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三流明星
作者:招財進大喵      更新:2020-03-16 09:30      字數: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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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7章 三流明星

  尹芊芊淡漠一笑,抬手朝前麵指去,“加油。”

  三個人打量著她就猥瑣地笑著往台上走去。

  等他們上去了,尹芊芊才側目看向許渡,“新樂隊?你不唱了?”

  他們上去就把樂器弄了起來。

  許渡斂下眼眸,“我去搬酒,晚上要用。”

  尹芊芊看著他近乎落荒而逃的背影,眼睛眯了眯。

  她自己選了個位置坐下,台上的三個人已經在調琴了,花臂男人還朝她拋媚眼,沒有厲景煜半分好看。

  他們調好琴唱了兩句。

  比不上許渡。

  這簡直不是一個檔次的。

  尹芊芊坐到吧台邊去,她沒等到幾分鍾,徐若蘭就來了,她來的時候也沒帶設備,尹芊芊有些意外。

  “怎麽回事啊,不彈琴了?”

  徐若蘭不知道怎麽回事,把頭發染成了個奶奶灰,看起來非常社會,但看著卻是無精打采的。

  “芊姐,別提了,以後咱們都不能來這裏唱歌了。”

  徐若蘭很喪。

  尹芊芊有些意外,“為什麽?”

  徐若蘭朝台上的三個男人點了點下巴,“這還不明顯嗎?”

  尹芊芊表情有點古怪,“難道這座酒吧被他承包了?”

  她覺得應該不會吧。

  哪個店長會拋棄好的樂團,找個這麽隨便的。

  “算是承包了,反正店長跟人家簽了長期合同。”徐若蘭聳肩,“以後許大神都不能唱歌了,他們組合都解散了。”

  她說完這句又壓低聲音多解釋了句,“不過他們組合就算沒這事,也快解散了。”

  “為什麽?因為沒錢嗎。”

  尹芊芊自問自答了。

  徐若蘭挑眉,認可她這句話。

  尹芊芊抿唇,她看著進進出出搬酒的許渡,明明長了張偶像劇的臉,還有著天王的歌喉,居然在這裏搬酒。

  這簡直就是糟蹋造物主的恩賜。

  尹芊芊看向徐若蘭,“你說,我能跟許大神談成合作嗎?”

  徐若蘭眼睛一亮,“芊姐真願意幫許大神。”

  “不算幫,互利互惠而已。但許大神並不願意跟我合作。”

  “你跟他說你是尹芊芊啊!”徐若蘭一拍桌子,豪邁地開口。

  尹芊芊麵無表情的看她。

  徐若蘭頓時有那麽點尷尬,哦,好像就是她在許渡麵前否定了此尹芊芊非彼尹芊芊。

  “慢慢來嘛,我相信芊姐人美心善,還是舉世無雙百年難遇的天才少女,一定能把許大神搞定,突破他的心房,讓他重燃對音樂的熱愛。”

  這會她的彩虹屁倒是吹起來了。

  尹芊芊失笑搖頭。

  “你有時間去我哪裏看看?也可以練歌。”

  徐若蘭眼冒光亮,“好啊!從此我就是芊姐座下走狗。”

  她拱手抱拳,露出手背上的紋身。

  徐若蘭在虎口處文了一朵含苞欲放的水墨山茶,一眼看過去尤其驚豔。

  尹芊芊挑眉,“挺好看啊。”

  徐若蘭看向自己的手,“專業的刺青師做的,當然好看了,芊姐要做嗎?人家可是台灣來的刺青師。”

  “算了。”尹芊芊不太想在身上留下這一類的東西。

  徐若蘭立刻道,“別啊,芊姐不是有男朋友嗎,把他的名字文上去多浪漫啊。到時候再把你男朋友也拉過來,文上你的名字。”

  尹芊芊頓時搖頭,“不行,他是軍人。”

  厲景煜根本就沒機會文這些。

  徐若蘭誇張的哇了聲,“軍人啊,真酷!”

  尹芊芊笑了笑,又看了一眼她的手。

  腦子裏晃過剛剛徐若蘭那一番話,將厲景煜的名字文到自己身上嗎?

  這種刺青很難洗,文上之後,如果有一天覺得不好看了,那就隻能文上新的圖案,上一世她就見過有人把自己女朋友的照片文到自己後背,結果他倆分手了。

  為了掩蓋刺青,他隻能在後背文上一頭雄獅。

  但……

  尹芊芊抬手摸到自己的後背,她跟厲景煜不會分開啊。

  “我現在還沒想到文什麽,等我想到了,我就去文。”尹芊芊出聲開口。

  徐若蘭點頭,“行,到時候就在你們領證那天,芊姐你文個yes,ido。”

  她腦子裏的浪漫細胞簡直多到沒地方用。

  尹芊芊笑起來,心底卻有一絲動容。

  文個我願意倒是也挺好。

  就在他們閑聊的時候,夜色越漸暗下來,酒吧裏的人越來越多。

  客人比平時多上了不少,但尹芊芊以為今天是周末,所以客人比平時更多也算得上是情有可原。

  但當台上的三人開始唱歌的時候,她就覺得有些不一樣了。

  這些客人大部分是為他們三個人來的。

  “這三個人是誰?”尹芊芊忍不住問徐若蘭。

  徐若蘭要了杯酒,嘲諷地翻了個白眼,“還能是誰啊,就仗著自己上過電視就把自己當明星的歌手唄。”

  她說完又冷笑,“說他們是歌手都是侮辱這個詞了。”

  上過電視?

  尹芊芊看著台上的人,覺得十分驚訝。

  她不認識啊。

  “芊姐,你聽過《我的野火》嗎?就他們唱的。”徐若蘭見她一臉迷茫,忍不住給她解釋。

  尹芊芊頓時想起來了。

  那首《我的野火》簡直就是未來的廣場舞神曲。

  這首歌融了至少五首大熱歌的曲子,用所有曲子最精華的部分,編寫出最朗朗上口,誰都能唱幾句的大眾音樂。

  這樣的做法在音樂圈是最讓人不恥的。

  但如果深究下去,按照法律判定抄襲的標準,他們所抄襲的部分還構不成抄襲罪,所以那些原曲作者想要維權都毫無辦法。

  這隻是他們的一個罪行,還有一個就是,他們賣慘,然後被當場扒出來了。

  這三個人明明父母健全,且都算得上的小康家庭,但他們在某衛視頻道說自己父母雙亡,在孤兒院長大,吃不飽穿不暖,因為沒錢,女朋友都跟別人跑了。

  結果在那個節目上的現場觀眾,當場就質問他們為什麽說謊。

  也是因為這件事,他們才在電視上混不下去了。

  結果沒想到即便在電視上混不下去,他們還能在線下作妖。

  畢竟上過電視就是明星,這家酒吧打著《我的野火》這首歌的名號,就能吸引一批不明所以的圍觀群眾進來觀賞“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