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國際區號
作者:顧夕桐      更新:2020-12-26 08:59      字數:2506
  調解室的門再次被打開的時候,先是進來了一位西裝革履的律師,隨後又進來一位滿臉富態的老板,身後還跟著自己的秘書,一行三人無不行色匆匆。

  “哎呀,我家這孩子就是管不聽,真是給咱所裏添麻煩了!”不待律師開口,老板先朝著正旁觀著的警察同誌連連作揖。

  身後的秘書也隨著鞠躬道歉,順手從懷裏掏出一盒中華,畢恭畢敬地遞了上去:“同誌您實在是辛苦了,您抽煙嗎?”

  警察同誌擺了擺手:“我們有規定,不能接受群眾的禮物。既然人齊了,你們就先互相商量一下。這事兒可大可小,看對方的意思吧。”

  “哎呀,餘律師!”老板立刻又回轉過身來,衝著餘睿招呼道,“這事兒你看鬧的,實在是我家教不嚴,都是我們的錯,您提什麽條件我們都可以接受,咱就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您看呢?”

  “張老板。”餘睿不卑不亢地點頭致意,“不是我提條件,是看我當事人的決定。”

  “爸,什麽叫都是我們的錯啊??”張連理不服氣地插話道,“我也挨打了呀!你看看,我頭發都被那個小賤蹄子薅禿了一塊!還有我身後的這些兄弟們,你看看把我們打的,誰身上沒掛點彩啊?怎麽著就準他們欺負我們唄?我們還不能打回去?”

  辛悅還沒反應過來,傅城先是怒目而視了過去。

  “你閉嘴!”不待傅城出聲,張老板一聲暴喝走上前去,手都高高揚了起來,“要不是你們去醫院招惹人家,人家怎麽能薅你頭發?!”

  這句話不知道為什麽,還有點好笑。可能也是隻有我自己覺得?

  直到我看見正一臉憋笑的辛悅,這才釋然了。

  張連理梗著脖子看著張老板。

  張老板的這巴掌最後也沒有打下來,隻是恨恨地放下去,一把把張連理往這邊拉了過來:“什麽兄弟,你是獨生女,哪來的兄弟!”

  “張叔,你這話就不對了。”為首的小青年雖然沒什麽底氣,但看張連理沒有動靜,還是出頭反駁道,“我們好歹也是為了胡姐出生入死,還擔不起一聲兄弟嗎?”

  張老板冷哼一聲。

  他甚至看都不想看那些小青年一眼。

  “吳律師,你去跟餘律師好好討論一下,把我的條件也說一說。”他直接扭過頭去,跟自己的律師對話。

  “我覺得我方現在首先需要一個單獨的環境,來討論一下我方的決定。”餘睿輕輕搖頭拒絕了吳律師的企圖,對旁邊的警察同誌說道,“您好,請問我們能夠先出去一下嗎?”

  “行,你們跟我來。”警察同誌站起身,又回頭看了一眼屋裏的人,“你們就待在這裏。”

  “一定,一定。”張老板連連應聲。

  我們跟著警察同誌到了一間空置的小辦公室。

  “這裏是小會議室,這會兒空著,你們就先在這裏自行討論吧,盡快商議出結果。”他說完就走了出去。

  “各位請坐。”餘睿率先在中間坐下來。我們圍著他,分坐在兩旁。

  “因為之前的當事人是賀小姐,但醫院方麵說賀小姐正在做手術,目前不方便進行詢問。”餘睿環顧四周,“不知道在座幾位,有誰能代表賀小姐的意見?”

  他們三個默契地同時指向了我。

  “我想也是。”餘睿笑了一下,“剛剛城哥跟我簡略敘述了一下事情的大概經過,但我想我還是需要知道更詳細的過程。比如對方有沒有危害到賀小姐的人身安全?我看了各位的傷勢和對方的傷勢,頂多隻能達到輕微傷標準;但因為賀小姐那邊我還沒有去看過,不知道她是什麽情況?”

  “那個小賤人下手可重了,直接照著賀涵傷口掄,一下就讓她傷口直接崩開了,包的四五層紗布和繃帶唰得就紅了。”辛悅回憶著,心有餘悸,“賀涵當時就有點站不住,我光顧著拉住那個小賤人,回頭的時候她正扶著床,慢慢躺下,感覺都快要暈過去了。”

  “這件事,往小了說,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可以調解處理的情形中,這件事勉強符合第二條,行為人的侵害行為係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雖然我們事前也並不是完全過錯方。如果按照民間糾紛處理,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對情節輕微、事實清楚、因果關係明確,不涉及醫療費用、物品損失或者雙方當事人對醫療費用和物品損失的賠付無爭議,符合治安調解條件,雙方當事人同意當場調解並當場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當場調解。這也是對方的意向。”

  我和艾迪沒見過這個世麵,不由得目瞪口呆。

  “打斷一下……餘律師。”艾迪舉了舉手,“您法條背的這麽熟嗎?”

  “也不是全部都這麽熟。”餘睿搖了搖頭,“但上次也是因為聚眾鬥毆,翻閱了不少資料,並且以為要和對方在法庭見麵,於是也就記了下來——這些你們聽著可能拗口,但我們畢竟經手的多,還算是比較好記。”

  對麵的辛悅和傅城似乎見怪不怪,應該是在上次就領略過了。

  我和艾迪肅然起敬。

  “往大了說呢?”

  “往大了說,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不適用調解處理的情形一共有七條,其中的四條。我們都可以板上釘釘地達到。情形二,對方結夥鬥毆或者其他尋釁滋事的;情形三,對方多次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情形四,當事人明確表示不願意調解處理的;情形五,當事人在治安調解過程中又針對對方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另外情形一是對方雇凶傷害他人的,雖然那些愣頭青不一定是被張連理雇傭的,但他們之間如果有經濟往來,也是說不太清楚。”

  “嗯……”我突然發現了一個重點,“為什麽那些人叫張連理叫胡姐?”

  “因為張連理的外號叫狐狸。”辛悅一言難盡地看著我,“你這是什麽偏離了的重點?”

  我趕緊點了點頭,結束了這個話題。

  “餘律。”艾迪突然開口道,“我記得聚眾鬥毆罪的定義之一就是,具有黑社會性質的惡意報複他人等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而且多次聚眾鬥毆的、人數多的、或者在公共場所造成嚴重社會秩序混亂的,都要重罰。”

  “對,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聚眾鬥毆過程中致人重傷、死亡的情況,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處罰。”餘睿點點頭。

  我又訝異地向艾迪看了過去。

  “我家有刑警隊的。多少也懂一點。”艾迪攤攤手,“也還好他是刑警隊,不在派出所,不然……”

  不待艾迪把話說完,小會議室的門就被推開了。

  她看著進來的人,突然就噤了聲。