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0章 結案陳詞
作者:人間煙火笑      更新:2021-01-24 20:37      字數:2304
  不出林厲所料,在路況如此好的地方,他能查詢到的案件屈指可數。然而就隻這麽不足一手之數的案件記錄,林厲再次從中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除開幾次單純的因為車主作死開的太快車輛打滑的事故之外,有一宗案件引起了林厲的注意。這宗案件的事發時間是大約半年前,事發地點則是離著威爾遜失蹤案的地點不算太遠,而且這一案件也不是什麽交通案件。

  這宗案件上記錄的是有幾個小朋友跑到沙灘上麵去玩,而就在他們玩堆沙堡的遊戲時,卻意外的從沙灘附近挖出了一具屍體。但是這具屍體由於長時間的浸沒在沙地中,早就已經無法辨認出屍體的具體身份。

  所以警方最後也隻能在屍體身份不明的情況下草草結案,對於這一宗案件警方的處理方式,林厲並不關心。但是這宗案件卻讓林厲覺得其與威爾遜失蹤案有著密切的關聯。

  叮:目前任務進度80%,成功解鎖與案件相關所有信息,是否提交結案陳詞,本案將根據你結案陳詞的內容額外賦予任務完成度。

  原本係統提示林厲解鎖了全部相關信息時,他還有些意外。如今看來這剩下的20%完成度應該就看他怎麽填寫這結案陳詞了。確定了提交結案陳詞選項之後,林厲開始將他對這宗案件的想法,一一寫在了上麵。

  這次的案件總的來說沒有上一次的案件指向性強,而且這次的案件原本的已經被警方給結案了,所以他的這份結案陳詞並不能改變這次案件的結果。不過結果雖然不能變更,但是真相林厲還是能讓它浮出水麵的。

  這宗案件中有幾個蹊蹺的地方,這首先就是威爾遜的含糊其辭,以及他拒絕測謊的行為。不過如今就林厲所掌握的證據,已經可以證明威爾遜是在撒謊,而且他根本沒有兩個人格。

  決定林厲這一推論的證據,就是威爾遜那一身幹淨的衣服。從監控上麵來看,當時乘車的威爾遜是在案發之後的第二天,而如果威爾遜真的被襲擊了的話,那麽在車裏的那一灘紅色血跡就無法解釋。

  所以林厲斷定哈裏森沒有說謊,但是他說的卻不是事實。哈裏森和巴克二人的確是襲擊了威爾遜車輛裏麵的人,但是那麽個被襲擊的人卻不是威爾遜。至於這個被襲擊的人究竟是誰,林厲猜測很有可能就是那一具無法確認身份的屍體。

  而要是按照這個思路,威爾遜根本沒有被襲擊,那麽他就有可能是單純的車輛被盜竊,然後那個偷車的竊賊便成了哈裏森以為的威爾遜。這樣之前的推論就算是成立了。

  不過這個推論仍有說不通的地方,要是威爾遜真的是車輛被盜。那麽他第一時間做的應該是報警,然後回家等待消息,但是威爾遜不但沒有報警,反而是選擇了隱藏蹤跡。

  如果說威爾遜是因為被竊賊挾持,然後以某種方式遺棄在某地的話,那麽威爾遜在脫困之後,也應該在第一時間選擇報警。所以說威爾遜的失蹤並不是被迫的,而是他自願的。

  這樣一來,威爾遜的行為就值得推敲了,結合林厲所看到的威爾遜乘坐大巴的錄像,林厲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測。那就是威爾遜的車並不是失竊的,而是他主動交予別人的。

  如此一來之前偷車賊的假設就不成立了,但是這也依舊可以解釋隨後哈裏森和巴克的行為。隻是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麽那個拿走威爾遜車的人應該就和威爾遜認識才對。

  而要是一個認識的人借車之後出了事,威爾遜按理來說應該也可是報警才對,而他並沒有選擇報警,這就說明他和那個借車的人之間應該有著某種非比尋常的關係。而且這個關係多少還有些見不得人。隻有這樣才能夠解釋為什麽威爾遜的車被人開走之後,他非但沒有報警,反而是自己也跟著消失了。

  這種不存在偷車賊的說法,也就沒有報警的必要。而沒有車的威爾遜,自然也沒有辦法就這麽回家,畢竟他早上可是開著車出去的,如今下午回來他要是沒有車的話,肯定少不了被妻子詢問。

  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威爾遜選擇了夜不歸宿。而他要做的也很簡單,就是等待借車的人將車還給他。但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那個借車的人不但沒有將車還給他,反而他自己連同車一起出了事。

  一個與自己有著不可告人秘密的人出了事,並且還將自己的車牽連的進去。如果他現身的話必定免不了被警方詢問,如此一來他和那個借車人之間的秘密怕是也會隨之暴露。

  所以為了守住這段秘密,威爾遜選擇了失蹤。而且為了避免自己被周圍的人認出來,威爾遜便乘坐大巴來到了一個誰認不認識他的城市等待消息。在他想來隻要借車人的案子和他的車子撇清關係後,他就可以聲稱車子被盜,從而再次回到家裏,畢竟車子的信息是登記的他的資料。

  然而讓威爾遜沒有想到的是,這次的案件警察並沒有找到那個受害人的屍體,如此一來他這個車主便成了受害人。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已經超出了威爾遜的掌控。

  如果他現在回去,那麽他根本不知道如何解釋自己車裏的大量血跡,以及他自己毫發無損和沒有立刻報案的行為。這一下威爾遜就從主動消失變成了被動失蹤。

  而他這一等就是差不多半年,最後直到警方找到了謀害被其誤認為威爾遜的借車人,凶手的供認不諱,讓威爾遜免去了被審訊的可能。而要是他此時選擇回歸的話,那麽此次的案件就會因為失蹤者被找到而結案。

  既然整個案子沒有鬧出人命,那麽事情就簡單許多了,畢竟警方對有人死亡的案子和尋常的案子的重視程度是完全不一樣的。

  果然隨著他作為失蹤的而回歸,即便他的話語中有漏洞,但是因為他有著受害人這一層身份,所以警方並不會和他較真,而且哈裏森就算是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是隻要正主沒有真的被害,那麽其中的疑點也不是很重要了。

  所以警方認為哈裏森是故意把一個尋常的傷人案件,講述成了一個殺人案件。而他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拉巴克下水,畢竟他自己已經因為這樣的案件被判了重型,所以對他來說再多一條人命案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但是巴克卻不同,要是沒有這次的案件,巴克仍舊會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