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五章 神婆
作者:文浩晚漁      更新:2020-12-28 05:51      字數:4306
  神婆平靜地說:“我能通靈,可以請神見鬼。”

  洛陽縣令寧宏微微一笑:“既如此,那冤鬼為何人,何人所害,你也一定知曉了?”

  神婆搖搖頭:“神仙小管世間事,就算那鬼肯告訴我,我也不能說給大人聽。”洛陽縣令寧宏大喝一聲:“大膽婆子,在本縣麵前,還敢裝神弄鬼,你可知本老爺向來不信鬼怪。

  既然你說你能通靈,今天必須將此事給我調查清楚,否則我的板子不認人!”

  神婆不慌不忙:“大人非要如此,我也沒辦法。大人要打便打,老婆子一不害人,二不圖財,給村民治病隻為幫忙,何罪之有?”一番話說得洛陽縣令寧宏啞口無言,衙門外聽審的李莊人也齊聲為神婆喊冤,洛陽縣令寧宏隻好揮手放她去了。

  過了幾日,李莊村長來通報李達回來了。為了不打草驚蛇,洛陽縣令寧宏早就封鎖了消息,無論誰看到李達都不準向他透露一個字,否則以同罪論處。

  現在李達回來了,也是解開一切真相的時候了。

  官差將李達帶回衙門,李達開始還負隅頑抗,稱自己不知道李春被害。

  洛陽縣令寧宏冷笑一聲,將一份紙張扔到李達麵前:“你看這是什麽?”

  李達拿起來看看:“這是李春親筆寫給紅蓮的休書。”

  洛陽縣令寧宏說:“這封休書上的字跡確實是李春親筆,但偏偏紅蓮二字與字體有細微出入,而且這休書的紙張為何如此薄?”

  李達頭上冷汗直冒:“這,小人不知,大概他隨手找紙就寫,倉促了點吧。”

  洛陽縣令寧宏大喝一聲:“分明是你以此薄紙覆蓋在李春的休書上描下了整封休書,卻單把名字改成了紅蓮,還想騙我?我問你,你說李春在外發財另娶,那李春現居何處?化名何人?”

  李達支支吾吾地說不上來,洛陽縣令寧宏一拍驚堂木:“來人,動刑!”

  剛一動刑,李達就全招了。

  原來李達早就垂涎紅蓮,想要占為己有,但找不到機會。

  一次閑聊中李達聽出李春有做生意的念頭,便計上心來。

  他拿了紙筆請李春幫忙寫一封休書,說自己遠房親戚想休妻卻不識字,李春毫不猶豫便寫給李達。

  李達一邊誇李春的字寫得好,一邊問李春:“你這麽好的學問怎麽不去外麵闖闖,卻偏要在家守著這幾畝地呢?”

  李春歎口氣:“沒有門路啊,再說我也沒出過門,心裏沒底啊。”

  李達說:“我有個表叔在長安做絲綢生意,我正打算去投奔他,不如一起去吧,憑你的學問,做個賬房先生,一個月也能掙幾兩銀子呢。”

  李春喜出望外。

  幾天後,李達說表叔會派馬車來接他們,但最好晚上走,因為白天路上人多,趕路太慢。李春非常高興,回家準備好銀兩和出門的衣物。

  吃過晚飯,李春按約好的時間在村口的井邊等李達,李達早就藏在井邊的莊稼地裏,他看準機會朝李春的後腦就是一鎬頭,可憐李春哼都沒哼一聲便倒了下去。李達搜出他身上的銀兩,拿出準備好的袋子把李春裝進去。他怕屍體浮上來,又往口袋裏填了幾塊石頭,紮好口扔進井中。

  處理完後,他拿著李春的錢出門做生意,一去就是三個月,居然賺了不少。

  他衣著光鮮地回到村裏,村民們都很驚訝:“李達,你小子發達了啊?李春呢,不是跟你一起出去的嗎?”

  “唉,別提了,李春比我厲害,現在都有自己的鋪子了,看上個女戲子,不回來了。這不,還讓我給他老婆帶的休書,我都不忍心去說啊。”

  大家都痛斥李春薄情寡義。

  半年後,李達如願以償地娶了紅蓮。

  李達供述了行凶的鎬頭還在家中使用。

  洛陽縣令寧宏命官差拿來鎬頭,核對之下,與白骨後腦傷痕吻合。

  李達被打入死牢,秋後問斬。

  陰謀李達殺人案結束後,人們都稱讚縣令老爺智謀無雙。

  而神婆也聲名鵲起,信者眾多。

  深夜,李達家裏,神婆跟紅蓮正在爭論。

  紅蓮氣哼哼地說:“你還跟我要錢,我都給你多少錢了?”

