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一章 過河拆橋
作者:米蟲小姐      更新:2022-02-17 08:47      字數:2125
  張悅心急火燎地想要拿到錢,哪裏聽得進蘇小艾說的什麽,一心一意就想趕緊把人給打發走。

  蘇小艾也不含糊,聽她說完,直接拉著顧硯一就走,“我們走。”

  她心裏其實憋著火,卻還記得要把顧硯一從這個是非堆裏帶走。

  直接就用了個“我們”,讓顧硯一頗為受用,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一些。

  隻不過他從小就和他爸似的,平時不愛笑,麵部表情向來都少,哪怕是心情愉悅,也叫人不怎麽看得出來。

  依舊是神色淡淡地應了一聲好,顧硯一站起身來,他倒是沒忘和張所長打了個招呼,“張叔叔,那我們先走了。”

  說完,兩人還真就走了,幹淨利落。連個頭都不帶回的。

  這一幕落在眾人眼裏,就是蘇小艾拉著同樣表情嚴肅的顧硯一“氣衝衝”離開了。

  “這……沒事吧?”

  楊誌新看到顧硯一走了,下意識起了身,那邊張所長倒是不覺得有什麽,搖頭道,“他剛剛說了是來陪朋友的,朋友走了,他走也很正常。他向來是這個性子。

  “那就好。”

  楊誌新一聽,臉上的神情也鬆弛了幾分,笑著點點頭。

  “那……我們能轉賬了嗎?”

  張悅見這兩人像是閑聊了起來,忍不住催了一句。

  一旁的楊姍姍母女聽到後,忍不住齊刷刷翻了個白眼,可是當著張所長和民警的麵,再加上剛剛被訓斥過,倒是沒開口。

  那邊楊誌新聽到催促,抬頭看了眼麵前的張悅,微笑著點頭,“當然可以。”

  “那你直接給我轉這張卡吧!”

  張悅忙不迭重新調整了收款界麵,將手裏的二維碼遞了過去。

  楊誌新也不含糊,三兩下就把錢給轉過去了。

  “你看一下,是不是到賬了?”

  隨著幾聲提示音,張悅看著手機裏的餘額,激動地點頭,“到了到了!”

  “好的,那麻煩你一會兒在諒解同意書上簽個字。”

  楊誌新說著,便從包裏拿出來兩份諒解合同書,在原先的固定模板上唰唰唰寫了幾行字,然後遞到了張悅的麵前。

  “這是什麽?”

  張悅看著麵前的諒解合同書,有些懵。

  “諒解同意書,之前這事兒是楊姍姍的問題,所以我們退還了錢款而且還做了賠償,這個隻是例行手續,或者你也可以問問民警同誌,一般來說,咱們結案的時候也會有材料需要核實簽字的。”

  楊誌新循循善誘,耐心細致地給對方解釋。

  張悅上學的時候就是不愛學習的,最怕聽人拽文,她見楊誌新看著不像壞人,又大致掃了兩眼那份諒解同意書。

  上頭確實就寫了幾條事情的經過和起因,最後寫了句,她接受對方的退款,並不再予以追究。

  至於多出來的那十萬元,倒是沒提。

  這樣也好……這條款寫的應該是對自己有利的吧……

  這個楊律師果然是“人民律師”,對自己的女兒也一樣的嚴格!

  張悅放了心,直接拿過筆,痛快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楊誌新微笑著接過那兩份調解書,也讓楊姍姍簽了字後,又還了一份給對方。

  這才慢條斯理地來了一句,“那行,那這個事情結束了,接下來,我們來聊一聊你故意傷人的事吧。”

  楊誌新的臉上還是笑眯眯的,但是說出來的話卻讓張悅心中一驚,整個人都懵了,傻傻抬頭望著眼前的“人民律師”。

  “你說什麽?”

  “故意傷人啊,咱們一碼歸一碼,尊重事實對不對?楊姍姍她淘氣騙你肯定是不對的,作為家長我讓她和你道歉了,而且我們也做了相應的賠償,得到了你的諒解,所以這件事就算過去了,但是你動手打人肯定是不對的!拋開我律師的身份,現在的我,也是楊姍姍的父親,試問,哪一位家長在看到自己的孩子被人打成這樣的情況下能夠就輕飄飄地輕拿輕放的?張悅同學,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麽?”

  楊誌新推了推鼻梁上的金絲眼鏡,他的語氣依舊誠懇,態度也依舊是和藹可親的,可說出來的話,卻讓張悅如墮冰窟,後背發寒。

  “你……你什麽意思?”

  “沒什麽意思,張所長,這位民警同誌,我想起訴這位張悅故意傷害罪,麻煩你們配合我取證。”

  張悅:!!!!

  這……這怎麽會這樣?!

  “我……我不是……剛剛明明不是這樣的……你……你們合夥騙我?!”

  張悅拿著手機,整個人都傻了。

  手機裏那筆“巨款”還未捂熱,她現在就要麵臨被起訴的危險?

  “你不用擔心,如果你覺得有什麽問題,也可以請律師幫你申訴的。張所長,我這樣做,應該不違反公平公正吧?”

  楊誌新推了推眼鏡,笑著問一旁的張所長。

  張所長皺著眉頭,他其實剛剛旁聽完案情分析,已然明白這場鬧劇裏頭倒也不能完全說都是楊姍姍的錯。

  雖然對方欺騙張悅在先,但經過楊誌新的“調解”,對方顯然已經接受了和解。

  甚至連諒解同意書都簽了,他還能說什麽?!

  “原則上,你說的並沒有問題。”

  “什麽?!不是……警察同誌,你們怎麽能和他們合夥騙我呢?你們剛剛還說了要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的……”

  聽到張所長的回答,張悅更慌了,無助地看著屋子裏的其他人,發現這裏頭壓根就沒有一個人能夠幫自己說話。

  “小同誌,我提醒你一句,你是人民群眾,我們難道不是嗎?你打了人,難道不需要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嘛?難道你覺得,法律是為你一個人服務的?當法律對你有利時,你便高喊法律正義,當它對你不利時,你就翻臉,轉頭忘了它剛剛為你帶來的便利,反而控訴起它來?這未免有些太過於雙標了吧?”

  楊誌新這口才,就是再來十個專業律師也未必能說得過他,更何況是張悅這樣的?

  “那……那我也道歉……姍姍,對不起!我向你道歉,你能原諒我嗎?!”

  對了……既然對方賣假包那麽大的事都能通過諒解來解決,那自己這邊應該也可以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