聲,雖然大明要查監控,隻是順嘴一說,但李超心裏比誰都明白,隻要大明想查,那麽自己給楊東打電話的事,實在是太容易暴露了。

  “你他媽尋思啥呢!撥號啊!”大明看見李超呆愣的樣子,完全沒話找話的罵了一句。

  李超被大明一句話從思緒中拉扯回來後,抬頭看著路口:“小波,你回來了!”

  “刷!”

  大明扭頭,看了一眼空無一人的街道,皺眉轉頭:“你他媽那隻眼睛看見小波回來……”

  “嘭!”

  在大明轉頭的一瞬間,李超攥著一塊從地上撿起來的石頭,對著大明的太陽穴,奮力一砸。

  “噗嗤!”

  隨著鮮血噴濺,尖銳的石頭直接掀開了大明的一塊頭皮。

  “咕咚!”

  大明被李超一擊砸倒後,動作很快的撐起身子,對著李超的側臉就是一拳:“艸你媽,你真是鬼!”

  “我鬼你媽了個頭!我他媽走到今天,全都是被你這個大傻逼坑的!”李超看見大明打算起身,手裏的石頭掄圓了,再次對著大明頭部猛砸。

  “嘭!”

  大明應聲倒地,但嘴裏始終叫罵著:“小狗崽子,等回到萬昌,我要你命!”

  “去你媽的!”本來就神經緊繃的李超,聽完大明的話,頭腦一片空白,開始機械般的掄著手裏的石塊。

  “嘭!”

  “嘭!”

  “…!”

  空曠的小巷內,隻剩石頭砸碎骨骼的聲音。

  十數秒後,大明逐漸停止了掙紮,身子癱軟的躺在了腥臭的排水渠裏,身下匯聚的血液宛若溪流,沿著地麵的縫隙擴散流淌,將土地漬的烏黑。

  李超攥著石頭,看著大明已經癟下去的頭顱,還有四周飛濺的血液,全身上下抖如篩糠。

  是的,李超沒有殺人的勇氣,他手中的石頭砸下去,僅僅是為了發泄自己心中的不滿和積鬱,等那一抹衝動散去之後,李超看著瞳孔渙散的大明,徹底懵了。

  李超沒什麽魄力,但他卻是一個很會鑽營的人,如果不是當初把手裏的錢放給楊鵬,招惹了楊東一夥人,隨後又自作聰明的把火引到了劉寶龍身上,那麽李超本可以活的很滋潤,他曾經憧憬過自己的未來,也曾暗自發誓,要在三十歲之前,擁有自己的房子、車子、馬子……

  可隨著王新明的生命在這條充滿汙水的暗巷消逝,李超的人生規劃,全部化作泡影。

  “艸你媽!艸你媽!艸你媽!”李超扔掉手裏的石頭,握拳對著大明的身上一頓猛捶,但是跟僵硬的屍體比起來,李超的拳頭,又顯得那麽綿軟無力,李超看著大明因為擠壓而外凸的眼球,臉上滿是淚水:“艸你媽!我就想安安穩穩的當個小混子!你他媽針對我幹什麽!欺負我幹什麽!你為什麽逼我!啊?!我艸你媽的!”

  陋巷中的李超,此時心中隻剩懊悔,他執拗的認為,自己走到今天這一步,全是因為大明對自己的排擠,雖然大明死了,但他仍舊是這一切的罪魁禍首。

  可是,李超真的沒錯嗎?

  李超的眼淚裏,有悔恨、有絕望、有憤怒、有彷徨,也有著一個二十多歲的孩子,惹了禍以後,那種發自心底的不安,和深深的無措感。

  “嘭!”

  “嘭!”

  唯一能夠回應李超問題的聲音,隻有拳頭擊打屍體的悶響。

  “嘩啦!”

  與此同時,拎著紗布和碘伏走到巷口的李靜波,看見顱骨塌陷的大明,還有不斷重複擊打動作的李超,頭腦一片空白,手裏的袋子也不覺脫手。

  “刷!”

  李超聽見袋子落地的聲音後,轉頭,正和李靜波四目相對。

  “咕咚!”