  神婆說:“你給我那點錢夠幹。什麽用啊,你知道,我雇那些人裝中邪也花了不少的銀子啊。你現在如願了,不能過河拆橋啊?”

  紅蓮說:“別說這個,要沒有我的主意,你現在名聲能這麽響亮?聽說你現在沒有一兩銀子都不上門了。我沒錢了,你別再纏我了。”

  神婆也惱了:“你以為我不知道啊,你早就跟村東王掌櫃的兒子勾搭上了,他家是村裏首富,你會沒錢?我不幫你除掉李達,你能跟王少爺雙宿雙飛?”

  紅蓮正要開口,門突然被撞開了,縣令寧宏和官差出現在門前。

  神婆和紅蓮都目瞪口呆,洛陽縣令寧宏冷笑一聲:“好一個貞節女子,好一個驅鬼招魂的大仙。”紅蓮戰戰兢兢地說:“大人為何深夜到訪啊?”

  洛陽縣令寧宏冷笑:“為你啊,真沒想到,一個柔弱婦人,竟有如此深的城府,害死兩任丈夫,一點都不露聲色。”

  紅蓮慌忙說:“大人說笑了,怎麽會是我害的呢?李達殺了李春,又欺騙了小女子。李達他害人性命,罪有應得,跟我有什麽關係?”

  洛陽縣令寧宏說:“早在李春沒死之前,你跟李達就有奸情,可憐那李春一直蒙在鼓坐,一心想讓你過好日子,輕信了李達的話外出謀事。

  李春的死,你的確沒有參與,但單憑你與人通奸,本官就可以判你斬刑!”

  紅蓮嚇得一哆嗦:“我和李達從無奸情,他也沒告訴我殺李春的事。”

  洛陽縣令寧宏說:“他確實沒告訴你,但你卻早就知曉!起初我也納悶,李達確實供述未曾告訴你,為什麽你會知道。

  直到那天夜裏我去牢裏準備再審李達,卻正趕上李達睡著了。

  我正要叫醒他,忽聽李達開口說話:‘李春大哥,你別怪我,紅蓮說想嫁給我,我才對你下了黑手。’

  接著又睡了,後來我才明白,原來他有說夢話的毛病。

  李達和你同床共枕一年,什麽夢話能瞞過你啊!”

  紅蓮強辯道:“大人,也許是李達故意陷害小女子呢?”

  洛陽縣令寧宏一笑:“有這個可能,不過你的馬腳早就露出來了。我問你,那李達殺死李春,將銀兩全都搜走,又怎會將那精致的藍包繡花袋漏掉?即使他粗心漏掉了,那藍色繡花袋在水中泡了整整一年,屍體都成了白骨,藍布怎麽連色都沒掉多少?”

  紅蓮啞口無言。

  洛陽縣令寧宏說:“隻有一種解釋,這繡花袋是後扔進去的,就在這幾天!為什麽要這麽做?就是為了屍骨被打撈出來後你能出來認屍!”

  紅蓮頹然不語,半天才說:“大人何時開始懷疑我的?”洛陽縣令寧宏說:“上次村長到縣衙去,其實我已經留意本案了。我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凡是中邪的女子,娘家都是張莊的。當然,按神婆的說法,因為去張莊必經古井,所以會中邪。

  可我不信,我讓人調查,發現這些女子在回娘家時都和神婆有過私下的接觸。於是我將最早中邪的李青夫婦傳到縣衙,審問之下他們承認是神婆花錢買通了李青的老婆似裝中邪。我覺得這件事沒那麽簡單,因此讓他二人不許聲張。我又查問了其他中邪之人,她們一致供認是神婆收買她們幹的。神婆跟你娘家是一個村的,並且跟你母親相熟。我就開始懷疑到你,不過我證據不足,隻能盯著神婆,她早晚有按捺不住來找你的一天。”神婆低著頭不出聲,紅蓮狠狠地瞪了一眼神婆。

