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三章
作者:顧夕桐      更新:2020-12-26 09:01      字數:2165
  我剛剛給我大學時候的室長發消息,我說即使她們不再是我眼前的小朋友,也希望她永遠是被人寵溺的小姑娘。

  發消息是看到了她的朋友圈,她男友23歲生日,她準備得很用心。兩個人的生活環境也特別棒,養了兩隻貓,房子是我喜歡的性冷淡風;她和男友剛在一起不久,但是早就相識,是大學同學;男友是我們專業的男孩子,大學的時候和曾經在我們專業後來轉專業了的另一個女孩子在一起。

  我幫你理一下。男孩子大一剛來就看上了同專業的女孩子,於是就追,兩個人都是青島的,長得也都好看,理所當然在一起了;後來同係上課的時候認識了我室長,室長屬於女神類型,女朋友後來轉專業不在身邊,性格又不太合,從大一就吵,慢慢地和我室長關係就比較好;這期間我室長也是一直有男友的,所以兩個人僅限於關係很好。

  大四的時候男孩子的女朋友選擇了去杭州做老師,而我室長選擇了去香港讀書。BTW,我室長在大三末尾迅速跟初戀結婚了,這時候她剛結束了一段很長的戀情,不知道怎麽的初戀又回來了,可能有情懷衝動,就領證了。

  插個題外話,國家設定晚婚晚育年齡還是挺好的,遏製了大多數不理智的上頭。

  在畢業收拾行李的時候我見過室長領證的對象一次,陪她回來收拾行李,開了車。當時是什麽感覺呢,我室長絕對是女神級別,長得好看,氣質好,學霸,而她對象宛若一頭豬。不光是胖,還彌漫著一股社會氣息,非常粗糙,對幫忙搬行李的我們沒有做任何表示,仿佛我們是給錢了的搬運工。同時也沒有表現出一點對室長的疼惜,公事公辦的樣子,仿佛他隻是陪一個同事來辦事。連帶著室長都顯得墮入凡塵。

  我當時想,初戀情懷可太可怕了,我都忘了我初戀叫啥,甚至高中時候折磨得我幾近崩潰的前男友,這會發張照片我都認不出來。或許這個模式隻是他們同居一段時間之後必有的老夫老妻模式,然而我戀情極短,不等厭倦我先逃離,故而也不知道老夫老妻模式是怎樣,姑且就當做是了吧。

  因為除了這個解釋,我也沒法用其他理由說服自己。

  室長家裏有錢,典型白富美,不然也不會去香港念書;哥哥在美國留學,母親是醫生,父親是什麽我忘記了,大概是個教授一類。室長本身也極其優秀,我拿五百塊三等獎學金的時候,她已經在拿五千塊的國獎了。摒卻這些客觀事實,室長本人性格脾氣都非常好,溫柔,善於照顧別人,我這種常年不在宿舍的都深受照拂;同時又很少女,可愛起來也是真的軟萌;善良,又拎的清,有原則,三觀正。跟我高中那個口頭上喊喊的不一樣,她是確確實實公認的女神。

  但人各有誌,我隻是覺得可惜,卻無法插手。畢業在即,我自己也是焦頭爛額。何況世間缺憾本就極多。

  轉眼各奔東西。極偶爾聯係過一兩次,寒暄近況,感覺不出異樣。我心下稍許放心,她還在讀書,想必變化不會太大。

  直到我終於聽說,她和現在的男友在一起了。

  感慨是很多,世故一點的人世滄桑物是人非我都懶得說;我向來跳脫,看什麽都平常,自己也從不是循規蹈矩的好小孩。何況我之前也不是沒有想過他們在一起。

  我之前就確實想過他們在一起。

  男孩子家裏條件應該也不錯,我姐姐之前調侃說青島來的就屬我窮(我:TAT);挺有責任感的,也會用心琢磨女孩子心思;前文說了長得好看;會嗬護人,會疼人。最重要的是,我覺得他心裏有她。

  眼睛是騙不了人的。

  難說是什麽時候,我跟大家的聯係並不密切,我自己在外住,換一茬一茬的女友,隻是一起上課,偶爾回宿舍看看。但即使這樣我還是能感覺到。當然也有我這個小孩不好好上課的關係。

  終於在一起。我甚至有點如釋重負的感覺。

  我也有很文藝地對她說,我怕少年變成惡龍,怕你眼神黯淡。畢竟你是幾個小朋友裏最美好又最脆弱的一個。

  但我現在不太擔心了。

  我看了她寫給他的東西,她費心做的相冊,拍的菜,房間溫馨。是被愛得剛好的樣子。這真不是雞湯,我寫不出雞湯。每個人的愛都是不一樣的,可能有的人愛她,是讓她滿身煙火,而有的人愛她,是護著她一腔清冽。沒有人的愛有錯,但她應該在更合適的愛裏。沒有女孩子應該被浪費,何況是這麽好的女孩子。

  我就說我如果以後真要寫小說就得整夜整夜地不睡覺。

  話題跳回到我們身上。

  室長也提到男友在她身邊她很有安全感,像父親,什麽問題都可以解決。我也這麽形容過你,在我搖搖欲墜的時候,你抱著我,努力地抱住我。

  我也曾在你身上找到過安全感。但現實消磨掉了。

  我嚐試著描述一下,也許不準確。你好像並沒有自己的主見,也沒有計劃,可能是因為你的人生都是被安排好的,你隻要聽話去做就好。但你已經長大了,你要自己獨立生活,你的生活應該是什麽樣子,不應該再靠任何人提醒,你要學會自己負責。我當然可以照顧你,但我的邊界感其實很強烈,我不會去做任何一點有可能侵犯你獨立空間的事情,比如我知道你要考試,但我不願意催你學習,時刻檢查,我覺得這是你自己的事情,如果你本來有自己的計劃,我插手反而會打亂它;再比如當時還沒找房子的時候,我覺得應該我們去看,但你非常相信你爸和他找的人,我覺得我沒有資格評價或者表示什麽,我隻是一個,法律並不承認,你父母也沒有承認的女朋友。

  但這些事的完成度並不好,很多事情,我選擇讓你自己去做,你也許是不上心,也許是沒盡力,總之都不好。而我現在同屬於跟你的一條船,你沒有填補好的洞,進了水,是我們共同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