  李靜波看見李超的眼神後,吞咽了一下口水,站在原地呆若木雞。

  “小波,你聽我說……”李超看見李靜波後,站起身,呼吸急促的開口。

  “你、你把大明弄死了?”李靜波看著李超臉上的血點子,也不知道應該說什麽,李靜波是個純純的生荒子,他有拎著刀砍人的勇氣,但絕對沒有殺人的魄力,甚至在他的意識裏,都沒想過殺人這種事,所以此時看見大明死在自己眼前,李靜波也他媽慌了。

  “我不是故意的。”李超聲音顫抖。

  “你怎麽能殺人呢?”李靜波宛若精神病一般的再次追問。

  “我沒想殺他……”李超眼神空洞,全然沒有了之前那副凶殘的模樣:“小波,我咋整啊?”

  “跑!你跑吧!”李靜波看了一眼地上的大明,伸手,在兜裏掏出了幾遝子鮮紅的鈔票:“這三萬塊錢,是辦事之前,大明給我拿的,我本來想拿回家裏,讓我奶奶高興一下,但現在也顧不上了……你拿著這些錢,趕緊跑,故意殺人是重罪,一旦你被警察抓住,這輩子就全完了!”

  本來無比心焦的李超,在看見李靜波手裏的幾摞鈔票後,頓時沉默。

  在李超心裏,李靜波一直都是跟在自己身邊混飯吃的小狗腿子,跟自己差了根本不止一個段位,而自己出來混了好幾年,見過最多的錢,也隻是當初在萬昌,一酒瓶子砸到那個辱罵劉寶龍的男人後,得到的兩萬塊錢,但此時此刻,那個始終被自己瞧不起,連爹媽都沒有的李靜波,一伸手,拿出來的卻是三萬塊錢,而且這三萬,還僅僅是他辦一次事的錢。

  在東北大地上,有某位不知名的作家岐峰曾經說過:當欲望戰勝理智後,那麽恐懼將蕩然無存。

  而此時此刻的李超正是如此,看著李靜波手裏的錢,他已經徹底紅眼了,他嫉妒、他不甘,他不理解為什麽自己追求了那麽久的生活狀態,李靜波卻輕而易舉的就拿到了手。

  在這個物價飛漲的年代,即使李超真的拿著三萬塊錢跑了,那麽背上通緝犯身份之後的自己,又能生存多久呢?

  李超怕了,他怕承擔法律責任,他怕死,但他更怕自己跑路之後,日子會過得擔驚受怕,並且生不如死。

  一個人被逼到絕境的時候,往往會做出一些無比極端的反應,幹一些平時連想都不敢想的事,並且很容易在心理障礙的壓迫下,產生性格突變。

  而此時的李超認為,自己已經被逼到絕境了。

  “超兒,你尋思啥呢,把錢拿著,快走啊!”李靜波看見李超站在原地一動不動,著急的催促了一句。

  “我不走了。”李超再抬起頭時,眼睛裏已經絲毫不見之前的怯懦神色。

  “什麽?”李靜波驚愕的看著李超:“你知不知道自己說什麽呢,你現在已經把大明殺了,如果被警察抓住,整不好是要槍斃的,你知道嗎?”

  “槍斃就槍斃,老子不在乎。”李超梗著脖子回應完,喘著粗氣開口:“以前的時候,為了巴結劉寶龍這些人,我一直低三下四的伺候著他們,恭維著他們,但是他們誰jb拿我當回事了?以前我吃不到肉,因為我李超是個籃子,但現在我人都殺了,我還怕他媽了個b啊!”

  李靜波看著麵前的發小,忽然感覺十分陌生。

  “小波,大明對待我的態度,你也看見了,他不死,我一輩子出不了頭,現在大明死了,小戴廢了,隻要你我兄弟同心,萬昌就是咱們的天下了!”李超目光癲狂的回應道。

  李靜波看見李超的表情,心頭莫名一緊,他雖然對法律了解有限,可是他知道,自己如果答應了李超,就等於幫他隱瞞下了殺人的事實,肯定也犯罪了,而且不是小罪。

  “小波,我已經想好了,大明這件事,劉寶龍未必會報警,否則大明以前幫他幹的的髒事,全得被抖出來,還有劉寶龍對付呂建偉的事,也得露,現在大明沒了,劉寶龍身邊已經無人可用了,所以萬昌那邊,我肯定得回去。”李超說話間,在口袋裏掏出了李靜波給楊東寫的欠條,遞了過去:“靜波,這件事,不管你幫不幫我,咱們都是一輩子的兄弟。”

  “呼!”李靜波看著李超手中的欠條,遲疑數秒後,深深的吐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