  洛陽縣令寧宏繼續道:“你想嫁給王掌櫃的兒子做小,於是想出了這一箭雙雕的妙計,你讓神婆製造冤鬼纏身事件,其目的就是不用自己出麵而除掉李達。李達不知是你揭發他,就不會供出與你通奸之事。我說得對吧?”紅蓮點點頭:“事到如今,我沒什麽好說的。我不過是一個小女子,想過些好日子而已。隻是老天不幫我。”知縣搖頭:“想過好日子沒錯,可你通奸殺夫在前,設計害夫於後,這樣傷天害理,別說法不容情,就是天也不容。”

  第一場雪落下的時候,李達和紅連一起被開刀問斬了。

  神婆被重打四十大板,又被罰將騙來的錢財還給村民,連肉疼帶心疼,成天躺在床上叫個不停。

  隻有那幽幽古井,經過幾個月的時間,滲出的水又將之充滿了,明亮如鏡,倒映青天。

  “不用問了,這必然是洛陽前任縣令義縱斷的案子。”

  郅正點著頭肯定道。

  “這個也放好,當時候找義縱來說個清楚,讓洛陽縣令寧宏有罪難言。”

  “諾。”

  烏騅子雄收了起來。

  “郅大人再看這一份往年卷宗。”

  林一子獻上卷宗,郅正低頭仔細看:

  洛陽有個富翁姓張,妻房已喪,沒有孩兒,止生一女,招得個女婿。

  那張老年紀已過六十,因把田產家緣盡交女婿,並做了一家,賴其奉養,以為終身之計。女兒女婿也自假意奉承,承顏順旨,他也不作生兒之望了。不想已後,漸漸疏懶,老大不堪。忽一日在門首閑立,隻見外孫走出來尋公公吃飯。

  張老便道:“你尋我吃飯麽?”外孫答道:“我尋自己的公公,不來尋你。”

  張老聞得此言,滿懷不樂。

  自想道:“‘女兒落地便是別家的人’,果非虛話。

  我年紀雖老,精力未衰,何不娶個偏房?倘或生得一個男兒,也是張門後代。”隨把自己留下餘財,央媒娶了魯氏之女。

  成婚未久,果然身懷六甲,方及周年,生下一子。

  張老十分歡喜,親威之間,都來慶賀。

  惟有女兒女婿,暗暗地煩惱。

  張老隨將兒子取名一飛,眾人皆稱他為張一郎。

  又過了一二年,張老患病,沉重不起,將及危急之際,寫下遺書二紙,將一紙付與魯氏道:“我隻為女婿、外孫不幸,故此娶你做個偏房。天可憐見,生得此子,本待把家私盡付與他,爭奈他年紀幼小,你又是個女人,不能支持門戶,不得不與女婿管理。

  我若明明說破他年要歸我兒,又恐怕他每暗生毒計。而今我這遺書中暗藏啞謎,你可緊緊收藏。

  且待我兒成人之日,從公告理。

  倘遇著廉明官府,自有主張。”

  魯氏依言,收藏過了。

  張老便叫人請女兒女婿來,囑咐了兒句,就把一紙遺書與他,女婿接過看道:“張一非我子也,家財盡與我婿。外人不得爭占。”

  女婿看過大喜,就交付渾家收訖。

  張老又私把自己餘資與魯氏母子,為日用之費,賃間房子與他居住。

  數日之內,病重而死。

  那女婿殯葬丈人已畢,道是家緣盡是他的,夫妻兩口,洋洋得意,自不消說。

  卻說魯氏撫養兒子,漸漸長成。

  因憶遺言,帶了遺書,領了兒子,當官告訴。

  爭奈官府都道是親筆遺書,既如此說,自應是女婿得的。

  又且那女婿有錢買矚,誰肯與他分剖?

  親威都為張一不平,齊道:“張老病中亂命,如此可笑!卻是沒做理會處。”

  又過了幾時,換了個新縣令,大有能聲。

  魯氏又領了兒子到官告訴,說道:“臨死之時,說書中暗藏啞謎。”

  那縣令寧宏把書看了又看,忽然會意,便叫人喚將張老的女兒、女婿眾親眷們及地方父老都來。

  縣令寧宏對那女婿說道:“你婦翁真是個聰明的人,若不是遺書,家私險被你占了。

  待我讀與你聽:張一非,我子也,家財盡與。我婿外人,不得爭占!’

  你道怎麽把‘飛’字寫做‘非’字?隻恐怕舅子年幼,你見了此書,生心謀害,故此用這機關。如今被我識出,家財自然是你舅子的,再有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