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遺願
作者:十年方舟      更新:2021-01-10 15:20      字數:2110
  還好,阿五的魂體本就被剛才所下的金鍾罩給吸去了不少,此時和我的靈力爭鬥起來自然也占了下風,很快我又重新恢複了視力,感受了自己四肢的存在,下意識低頭看了看自己的左手,那健全的指頭以及虎口處熟悉的同心結。

  回來了!我重新用意識控製住了軀體,可體內那股靈力不停的竄動,能夠明顯感受到他想要篡奪我的身體。

  眼前酥酥的魂靈和他的軀體已經完完全全分開了,不過軀體旁邊的草藥也幾近枯竭,魂靈也變得虛弱透明。

  “酥酥……”我試探性的喊了幾聲,回應我的,隻是無奈又絕望的眼神,我能夠體會到酥酥是費了好大的力氣才將眼睛睜開,那目光在我的身上停留後就再也沒離開過。

  不行啊!現在我雖信不得阿五,但這世上已經沒有別的路可以走了,我除了從他的嘴裏獲得信息就沒有任何辦法能夠救酥酥。

  而且阿五這人心性不定,此刻一心隻想霸占我的軀體上白雲觀複仇,我該用什麽法子才能說服他呢?

  緊緊閉上眼睛,默默調整生息,幾乎是用魂體和阿五打了照麵。

  “沒想到啊,你竟然能夠如此自如的掌控自己的軀體,即便是被我占去之後,都還能重新蘇醒過來,不愧是和馬朝一起上山的。”聽阿五這話,他好像對馬朝一直都是比較崇敬,盡管自己就是被他所殺,也絲毫沒有怪罪他的意思。

  我冷哼一聲,“所以說你就趁早打消用我的軀體去複仇的打算,我是不會讓你得逞的。”

  阿五笑出了聲,“那你有沒有想過,我們是締結了契約的,此生若我不想離開你的軀體,你就永遠無法安生!”

  這就是我最害怕的事!他人本就執拗,為了一個目的,能臥薪嚐膽,忍氣吞聲十多年,難道還會在乎和我靈體做鬥爭的時間嗎?

  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阿五忽然低聲說道,“我答應你,救她活……”

  “若是以此為條件,讓我答應將軀體借給你,踏平白雲觀,那也別想!”還沒有,等他把話說完,我便立身喝止道。

  “那你可真是太高估自己軀體的抗揍能力了,就連我都搞不定白雲觀裏的人,更何況用你這笨拙的四肢,再加上現在馬朝回了白雲觀,想要踏平那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了……”阿五感歎了一聲,接著說道。

  “不過我確實有一事想要趁在世之時做。”阿五的聲音沒有了,剛才那麽硬氣,竟然柔了幾分。“我想去看看我母親。”

  聽阿五把話說完,那幾張圖像自動浮現在了腦海中,阿五應該是在五六歲的時候,眼睜睜看著母親上了別的男人的車絕塵而去,應該也就是那幾年之後,他的父親便帶著他去了白雲觀。

  世上有哪個孩子不戀自己母親的,盡管從小就離別,但那深入血液的親情,自然是無法斷絕。

  現在阿五想要看自己的母親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我猶豫幾分之後點點頭。“好,我答應你。不過現在酥酥的魂體已經撐不了多久了,我們即刻出發……”

  “我重新將魂體封入軀體之內,應該還能撐幾日,待我將在世之間的唯一心願了結之後,一定會幫你把人救起來的,我保證!”

  其實他說不說這話我都會答應的,還有什麽別的方法能救酥酥嗎?

  將酥酥的軀體重新安置好後,我幾乎是睡了一覺,也就是在意識消失的短暫時間內竟然就到了一處陌生的地方。不過前麵的這處草坪有些眼熟,細細數來好像就是在阿五的心境裏頭跑過的。

  轉過頭來,一棟破舊的老屋,在這夜色闌珊之處,竟然連一盞燈都沒有,如果不是那零星的兩三戶昏黃的燈光從窗戶裏頭打出來,我都以為這是一棟廢樓。

  很奇怪,我的記憶裏明明沒有對這棟樓的記憶,但卻感覺一切那麽熟悉,就像是在這裏生活了好幾年一般。

  順著樓道拐進了最右側的巷子裏,盡頭處有一盞安了鐵柵欄的窗戶,我幾乎是下意識用手往窗台下的小洞裏掏了,一個尖銳的東西,紮到了我的拇指,連忙將他掏出來,居然是一把鑰匙。

  哢嚓一聲門開了,陳年老灰順著門板直往鼻子裏鑽,我伸手扇了扇,卻也覺得嗆得厲害。

  這屋子裏頭的燈已經壞了,每一腳下去都能夠在灰裏頭印出腳印子,算起來這裏也已經有十多年沒有住人了。掏出手機電筒將這屋子打亮,夜色中窗簾支架發出咿咿呀呀的聲音,翻飛的窗簾後麵好像有人。

  我用手電筒往那頭晃了晃,鼓脹的窗簾妄圖想要掩蓋什麽?而且透過窗簾我好像看見了幾雙眼睛,破舊成這樣的房子,難不成還有人住在這裏頭?我連忙站過去,一手將窗簾掀開,一張幾乎褪色的大照片,赫然出現在窗台上。

  吐出一口氣,懸著的心也才放了下來,怪不得剛才覺得有好幾雙眼睛盯著我,原來是張全家福……

  不過這全家福就像是窗戶玻璃一樣,已經破了個大洞,中間缺了一個人,照片上還殘留著飄逸的頭發,看樣子應該就是阿五的母親,不知道是被誰故意給剪了。

  我順著破開的窗戶往外頭一看,這裏是二樓下麵是一片平地,這窗戶明顯是被石頭砸開的。而且連書桌上也有腳印,看樣子是他們父子二人上山之後,有人從窗戶外麵跑進來了。

  我下意識退後兩步,可立馬又踩在了一個圓滾滾的東西上頭,順著地板一滑,我連忙扶住了旁邊的椅子才沒有摔下去。

  這時候才低頭看腳下被我踩著的東西,居然是酒瓶子中間還混雜了很多化妝品的殘殼,以及一些女性衣物。

  而且看樣子這些衣服是故意被人撕毀過的,甚至還有些灼燒過的破洞。若說是有人從外麵進來,想要偷盜東西,也不至於放火燒衣服吧?

  心頭不禁起了一些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