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女孩子最重要的是妝奩
作者:
不死妖靈 更新:2021-02-01 12:25 字數:2301
把個好好的小孩子,教成了一個小老頭。
小男娃嘟著嘴巴道:“爹爹不在,我就是家裏唯一的男人,一定要保護好娘的,娘,你可千萬不要變心哦,你要是變了心,我們一家四口就不能團圓了。”
“知道了!”宋雪妃露出個受教的表情。
她陪著兩個孩子說了一會兒話,便打發兩個小家夥自己去玩,而她繼續在空間裏蘊養元神。
她雖然已經和凰丹融合了元神,但是因為百世輪回的記憶實在是太龐雜了,短時間內,她壓根就無法把所有的記憶全都消化掉。
所以,她需要一世一世地去恢複那些記憶,也順便學習一些東西。
比如文字。
百世輪回,她出生在不同的世界,文字和語言都是有所差異的,都需要她去學習。
還有技藝,她在百世輪回之中所學過的技藝也非常的龐雜。
她學過針黹女紅,也學過製香調香。
她學過管家算賬,也學過宮廷禮儀。
她學過武功劍術,也學過音樂舞蹈。
她學過修仙道法,也學過斬妖除魔。
而這些東西,她必須詳細地回憶起來,需要筆墨記載下來的,她必須要記下來,也免得自己會忘記。
……
轉天一大早,她是被食物的香氣饞醒的。
她睜開眼睛之後,安靜了好一會兒,才起來穿衣裳。
隨後,她端了恭桶出門。
出門的時候,她發現蘇瑾辰已經不在屋裏了。
外邊有濃濃的魚香味道,她起身走了出去,就看到蘇瑾辰背對著她蹲在小木屋前邊的一處空地上,正在做飯。
天氣陰沉沉的,似乎要下雨的樣子。
他麵前用石頭堆著一個簡易的灶台,灶台上是一口雙耳的鐵鍋,鐵鍋不大,直徑也就一尺半的樣子,蓋子蓋著,看不見裏邊在煮什麽,不過倒是有魚香的味道不停地飄逸出來。
她一聲不吭地端著恭桶進了不遠處的小樹林。
她在地上撿了一根樹枝,在地上刨了個坑,把恭桶裏的穢物倒進去之後,掩埋好,這才從空間裏拿出那幾口破箱子,把箱子和那些已經被泡爛的衣裳丟掉。
回來以後,她先打水把恭桶刷洗幹淨,放回到屋子裏,這才出來梳洗。
梳洗之後,又回屋去把頭發梳了梳。
就見他從外邊走了進來,沉默地取出一個妝奩匣子,放到她的木榻上,才開口道:“你的妝奩匣子沒拿,我給你帶來了。我娘常說,女孩子,最重要的是漂亮,下次別再把妝奩丟掉了。”
她有些驚訝地看著那個妝奩匣子,似乎明白了什麽,“你是不是出來的時候,就沒想回去?”
否則,他為什麽會把她的妝奩匣子都帶了出來?
“島上太無聊了,我也不想待了。”他無所謂地說著,開口道。“準備吃飯了!”
“謝啦!”她衝著他的背影道謝。
“不客氣!”他腳步未停,直接走了出去。
她打開妝奩匣子,想了想,把自己剛剛紮好的辮子拆了,換了個古代的發型。
她也沒給自己整太難的發型,就是將頭發分了上下兩層,上邊的頭發盤了起來,用一根銀簪子固定,底下的頭發散著,披在肩上。
出去的時候,看到他端了兩碗魚粥進來,桌子上還有一盤切成片的醬牛肉。
他把魚粥放到桌子上,又打儲物戒指裏取出一小罐醬菜,用小碟子撥了一些出來,又拿出兩顆蘋果,出去洗了洗,又拿出從她手裏沒收的那隻竹籃子。
竹籃子裏邊是還熱乎的大餅,還有水煮雞蛋。
“吃飯吧!”把早點準備好,他才開口招呼她。
她在桌邊坐了下來,拿起筷子。
他拿出個錢袋,丟到她麵前,錢袋沉甸甸的。
“這是什麽?”宋雪妃把錢袋打開看了一眼,見到裏邊都是銀幣。
她訝異道:“為什麽給我這麽多錢?”
“這是賣冷麵的錢。”他淡淡地開口道。“我找童奶奶要的。”
宋雪妃無語地看著他,合著他在追出來之前,已經跟童立和辛老板打了招呼了。
他不但已經和他們打了招呼,還把賣冷麵的分紅給她要了出來。
這個月一共賣了十二天冷麵,她盤算著,怎麽也有一百多兩銀子了。
他一邊吃著東西,一邊開口道:“這裏一共是一百二十一兩零三百二十文錢。”
“一百二十一兩?”身懷巨款的宋雪妃對此表示很滿意。
她可是很會過日子的,絕對不會嫌自己錢多的。
俗話說蒼蠅也是肉,一百多兩銀子,也是一筆大錢了。
她忍不住開口問道:“京城的房子多少錢一間?我是指,就像你在島上的那種規格的小院子,前邊帶個店鋪的。”
她得了解一下京城的房價。
畢竟,對於她來說,高房價是她記憶中永遠的痛。
蘇瑾辰莞爾,“看地點,靠近皇宮的地方貴一點,大概兩千兩左右,靠近城牆的地方就便宜點,不過也要一千五、六了!”
宋雪妃沉默了好半天,簡直都不知道自己該說些什麽了。
古代居,也大不易呀!
幸好她現在不缺錢。
蘇瑾辰看著她一臉感慨的樣子,眸光一閃,“怎麽?想在京城買房子?”
她老實地點了點頭,“想!”
“為什麽?”他似乎很是訝異她的想法。
“我總得有個自己的家啊。”她聲音悶悶地開口道。
讓她去投奔原主的家人是不可能的,宋家的那些人,一個都信不過,包括原主的祖父祖母。
原主雖然一直都是渾渾噩噩的,但是卻也是知道好賴的。
誰對她好,誰對她不好,她心裏很清楚。
那個家裏,便是服侍她的丫頭婆子,都不是什麽好東西。
其實當初,原主的父親出門做生意的時候,是想把原主帶在身邊照顧的。
是原主的祖父祖母覺得,如果讓原主的父親把原主帶走了,那必定不會很好地供養他們。
為了可以每年都從原主父親手裏坑一大筆錢,原主的祖父祖母是撒潑打滾地將原主留在了家中。
換句話說,原主的祖父祖母是將她當成了勒索她爹的人質了。
她若是要回那個家,還不知道得多糟心呢。
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原主的繼母推她下海這事,若是找不到證人,她便是去官府告狀,也是得不來公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